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增减挂钩工作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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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增减挂钩工作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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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篇一

一、四川祥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介绍:

四川祥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农业技术开发及服务、园林技术服务等。公司于2013年在高县投资收购了庆符商场(原北城农贸市场),并成功打造了以农贸市场为基础,涵盖精品超市、幼儿园和健身俱乐部的县城区域综合服务中心。此外,公司在屏山县投资成立的慧雅实业有限公司成功实施了富荣镇水果交易中心、龙溪乡晒谷新村、书楼镇石岗村民俗文化街和“梯田花海”等多个土地增减挂钩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是促进县域城镇化发展、优化县域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利好和重要机遇。高县应抢抓机遇,通过成功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高兴之县”:

(一)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高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乡联动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结合当地特色进行科学选址、合理规划,高标准推进新型村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

2、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农村人口向新型村庄、镇乡和县城转移,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

3、利用挂构政策优势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解决资金短缺、开放合作不足、农村人口购买力偏弱等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在重点推动县城建设的同时实现各乡镇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4、有条件的镇乡可根据当地区位、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产业等特点打造特色小镇。

(二)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动高县美丽乡村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打造绿色高县、生态高县,助力高县脱贫攻坚工作。

1、项目规划要充分体现生态优先,统筹好“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要素,打造绿色高县、生态高县。

2、在拆旧区和建新区周边采取“农户+市场+龙头+企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土地流转以实现集约化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引导部分农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3、注重产业建设,通过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生态产业,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4、力争培育多个农业观光旅游和现代化农业项目示范区。

(三)、建议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应该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实施,避免出现以下问题,错失发展良机。

1、选址不当、规划不合理,特别是农户集中居住区选址没有考虑生活和生产的便利性,没有顺应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和趋势。导致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项目效果有限,无法实现规模化优势和产业化发展。

2、挂钩政策没有与其他农业、旅游、扶贫等政策充分结合,没有与其他项目统筹规划实施,目标单一。导致项目成为单纯的“新村建设”,对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优化产业结构不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错失发展良机。

三、展示土地增减挂钩和相关项目结合的案例。(可请欧博士提供一些全国范围内的优秀项目资料)

四、祥乐农业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方面具备的优势:

1、与多家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资金实力强大。

2、熟悉本地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有利于立足于吃透本县总体规划意图、中长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出更符合高县特色的具体实施方案。

3、有多个增减挂钩和相关工作的成功经验,能确保项目科学合理策划和高效、高质完成。可为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以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探索更多成功经验。

4、长期与北大、台大、川大、川农等高校专家合作,具备丰富的专家团队资源。对土地增减挂钩如何与各项工作相结合服务于中心工作,项目规划如何融合生产、生活、生态,通过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商平台配套发展地方产业,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同时带动农户就业、创业等课题有较深认识。

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篇二

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下午好!

我受局长的委托,就我县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作一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使我县下一步工作做得更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初步经费预算后,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认拆旧地块;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规划,召开县级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市局初审,区厅评审等三个阶段工作。于9月1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新街乡、新圩乡等五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1‟1277号)和•关于 洞井瑶族乡、观音阁乡、西山瑶族乡、黄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1‟1279号)。批复文件确认我县两个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为188个,总面积1517.6亩;建新地块为7个,允许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511.05亩,可先行用地755亩。这一成果缓解了我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压力,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1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李调来我县督察调研时指出:“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工作开展很有特点,有创新精神,效果非常好,希望再接再厉,按质、按时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复垦任务”。目前,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处在拆旧区规划设计阶段。由于我县拆旧地块点多、面积少、分布散,加上权属纠纷矛盾等原因,拆旧地块的地形测量和现状测量工作量大,困难多。11月初我县聘请2个测量单位,分5个测量组同时进行了近2个月的测量,也只能说是艰难而稳妥地推进。到今天为止,9个乡镇中只完成了8个乡镇的外业测量任务,预计到12月底前方可完成外业工作,争取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编制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并上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审批。2011年12月19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投入财政资金约2500万元,争取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拆旧整理复垦任务。

二、主要特点及做法

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但鉴于我县属边远山区县,农村村民居住分散,多数乡镇工业经济滞后,基本上没有废弃的工矿企业,拆旧地块只能是农村废弃的房屋、空闲宅基地。在学习了解北流市、昭平县经验、教训后,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取得市局、区厅支持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找到一条既能得到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可,又能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路子。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体会是: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好事要办好,上级支持认可是前提,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是关键,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是基础。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围绕三个方面开展:

(一)积极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指导和认可

就我县而言,增减挂钩工作是一个全新的事,如何开展好,真正争取实效,刚开始心中没有底。为此,原县长沈荔芳带领县分管领导,县局领导,多次上市局、区厅请示汇报,得到了市局、区厅主要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刘涛局长指出:“ 人民政府决心很大,只要按照有关文件办理,市局大力支持,开绿灯,特事特办。”区厅领导强调:“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缓解城乡统筹发展的好途径,只要你们有决心、有信心搞好,我们大力支持。”在具体制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时,就如何确定项目区范围,拆旧地块确认的条件等问题上,得到了市局张宝玉副局长、严立新科长等领导的具体指导,使得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处在积极宽松的政策环境中进行。在此,我再次向关心、支持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列为全县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

春节过后的第二天,原县长沈荔芳、原常务副县长谢小明、县委常委、副县长苏绍坤等县领导来我局慰问、调研时强调指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关系到今后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国土资源局要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对待;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从3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次对全县农村居民点废弃的房屋、村内空闲宅基地进行调查统计,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约为8000亩。期间,县长、常务副县长等多次到乡(镇)、村、屯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对调查统计工作不细、不实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国土、农业、水电、环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国土资源局还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部分村支书、主任、群众代表就拟定的工作方案、拆旧补助标准、工作经费进行了讨论,并修订完善。4月28日,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和初步经费预算。随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成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灌政办„2011‟33号)和•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11‟47号)。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在县电业有限责任公司8楼大会议室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所长、村支书、主任参加会议。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国土资源局邓革胜副局长作培训发言,原县长沈荔芳作重要讲话。沈县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国发47号、区厅、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她强调指出,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要把好事办好。在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她还指出,增减挂钩工作纳入2011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年终考评,奖优罚劣;拆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资金的全额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村委、以及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我县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热潮。乡(镇)、村主动要求增加拆旧地块,原计划实施1000亩,申请立项达2300亩,鉴于指标原因,最终确定1500亩。

(三)开拓创新,取得实效

1、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确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不仅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增减挂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各拆旧点申报,指导各村编制实施方案、调处纠纷矛盾,并与各村签订整理复垦协议,监管资金使用等;有拆旧地块的村委会还成立了拆旧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机构(其成员以村干部为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推举群众代表,一般为3-5人),其主要职责是申报拆旧地块,确认群众意愿,调处纠纷矛盾,落实复垦后的土地调剂,水、电、路的布局,资金管理,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整理复垦协议等。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体系。

2、宣传动员培训到位,调查摸底深入扎实。

继5月19日,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动员培训会议后,各乡(镇)均召开了有村委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到会作政策讲话,并发放“ 拆旧整理复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5500余份,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到重点村、屯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50余场,基本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既全面宣传了增减挂钩的目的意义,又能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点带面,群众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同时,各乡(镇)于5月20日至5月30日认真开展第二轮的调查统计,认真核实和确认每个拆旧地块,初步确认可整理复垦点580个,面积3600亩,为今后3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西山瑶族乡第一轮摸底,仅为110亩,第二轮摸底达460多亩。

3、因地制宜,大胆创新

(1)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配合,乡(镇)、村负责实施整理复垦的原则。

(2)项目区扩大到全县范围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全县大多数乡(镇)工业、旅游、城市建设落滞后,很难落实建新地块。

(3)拆旧地块条件适当放宽,县本级财政全额保障资金和经费。规划范围内可以允许保留少量房屋,每个地块面积可降至1.5亩左右。

(4)注重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考虑不需要安臵的的拆旧地块。从188个拆旧地块看,没有一户需要安臵的。

(5)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原则。一是涉及拆旧的房屋,原则上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二是整理复垦方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一种为村民自行拆除复垦,另一种为村项目实施机构统一实施,节余资金可以用于村公益事业,也可分给村民。我们意见是对拆旧地块面积小,易于拆除复垦的,采取第一种方式,如面积大,涉及拆除房屋多,应当从安全和复垦质量考虑,采取第二种方式。事实证明,全部拆旧地块均得到村民认可。

(6)改善村容村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整理复垦中,不仅注重复垦后的耕地质量,同时还注重引导合理布局水、电、路,指导调整土地。

(7)实行统一的拆旧整理复垦补助标准,全县拆旧整理复垦补助费平均控制在1.3万元/亩,主要有三大项:

建筑物、构筑物补助费,按每个村民的实际面积补给:①小砌墙有天面按占地面积30元/㎡;②木质结构有天面按建筑占地面积2

54猪栏按0.7、元/ ㎡;③小砌墙无天面按砌方量30元/ m;○厕所按0.6

3系数计算。

拆除及复垦费:①小砌墙类4500元/亩;②木质房类4000元/亩;

4如符合村民独③地面砂石、砾石较多的,可适当提高200-500元/亩;○5凡已自行复垦为耕地的,自复垦条件的,也按上述标准补助;○经县“挂钩”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以适当补助。

建筑垃圾处理:①小砌墙类2000元/ 亩;②木质房类1500元/ 亩。(8)补助资金一律按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方式支付,不缴税,不招投标。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9)实行责任制考评,奖优罚劣。县人民政府不仅把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考评,而且严格按照拆旧面积支付工作经费,县领导小组工作经费800元/亩,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600元/亩,村委(村项目实施机构)工作经费800元/亩,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500元/亩,还预留部门奖励资金。

三、

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一)补助标准略有偏低,村民的权属纠纷,以及危房改造、毛草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冲击等因素,导致个别规划范围内房屋村民不愿拆除,减少了整理复垦面积10-20%。对策: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调整范围或新增拆旧地块,以补充面积。

(二)二调成果显示,我县部分村庄或原有房屋灭失,导致村庄建设用地减少,增减挂钩后劲不是很足。对策:实事求是的纠正变更。

总之,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在区厅、市局的关心指导,在兄弟县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显现了诸多问题和不足。但我们有信心在区厅、市局以及兄弟县继续关心、指导下,按照指标与拆旧整理复垦并重、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做好每个环节,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完成拆旧复垦任务,迎接区厅、市局的验收。在此,恳请各位领导多指教,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

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篇三

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10]125号, 2010-10-21)《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积极探索、抓紧实施。在探索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

映。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将节余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收益反哺农村,可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可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建设农村住宅集中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能有力带动城乡投资

与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五)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项目区内通过进一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所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流转,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

二、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划引导

(一)编制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做到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编制专项规划,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对村庄用地现状、整治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和建设时序,建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库。

(二)作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应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村庄整治、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和分散居民点,优先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点拆旧建新安排、土地复垦设计、资金筹措、补偿安置、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等。实施规划须征求项目区内村民意见,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审查,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转报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三)发挥好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村民住宅等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引导村民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散居住宅向中心村、乡镇集中建设。注重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未编制城乡规划或已有规划但已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要及时组织编制或调整修编,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适应农村土地整治和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需要。

三、认真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一)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增减挂钩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可视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批复,各地可安排项目测量、设计及预算方案编制。县、乡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危旧房拆除、建设用地复垦、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新房建设及产权调整、补偿安置等工作。要依照有关规定设立增减挂钩工作流程,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

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

(二)做好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和对接。省、市(州、地)、县(市、特区、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使用进行协调与管理。要建立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台账,记载挂钩指标总量、挂钩使用及调剂情况,加强挂钩指标管理。同时,要对挂钩指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的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支付村民拆旧补偿和复垦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特区、区)、乡(镇)要设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接受群

众监督。

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

(一)切实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做法和补偿安置标准等,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惠和集中建设的好处,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新村的建设选址、布局应广泛征求

村民的意见。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土地整理复垦方案、拆旧建新补偿标准、新村建设方案等,要广泛征询意见,与农户充分沟通,并签订整治及补偿协议,做到农村土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三)依法实施补偿安置。要对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布补偿标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支持村民拆旧建新,改善居住环境。对一户一宅被拆旧的农村村民,可在村镇规划区内安排新的宅基地或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保障其生活居住需要。对不需安排新宅基地或安置房的农村村民,在拆旧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各地要综合考虑农村村民拆旧房屋的面积、质量和净退出的土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农户具体的补偿标准。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农户,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帮扶政策,妥善安置。拆旧地块复垦后的新增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各地在农村土地整治前,要认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做到地类和面积清楚、权属无纠纷;农村土地整治后要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办理确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面积准确、产权明晰。认真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切实维

护农民权益。

五、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加的联动机制。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

适当奖励。

(二)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加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力度,除挂钩指标收益外,应多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村企共建、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认真研究新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政策,引导少占甚至不占耕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核上报、资金筹措与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危旧房拆除、新房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等具体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保证资金规范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农业部门负责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参与项目新增耕

地的检查验收。

(四)做好相关服务。对使用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审批,优先办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安置用地,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联合受理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办理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住建部门要为村民提供住宅设计图,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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