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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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优质20篇)
时间:2023-11-30 05:51:11     小编:书香墨

读后感是我们在阅读之后,对于文字或故事情节等的思考和理解的表达。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其他评价和评论来丰富自己的观点和论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每篇读后感都具有独特的见解和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大家可以阅读这些范文,学习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提升自己的读后感写作水平。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思考和感悟的重要环节,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同时也能够提升我们的表达和思维能力。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一

最近在读《历史深处的民国(一晚清)》,这本书消除了我对晚清的很多误解,读起来很有惊喜,尤其是书里提到的几个细节,让我眼前一亮。

第一个亮点是袁世凯。

在我的记忆里,袁世凯的形象一直是这样――一个土肥圆的无脑军阀形象。

从学校的教科书到小时候的电视剧,袁世凯差不多都是这个形象,他卖国求荣、欺骗孙中山、窃取革命果实、搞复辟当土皇帝……可以说是被黑的非常的惨,导致袁世凯在我心里也一直是这么个大坏蛋的形象。

但是真实的袁世凯并不是看上去这么无脑,他是个官二代兼富二代,家里不仅有钱,叔父辈中还出过一品二品的朝廷大官,叔叔袁保恒和李鸿章的交往也十分密切。

袁世凯23岁的时候跟随嗣父袁保庆平去朝鲜平定政变,一战成名。后来,李鸿章钦点袁世凯为清政府驻朝鲜的总督。

袁世凯帮助朝鲜政府建立了新军,平定了叛乱,击退了日军,不断为朝鲜续命,长达十二年,直到甲午战争爆发,袁世凯被迫回国,日本才有机会攻入朝鲜。

回国后,袁世凯奉命到天津小站训练新军。袁世凯的练兵奇才得以施展,他采用德国陆军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使用新式武器,全面废弃”冷兵器“的战法,亲手缔造了中国第一支近代化陆军。

除了军事才能,袁世凯的政治立场也十分坚定――改革立宪,可以说他的每一步动作都在为实现这个目标做准备。

他明白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有进有退,所以他废除科举的时候没有畏缩,立宪被皇室阻挠时也没有硬碰硬。

他明白人才是最重要的政治资源,所以他一方面讨好皇室结交文臣,一方面也在军队在培养出了自己的北洋集团。

当然,袁世凯说到底是个政治家,为了实现目的,权谋和手段是必须具备的。他刊行军事书籍,制造舆论,向朝廷宣传自己在朝鲜的练兵事迹,才获得小站练兵资格。他向慈禧和高官重金行贿,才躲过了一次次要命的**。

总之,袁世凯就是这么一个和曹操很像的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而不是教科书里那个被黑透了的土肥圆。

第二个亮点是康有为。

与袁世凯相反,康有为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比较正面。教课书里说他是个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代表人物,是戊戌变法、百日维新的重要人物。

一开始提到康有为,我想到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公车上书。传说甲午战争战败后,康有为发动一千多名公车举子联名上书,到督察院游行示威表示抗议。

然而实际上这一天朝廷内外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历史记录表面有过这样大规模的游行。除了一本书――康有为的《公车上书记》,也就是说康有为自己编造了这一事件。

除了上面著名的骗局,康有为还伪造过一封光绪的诏书。

戊戌变法执行到九十几天的时候,慈禧警告光绪变法不要太激进,跟康有为、梁启超保持距离,否则光绪的皇位不保,于是皇帝下了一份密诏给康有为。

但是康有为在接到密诏之前就先伪造了诏书,说慈禧发怒,要革掉光绪的皇位,让康有为等人进宫营救。

而光绪的诏书里只是讲明了慈禧的态度,希望减缓变法的速度,让康有为去上海避一避。但是康有为依然拿着自己伪造的诏书大肆炒作,最终演变成维新派要劫持慈禧解救光绪的计划。

这就让慈禧忍无可忍了,于是慈禧软禁了光绪,然后宣布自己重新掌权,紧接着逮捕维新党人,戊戌变法失败,六君子被处死。康有为和梁启超逃亡海外。

就是这样一个康有为,利用伪造的事件炒作,不惜搭上队友的命运,实在是没法称得上是圣人。

第三个亮点是汪兆铭。

汪兆铭,民国四大美男之首,同盟会合伙人,国民党”一大“主席团成员。除了干革命,他还是个学霸,18岁考中秀才,21岁官费留学日本,回国后当选同盟会评议部部长,主编《民报》。

二十几岁的汪兆铭即使放到现在,也绝对是男神级别的,要长相有长相,要见识有见识,还是《民报》的主编,文笔风趣,相传就连慈禧还经常读一读他的文章。

而且他的人格还特别完美,不贪不抽不嫖不赌,虽然相貌风流,但却不近女色,一门心思干革命。

就是这样的汪兆铭,受到了当时南洋巨富陈耕基女儿陈璧君的追求。这让汪兆铭很为难,他认为自己是革命家,时刻有生命危险,如果结婚会拖累妻儿。但陈璧君却坚持追求他,不仅推掉了父亲定好的婚约,还不惜生死加入了汪兆铭的刺杀小组。

19,汪兆铭、陈璧君、黄复生、喻培伦的四人刺杀小组到了北京,决定刺杀摄政王载沣。据说,在暗杀行动前夜,陈小姐要以身相许为汪兆铭饯行,但汪兆铭恪守礼法,断然拒绝。

可惜这次暗杀失败了,汪兆铭和黄复生被抓。黄复生主动认罪,说事情都是自己做的,与汪兆铭无关。汪兆铭说自己是《民报》的主编,刺杀摄政王载沣是他做的,与黄复生无关。

刺杀国家领导人的大罪都互相扛,真兄弟,真英雄也!

这里提一句,汪兆铭这个名字看上去很陌生,但是他的笔名大家都知道,叫”精卫“.

长久以来,教科书和电视剧里的”汉奸“形象都是尖嘴滑舌、一脸猥琐的样子。但是真实的历史远比教科书鲜活的多,并没有什么非黑即白的定式。

汪精卫抗战时期的政治主张固然是与主流意识相悖的,但是年轻时候的他在人格上绝对是无可挑剔的。

总之,汪精卫这个人,很复杂很模糊,历史评价不一,但我觉得,他在人格上闪光点却是不能被掩盖的。

历史,还是要辩证的看,细节处总有意想不到的亮点。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实际上是在普及美国的司法知识和宪法精神,权利法案是每个美国人对个人自由的理解和信念是他们生活在那个社会里的基础条件,所以说作者看美国也主要看这些东西。

全书的重头戏应该就是辛普森那个世纪大案了吧,主要是那个戏剧性够强,轰动在当时够大的。

书里面涉及到了公民隐私权,言论自由,司法公正,种族问题,枪支管制以及最后美国人的独立精神和社会公德。这里面主要是围绕权利法案就是那几条宪法修正案,说的还是十分详细有见地的,是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去看待美国各种关键的社会问题或者说是法律案件,因为我之前看过任东来的美国宪政历程这本书,所以本书中的大部分案例我都详细了解过,但是那本书主要是讲述详细的司法案例和司法精神,从美国最高法院的角度出发的,和这本个人视角对比着看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的见识也不落下风,其实是不错的。

我好像看到很多人说林达是崇美华人,在这本书里一开始我也这么感觉,但是看着看着就感觉它没有那种崇美的样子,而是平心静气地叙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尤其是最后,这让我感到很意外,大概这也是它在上分高的原因。

通过这本书了解到,他们在书中提到的问题,在当代现今的美国依然栩栩如生,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黑人种族问题,枪支管制问题,竟然没有一个解决的了的,还有社会福利问题医保问题,这个资本主义世界头号强国,在这20年间,没有解决过自己的这个普遍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的自由。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是何云强在1月份推荐给我的,我在过年回家的火车上开始看的,起初是漫不经心,后来发现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使我大开眼界,很多关于美国人思维的理解也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所以我打算把我看这本书后的收获和大家分享一下。

现在这本书我才读了四分之一,也就是第一部分,所以就先和大家分享这么多吧。

第一部分:历史深处的忧虑。说的是在美国建国之初,开国的几位伟人在设计美国的政治制度,在制定美国的法律的时候,他们的最大担忧是能否在美国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换句话说就是防止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的产生和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的统治。因为他们是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的,独立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英国政府在美州大陆的高税收和严酷统治,所以美国的开国者们极力希望走出英国统治的阴影,在美国实行他们认为更加合理的政治制度。

首先,美国的开国者们认为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敌人,一个强大的政府肯定将是民主和自由的最大威胁,因此他们在最初的制度设计时就想方设法地控制政府的权利,强调个人的权利应受到宪法的绝对保护。美国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权力的分离,最初的制度设计者把立法权和司法权彻底的分离,这样做到权力的制衡,防止政府机器被某一个利益集团控制,而威胁到公民的自由。

然后,美国政治制度保护的自由,诸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游行自由,结社自由,持枪自由等等,这么多的自由在中国开来自由的尺度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们会担心这些自由会引发很多的违法犯罪,因此而因噎废食。美国人当然也知道太自由则容易出现问题,但是美国人并不会因此而放弃自由,美国人把因为这些自由的权利而引起的犯罪视为是自由的代价,但是他们仍旧坚持自己的自由权利。每当政府因为某项公民的自由权利容易引发犯罪而加以限制时,比如言论自由容易煽动恐怖活动和种族问题,持枪自由会增加因枪支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伤亡,美国人的第一反应是政府企图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会立马跳出来阻止政府的某项立法提议。美国人对自己权利的珍视程度也是我们中国人应该学习的。因为美国的政客都是美国人直接选举出来的,所以他们为了顾及自己选民的态度,只能乖乖地听从民众的意见,而不是独裁式的一意孤行。

其次,关于美国的法庭审判制度,与中国相比一大差别是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在美国,不论检方的证据多么的确凿,在最终的审判作出以前,犯罪嫌疑人都是做“无罪假定”的,这就要求检方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指认的被告就是罪犯,而犯罪嫌疑人需要做的就是驳倒检方的证据,甚至不需要驳倒,只需要提出检方证据的疑点,使其失去可信度。而在中国,处于被告的犯罪嫌疑人是做“有罪假定”的,这就要求被告拿出充分的无罪证据来为自己辩解。这两种审判制度的核心差异在于这两种司法体系对于犯罪嫌疑热的态度上,在中国是“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人”,而在美国则是“宁可放过一百,不能错杀一人”,这也体现了两种社会制度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独立个人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在美国的审判法庭上,作为原告的检方和作为被告的辩方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他们尤其需要防止的是作为政府代表的检方对被告产生的压迫感。美国审判制度的另一大特点则是其陪审团制度,也就是说,美国法庭的最终决定是由12个匿名的陪审团成员决定的,而不是像中国这样的法官,这12名陪审员没有文化程度限制,哪怕是文盲也有可能去当陪审员,因为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同时也是每一个成年美国公民的义务。陪审员往往没有法律知识,又不懂高深的鉴定技术,因此就要求检方的证据非常确凿和易懂,不然是说服不了陪审员相信他们而给被告做罪名成立的判决的。而且,这12名陪审员必须做出一致的决定才算是被接受的判决,加入有一个人认为被告无罪,哪怕是另外11名陪审员都认为被告有罪,那么这次判决也是无效的。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告不会被轻易的做有罪处理。

其实关于第一部分我还有很多收获想和大家分享,但是又不想写的太多太庞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这本书读一读。我也把云强给我的这本书的电子版上传群共享,大家可以下载来看。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四

《近距离看美国》则看得比较晚,是好友l君推荐我看的。刚开始看的是网上的电子版,后来觉得不过瘾,才买的纸质版。结果,一捧起书就看到了凌晨一点才睡觉,看罢之后,感概万千。我推荐某同事看,第二天上班,他告诉我说:我看到凌晨三点钟才睡觉,把我看哭了。

我说:你比我还狠,我才看到凌晨一点,你竟然看到凌晨三点!后又推荐一部门领导看,看完后我问他:“还看不看第二集?”他说:“不看了!”我很奇怪,问到:“为啥呢?”

他说:“越看越生气,懒得看。”我大笑道:“好看的还在后头嘞!不看绝对要后悔。”于是,他说:“那你拿来我看吧!”。当他把第二集看完后,我问他作何感想?他回答说:“咋个搞蛮?莫法搞!”说完,我俩都哈哈大笑起来。

“林达”是一对美籍华裔夫妇的笔名,他们年轻时在中国大陆生活,中年后才移民美国,书也是在美国写的。他们最初找了几家出版社,编辑们看了书稿,无一例外都说好。但一提出版,又都不敢出,怕担风险。因为内容是讲美国的事,怕遭修理。

最后他们找到三联书店,编辑们的眼界比较开阔,最后交由经理拍板,经理看完书稿后说:“可以出版,但要把书名改一下。”该书原本叫《自由的代价》,遂改为《历史深处的忧虑》。

出版,一炮打响,一版再版,供不应求。到我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版第37次印刷了。之后,林达又继续写出了《我也有一个梦想(第2册)》《总统是靠不住的(第3册)》和《当慧星划过夜空(第4册)》。加上第1册《历史深处的忧虑》便凑成一套,名曰《近距离看美国(1―4册)》。在这之前,我也算是读了点儿书的人,颇有些“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傲气。但我看了这套书之后,才恍然大悟,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愚蠢不堪的“井底之蛙”。甚至有一种“之前看过的书都白看了,之前三十年都白活了”的感觉!

林达特别擅长讲故事,尤以“三k党诉堪萨斯州政府案”、“《进步》杂志刊登氢弹制造技术案”这两则故事给我印象最为深刻。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五

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请问你相信辛普森杀人了吗?”

“我相信人是他杀的”。

“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判他有罪吗?”

“不会!因为检察官并没能出示足够的证据。”

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这是这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历史深处的忧虑》上详细记录的一个典型的美国案件。大概是说,著名棒球名星辛普森的前妻被杀,很多的证据可以表明很可能是辛普森杀的,但由于他请的律师实在是太厉害了,所以政府的公诉人检察院也斗不过他们,最后,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释放。之后,作者问了很多的美国朋友,得出了上面的那段对话。

也许你和我一样,对于这个案件,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是的,他们也有这个想法,但他们却也很理性地理解了陪审团的决定,因为,原告确实没能出示百分之百令人信服的证据。尽管被告很可能是真正的杀人犯,并且很可能再也不能将他捉拿归案,但是,在法庭上却是公平的。假如仅仅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有罪就判刑,而不管证据如何,那下次很可能就会出现冤案。就如洛彬机政府所宣布的,政府为这个案件花了8051730美元,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庭上的公平,一个普通人能和强大的政府力量对抗吗?我认为他们这样的想法很有道理,也怪不得我听说美国以司法公正而闻名于世,这下公平,并不是指真正不错杀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而是指,能在法庭上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以前我就知道,任何一个美国人在被告上法庭时,都有权利请律师,如果他没钱请,那法庭会为他指定一个,但我想不明白的是,律师通常是收费的,那他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啊,政府也不能出这份钱吧。他们还真能想:法律规定每一个律师都有一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法庭指定的律师就是这种。

看到这里,我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作者为何用这个书名,我的理解是,有时公平,或者说,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并且,有时这些代价是否值得,也是很值得思考的。

也许你也听过一个故事,说一个日本留学生闯进一个美国私人小花园,主人拿枪对着他说不要动,他听不懂,最后主人开枪打死了那日本人,最后也是判那人无罪。也许这就是东西方文化差别的原因吧,但至少这能说明美国人对家这个私人住所的理解,是一个不允许任何侵犯的堡垒,就算对方是个政府,也不行。

这是一本很能让读者了解美国的书。有时间的话,建议你看一看,也许我看过作者其它的书吧,其实也不觉得它足以用“非常好”来形容,但它却可以告诉你很多关于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不少关于美国司法制度的流程,比如说什么叫陪审团,再比如说法庭上是如何辩论的,等等。

可以说我是从看林达的三部曲才开始对美国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的。正是林达高超的讲故事才能将我引进了这扇门。但是在我对美国社会的运转机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开始发现林达的局限性。

看第一本的时候,我常常读一段就停下来思考一下作者传达的美国人的基本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运转机制。但是,读到第三本书我就已经对作者阐述的人类进步的力量在于精神反省人性力量云云感到怀疑,这不仅与他所说的制度起决定作用相矛盾,而且与伯林提倡的文化多元主义相背。作者好像倾向认为社会是应该向固定方向发展的,建国初期南部比较野蛮没有经过精神反省,因而北方一直等待,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奴隶问题。但是,这里作者恰恰忘了在第一本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中性”问题,作者扬弃了“真理说”,却又认为北方的决定是真正人性的体现,因而南方迟早要服从北方,这难道不是作者为人类的发展规定了一个方向吗,这难道不是不让南方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吗?不管北方凭借的道德力量多么强大,都始终只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必然具有相对性与局限性。认为凭借道德优势可以决定他人乃至他州的发展道路,与作者在第一本书阐述“内容中性”“与真理无关”所举的反例实在并无二致。作者甚至用“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来形容坚持蓄奴的两个南方州。不仅因为这样,更因为各州在签署协议自愿加入合众国时并未声明放弃退出合众国的权利。林肯对南方分离出去的邦联的讨伐就不具有法理依据,但作者在承认这个问题之后,又回避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转而去谈现在维系美国的是这个自由制度所带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到我从其他途经了解到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后,我才知道美国人是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各州公民首先是合众国公民,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身份、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这从事实上禁止了任何分离活动。也正是第十四修正案使得权利法案开始适用于各州,在此之前各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联邦权利法案并不适用。这一点林达也未充分告知我们,片面夸大了宪法及修正案的绝对适用性。实际这种适用性是一直在讨论改进中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最高法院对言论自由的屡屡不利判决作者提及很少,几乎割裂了历史,更不要说作者没有提到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对美共领导人及组织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和侵害。作者主要视野全部集中在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也就是第一修正案在实际适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年代。即使同在这一时代,在第一修正案存在广泛争议的其他领域如对淫秽语言和淫秽出版物的界定,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区分对待,作者都没有提及。我觉得作者明显存在避重就轻之嫌,不仅如此,作者还存在故意片面宣传之嫌,我终于开始怀疑他的目的。

这次为了写论文看了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我才看到了第一修正案在适用方面的艰难发展历程与问题。美国司法界所持的原则,决不向林达所述那样简单。“内容中性”概括失之简单。司法界早有“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这与作者一上来批评中国人对言论自由持有的“理越辩越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这一说法后来越来越多的造成质疑,但是林达却干脆把这个过程给省了。推荐大家看看《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这书,这本书相比林达的书来说,宣传少,事实多,更客观,更全面,当然也要更枯燥。

总之我的意见是了解美国可以从林达入门,但一定要超越林达。否则你可能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其实是用偏见代替偏见。大家在阅读林达的文章时,应该对其包含的宣传层面持警惕态度,正如大家在阅读其他作品对其宣传层面警惕一样。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六

看前期待很高,评分这么高,看了一堆都是好评,我来说点反对意见。

我看了大半个月,可能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匆忙,没看完全书,总感觉作者观点不够中立,写的啰嗦没重点。

作者观点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即使不看作者背景,也能清楚看出本书描写的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刚出国门,被美国体制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冲击的国人,所看所写的美国。作者带着对美国自由主义和三权分立的强烈崇拜和向往。在这个滤镜下,任何阴影和问题都被美化成了为了更伟大的人类进步理想,可以接受的牺牲和妥协,比如枪支泛滥带来的个人生存权的强烈威胁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自由主义精神,三权分立的建立可以杜绝美国政府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侵犯和腐败等。

优点是此书作为了解美国的入门书是很优秀的,作者对美国的介绍详细,可以想象此书刚问世时对国人的冲击。

但时代不同了,如今我们有太多媒介介绍美国。作者受限的历史观实在不适合写这种需要专业背景才能驾驭的社会类问题,此书作为深入探讨美国体制,分析中美关系的历史和未来走向是不合格的。

更,查了一下,作者果然是作家,具有理想主义情怀,没查到有历史社会类专业背景。

评分虚高,也许是网友也没看到更好的同类书。没做过调查,如果说此书问世后的近20年,我们都没有更好的介绍美国的书,让人难过。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七

看过《明朝那些事儿》之后,对这种高度雷同的追随手法已经没有多少惊喜了,读这种类型的书完全是”扒墙头、看热闹、涨八卦“的嫌疑。

刚刚读完第一卷,果然不出所料,除了事件年份能和学过的历史书吻合上,别的出入都比较大,有的完全相左,姑且听之任之、读之信之。

第一卷从道光皇帝讲到黄花岗72烈士,其中”大反派“李鸿章已经辞世,他的学生袁世凯继承了衣钵正摩拳擦掌,有段时间孙中山给李中堂写了一封信,侃谈治国壮怀激烈,结果没有收到回音,随后康有为撺掇着一帮人开始短命的戊戌变法。

这些人就是第一卷”反转“的四大形象,李鸿章因签订《中法新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被骂史上最无耻卖国贼,袁世凯因复辟称帝被万人不齿并唾弃,()而孙中山和康有为则是分别高举”民主“和”变革“两张大旗的先行者和实践者,载入史书名垂青史。

而据本书,李中堂忍辱负重,从谈判桌上或多或少还挽回点大清朝的脸面,袁大头虽有点钻营,但是个头脑清醒、思维创新、务实肯干之人,孙先生一心想民主,为了联俄私下协议竟想出卖东北主权,康无为更是政治幼稚,思想简单,甚至没事坏事、着急跑路的康谎谎和康跑跑。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张謇这个并不熟悉的名字,以41岁高龄考中状元,却弃官从商,走上一条实业救国的道路,创办企业、发展教育,成为中国实业家之父。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

后面还有更精彩的二三卷。

民国时期稍纵即逝而且包罗万象,就是这种短暂和混乱让很多人不知道它明确的起止,也不知道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它确是多事之秋,但也是”人类群星闪耀之时",让人感慨虽然彼时境况何其艰难但是上天依旧钟毓于此。很多人在年青时就立下寰宇之志、勇挑千斤之担,很多人在迟暮时仍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之即倒,当然也有很多人蝇营狗苟甚至倒行逆施。虽然民国的光辉犹如流星一样短暂,它的贡献却像是永久的瑰宝,在无数次矛盾和失败中终于找到了一丝光亮,引导了一条曲径,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大变革对今天仍有遗泽,它的冲突和动荡也许就反映了这种民族性格中的韧性和坚毅,也是屹立不倒的最终因素。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八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日子,这90周年来,共产党经历了多少困难,才有了我们的新中国!

《历史的选择》这本书讲了从1921年到我们2011年,共产党经历的无数坎坷,正因为经历了这无数坎坷,才会有成功;正因为有了成功,才有了我们现在的中国!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霹雳一声震天响》―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这个故事讲的是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上海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来自各个地方的12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途有密探闯入,只好转到浙江举行会议。在会议上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等。最后,会议圆满结束,代表们齐呼万岁,中国共产党便正式成立了!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九

可以说我是从看林达的三部曲才开始对美国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的。正是林达高超的讲故事才能将我引进了这扇门。但是在我对美国社会的运转机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开始发现林达的局限性。

看第一本的时候,我常常读一段就停下来思考一下作者传达的美国人的基本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运转机制。但是,读到第三本书我就已经对作者阐述的人类进步的力量在于精神反省人性力量云云感到怀疑,这不仅与他所说的制度起决定作用相矛盾,而且与伯林提倡的文化多元主义相背。作者好像倾向认为社会是应该向固定方向发展的,建国初期南部比较野蛮没有经过精神反省,因而北方一直等待,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奴隶问题。但是,这里作者恰恰忘了在第一本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中性”问题,作者扬弃了“真理说”,却又认为北方的决定是真正人性的体现,因而南方迟早要服从北方,这难道不是作者为人类的发展规定了一个方向吗,这难道不是不让南方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吗?不管北方凭借的道德力量多么强大,都始终只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必然具有相对性与局限性。认为凭借道德优势可以决定他人乃至他州的发展道路,与作者在第一本书阐述“内容中性”“与真理无关”所举的反例实在并无二致。作者甚至用“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来形容坚持蓄奴的两个南方州。不仅因为这样,更因为各州在签署协议志愿加入合众国时并未声明放弃退出合众国的权利。林肯对南方分离出去的邦联的讨伐就不具有法理依据,但作者在承认这个问题之后,又回避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转而去谈现在维系美国的是这个自由制度所带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到我从其他途经了解到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后,我才知道美国人是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各州公民首先是合众国公民,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身份、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这从事实上禁止了任何分离活动。也正是第十四修正案使得权利法案开始适用于各州,在此之前各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联邦权利法案并不适用。这一点林达也未充分告知我们,片面夸大了宪法及修正案的绝对适用性。实际这种适用性是一直在讨论改进中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最高法院对言论自由的屡屡不利判决作者提及很少,几乎割裂了历史,更不要说作者没有提到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对美共领导人及组织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和侵害。作者主要视野全部集中在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也就是第一修正案在实际适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年代。即使同在这一时代,在第一修正案存在广泛争议的其他领域如对淫秽语言和淫秽出版物的界定,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区分对待,作者都没有提及。我觉得作者明显存在避重就轻之嫌,不仅如此,作者还存在故意片面宣传之嫌,我终于开始怀疑他的目的。

这次为了写论文看了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我才看到了第一修正案在适用方面的艰难发展历程与问题。美国司法界所持的原则,决不向林达所述那样简单。“内容中性”概括失之简单。司法界早有“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这与作者一上来批评中国人对言论自由持有的“理越辩越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这一说法后来越来越多的造成质疑,但是林达却干脆把这个过程给省了。推荐大家看看《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这书,这本书相比林达的书来说,宣传少,事实多,更客观,更全面,当然也要更枯燥。

总之我的意见是了解美国可以从林达入门,但一定要超越林达。否则你可能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其实是用偏见代替偏见。大家在阅读林达的文章时,应该对其包含的宣传层面持警惕态度,正如大家在阅读其他作品对其宣传层面警惕一样。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

美国是当今世界超一流国家,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挑战它的地位。它是世界游戏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

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在影响着世界,也影响着我们。我们很多人常常说美国如何如何的民主,如何如何的自由。而又有一些人说美国如何如何的不好,民主也是资本主义的民主,美国的'大选是金钱的选举。自由是如何如何的个人主义,如何的罪恶。但究竟美国是怎么样的国家,很多人还没弄清楚就妄作判断。但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之一:历史的忧虑》为读者了解美国社会提供了很好的介绍。

看了这本书,才知道美国是个神奇的国家,是个充分尊重个人利益的国家。为了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美国严格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他们的保障个人自由,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很多让人吃惊的地步。例如:美国允许私人持有个人武器,私人地方神圣不可侵犯。又如,美国法律的陪审团制度,让一些毫无法律知识的人,有的甚至是文盲当陪审员,罪犯的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来定夺,而法官只有吹哨子的份。再如,美国言论自由表现在新闻出版自由上,它的关键是免预检制度。它的言论自由与言论内容没关,也与言论对与错,是真理还是谬论都无关。还有,为了使个人不受政府公权力的报复,美国的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因同一案件受到两次以上的追诉,也就意味着,如果嫌疑犯被起诉后,经审判为无罪,今后即使有新证据证明他有罪,也不能再起诉他,人们只有眼巴巴看着罪犯逍遥法外,这是避免政府代表公权力被滥用,利用不断追诉来侵犯个人权益。这些都是在别的国家无法想象和做到的,但美国就可以。

美国是当今世界超一流国家,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挑战它的地位。它是世界游戏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它的科技水平,经济总量,以至它在国际事务有绝对优势的影响力。它的科技创新能力远远超过其它国家。我觉得,这些都美国的优越社会制度有关,特别是充分保护个人自由的法理追求有关。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宪法是充分保护个人权益和自由的。但同时他们的法律又很严厉而理性的。如果违法,就必须受到追究,不管是什么人。在充分法制保护下,个人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涉。因此在美国社会,个人是不会受到强权势力的压迫的,个人是没有被压制的恐惧,一方面个人充分的自由,另一方面法律又相当严格并保证程序公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又知道自己的义务,使社会松散而又有秩,使人在轻松自由的气氛下,人的创新能力才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美国的成功所在。

当然,美国为了保护人人的自由,也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美国的司法独立,让陪审团来判案,司法成本很高。署名的辛普森案,光是审判成本就花去纳税人800多万美元,还不计警察侦探成本。又如允许私人拥有个人武器,每年都有枪击案发生。并且还发生了俄克拉何马市的联邦政府大楼大爆炸案,造成直接经济160多人的死亡。美国过去曾经是种族歧视的社会,美国为此承担着巨大的成本。

在我看来,美国是特别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制度创新的试验区。美国在二三百年的历史前还是英国殖民地,当时从英国过去的人都是一些被流放或者追求自由、冒险的人。他们有天生的反抗政府压迫、追求个人自由的精神。美国的独立战争其实是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过分压迫和侵犯个人权利的战争,以至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政府还没建立起来,甚至连总统还没有。因此美国的建国者,以极大的理性和智慧,制定了二百多年一直执行的宪法,确定了宪法精神,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充分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这是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做到的。

美国能做到,那是因为她是新兴国家。她受没有什么传统文化的禁锢,没有历史包袱。在二百多年前,英国已经是世界一流国家。美国当时是英国的殖民地。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人,主体或者领导反抗的人是英国的移民者,而不象其它的英殖民地那样,反抗的人是当地的民族主义者。比如印度,被英国统治之前印度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印度人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他们想建立的是自己国家,是保留自己民族性和历史传承的国家。而美国由于没有传统文化,没有民族差异,使她能够在反思英国制度之下,借鉴英国的制度,并以全新的宪法理念立国,建立优于英国的制度。

在一次闲聊之时,我问周围的人:你能不能想象人类社会二千年后是什么样子?

“按现在的发展趋势,我看人类二百年后可能已经毁灭了。”

“我想人类再生存二千年,绝对没有问题。人类有智慧保护环境。将来将是地球村的社会。”

而其它人则没有说话,也许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觉得,将来的人类将走向大同。人类在大家认同的普世价值观下,各有各的自由,各有各的精彩,强权将被严格限制,个人在遵守基本法律之下,将有充分的自由和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社会强调的人权、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将越来越被不同的民族和国家认同或者追求(只是有个漫长的过程),将发展成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可以预见,将来劣质制度劣质文化将被淘汰,只是时间的问题。时间会证明一切。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一

内容由十五封信组成,主要以美国背景文化和事例生动地描绘了美国的自由和平等,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观后感。

读美国时,不得不结合历史。美国曾被英国长期殖民、压迫过,一个执政人员可以拿着搜捕证随便搜查居民的家,即使找不到任何违法品。在华盛顿的带领下,美国摆脱了英国的殖民。如果换做中国百姓,一定会认为华盛顿将建立起宪法,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是是能让人大跌眼镜。战争结束后,华盛顿和其下属不约而同地下解甲还乡,华盛顿在自己的庄园过着小农生活。州各立各自的法规,直到几年后,因为法规差异过大,加上经济相当不景气,华盛顿与各位战友聚在一起开会制法,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政府权力过大对人民造成的压迫,第一项内容竟是确保人民合法持枪,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不敢相信吧)。美国的宪法蕴含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你可以看到美国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平等和自由表达情感,其宪法在生活中实用性相当高,不是摆在法院无人去看的空条文。美国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让穷人上得起学、吃得起好饭好菜,民事案件中免费为你请律师,如果你的权利受侵犯,你不会因无钱而打不起官司,观后感《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观后感》。你可以自由表达情感,与此相关的行为大多不受限制,但不要一次认为美国人大多放荡,其行为受到相当大的限制,比如放学孩子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工作单位男女距离不能近于一手臂(好像是一米,不清楚了)美国每个时令都有不同的作息时间,大多数人都能自觉地调整过来。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以个人为主体,宪法保障个体的利益,在法庭上,被告只能作为嫌疑犯,不能穿囚犯衣,大多穿着西装。一个人有罪,但检方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陪审团会以“罪名不成立”将其释放。“宁可放也不能错杀”的思想为绝大多人接受,他们为了自由付出了代价,不远破坏宪法的初衷。(宪法代表了个人的利益)。

我的思绪太乱,特别是后面越写越没层次,以后要多读多总结,形成清晰的思维。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二

宪法保护因重罪被起诉的被告人接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可获有期徒刑的上限不满6个月的轻微犯罪没有接受陪审审理的权利(邓肯案判例)。换言之,对于可能获刑期在6个月以下的犯罪而言,美国宪法并未强制规定陪审程序,而可以由各州法院自由选择。

(2)陪审审理的放弃。

美国刑事案件中的大多数,并非通过陪审裁决,而是通过认罪协商得到解决的。认罪协商是:被告在罪状认否手续中作有罪答辩(pleaofguilty=认罪),作为其对价,检察官会减少起诉的罪名数量,以较轻的罪名起诉,并要求法院判处较轻的刑罚。在被告进行有罪答辩的情况下,他同时就放弃了接受事实审理(由陪审团或法官做出)的权利,因此法官直接决定量刑后做出判决。

但是,美国宪法并未赋予被告无条件放弃陪审审理的权利。在联邦法院系统中,只有得到检控方的同意和法院的许可,被告人方可以放弃陪审审理。在大多数州,被告放弃陪审的行为,也往往需要法院或/和检察官的同意。

(3)陪审员的人数。

联邦法院中,陪审员人数原则上为12人,但如经当事者双方同意,也可以少于12人。在州法院层面,既有规定了少于12人的陪审团人数的,也有规定被告人可以选择不满12人陪审团的。美国宪法的判例规定,陪审团人数最少可以减至6人。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三

《历史深处的忧虑》一书介绍了美国的法律与政治的思想原则与发展过程,以及其操作方法与历史价值,还简述了为这套体系已付出与将付出的代价。

讲起美国,有些人觉得那里是天堂,仿佛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有些人觉得那里是可怕的地狱,是万恶资本的大本营。然而,这些判断都是有所偏颇,而这本书则除去了有色眼镜,让我更清楚的看见了美国政法体系的不足与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

辛普森案在这本书中占据了大版篇幅,在这一案件中,我的感到了许多迷惑与不解,不过也第一次比较清楚的了解了陪审团制度,程序正义与无罪假定等制度与精神。

无罪假定是指在嫌疑人在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须假定他是无罪的。这是在美国司法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条,无罪假定保证了检方与辩方在道义上的平等,检方并不是正义的代表,而辩方律师也不是为罪犯开脱的恶人,也保障了嫌疑人拥有洗刷自己不白之冤的自由与权利。这种无罪假定的法制意识并没有得到中国人的理解,例如1月5日,安徽警方抓获三名抢夺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并在其照片上打了“马赛克”三个字后上传了网络,并获得了网民们的一片叫好声,称其为最美马赛克,这种侵犯嫌疑人隐私权的行为居然得到了一片称赞,这充分体现了无罪假定在人们意识中的淡泊。当然,这种意识也在逐步渗透到了中国法制体系中,在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了嫌疑人不必穿囚服,这是在司法改革中的一大进步,无罪假定肯定会更加深入人心。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一大特色,虽然之前早有耳闻,但是一直都不是很了解这种制度。在了解之后我对这种制度感到十分的怀疑,给嫌疑人做出是否有罪的判断需要专业知识与理智的分析能力,但是陪审团成员只是普通的成年公民,而且排除了律师、医生、教师等“可能产生思维倾向”的职业,但不是所有成年公民都有理智分析的能力,更别说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而且在排除了精英行业之后,我对陪审团成员的水平产生了怀疑,让这样一个良莠不齐的陪审团掌控杀生大权,真的令人感到不安与怀疑。而且陪审团也难以保证公平,在辛普森案中,陪审团成员就是黑人多于白人,在种族冲突的大背景之下,这显然利于辛普森一方大打种族牌,以洗清自己的嫌疑,通过一个自身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团体来保证公平的审判,这可以做到么?在《乌合之众》里提到,在人群中,每个人的愚蠢将会得到叠加与加强,而理智只会相互抵消并削弱,因此多人的陪审团也许更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反观大陆法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法官主导,更加有利于做出公平的宣判。

通过辛普森案,我还认识到程序正义不仅仅是做出公平审判的前提与基础,还是普通人权利的保障。违反程序正义的证据必须作废,以此种证据为基础的推断也将视为不成立。乍一听,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以程序正义的名义将证据作废,显然是不利于做出公平审判的,比如辛普森案里各种证据,险些因不符合程序而作废,这就有可能放走罪犯。但是仔细的思考后,我意识到程序正义恰恰是最重要的,假如没有程序()正义,就是给了警察巨大的权力,变相鼓励了警察为了破案而不择手段,普通人的隐私就完全丧失了保障。历史上英国曾发行过通用搜捕状,严重侵犯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合法权益,而这也成了独立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更是促成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东德斯塔西对自己人民实施无孔不入的监听,在看似对人心牢牢掌控的背后,却在民众中滋生对东德政府的厌恶,促成了东德最后成为历史。看似多余的程序正义其实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是重要的权利保障,更是在暗中左右这一个国家前进的方向与未来。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四

对美国一直有一种情结,这种情节来自于对外面广袤世界的向往,来自于对其他国度的好奇。想知道地球那另一边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着,怎样忙碌着。抱着寻找答案的目标我开始进入到《近距离看美国》的世界里面。

不得不说《近距离看美国》是本亲切又不失深度的书。美国的种族问题、贫富差距……作者一一向我们娓娓道来,感觉就像在听一位智者讲故事,说道理,那么的细腻,那么的细致。它在向我们介绍美国这一国度的同时,告诉我们任何外表光鲜的事物都要比想象中的复杂的多,我们应有向往,但更应思考。

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是绝对的,也是普遍。在美国高度发达的经济下面埋葬的是严重的贫富差距、不稳定的社会治安、种族矛盾等等等等,我们在探究美国世界的时候便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取其精华:和美国相对比,中国的发展瓶颈显而易见――缺乏创新,全世界的中国制造能证明我们的努力和勤奋但却不能证明中国的创新精神。钱老之问震醒了中国人民,基层的劳动不能少,高端的创新同样重要。

怎样创新,这是交给社会各界的一个思考题,而教育领域的责任显得尤其重大。不可否定,创新需要教育。当今中国满堂灌式的教育模式只能愈加禁锢青少年的思想,本应充满无数可能的孩子们。一头扎入应试教育的圭臬中,束缚了发散的思维,活泼的想象。我很欣赏现在新课改的模式,支持自主探究合作式的学习方法。国家的飞跃在创新,创新的核心在教育,我相信,只要加以重视,只要突破常规,只要敢于对所谓的权威挑错,我们定会找到一条适合中国人的教育之路,定会使国家越加强大!

去其糟粕:看完《近距离看美国》后,不得不感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一切的一切都体现着社会主义的美好。不要羡慕资本主义社会光鲜的外表,让我们发展自己的路,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昂首前进!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五

不过两分钟,指甲就变了颜色,由雅致的浅玫变成透明的暖黄,可心情却变不过来。

一整天,办公楼下银行营业部的敲击声都没有停过,快半个月了吧,装修仍没有要结束的意思,或者要等到整个夏天过去。那接踵而来的秋岂不是要安静不下来。稍停一会儿,趁着不响的空当儿,读宋丹丹《幸福深处》。

细想想,没读过谁的自传,除了在报上断断续续读到过刘晓庆关于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的自传,也不过缘于那个年龄的好奇。窃以为,名人写书不过是沽名钓耳,不过是抖一些陈年旧芝麻的个人隐私,流水帐罢了,文学性可读性能占多少份量。

幸福深处,名字不俗,读来,文字竟也不俗,还有沉溺其间深深的爱和感动。

自己疼过,才知道别人有多疼。

摘自英格丽褒曼传记中的一句话。这是让我读此书时第一次有泪要涌上的感觉。想想能令我疼痛的回忆不太多了,是我的健忘,还是原本就没有什么值得疼痛的事。父亲的离去算一个吧,但现在想起来时,心不过揪一下,不太疼。

妹妹早先处过一个男朋友,分手时坐在我的对面嚎啕痛哭,我不知如何劝说才能阻止他的悲伤,过去了这么多年,或者连他自己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在一个比他年龄还要小的“姐姐”面前失声痛哭。再想起曾经的那几个因想念和惶惑而痛苦不堪的日子,我明白了他的痛哭是真的,现在的遗忘也是真的。所以,总是不忍再去触碰它们,就这样小心的收藏着,小心的护卫着吧,就当它们是我心上的瓣膜,揭不得,扯不下,与我同生共死。

一些伤害来过,只要用平常的心去看待,或许他是无意的,或许原本就算不上是伤害。

学会如何去爱。

“没有你的时候,我和你爸爸的感情是多么多么的好。”跟女儿说。

女儿撇撇嘴:“你们现在不也很不错吗?”一幅受伤的表情。

女儿的话让我怔住。当时我和女儿正站在桥上,扶着栏杆,可以看见他正踏上第二级台阶。女儿招招手,满脸的幸福。

他也招招手,一样满脸的幸福。可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幸福还是过于容易满足。

我们常常忙于索取。索取物质,索取爱,无法满足的心和十指张开空空的手。一些幸福从指缝中漏掉了,我们却还在毫无知觉的继续索取,继续。

“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对照着审视自己,竟然发现心内还积有对他人的不原谅,并且一些新的怨忿还在生成。是我的阅历不够,感悟太浅,还是真的不懂爱。

反复的读这几句话,慢慢疏通着认知的狭隘,虽然仍不能平息过于自我而生的不忿,但渐渐平息下来的烦燥告诉我,一定能学会如何去爱。

为他守口如瓶。

我不记得和谁约定过,要为他守口如瓶,是我自愿,只放他在心里就好。偶尔的,也会在文字中引用一些关于我们之间的谈话,掐头去尾,晦晦涩涩的,旁人读不懂,但我想,你一定懂,只是不确定,你能否读到。

我不说,你不知,由我默默打稿,润色,挂在心墙上,直到落满灰尘。

只是我很想知道,你的眼中,我的样子。

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

是,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呀,连容颜都改变了,青丝渐白;连爱情都改变了,泛上陈黄。

可生活也添了彩增了色,醇厚了些呢。我们被埋在幸福深处,你竟看不见么?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六

读了《历史深出的忧虑》,首先一个最深的印象是:美国的开国领袖在从英国殖民者手里打下江山以后,第一步做的不是运用各种手段巩固中央集权,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而是想办法保障人民的自由,一切以民众的福祉为中心,致使刚建立的美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无政府或弱政府状态,开国皇帝华盛顿将军也在经过八年的苦战,在没有领一分钱军饷的情况下,仍然回到了他自己的家乡继续过起了他热爱的田园生活,直到若干年后,由于政治需要出任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将军的这种崇高的天下为公的精神和近乎完美的人格力量给人以深深第地震撼。

今天,站在一个外国人的角度,来审读美国的建国历史,仍然觉的太不可思议,这与中国历史朝代的更替反差太大了,中国哪怕是当今号称最进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都与之大不相同,同样在建国初期,美国刻意避免建立强有力的政府,因为一个权利集中的国家机器势必会压缩民众的自由,虽然后来被证明不是一个完善的决策,但是美国毕竟走出了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社会的第一步,中国却走了一条方向完全不同的路,首先是中央集权的建立,然后是土地,财富的收归国有,中国人民被除去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彻底实现翻身的同时,虽然同过去相比,得到了极大的自由,但是,同美国相比,人民的言论,集会,甚至宗教信仰自由被限制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甚至完全被剥夺。两个国家不同施政理念决定了各自完全不同的发展结果,甚至可以说,美国在今天成为一个高度民主,自由,平等的发达国家,而中国成为一个专制,腐败,贫富差距严重拉大,各级官员贪腐遍地却受不到有效制约的发展中国家,这不是偶然的。

第二点,关于中美两国国内情况的对比,也说明了很多问题,在当前国内热传的新闻中,强制拆迁,高官落马,毒奶粉等等都是有中国特色的严重问题,在印度,据说哪怕是一个厕所,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进行拆除也是违法的,在中国,这类区区小事根本上不了法律的层面。所以,再往上推,当公民合法拥有的房产遭遇相关部门的利益,被强行拆除,甚至引出命案也就很正常了。在这里,法律对老百姓是有效的,对高高在上的权利部门的约束作用是十分微弱的,在中国,官商勾结,甚至不找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而在美国,因为有完善的三权分立的制度,政府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人民的监督与制约,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现类似中国的情况,这就是民主与专制的区别,无论政府怎样粉饰太平,鼓吹和谐盛世,总是掩盖不了表面的盛世之下隐藏的近饱和的重重危机。

最后,不同体制与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中美两国国民性格的对比也耐人寻味,曾经看到过一份资料,说是中美两国的大学生分别被调查他们的人生追求目标,结果中国学生大多选择权力,金钱等等世俗的东西,而美国学生却有很多选择了追求真理,这也充分说明了不同政治体制下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国民,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截然不同。

再来观察一下当今的中国社会,缺乏诚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特征,在中国,养殖家畜用催生激素已是公开的秘密,市场里的蔬菜,水果普遍都被打上农药,结果导致小孩性成熟年龄大大提前,癌症患者剧增。在美国,则很少听到这样的例子,虽然有着高度自由,但是社会次序井然有序,社会诚信度远远超越中国,合理的社会制度,良性的人文环境成就人们良好的素质,健全的人格,在社会体制存在严重缺陷的中国形成的国民性格则完全呈现扭曲和病态,中国如果要进行成功的体制改革,美国的情况是值的认真借鉴的。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七

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是他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第一本。这本书用书信的形式把作者在美国见闻生动地记录下来.简而言之,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民主,何为法治,这在中国,一个把自由民主口号喊了数千年,至今连宪政都遥遥无期的国度,无疑是铿锵一击。

作者很聪明地从在他身边发生的小事着手,以小见大,从细小之处发掘美国的法治精神。这里面有因把枪支放在枕头下,被家里孩子用来玩耍而被判刑的父母,有日本学生因闯入他人住宅而被射杀,从而导致外交事故。当然,惊动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

相对于中国求稳,崇和的东方哲学,美国人狂热地追求自由,即便他们为这自由付出巨大的代价。书中有一段写到有人发起活动,把全国所有枪支下丧生的冤魂的鞋子放在广场上,那场面何其壮烈.一双双鞋诉说着那些死去的人的痛苦。但美国人民宁愿承受这还会继续的痛苦,只因这是他们追求自由的代价.在自由面前,生命很轻.对于中国人,这绝对不会发生。我们已经习惯了服从,相比自由,生命才是重要的.终究,这是中国的思维.没有这份对自由的狂热,美国便不是美国.要知道,独立战争是美国人不愿再在英国的统治下苟活才爆发的。中国没这种安然现状也不是中国了。如果中国在美国的立场,必然搬出那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安稳地被统治。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辛普森案,辛普森被控谋杀罪,警方也在现场找到沾有死者血迹的手套,所有证据都直指辛普森,所有人都确信是他谋杀了他的前妻。但是,辛普森强大的律师团找到了警方取证的破绽,形势一下子扭转了。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辛普森无罪释放。人们看着杀人犯在眼皮底下走了,但又能怎样,在美国,证据就是一切。尽管这个杀人犯后来在自传中承认自己确实杀人。

就是从这些细节中,窥见美国司法的严谨,而更加佩服美国法律的权威。在美国,人们不相信总统,不相信政府,只相信法律。宪法是他们最好的守护神。他们将宪法奉若神明。他们觉得权力不能被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也导致美国总统往往不是最舒服的人,而是最头痛的人。新闻的监督,民众的监督,公民可以随意焚烧国旗,就连他们讽刺总统的习惯也变成一门其它国家无法模仿的艺术。你可以说美国天生疑心重,但选择相信法律永远不会错。法律是理性的,是不会随意更改的,最重要,它一视同仁。

说到这,不得不提美国宪法,从1787年制定至今,修改次数极少,可见当初的制定者考虑的周到。正正因这稳定,才有神圣。神圣而带来人民对它的信任,尊重。这对于老是忙于修改宪法的中国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什么时候中国人能用宪法维护自己权利,那时,中国离宪政也不远了吧。读这本书,感觉五味杂陈。羡慕美国的法治,崇拜美国人的自由,同情他们为自由付出的代价,最后还有惭愧。泱泱大国,我们还在面对无数为维权而失去宝贵生命的现状。中国的宪政难道一定要用人命搭建吗?或许,观点太偏激了。但自己真的希望我们国家走上真正的民主之路,我们空喊了这么多年的口号,是时候实现了。但愿这一天的到来,不会太久。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八

最近很喜欢读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图书。喜欢林达将美国的故事娓娓道来,并且让我深深感受到:美国的历史发展很多和法庭里的判决密不可分。我以前一直觉得法律和政治离我们好远好远,一直还停留在高中的背知识条目的水平。但是当我们真正地开始研读一个个故事或者案例,这些法律或者政治都不是那么遥远。

法律的本质是契约。当一群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需要有相互之间的约定,或者是公认的准则,要去遵守这些契约。但是这些契约的确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性的觉醒而不断修正,法律发展的历史也是人性苏醒的历史。我以前觉得政治中充满了尔虞我诈,充满了权力的争夺和利用。诚然,以前所认识到的政治黑暗面也存在,但政治的本源应该是一群人对自己的群体组织管理,是希望有利于整个整体的发展的吧。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历史深处的忧虑是什么呢?我觉得是害怕不自由,以及为了维护自由而付出的代价。一直觉得美国人特别自由,也特别追求自由。但是正如追求太阳,一定会造成阴影一样,追求自由就会付出一些代价。在美国人心中,“宁可错放一千个,也不错杀一个”。在双方证据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倾向于相信被告不成立的证据。

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摒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总是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

我们的社会习惯了权威,习惯了真理。权威者说的任何话都是真理,“真理”就是对的。“言论自由”保证每个人都能说出自己的想法,而不被另一种想法淹没、扼杀。“言论自由”就是任何言论都可以有存在的理由,只是看你能不能被人们支持,人们会来选择。我总觉得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会有很多对权威的崇拜。“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权威,或者你是别人的权威,你就要听从你的上级的,如果有什么不同的意见也很难说,因为那是对权威的大不敬。

“真理”真的那么重要吗?这世界上真的有“真理”吗?“真理”是一个被用烂了的词,度娘说,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那什么又是“正确”的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社会实践可以完全地检验真理吗?显然这个时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永恒的,当下的实践是有历史局限性的,符合当下的真理也可能被以后的实践推翻。“真理”会永恒吗?当然不,真理和谬误之间会相互转化。真理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适用范围,如果条件改变到超出了一个范围,就会改变;真理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发展。

所以好像我们一直处在一个追寻“真理”的过程当中,很多时候,对最终真理的追求好像不是最有意义的。人们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收获,就是保持一种包容、开放的心态,去自由地谈论自己的想法。“真理”其实是虚无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思考是实实在在的,人性的觉醒是确确实实的。

“真理”也是一样的。当人们觉得“民主”——大多数人掌握的是真理之后,就会让剩下的人闭嘴。对于剩下的少数人来说,他们的自由就被剥夺了。也许,这样的社会表面上看起来是祥和的,但是“言论不自由”就像力量被阻塞了,对社会来说其实是件很难过的事情。这个力量总会慢慢累积到一定程度,然后爆发的。

以前总觉得不喜欢读历史,但现在读林达的文章,觉得历史竟然可以有如此的人情味。这些历史,其实就是每个平凡普通的人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历史。我更愿意觉得历史是一个个的故事,有的波澜壮阔,有的平静如水,有的泼辣刺人,有的需要细细品尝。当你觉得历史不只是一些数字和一些干巴巴的话的时候,当我们更关注历史里面的人,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也在书写历史。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十九

这本书还刷新了我对正义的理解,其实正义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站在不同角度,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就如日剧《legalhigh》里所说,很多时候,我们的正义感不过是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而对他人的同情心泛滥。司法制度追求的是公平的审判,而非正义的伸张,因此检方并非正义的代表,辩方律师也不是给罪犯开脱的人。对正义的偏执追求有时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杭州保姆纵火案里保姆被判处死刑确实是罪有应得,但是一则“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的评论得到了最高点赞数,这令我感到脊骨发凉,死刑是她罪有应得,而不是为了平息民愤的而做出的审判,很多人总是热衷于站在道德高地上指点江山,自以为是正义的代表,但他们很多时候反而是对公平的审判造成了严重的干扰。现在网上有许多人在嘲笑莫焕晶的辩护律师,是想出名想疯了,这令我想起了《间谍之桥》里那个为苏联间谍辩护的律师,为什么不能给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呢?民愤总不能剥夺一个罪犯给自己辩护的权利吧。《乌合之众》里提到群体是有盲目性的,心理学家弗洛姆认为“通过成为力量的一部分,人们感受到强大,永恒和迷人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人会屈服,并放弃个人力量和自豪感;但也会从中获得新的安全感,并参与在被力量淹没的骄傲中”,同情心泛滥的群众在人云亦云中凝聚成的民愤与正义感,并没有多少由理智分析与专业知识的成分,在干扰公平审判之余,就只能让群众里的每个个体感到自己无比强大与满足。

中国的法治观念还不够深入人心。或许是封建社会的旧思维对当代中国人的影响犹存,青天大老爷的幽灵仍然在徘徊着。在微博上,只要搜索关键词“共青团中央”“举报”,就可以看到巨婴对自己看不爽的事情疯狂举报,请求进行封杀,就如旧社会时期时,面对不公的老百姓到衙门一跪,口呼“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完全看不见对对法治的信任与依赖,在这些上纲上线的举报中,我还隐约瞥见了时大字报的影子。有时候我觉得很多人口口声声说对审查感到恶心,但其实只是因为没有按照他们的喜好来封杀罢了,就如很多时候我们谴责不公,只是因为自己没有从不公中收益罢了(跑题了)。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篇二十

《历史深处的忧虑》是“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第一本书。作者林达夫妇以信件的形式讲述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生动地介绍了美国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原则,建立与发展过程,操作方式,历史价值以及为实行这套制度已付出的和将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美国是当今世界的一个超级大国。以前,我对美国的印象仅仅停留在美国电影与各种旅游攻略上。除此之外,就是在历史课本上看到的独立战争、民权运动还有“自由与民主”。我从来没有仔细了解过这个超级大国是如何运作的。林达在书中所讲述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能够走进美国,了解它历史深处究竟有着怎样的忧虑。

作者在书中给了我答案。“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在了解到美国人为了自由付出的代价后,我为他们对自由与民主的狂热追求感到不可思议。即便付出巨大代价,他们依然乐意用生命甚至是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自由与民主。

自由与权利是密切相关的。而权利又与法律不可分割。书中提到了关于华人因为不了解当地法律,做了在中国人看起来十分正常的事情而被邻居举报,最终被指控“欺负儿童”的案例。美国警察的严格执法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你如果被指“贿赂警察”,那你可摊上大事了。还有许多案例和故事都让我对美国人极强的法律意识感到惊讶。因为和中国比起来,这种反差实在是太大了。中国人经常会以对错来判断事情,而美国人经常是以合法或不合法来判断事情。对于这个移民国家来说,确实是需要严格的法律才能治理好“文化大熔炉”。

在大篇幅的有关辛普森案的介绍中,案件的.来龙去脉、法庭上的精彩辩论、“无罪推定”和“陪审团制度”的解读、给美国带来的影响,还有相关的死刑在美国的发展历史,这些都让我大开眼界。公正、平等的法律精神令我十分敬佩,从美国故事中我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每一缕阳光下,都有一片阴影。就好像我身边那些移民到美国的同学,他们为了在自由的国度,实现自己的美国梦,付出了许多代价。不过这与美国和美国人民200多年来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只是冰山一角。愿他们能在新的环境中找到自己的归宿,实现自己的价值。

其实就像照镜子一样,我现在也理解了中国为什么要推进依法治国与健全法制体系。虽然美国式的自由在我们身上并不适用,但是我相信未来的中国人民可以更自由、幸福地生活在这广袤土地上,历史深处的忧虑可以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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