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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这次视频会议是局党组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总结前8个月工作,安排部署后4个月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商登莹同志将做重要讲话,请各单位一并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四个分局(站)还要进行工作交流发言,请各单位相互借鉴。根据局党组安排,我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今年1-8月份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总局党组和驻总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监察执法工作中心、服务煤矿安全生产大局,积极探索建立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廉政教育"四位一体"的反腐倡廉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明确全年工作重点
局党组先后组织七次中心理论组学习,专题学习讨论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等上级精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谈思路、讲体会、提要求,带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纪检组制作了上级重要精神的学习提纲,在局网站"反腐倡廉"栏目刊登,深化学习理解掌握。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通过采取集体组织、个人自学、座谈研讨、撰写心得、讲座、考试等多种方式,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目前,在局网站发表有关学习心得体会80多篇,组织全局性相关学习知识测试3次。
在全面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重点。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努力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主要是抓好"四个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局班子领导责任。年初在局班子进行调整之时,及时对反腐倡廉、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
二是落实各单位责任。局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意见》,把全年7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局党组与17个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单位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逐级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落实个人责任。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都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在全局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四是落实考核责任。制定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任务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主要是"六个加强"。
一是加强每月"廉政一片"教育。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廉政警示教育片,并组织进行观后感发言活动。目前,已组织观看了8部警示教育片和2部辅导讲座,1210人次进行了学习。机关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进行了观后感发言,深化了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各级班子成员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抓住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提出针对性的廉政要求。
三是加强"节日"期间廉政教育。在元旦、春节等节日下文进行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廉政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四个分局(站)还开展了家庭倡廉、助廉活动,坚决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廉政准则》学习教育。采取在局网站刊登《廉政准则》解读、组织观看《廉政准则》解读电教片和举办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深对《廉政准则》的理解掌握。同时开展《廉政准则》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一个单位取消了不符合规定的内部补贴,纠正了用公车接送人员上、下班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月"集中教育。结合总局党组"警示教育周"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局第三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警示教育月"活动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风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较好地完成了七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辽源、吉林站和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还组织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参观了革命烈士纪念馆或瞻仰了革命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离退休管理处、延边分局还组织选读了《七个怎么看》、《为人民服务》等书刊。在"警示教育月"期间有28篇心得体会和14条警句在局网站交流展示,形成"人人讲廉政、人人促廉政、人人保廉政"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我局的廉政文化建设。
六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在局网站刊登"安全监管监察系统7位勤政廉政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用本系统的模范人物激励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勤廉兼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身边的案例》,通过本系统6个反面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要经受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自律。
今年以来全局共拒收购物卡金额3.4万元、现金3.5万元、衣服14件,11人次拒收礼金数量不详。
(四)认真开展廉政监督工作,努力构建监督预防体系
主要是"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监督。通过坚持发放"廉政监督卡",使监察执法、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活动,都在行政相对人的监督下进行。
二是强化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在全省有关部门和企业聘请了5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通过召开4个座谈会,征求到意见或建议10条,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是强化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监督。今年对局宾馆维修、各分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和6名处级干部调整使用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检测检验设备的购置等重大事项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各直属单位成立了二级廉政督查组,制定了廉政督查办法,对本单位监察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在原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矿井停产整顿等内容公开的基础上,今年将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许可等工作程序和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发证、对中介机构资质审查验收、矿山救护队资质验收等情况在网站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将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采取在局长办公会、调度例会以及全局工作会议上及时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白山分局等单位还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探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努力形成权力制衡的工作体系
主要是"三个进一步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分工,形成制衡机制。局党组合理分工,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维修等重要工作中,由局班子副职分工负责,协助一把手管理;局班子副职之间也合理分工,在重大事项决策上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各单位也围绕监察执法、行政许可和其他重要权力,对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合理分工,做到集体行使重要权力。吉林(站)、延边分局还初步形成了隐患的发现权和处罚建议权、处罚决定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提高了监察执法效能。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各分局(站)特别是辽源分局执法监督室,通过对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监察预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实现对监察执法工作事前监督;通过共同参与监察执法、事故调查、行政许可等工作,实现对监察执法工作的事中监督;通过对执法文书、事故调查案卷的检查,实现对监察执法工作的事后监督。吉林站还探索建立了"行政权力、工作程序运行记录",对监察执法、行政许可、事故调查等工作流程各环节进行记实,并存档备查,促进了正确履职尽责。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避免权力滥用。各单位不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形成了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在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中,采取异地交叉进行,对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中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处罚公正、公平、合法和廉洁。
(六)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
按照精简、管用、效能的原则,认真检查梳理反腐倡廉和监察执法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目前,已经制定、修订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20余项廉政监督或监察执法制度。各单位(部门)也按照要求,在反腐倡廉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完善惩防腐败体系。
(七)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五个坚持"的目标。目前,各单位已认真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阶段工作任务。辽源分局每人都形成了"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个人查摆书面材料,明确具体整改目标。
二是组织参加吉林省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开展了20xx年民主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11条问题各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把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作为全年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以"务实、清廉、高效"为目标,全面加强工作,确保纠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培训中心还聘请了政行风监督员,强化监督。
(八)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了反腐倡廉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4月23日-5月13日,对全局17个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指出改进意见,促进了各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是参加"两会"安全生产督查。对"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开展督查,确保了国家总局关于"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三是召开了各部门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会。7月份,分别召开了由党组班子成员主持的所分管单位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会议,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组织对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组织全局各单位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通过检查,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我局反腐倡廉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个别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还存在差距,抓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二是各单位在工作质量和进度上不平衡。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不够。四是有的单位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后四个月的工作安排
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为指导,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始终贯穿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这根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加强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当前,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发布,一方面,对如何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另一方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带来煤矿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在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不法煤矿企业特别是小煤矿矿主为了自身利益,一定会加大对我们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的拉拢腐蚀,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更加激烈,反腐倡廉形势将更加严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骆琳局长和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长周福启同志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的讲话,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监察执法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两项新规定。组织学习中央最近颁布、明年1月起执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自觉贯彻落实,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二)突出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监察分局(站)是否把《通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作为当前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对监察执法单位(部门)细化《通知》规定内容、提高贯彻落实可操作性情况进行检查,促进《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采取直接参与、查看执法文书、座谈走访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严、避重就轻等对非法违法打击不力的行为。检查是否坚持"三个执法",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期间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学准则、守准则、用准则"活动的监督检查。在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接受举报等方式,对执行遵守《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三)突出加强"三个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好省局党组确定的"树新风正气、促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活动要与国家总局党组要求开展的"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认真抓好活动的三、四阶段工作,促进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勤政廉政。
二是继续开展好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积极认真参加吉林省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活动,严格承诺践诺,虚心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树立起良好的监察执法形象。
三是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在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在煤矿投资入股等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对拒不向组织主动交代、经举报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突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巩固"警示教育月"活动成果,为《通知》的贯彻落实打好廉政基础。在继续开展每月观看一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廉政警句警言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或岗位,各单位(部门)要组织编写弘扬正气、拒腐防变、敬业奉献的警言警句,陶冶情操,强化自我教育。警句将在局网站展示,促进学习交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重大节日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信息活动。局纪检组和各单位要在中秋节组织发送廉政短信活动,提醒党员干部过廉洁中秋、"平安"中秋、永远团圆的中秋,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三是深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从政提醒》或其他廉政书刊。通过读书,净化思想灵魂,强化宗旨观念,进一步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突出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通知》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突出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四方面"制度建设。对制度进一步梳理,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和有关监察执法等工作制度,特别是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形成促进《通知》贯彻落实的一系列监察执法工作制度。
二是突出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年度检查工作。在去年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和局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总局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做好自查工作,及时堵塞工作漏洞,补充完善基础资料,迎接国家总局四季度年终检查。
三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执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开展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公信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六)突出加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确保依法行政
1.加强对各级班子的监督。一是凡属"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工作决策质量,防止个别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发生失误。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及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2.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监察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事故调查、人事财务、检测检验、安全培训、行政审批、维修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查,促进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标准,避免权力滥用。
3.开展"小金库"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
(七)突出加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按照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把规避、变通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案件纳入办案重点。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严肃惩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认真研究分析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好地掌握规律,把握特点,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和监督办法,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同志们,让我们坚定信心,以创新求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通知》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年"监察执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以及队伍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区长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区政府系统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服务”政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展示新作为。
一是加强了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并如期开工建设;二是加强对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项目推进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提供保障,并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教训,认真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百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关停污染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66家。三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用地。四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20xx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突破14亿元、6亿元大关,连续三年被评为“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
(二)坚持教育监督,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上显现新实效。
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以我省部分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片,编写《白占金案件警示教育》册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统一制作“算好人生七笔账”警示台、编印3000多本《××区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文件选编》、《××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汇编》下发全区各级各部门宣传学习。通过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坚持四项制度,在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体现新举措。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成立区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各乡镇(街道)、部门均建立了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确保四项制度扎实有序开展。区政府还聘请了四项制度特约监督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责力度,20xx年共对5名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其中:科级干部2人,股所级干部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以坚决的态度,把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到行政工作的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工作环节,把行政问责从部门负责人延伸到普通干部,促进了政风、行风、作风转变。
(四)坚持以民为本,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纠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强化了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使各块资金安全运行。教育收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区被评为云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组织开展了全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涉农、涉企、涉车收费监测网点40个,实施动态监测,巩固提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对交警、国土、安监、民政、计生等五个系统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和“金色热线”交办件,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和书记市长电子邮件交办件140件,办理区长热线电话和书记区长电子邮件交办件265件,办结率均为100%,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坚持改革创新,在推进源头治理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改完善了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坚持党委领导,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定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以及村级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区属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工作,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消和归并账户14户,查出“小金库”资金400余万元,其他违规资金19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累计完成采购金额3582.8万元,节约资金360.4万元。
(六)坚持严肃惩处,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上取得新进展。
20xx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6件(次),立案查处11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件2人。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14件14人,其中党纪案件13件13人,政纪案件1件1人,已全部审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7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
一年来,我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促进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为重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清醒地看到,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强”: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从认识到实践还存在差距,全面、协调、可持续抓发展的办法不多,落实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领导对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在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全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规等现象在个别部门(单位)和个别干部中依然存在;四是效能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单位)管理不严,工作纪律松懈,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对于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和严重性,予以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于解决。
二、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当前,我区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保增长、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任务艰巨,特别是在国家“扩内需”政策的激励下,政府性投资项目增多、且涉及部门广、资金数额大,所有这些,都对政府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用狠抓落实的决心和强有力的行动提振社会信心,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的监管,确保中央、省、市投资项目尽早开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项目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二要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围绕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现象,切实保障和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三要倡导厉行节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继续改革和完善公务开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等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节约政府资源,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营造为民之风、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二是实行“一案双查”。今年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在查处违纪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发生违纪案件负有责任的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还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三是抓好“四个同步”。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全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加快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纳入目标管理,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落实,同步考核奖惩,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政府各部门反腐倡廉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细化职责,盯紧权力集中和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岗位,创新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四是要发挥好“四个带头作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一定要负起责任,坚持管部门首先管廉政,带头履行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要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带头接受监督,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爱护自己”的根本方法。
(三)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20xx年,省政府实施了“法制政府”八项制度,20xx年实施了“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今年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法制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各不相同,同时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中的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是推进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基本要求;行政问责制度是推进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力保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又为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推进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如何系统的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区政府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今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务必要以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取得新实效。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要认真落实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实在在问计于民,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决策,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按照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查询的各项工作,编制和公布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检查办法,并在其门户网站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布,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围绕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这个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加强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要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绩效管理制,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肃经济工作纪律。
(四)注重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更加关注民生,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一是关注民生项目,加强整治监管。着力解决环境污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消费环境;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依法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国家扩大内需及重点建设工程等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巩固深化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系统行业行风的监督,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近年来,中央、省、市以各种渠道支持我区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逐年增加,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各类政府投资的监管,强化项目申请批复、资金分配拨付、项目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集中选择一些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重点检查、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推行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新增投资项目规划、立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保各类专项资金阳光运行。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监管,谁违反、追究谁”的监管责任制,对贪污、私分专项资金以及严重截留、挪用、挤占、挥霍行为,要坚决从严从重惩处。
(五)坚持“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并重,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一旦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论是谁,不论是什么职务,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要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既严厉打击少数严重腐败分子,又教育和挽救大多数违纪人员,既震慑腐败分子,又树立起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坚定信心。同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发挥查处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监督干部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严惩腐败者,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撑腰,让不干事、乱干事、甚至还乱议论的人没有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抓好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找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二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监察局长参加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和强化监察机关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政府执行力方面的保障作用。区监察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抓住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当好政府的参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以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从政,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水平,树立良好政府形象。
同志们,当前××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全区上下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以良好的政风提效率、树正气、聚民心,努力开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区长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x年工作主要成效
x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制度建设和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向62个重大项目派驻了“三问”工作组,对40个重点项目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问题65个。
(二)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不断巩固省、市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我县推行的强农惠农项目“一公开二备案三监督”制度,公开、备案涉农项目26个,专项检查涉农资金x余万元,纠正违规问题2个。
(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了“扬正气、促发展”演讲 比赛,召开了“廉内助”座谈会,崇廉尚廉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7人,实施警示训诫124人。
(四)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工程建设项目141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起;纠正账务不规范问题3个,收缴违
规资金4.2万元。加强对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和农村合疗的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教育收费5.2万元,处理涉路执法人员1人。
(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4件,初核64件,立案查处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组织处理1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文明型”机关活动,派送14名干部参加中省市培训学习,对换届后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过去的一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x年重点工作任务
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
二是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县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镇建设、全国良好农业示范县创建,以及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创建的监督检查,派驻“三问”工作组,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集中力量解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文明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省纪委把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各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有序推进。
一要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运行的综合效果。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形成“带头学习制度、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市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向服务、管理对象述责述廉述效,重点解决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乡镇办案协作区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人员配备等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
二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探索促进改革发展的监督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力争推出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创新制度。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干私活等行为。不断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现象。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着力解决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查究力度,坚决纠正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干劲不足等行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严肃查纠学校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违规办班、补课及套取国家“两免一补”资金的问题,坚决查处医药、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认真纠正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等行为,坚决杜绝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站所、满意窗口、满意单位活动,不断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深入贯彻《工作规划》,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退耕还林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司法领域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强对乡镇和纪工委办案指导,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通过排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包庇、隐瞒不报、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手中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直接或变相索取、接受他人财物的问题。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相互请吃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过寿等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干部赌博等行为,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
三是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机制。严格纠正在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任务全面落实
(一)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制分解和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施“一票否决”,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 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融入各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中去推进,切实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 提升素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扎实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以增强修养、提高能力、改进作风、规范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交流力度,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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