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可以帮助教师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教案应充分利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互动性。合理运用教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教案评选细则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全面提高我所各科室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工作达到长效管理,促进单位细胞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本所实际,现制定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创建目标。
1、组织领导好。
领导班子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富有成效;自觉地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比较完善的创建活动计划、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群众发动广泛深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和浓厚的创建氛围。
2、机关作风好。
机关服务规范,依法检验,按章办事;业务工作遵循“四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全员无违反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吃、拿、卡、要行为,行风评议满意率达到良好等次。
3、员工素质好。
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经常开展“三德”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
1、干部职工有出现政治问题者;。
2、部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建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具体细则。
1、考核内容:科室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科室负责人思想正、作风好、求真务实,能够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打分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扣3分,出现不正确言论此项不得分。科室负责人作风不民主扣2分,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做工作每次扣2分,不了解所有属人员思想状况扣2分,不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扣3分。科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发生问题时,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损失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和集中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理论学习不积极、不重视时扣3分,发生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不撰写读书笔记扣2分,安排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能按时完成每人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科室负责人思想新、点子多、方法活,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2、考核标准:科室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不明确此项不得分,不能带头真抓实干扣3分,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扣2分。科室负责人不思进取,工作严重滞后此项不得分,领导工作方法落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3分。科室人员进取心不强扣2分,发生误时、误事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乱窜办公室,不利用上班时间逛街或干私活。科室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搬弄是非。没有吵架、斗殴现象。
2、考核标准: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扣3分:乱窜办公室和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每次扣1分:考勤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科室人员出现造谣、传谣、搬弄是非每次扣2分:发生吵架每次扣3份:发生斗殴此项不得分。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人员创建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及活动。
2、考核标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扣5分:不参加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1、考核内容:科室负责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满意。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树立文明服务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考核标准:违反规章制度,每次扣3分。科室负责人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时,每人每次扣1分。科室人员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扣4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教案评选细则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2、参评教案;。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教案评选细则篇三
3-6年级每年级每学期提供5个教案。
二、教案提供要求(即评选标准)。
总体要求:实用、好用、管用。按照精心备课的“七备”“七设计”的要求,体现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
七备:课程标准、教材、教师用书、教辅、学情、课程资源(专业报刊、时政资料、社科或自然科学最新动态成果、乡土素材等)、教学条件等。
七设计:导学程序、精讲、学生活动、训练、拓展性(补充性)资源、技术介入程序、反馈与评价等。
1.教学目标——准确具体。教学目标定位合理,表述准确,终结性目标与过程性目标行为动词用语恰当,特别是知识点要细化、具体化、可操作、可检测,减少笼统虚化的目标设定。
2.教学过程——清晰流畅。教法学法设计合理,问题的设计具有描述性、概述性,不提张口回答的问题,教师的精讲及时到位;师生、生生之间能进行深层次的对话与交流,学生在课堂上的思考要深、要透;环节之间循序渐进,探究过程具有可操作性;注重课堂结构的动态生成。
3.教与学的方式——科学有效。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学习方式得到较好运用;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推理、验证等探究过程;同桌互助下的小组合作学习扎实有效,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教案评选细则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参评教案材料要求。
2、参评教案;。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文《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办法(试行)》(南工教[20xx]160号)同时废止。
教案评选细则篇五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阳罗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
教案评选细则篇六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7、3年内获得过校优秀导师嘉奖者,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13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教案评选细则篇七
鹤岗师专学生社团内部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4、按要求出席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并落实工作;。
7、认真负责、高效高质地完成职位规定、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
10、积极做好校内社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进步;。
11、具有开拓精神,积极策划组织与校内外各种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活动;。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工作不负责任;有重大失误者;违纪受处分、考试有挂科或受通报批评者;拒绝接受工作任务者。
鹤岗师专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社团干部总人数的的20%。
四、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比一次。
2、首先由个人提交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通过后,由校团委审核决定。
五、奖励办法。
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颁发《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记入会员档案。
六、附则。
2、因撤销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而出现的空余名额应从符合条件的社团学生干部中重新产生。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教案评选细则篇八
心得体会评选是一项旨在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活动,通过分享和交流心得体会,可以促进经验的传承和学习的互动。然而,为了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选细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就心得体会评选细则的制定和设计,进行探讨和反思,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二、制定细则的原则与目的。
制定心得体会评选细则需要遵循若干原则,以确保其公平、公正。首先,细则的制定要充分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听取不同岗位和职业群体的意见,以保证其代表性和参与性。其次,细则应该能够量化和具体化评选标准,使得结果更加客观可衡量。最后,细则的制定要面向未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匹配,能够激励员工创新和进步。细则的主要目的则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供一个展现自己的平台,以及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评选细则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能力与业绩,这是评选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从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二是团队协作与合作能力,员工在团队中的贡献和协作精神也应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三是创新能力与改进意识,员工是否有积极的创新精神和对工作的改进意识也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四是员工的学习与发展,评选细则应考虑员工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为他们提供个人成长的机会和空间。
评选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既复杂又关键的过程。在制定过程中,首先应召开座谈会或征求员工的意见,听取他们对评选细则的建议和期望,确保制定出的细则具有代表性。其次,评选细则需要具体明确,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同时,还应建立一个评选委员会,由各部门的主管和专家组成,负责评选细则的制定和评选活动的组织与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重宣传和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评选细则,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评选细则的效果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和评估。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对细则的实施和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首先,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员工的反馈,了解他们对评选细则和整个评选活动的看法和建议。其次,还要对评选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地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评选活动的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心得体会评选细则对于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至关重要。评选细则的制定需要充分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量化和具体化评选标准,面向未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匹配。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评选委员会,加强宣传和培训。最后,在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对评选细则和整个活动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持续有效。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评选细则,提升评选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教案评选细则篇九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xx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xx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一
1.评定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团队配合情况、考勤情况、危急应对情况。
2.能按时参加每次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胡乱喧哗;开例会时能极参加讨论,为工作献计献策。
3.评选标准:对外联部有突出贡献者,在各方面工作中有较好成绩者,并能遵守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起到一名学生干事的表率作用。
4.产生办法:依照本学期考核记录,由本部部长初步审定提名,再由本部干事投票选举产生优秀干事。
二.具体采用加减累分制,起评分为60分,再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加减分,最后累积分作为最终的评定。具体制度如下:
1.无故缺席例会扣4分,迟到减2分,请假扣一1分,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视为自动退部。
2.因个人原因而导部里蒙受重大损失的酌情减5到10分。
3.在工作中有损大学生形象或外联部的减5到10分。
4.考试倒课者一门减5分。
5.汇报工作中虚报假报者减3到5分。
6.开例会时能积极参加讨论者加2分,有较好提议或建议者酌情加3到5分。
7.在工作中能积极热情,与他人团结合作者加3分。
8.在应对危急情况时表良好的加5分。
9.在活动中拉赞助达5000元以上者加15分;3000元以上者加10分;1000元以上者加8分;一千元以下者加5分。(以上并给予10%的提成)。活动中拉到物品的折合成现金予以加分并奖励一定的奖品。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xx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三
(一)开展每学年“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的评比,主要从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评选出的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校学生会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具体方式有——红榜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的人员可以成为其竞选副部长、部长的依据之一。
(二)优秀干事评选分为月度优秀干事和年度优秀干事,“月度优秀干事“人数为每月每部门3个,‘年度优秀干事”为每学年每部门1个。(月度、年度优秀干事的名额经主席团同意可给予一定的增加)。
(三)每个月份,各个部门依据本月部门工作量及工作成效,由监察部监察各部门的专人或小组递交的监察资料中选出5名,再参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从其中选出3名作为正式候选人。部长推荐时应从整个校学生会本月的工作情况宏观考虑,保证候选人的优秀度;若部门中有部员未被提名为候选人,也可通过填写自荐表形式自荐,监察部再跟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最终由各部长主持部门成员对四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总数前三位即为该月月度优秀干事。
(四)评选具体步骤:
1、监察部须设专人或小组记录和监察各部门成员平时表现情况,记录时尤其要记录活动中的重大突出表现(或失误),以作为各部长推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2、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日各部门必须确定优秀干事候选人推荐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在三天内到监察部填写相应资料;逾期推荐视为无效。自荐的部员在当周周一内到监察部领取自荐表,填写相应内容并在第二天送交监察部,逾期无效。
3、当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五开始至下一周周三各部成员对本部门“月度优秀干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由各部门部长主持,监察部监察。投票结果由各部部长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监察部评优投票由主席团成员主持,投票结果由主席团成员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
4、取各部门得票总数前三位为该部门该月“月度优秀干事”,并设立“个人风采展”。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四
为加强学生干事工作,科学评价学生干事的工作业绩,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干事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努力认真完成正部长、副部长交代的任务;。
(二)及时向正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三)对部门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
(四)维护团总支宣传部声誉,执行团总支宣传部决议。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五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让公司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法合理化、公平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本方案适用全体项目上的所有员工。
二、评选标准。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0%以上。
3.爱护单位财物,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4.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
5.工作中能做到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7.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沟通协调能力强,能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9.注重安全,没有发生过安全事件。
10.年度内无重大批次性质量问题。
1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不良记录。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个人主要责任目标或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2.不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3.年度内受到公司通报批评处理的。
4.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
5.个人主义观念较强,不团结友爱,私下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的。
三、评选时间。
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时间为次年1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项目在1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内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并向综合部推荐。
四、评选人数。
工会先进工作者一般按照10%的比例进行评选(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五、评选方法及流程。
各项目组按上述评选要求,不记名投票选出先进工作者,上报综合部。由工会主席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各项目组可再次进行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人员由公司工会统一颁发奖金1000元。
七、管理部门。
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公司先进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八、附则。
本方案由公司工会、综合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校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比例。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7—8个)。
二、评选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分数高者为先进。综合得分组成如下:
1,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乘以比值20%,为该单位得分;。
4,主席办公会评议,占总分的30%;。
5,加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奖励另外加相应分数。三、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主席办公会。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七
为了总结工会工作经验,表彰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工会工作榜样,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工会评先评优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进行。
二、学校工会评先评优工作设先进工会小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二个奖项。
三、学校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评选先进工会小组。名额按工会小组总数的30%确定。
以学校在职的工会会员为对象,评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按会员总数的12—15%确定。
二、评选条件。
先进工会小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抓好政治学习:组内成员无违法违纪受法律、行政处分情况。
2、坚持出满勤,组内成员无旷工、旷课现象。
3、坚持团结进取,组内无吵架、闹不团结现象。
4、组内成员担负教育、教学、行政工作成绩好。
5、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相关的工作与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成绩。
6、在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自身建设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无违法乱纪受批评等情况。
2、业务素质好:担负工作成绩显著。
3、坚持出勤好:全年病事假不超过10天。
4、团结协作好:无吵架闹不团结现象。
5、在每次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6、热爱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工作,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7、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各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并能较好完成。
三、评选办法。
学校组成由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分别参加的工会评先评优小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推荐先进工会小组和工会积极分子。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工会小组按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民主推选产生,并填写《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核校党委会通过。
教案评选细则篇十八
为全面贯彻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专兼职主席、女工主任不得参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教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一名、1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推荐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各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统一填写在登记表先进事迹栏内,要求文字简明扼要,300字左右。
(四)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有自主创新工会活动的建议意识;。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参加工会活动中,能主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四、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会议;。
2、向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记入本人年终考核档案。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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