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风险控制制度项目(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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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风险控制制度项目(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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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制度项目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义马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风险监控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严格执行贷出款项单户金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5%等规定。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坏节,都全面的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 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 裁、监管处罚、重大财物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性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六条 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从不同的侧面关注和管理风险,并力求实现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目标4个目标,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

战略目标,是指高层次目标,与使命相关联并支撑其使命。经营目标,是指有效和高效率地利用其资源。报告目标,是指报告的可靠性。

合规目标,是指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第七条 为服务并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4个目标,全面风险管理应具备以下相互关联的8个构成要素:

(一)内部环境。即:

董事会批准检查经营决策和重要政策,了解经营中的风险,明 确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步骤,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这些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履行以下职责: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的履行情况;监督风险制度的实施,确保被认定的风险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整改。

经营管理层实施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策略和方针;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制度和程序,用以识别、计量和监测业务中的风险;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明确相互的权利和责任,确保赋予各支部的有效性和是否完善进行监测。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要促进内部员工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在内部建立一种控制文化,向内部各层级员工强调和宣传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所有员工都要了解各自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全面投入内控制度建设。

(二)目标设定。即:内控制度要与本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设定风险容忍度目标,合理确保发展战略与风险偏好相一致,增长、风险与回报相联系,促进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三)事件识别。即: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办法,以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建立涵盖各项业务、所有范围的风险管理系 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价的方法和模型,对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识别和持续的监控。负责组织建立明确的内部制衡机构和实行双签的有效制度,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民等重要事项变动,都不得由一人独自决定。

(四)风险评估。即:未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有效识别和持续评价面临的各类风险,特别是对经营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重要风险。内控制度还必须随时加以修改和完善,对新的或者以前没有控制的风险进行控制。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高素质的风险分析人员。

(五)风险对策。即:指定不同的机构或部门分别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各支部建立和健全内部内部控制;审计等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经营管理层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经营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营管理层的监察部门对违反内部控制的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六)控制活动。即:内部控制要成为日常业务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个有效的内控制度应建立一套适当的内控结构,在业务的每一层级都有明确的内控措施,包括:高层审核、不同部门采取的内控措施;对是否遵守风险头寸进行检查,并在出现违规情况时进行监 督;建立审批、授权及核实制度。为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建立适应的责任分离制度,员工不能承担有利益冲突的工作;必须加以识别,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且进行仔细、独立地监督。

(七)信息与沟通。即:有效的内部控制同事也是一个有效的信息数据系统,掌握全面的内部财务、经营、监测信息,以及对内部决策有关的、反映重大事件和条件变化的外部市场信息;信息本身应该是及时可靠的,随时可以获得,并且前后一致。有效的内部控制要求必须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反映所有重大业务的情况;所有信息,包括以电子方式持有和使用的信息,必须保密,独立监测,并且在意外事件发生时,有完善的措施作为备用手段。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有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所有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所有政策和程序,保证其他有关信息能够向恰当的人员沟通。

(八)监控。即: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进行持续的监测,对主要风险进行检测成为日常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时还由业务部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定期评价。合规部门强调的是对合规风险持续的识别、评估与监测,重视对法律、法规、准则最新发展的持续跟踪、准时理解与研究消化,使之落实于本公司的内部制度、工作手册、操作指引当中,并在日常运营中随时发现、提示可能的风险点、同时参与改进、优化业务流程,以有效防范风险发生。内部控制还包括完善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由独立的、经过良好训练的合格员工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监测工作的一部分,直接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报告,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对于内部 控制中的缺陷,无论由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其他员工发现,都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及时的处理。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直接向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建立有效的内部系统,同业务性质、复杂性以及表外业务中潜在风险相适应,并且随着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八条 认定全面风险管理是否有效,实在对8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运行,进行评估飞基础上所做的判断。因此,构成要素也是判定全面风险管理有效的标准。构成要素如果存在并且正常运行,那么就可能没有重大缺陷,而风险则可能已经被控制在本公司的风险容忍度之内。如果确定全面风险管理所在所有4个目标都是有效的,那么董事会和就可以合理保证他们了解本公司,在实现其战略和经营目标、企业的报告可靠以及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程度。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九条 风险管理层包括整个董事会、经都必须、各职能部门、各支部。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标准;每个层次都必须从8个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方面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第十条 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通过合理划分股东、董事(包括监视,下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和激励约束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董事会、待审会为核心,以董事会、待审会办公室实时操作,以各职 能部门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分级负责。

第十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贷审会,待审会会对董事会负责,对辖内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贷审会设立办公室,根据贷审会制定的政策,对辖内风险进行垂直管理。贷审会办公室作为日常部门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均设立风险控制人员。各职能部门的风险控制人员对本级负责人员负责,直到对贷审会负责。

委派主办会计、委员信贷主管和合规联络员对于内部控制中的缺陷以及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的同时,以及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董事会和贷审会办公室报告。

贷审会办公室和风险控制人员对辖内的整个风险控制过程和结果分别负责。董事会对辖内的风险关管理负最终责任。

第十三条 贷审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并结合我行实际,对市场定位、信贷投向及资产运作方向、方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信贷、投资和其他资产运作中风险分类管理的重要规定、政策并提出建议;

(三)对预防经营和管理中的全局性、突发性、倾向性重大风险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并提出防范建议;

(四)对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进行前 行分析提出建议;

(五)拟定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和重大风险问题解决方案;

(六)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督察,并向董事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贷审会由本公司部分董事、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十五条 贷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支部设立风险管理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由部门经营班子、主办会计部分信贷人员(或内勤人员)组成,对贷审会负责。

第十六条 本公司贷审会对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统一 指导和协调。

第十四章 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是全方位与全员参与的管理。风险管理涉及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需要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管理。风险存在于业务的每个环节之中,风险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全体员工必须营造“全员重视、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齐抓共管”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

第十八条 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应将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保持密 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单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能得到很好贯彻。

第十九条 通过加强对员工风险管理理念和文化的灌输、培养和提高,有效增强员工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五章 风险管理的范围和过程

第二十条 风险管理的范围涵盖各个层级的业务单位和各类风险。要实行通盘管理,将战略风声、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不同类的风险纳入到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针对每一类风险的特征采取相应的流程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 风险管理需要实行全程管理。对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价、风险接收、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各个环节划清职责、分别把关、风险落实、管理到位。完善业务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价方法,保证所有环节的各类风险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防范。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计量和方法

第二十二条 风险管理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方法。主要有:

(一)即重视审贷分离,又重视全程管理;

(二)即重视单一信用风险管理,又重视信用、市场、操作 流动性多种类型风险管理;

(三)即重视审批授信管理,又重视问题授信管理;

(四)即重视单笔交易单一风险,又重视所有信用敞口总体险;

(五)事前主动引导和事后被动督导并重视管理;

(六)惩戒功能和激励功能并重管理;

(七)单一行业和资产组合并重管理;

(八)表内风险和表外风险并重管理;

(九)源头控制管理和末端治理管理相结合;

(十)定性分析管理和定量分析管理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 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归集、分析在不同时期、不同客户、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以及每个环节的各类风险,全面衡量自身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对资本、收益、风险的衡量,判断局部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可接受,理性处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

收集历史资料和数据,设立历史数据库,涿步开发适应本公司自身特点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模型。

定量分析主要结合以下指标进行。

(一)资本充足指标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资本)×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6%)

(二)信用风险指标

1、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2%;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4%)

2、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各项贷款×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3%;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5%)

3、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 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2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0%)。

4、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2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0%)。

5、拨被覆盖率=(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额+贷款损失特种准备金+贷款损失一般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指标值≥100%)。

6、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5%)。

7、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

8、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0%)

9、单一客户关联度=最大一家关联方授信余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10%)。

10、集团客户关联度=最大一家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越/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10%)。

11、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按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标值≤5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0%)

12、正常贷款迁徒率=(初期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初期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初期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初期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13、次级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14、可疑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要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

(三)流动性风险指标

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35%;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 ≥25%)。

2、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0%)。

3、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75%,以“1104工程”口径;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60%。两口经计算方法不同)

(四)市场风险指标

1、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5%;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20%)

(五)盈利性指标

1、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0.6%)

2、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2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指标值≥11%)

3、风险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平均加权风险资产×100%×折年系数。(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1.8%)

4、成本收入比率=(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净收入×100%。(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指标值≤40%;按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 心指标口径,指标值≤35%)

注:①平均余额=(年初+年末)/2 ②折年系数=12/n,其中12指一年的总月份,n是指指标数据日期的月份数。

③前述按监管评级标准口径的指标值均为评级得分为100分时的指标值。

④前述指标如有新的体系或标准值,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风险管理的特点

第二十四条 政策。本公司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和经营方向,以“流动、小额、分散、效益”为信贷策略。要重视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分析和研究,降低因政策面或宏观经济变化对各产业(贷款客户的行业、发展对象)的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法律。法律风险是本公司面临的一种商业风险,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经理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例如知识产权)、怠于行使自身法律权益等。法律风险会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在事前是可防可控的。法律顾问注重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而律师则是时候诉讼。法律风险可以通过强化法人法律 治理来控制。具备充足的内部和外部法律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资源的法律部门是法规风险防御系统的心脏。本公司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来应对法律风险环境,针对自身面对的风险做出一些防范性工作。分配给预防性法律措施一定的资源并与面临的风险成正比。

第二十六条 授权。本公司对高级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支部和业务岗位授权开展业务的品种、审批的限额都要明确、清除和适度;授权有权审批人员或组织审批品种和审批限额要与其控制和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相适应;既要管好授权,又要严格控制转授权。

第二十七条 授信。本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根据审贷分离原则,授信审批部门与授信执行部门相互对立,形成健全的内部制约机构,不得合二为一;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客户和集团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人情贷款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高度风险领域(包括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行业)和用于违法活动。实行最高授信额度管理,对统一客户实施最高额度授信,在最高额授信额度下对中长期授信实行单笔授信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金业务。本公司对资金业务对象和产品实行统一授信,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做到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分离、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分离、业务资金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法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本公司对营业网点、要害部门和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侵占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贷等非法活动,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

第三十条 中间业务。本公司开展中间业务首先要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机构资质、人员从业资格和内部的业务授权,建立并落实 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委托人指令办理业务,防范或有负债风险。

第三十一条 会计。本公司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休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谨设置账外账、设立小金库,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报表)。

第三十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本公司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和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系统环境和信息备份的安全。第三十三条 资本充足与损失拨备。本公司不断提高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揭示资产内在损失和资产质量;严格执行审慎的损失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资产核销力度;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制度、程序和责任制,增强资本管理的主动性,确保风险损失拨备充足,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审慎经营要求。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本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实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原规定停止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风险控制制度项目篇二

风险控制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2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4 第四章 风险类型及控制措施...............................8 第 一 节 风险类型.......................................8 第 二 节 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8 第 三 节 人员风险及控制措施............................13 第 四 节 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14 第 五 节 财务风险及控制措施............................17 第五章 风险控制的制度..................................19 第六章 风险控制制度的保障和评价........................23 第七章 附则............................................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防止和减少各类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结合通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 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目标是:

(一)确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确保基金与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及监督机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第五条 公司风险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确保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风险控制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六条 公司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二)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岗位,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三)审慎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三)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第十条 公司设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公司及其基金运作的风控工作。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履行下列职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一)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可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三)审核公司风控制度,负责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每季应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五)如发现基金及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基金及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关注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合规文化的形成;

(七)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八)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应当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对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要求其配合工作;

(十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所管理的各个基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原则和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第十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二)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与风险管理流程;

(三)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五)为基金运作各环节及基金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公司设独立的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对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追踪,对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

提供建议;

(二)检查评价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四)对有关风险控制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五)负责基金投资的实时监控;

(六)负责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七)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处理公司的有关法务与审查事项;

(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风险类型及控制措施

第 一 节 风险类型

第十六条 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四大类: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

(一)业务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后台保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

(二)人员风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

(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 二 节 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基金销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基金销售风险是指在基金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一)设计出来的新产品不适合市场或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二)由于市场推广不力及销售渠道限制,导致基金募集达不到法定设立标准或预定目标;

(三)因客户服务质量问题而影响销售工作或流失重要客户;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基金销售风险,巨额及连续巨额赎回。

第十八条 基金销售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新产品设计需进行深入的调研,接受需求分析与投资可

行性分析的双重检验;

(二)建立丰富的销售渠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推广体系;

(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代销机构,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防止流失;

(四)确保基金信息披露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反映基金的特性,并确保基金运作实际情况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十九条 基金赎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理程序:

(一)基金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1.基金成立初期,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只接受申购,不办理赎回,但不得超过3个月;

(二)基金连续巨额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如果出现连续的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以上措施外,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建立投资组合流动性指标,其中组合变现能力是最重要的指标。投资经理在决定投资组合之前就必须对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考量,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合理分布组合的流动性区间。在日常投资活动中,基金经理每日需根据市场变化,重新评估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实时评估;

2.设立组合流动性指标的预警体系,保持密切跟踪。流动性指标进入风险区域,必须进行强制调整;

3.根据基金合同,保持相应的现金比例;基金经理对市场情况

及申购、赎回情况实时进行控制,对市场情况及申购、赎回情况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情况,对投资组合中的现金比例进行必要的调整;

4.基金经理应和公司基金销售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对投资者行为模式、趋向进行研究,并据此提早做出必要的组合调整;

5.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帮助其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三)巨额赎回风险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以上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风险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运营部门于每天清算结束后发现赎回申请构成巨额赎回或发生连续巨额赎回的,应立即通报基金经理、总经理和负责风控的副总经理;

2.总经理应立即召集专项会议,讨论应对及后续措施,决定是否暂停办理赎回,延迟支付的日期,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是否需要作融资安排等;

3.必要时公司需立即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现有仓位、投资组合和现金量的调整形成决议,并由基金经理执行。

二、投资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研究风险:由于对宏观经济与政策走向、证券市场供求与市场波动、行业与公司基本面等的研究工作方面的不足,不能正确

发现机会与揭示风险;

(二)决策风险: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不当;

(三)执行风险: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或交易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原因,基金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变现而引起资产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一条 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充分重视和做好投资研究的人员配备、资源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投资研究的质量与覆盖面;

(二)设立高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

(三)设立高效的投资管理技术平台,建立投资指令的业务复核制度,制定严格的交易制度,明确交易执行流程和交易权限;

(四)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与申购赎回管理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流动性的研究。

三、后台保障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后台保障风险是指公司业务支持部门未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技术系统风险:硬件故障风险、软件崩溃风险、通讯线路中断风险、病毒和黑客攻击风险、数据的丢失和泄密及数据处理重大错误风险;

(二)注册登记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注册登记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注册登记数据的处理与传送不准确或不及时、交易申请确认未经双人操作及双人复核、没有保存完整的申请与确认的明细与汇总、没有保存完整的操作日志;

(三)基金清算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基金清算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没有对不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没有准确和及时地进行资金划拨与账务核对、没有正确审核及处理和记录场外业务、没有与托管行及时核对清算数据、没有准确和及时地按规定编报会计信息、没有保存完整的基金会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后台保障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核心部件的配置与关键设备的备份;

(二)定期维护电脑系统,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重要的通信线路的双重备份或多重备份;

(四)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有关应对技术风险的控制措施;

(五)制定严格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六)及时进行相关清算、交割作业和对账作业;

(七)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与估值软件等系统进行清算处理,尽量减少清算风险;

(八)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

(九)合规风控部及有关部门对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与监督。

四、第三方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风险是指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等由于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事先的约定,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的选择和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签定的各类合同中设置充分的保障与赔偿条款;委托中介机构对托管人等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报告,以了解第三方及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从而降低和减少第三方风险。

第 三 节 人员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人力资源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三)员工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力资源风险。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选拔考核机制;

(二)把个人的奖励、晋升机会与工作表现挂钩;

(三)借鉴国内外基金公司的经验,建立激励和约束相容机制。

二、员工道德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员工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有关规定,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二)相互勾结或与第三方串通,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利用公司信息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第二十九条 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开招聘,严格筛选人才,不仅要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更要重视其道德素养和履历记录;

(二)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加强员工自律,并签定相关的自律承诺书;

(四)建立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 四 节 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合规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 合规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与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对有关基金或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及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基金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基金营销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五)公司合规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执行情况;

(六)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司合规部门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及时向公司传达上述信息,并依据上述信息对公司相关制度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

(二)定期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对基金运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进行检查,提供专业意见,并对员工灌输最新的相关法律知识;

(三)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工作规程及标准。

二、关联交易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基金公司与其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能侵害。主要包括:

(一)基金违反规定投资于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二)运用基金财产配合关联人的证券投资;

(三)故意维持或者抬高关联人所承销证券的价格;

(四)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

(二)充分发挥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合规部通过合规审查功能实现的独立监察稽核作用;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必须经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

(五)制定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程序。

三、信息披露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在基金或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投资者;

(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性,存在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

(三)披露的信息不及时,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期限办理;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方式与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披露风险。

第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

(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审查。

第 五 节 财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财务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缺陷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没有严格分离;

(三)收入、费用等没有准确、及时确认和入账;

(四)没有按规定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或不及时;

(七)未按规定妥善管理和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七条 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基金财务会计;

(三)严格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管理;

(四)财务部实行双人复核,定期核账;

(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证。

二、财务危机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财务危机是指因公司经营长期不景气、重大经营失误或其他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经营严重困难。

第三十九条 财务危机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与经营策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重大灾难防范与保护应对工作。

第五章 风险控制的制度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主要体现为制度、组织、流程等方面的相互约束和控制,风险控制制度应体现在管理公司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形成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四十一条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授权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报告与反馈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 业务授权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四十三条 岗位分离制度是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而建立的岗位制度。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应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人员要求,合理划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工作人员无故串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 空间隔离制度是指为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公司必须建立防火墙以实现业务有形隔离的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投资部和交易室在空间上应该独立;强调集中交

易和基金清算的一级保密性,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

第四十五条 作业流程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运作效率,各部门制定详细、合理的业务流程的制度。各部门应本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本部门工作的操作指导,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应置于公司的监察稽核之下,随时接受监察稽核人员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 集中交易制度是指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室,所有基金投资必须在交易室集中完成的制度。公司应完善集中交易室相关的安全设施,设立录音电话,并保留记录五年,充分保障集中交易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十七条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制度。信息披露由合规部统一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 资料保全制度是指保证公司的信息资料管理真实、全面、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资料与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能够保证交易记录正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基本的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估值方法。具体控制制度包括复核制度、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强化会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具体应做到:

(一)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必须严格分开。

(二)每个基金应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独核算。

(三)会计记录、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完全独立。

(四)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应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第五十条 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是指公司不宜在非适当场合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必须严格对外界或对公司内部保密的制度。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应贯穿于风险控制制度之中。保密对象包括:基金投资计划、基金登记过户资料、交易统计资料、公司的研究成果、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等资料、信息。公司内部信息应根据对象不同,设定不同的密级程度。保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员工教育、信息披露工作、有形隔离、计算机网络安装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进行,并相互配合。

第五十一条 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定期将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向主管领导或风险控制部门报告的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系统。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报告系统,对业务执行结果、业务风险或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此外,为了防止因部门之间业务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还应就业务配合与支持情况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明晰的反馈路线和高效的反馈机制。

第五十二条 监察稽核制度是指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监察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系统和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立不同层次的监察稽核体系,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察稽核工作;

(二)强化内部监察稽核职能,从公司不同角度对公司不同层面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运行;

(三)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

(四)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第六章 风险控制制度的保障和评价

第五十三条 为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控制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第五十四条 控制环境是与风险控制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控制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控制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 风险控制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第五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以保证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五十八条 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险控制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 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 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二条 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风险控制制度项目篇三

山东至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山东至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公司章程》,结合中小企业现状及担保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相关代偿、追偿措施。

第二章 担保总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第三条 控制担保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10倍,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限额的,实务操作中,根据借款企业预期收益、资金需求量、信用状况、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还款能力等经公司与协作银行双方充分调研协商,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四条 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代偿支出、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和其它经营亏

风险控制制度项目篇四

xx证券股份有限yyzz营业部风险控制制度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公司在运营中的各种风险,确保营业部规范经营、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大纲》等有关法律及规定,制定了营业部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风险控制运行机制。

营业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司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贯彻“风险全面评估、管理同步监督、经营逐级控制”的基本原则;依托技术平台的应用和支持,确保营业部各项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营业部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健康发展。具体目标是:建立并完善营业部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营业部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各类风险,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营业部合规经营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营业部业务记录和技术、财务信息和其它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营业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原则、健全性原则、集中管理原则、责权对等原则、分离制衡原则、独立性原则及成本效率原则。合法合规原则指营业部风险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健全性原则包括制度健全和组织健全,风险控制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员工,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经营环节,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集中管理原则指逐步建立和完善营业部交易、清算、核算、划付等职能的集中运作和集中管理体系,并在独立数据源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集中监控体系。责权对等原则指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部门,各业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负直接责任,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各类风险的监测、报告和控制,职责和权限必须对等。分离制衡原则指从制度上、组织上和人员安排上保证不相容业务间的有效隔离,并从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设计上,确保营业部岗位之间的相互分离制衡,杜绝风险业务由单一部门或岗位单独运作的情况,保证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交叉复核控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独立性原则指承担营业部风险监控、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营业部其他部门,禁止营业部任何部门干涉独立行使风险监控职能的行为。成本效率原则指营业部开展各项业务应坚持风险控制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强化相关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执行效率;结合营业部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以合理的成本实现营业部风险控制目标。

营业部风险控制运行机制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控、报告与反馈、评价与考核、持续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风险管理工作。营业部在充分考虑市场、技术、法律和公司控制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及时、有效地识别,探索其来源,识别其种类,为其后的风险评估、风险防范、控制等环节建立基础。营业部在风险识别和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建立业务风险点及防范手册,具体描述营业部各部门、各业务、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风险评估是对风险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分析的过程,营业部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对经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以及营业部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适时评估。风险评估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

风险评估按评估的时间分为定期风险评估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定期风险评估包括季度评估和评估。每季度初,营业部各业务部门对上一季实际运作情况进行自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业务风险所在,提出上季度风险控制自评报告与本季度风险控制计划;每年年初,营业部各业务部门对上一年风险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各项业务的风险情况,并提出本年风险控制计划。不定期风险评估包括:(1)新业务开展之前的风险评估。在开展新的业务之前,相关部门根据新业务的运作流程和特点,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分析评估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具体的风险控制计划。(2)在出现违规经营、客户投诉、危机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时,营业部应仔细分析该事件形成的原因,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具体风险控制方案。业务实施部门可就某些事项作出专项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方案。

风险控制是解决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从而消除预知风险的措施和程序。营业部针对不同种类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策略,风险控制策略应明确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控制程序,并报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核后执行。营业部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密、标准的业务操作、服务流程,并通过在业务操作系统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阀值,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风险监控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这几个环节连续不断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合规审查、预警、纠正机制。营业部风险监控的重点是合规性监控,合规性监控包括营业部制度、流程、方案制定、设计、业务运作的合规性监控和风险控制指标存在的风险隐患监控,以及营业部各部门和人员对营业部定力的各项风险控制制度、职责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控等内容。营业部搭建必要的技术平台,能够从前、中、后台自动采集所监控业务的运作信息和数据,并具有预警功能和重点问题监控功能。监控部门和人员在权限范围内通过预设的指标阀值对营业部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营业部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制度,报告做到制度化和格式化。营业部风险控制报告种类有:监控报告、稽核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即时报告、监理定期工作报告等,报告的内容根据不同的报告类型分别进行确定。监控报告是风险监控人员在对被监控对象实施监控的过程中,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定期撰写的监控情况报告,监控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发现的异常操作和重点问题、形成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

公司要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证券经纪服务,必须有强有力的研究与咨询力量做保证。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又是以专业化的研究为基础的。具体而言,信息咨询主要做好信息集成,转化研发成果,能适时地从客户经理处获得客户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需求,并及时反馈到研发和管理部门。而研究体系应为咨询服务提供支持。研究领域专注于对行业、公司进行细分和研发,由咨询人员专注于信息集成、成果转化和咨询服务,客户经理直接面对客户,及时满足客户的投资和咨询需求,为此公司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研究能力的提高和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把研究、咨询、客服能力作为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为规范和加强营业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健全营业部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咨询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制定《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咨询业务是指公司及所属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活动:(1)接受投资者或者客户委托,提供咨询服务;(2)举办有关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3)在报刊上发表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咨询服务;(4)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咨询人员必须遵守“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开公平”的职业道德守则。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消息为依据进行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投资建议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咨询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承诺投资收益,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就同一问题,向不同客户提供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应当一致;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设理财顾问工作室。

咨询人员在公众传媒提供咨询服务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以营业部的名义对外提供咨询类文章、评论、报告等代表机构观点的资料必须由经纪业务总部分管副总经理或经纪业务总部信息咨询部经理审核;咨询人员向公众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时,须先行取得经纪业务总部的同意或认可,必须注明公司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将发表稿件交经纪业务总部备案;与报刊、电台及电视台等媒体合办或协办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必须经公司分管总裁批准,分管总裁依据实际情况上报总裁,由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产品不得有建议投资者在具体证券品种上进行具体价位买卖等方面的内容;未经批准,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参加媒体等机构举办的荐股擂台赛、模拟证券投资大赛或类似的栏目或节目。

咨询人员在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公司、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是否有利害关系。营业部不得聘请无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公众提供咨询,举办股市沙龙、研讨会和讲座等活动。营业部所属咨询人员在营业时间、本营业部内为本营业部客户进行内部咨询服务,不需报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做广告宣传,不得引用、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信息、市场传言。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司以外的任何证券公司或咨询机构任职及从事咨询工作。咨询人员离开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参加咨询活动,发表相关言论。咨询人员不得兼职从事自营、受托资产管理或投资银行等业务。

根据《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营业部设置了投资咨询岗。投资咨询岗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营业部现场客户和非现场客户的业务咨询和投资咨询工作;负责和经纪业务总部建立咨询通道,将公司提供的有关信息通过分类、张贴、邮寄、电子渠道传送给现场客户和有需求的客户;负责定期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经公司总部批准在各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努力提升公司及营业部的服务形象;负责营业部客户沙龙的组织工作;负责营业部投资者各种活动的联络、沟通和组织工作;负责代表营业部咨询工作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投资者进行各种信息及咨询系统的使用培训及交流工作;负责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要求建立咨询日志和档案,包括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的建立维护工作;严守客户机密等。

风险控制制度项目篇五

仓库风险控制制度

一、目的为对仓库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与衡量,并采取损失控制措施,以最少的成本使风险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降到风险成本,在保证食品存储安全的原则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需采取一系列的决策和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范围。

三、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细则

3.1员工健康管理

3.1.1食品仓库工作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

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仓库管理工作。

3.1.2食品仓库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后参加工作,同时由人事部门建立健康证人员动态备案管理。

3.1.3仓库人员体检合格后应随时携带健康证,以备检查。

3.1.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后不得涂改,过期、笔记不清无效。

3.2防蝇、防鼠害管理

3.2.1仓库防蚊蝇、防鼠工作由仓库主管负责落实。

3.2.2仓库所有区域的窗户统一关闭管理,各产品摆放区域放置防蝇和防鼠黏贴纸、防鼠夹、防蚊蝇紫外线灯及防鼠微波等工具。

3.2.3仓管员上班与下班前期仔细检查门窗是否有损,若有应及时维修;同时检查防蚊蝇和防鼠黏贴纸是否需要及时更换,行政部至少每周抽查一次放蚊蝇、防鼠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2.4参照《防蝇、防鼠害检查记录表》执行。

3.3防毒、防盗管理

3.3.1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投毒、防盗窃。

3.3.2仓库门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非仓管员不得任意进入食品仓储区,发现外来人员进入应立即制止,上下班期间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系,防止人为投毒和盗窃事件的发生。

3.3.3库区不得放置杀虫剂和亚硝酸钠盐等有毒有害物质。

3.3.4库区定期组织人员清洁卫生,保持环境整洁,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3.4仓库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执行各出入口的夜间巡逻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3.4上班期间,仓管员应定时查看昨日各库区出入口24小时监控记录,如发现非法人员闯入事件,库区应立即关闭停止作业,保证现场完整,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情形严重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电话110。每日监控记录如无异常,应定期删除记录,保障各监视器记录处于存储状态。仓库主管至少每周抽查一次防毒和防盗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3.5参照《防毒、防盗窃检查记录表》执行。

3.4

防火、防爆管理

3.4.1仓库各区域放置的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按照布置图张贴在各出入口明显位置,同时各仓库门口设置安全标志,动用明火必须仓库主管授权批准,并做好相应安全防火措施。

3.4.2库区照明防爆应配置相应数量防爆灯,防火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放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4.3库区内的配电线路,需穿非燃性塑料管保护。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仓管员离开库区时应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4.4库区禁止使用蚊香、电炉、取暖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液化器具等易燃易爆物品。

3.4.5库区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各种车辆、设备等。叉车除正常在库区外加油,其他人员工作使用汽油时须提前上报部门主管。

3.4.6仓库主管应定期组织电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机制,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3.4.7行政部队仓库员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以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

3.4.8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同时灭火器材由仓管员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障完好有效,消除火险隐患。

3.4.9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仓库人员在火焰的初期阶段应迅速采取措施,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的蔓延,并立即向本部门领过报告。部门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警(同时讲清起火地点、部位及燃烧的物品)。如火势较大有蔓延趋势,灭火人员可直接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后再告知公司领导。

3.4.7对火灾事故的现场应由发生事故部门先行保护,任何人不得私自破坏现场,待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入和工作。

3.4.8行政部每周抽查一次防火工作是否落实执行。

3.3.9参照《防火防爆检查记录表》执行。

3.4防潮、防汛管理

3.4.1库区室内地面高于户外地面,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食品包装箱摆放木栈板上,与地面直接隔离10-20cm。

3.4.2库区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4.3时时收集当地气象汛息,做好防汛防潮管理工作。

3.5防倒塌管理

3.5.1仓库内所有食品包装不能摆放在地面,要放在木栈板上。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堆放货物不宜过高,防止纸箱变形倒塌。

3.5.2搬动货物时,要注意轻拿轻放,注意保持食品箱的清洁要求。

3.5.3搬运货物时,重物要放在下面,货物过高时要缠绑绳子或胶带。使用液压叉车时要匀速拉动,不能超高、超快、超载。

3.6防事故管理

3.6.1仓库员工,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和接受过安全培训,3.6.1根据仓储九防(防蝇、防鼠、防毒、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事故、防倒塌)的要求,仓库人员全面落实执行。

3.6.2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

放,严禁带火种进入仓库。

3.6.3专人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加强电线、电器和排水设施管理。遇到恶劣天气,要检查仓库是否安全。

3.6.4仓库内外通道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

3.6.5每天上下班检查仓库是否安全,关好门窗。

3.6.2行政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库区人员是否按照仓储九防管理细则要求,把工作落实执

行到位,消除和降低发生意外事故隐患,消除和降低公司因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附则

4.1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4.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有限公司。

4.3本制度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开始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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