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故乡随笔(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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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故乡随笔(汇总18篇)
时间:2023-11-30 19:14:08     小编:笔尘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目标和方向。怎样提高语文写作水平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最后,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念故乡随笔篇一

失去了现实,跌进了逝去的故乡时光。记忆深处掀起了清新动人的一角,睡着后做的那些个灿若星花的梦。梦,星,风,杂着润湿了的泥土的清香;阳光,洒在我的脸上。仰头看千指千掌间泄下的碎汞。独自坐在开满了花的树下,静静的回想,远方,有我爱的故乡。

花——春的请柬。

故乡的春天总是这样,湿鹿鹿的,无边思雨细如愁。总喜欢一个人,向着山坡上走去,那儿有满山遍野的花。

向阳花总是微笑着,仰起脸看着太阳,享受阳光一缕缕的温暖。它习惯了对太阳的仰望,仿佛望着自己的恋神一般。亭亭玉立的百荷花,向着人们扬起它那特有的大喇叭,在它的呼唤声中,春风绿了无数次山岗。紫色的藤萝花,摇摆着它那轻盈的阿娜多姿的身子,挑逗着春风,送去阵阵幽香。不时地,看见几只蜜蜂,嗡嗡的和它嬉闹。

花开了,草绿了,春天就到了,忍不住地在绿色里打滚,花儿依然微笑着,草也弯着腰。像是不知道痛似的,谁也不计较。

雨——夏的初恋。

故乡的夏天,对雨有着那么浓烈的爱,永远不曾改变。故乡的雨也总是这样,夜里,牵着细长的雨线,悄悄的亲吻着大地的脸映,不惊醒任何人。像是初恋女友般,轻柔。独坐廊前椅,只着鹿鹿薄纱衣,煮一壶香茶,掺一点爱意,悠悠地品着夜雨的诗意。

有时,雨也会像个姑娘般,吵吵闹闹地发点儿脾气,带着风,在林荫大道上窜着,不时地摘下那么几片绿叶,又把它遗弃在路边。总有那么几天,夏天也会惹她生气。于是,她把夏天送给她的花打得七零八落,还未来得及化作一首小诗便香消玉殒了。雨是多变的,但夏天深爱着她。

果——秋的礼单。

故乡的土地是深沉厚重的,故乡的人儿是勤劳朴实的。他们年年耕耘,日日劳作。会有那么几个月,不知是谁?会送来许多礼物慰问一下这些勤劳朴实的人们,是秋风吧!

那一颗颗绿得发紫的水晶般的葡萄,它们悄悄地聚在一起,唤来几只小鸟,说着悄悄话;那金黄的梨儿,不作声息地躲藏在深绿色的树叶中,不愿与人争个风头,却是秋风,不经意地掀起了几片树叶,暴露了它隐秘的居所,还有它那丰盈的姿态;金色的稻浪在微风中习习涌动,稻子笑弯了腰,看着眼前丰收的景象,它压不住内心的欢喜。

雪——冬的情思。

故乡的雪是霸气的。夜里,将被子微微裹得紧了点儿,雪就悄然而至了。清晨,推开柴门,满眼皆白,真有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味道了。茫茫天地,白得纯洁;白得彻底;白得自然;白得完整。在这样的天地里,踏着雪,一步一步走向未来。走在这样的天地里,踏着雪,是侏儒也变成了巨人;是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梦转故乡回异乡细雨夜,手捧一壶香茶,听窗外点点雨声,滴滴嗒嗒。一切都悠悠然地安静下来。唯有对故乡的思恋不断,对故乡的爱意绵绵。

念故乡随笔篇二

阔别故乡,已整整三十八年了。三十八年,弹指一挥间!

故乡那清清的味道、甜甜的味道和喧闹的味道,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心中,盘驻在梦中。

我的故乡位于大别山南麓。小村只有十余户人家。三面环山,一面是水。山是那么的清秀。漫山遍岭的绿树,随风起伏,宛如碧海。层层叠叠的翠竹,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边。站在村口,或登上山腰的青石板,啊!清润的空气,便会使肺腑的浊气吐尽,使郁积的烦恼消除。

小河的水,是那么的清澈。水中的鱼腥草,随波起舞。草中的鱼儿,往来穿梭。鱼是成群结队的,一帮帮、一伙伙的,间或也有一对对、一个个的。它们或东游,或西窜,或潜伏,或静卧。坐在水边捣衣的青石板上,将双脚伸进水里,稍待片刻,便有活蹦乱跳的鱼儿,流窜在脚趾间,或吻脚踝,或打闹,或嬉戏。把菜花往河面一撒,嗬!游鱼们便从四面八方恣意奔来,嘴咬菜花,尾拍水浪,搅得平静的河水掀起一串串涟漪,荡起一圈圈水纹。霞光映在波上,宛如五彩的霓虹。

我待在村里的那个时候,正是“大集体”挣工分的年代,山村无闲人,乡亲们统统被捆在“学大寨”的农田里。因此,釣鱼的事,几乎绝迹。我偶尔会挥竿钓几条鱼,看见小鱼在空中一摆一摆,苦苦挣扎的样子,心软了,于是便折断钓竿,叹息一阵,将鱼儿们放生。

说到故乡的甜味,那可是我们小孩子独特的体会。这对在当时“苦干一天仅得两毛钱”的大人们来说,是无法消受和体味到的。

河里的水是山上的泉水汇集而成的。细品一口,甘冽、芬芳。每到春季,河滩上长满了一层毛茸茸的小草,草有嫩尖,我们称它为“毛针”,抽下毛针嫩尖,放在嘴里嚼,可嚼出甘甜甘甜的汁水来。

家乡甜味最浓的时候,还是在夏天!

已是黄昏时分,大人们还在农田里“甩开膀子大干社会主义”,无暇管我们。我们一帮孩子,放学后便直奔小河边,三下两下,爬上河边的桑树,坐在杈丫上,边唱歌,边摘桑葚吃。那年代,“以粮为纲”,乡里各种水果树都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给砍掉了。于是,桑葚便成了我们免费的水果。这几棵桑葚要吃正红色的,乌红的、红中带黑,熟得太厉害了,有股馊味,不好吃。半青半红,未成熟,汁也不甜。

我们摘桑葚的时候,也不是一把一把地乱摘,免得浪费,而是一粒一粒地摘,留下未成熟的,日后再摘。

吃到嘴儿红、脸儿黑、肚儿圆的时候,我们忘不了再精心摘一把最红最甜的桑葚,带回家让父母亲“米西米西”,一则心疼他们劳作的辛苦,二则堵住他们的.嘴巴,免得挨骂。

秋季的甜味,在河里是寻不着的,只有上山。山上的树丛中,隐藏着许多成熟了的毛栗、野山楂。毛栗虽有刺,但只要细心,顺着成熟的裂口用石头砸,取毛栗还是不那么费劲的。花生米大小的毛栗,丢一粒到嘴里,比糖果还甜。那时吃糖要凭专用糖票买的!一般小孩子是吃不着的。至于野山楂呢,甜中带酸,不可多吃,吃多了牙齿软了,嚼菜用不上力呢!

故乡的味道,最叫人难忘的,还是一个“闹”字!

清明时节,全村男女老幼,四五十号人马,一齐出动,全部上山,去摘生产队里的茶叶,摘后过秤,两斤鲜叶记一个工分。那时我一天可摘二十几斤,记十几个工分呢!比犁田、打耙的伯伯、叔叔们挣的工分还要多。我们小孩子,一边摘茶叶,一边听老大妈、老大嫂唱歌,什么《十把扇子》啦,《三百六十调》啦,《十恨》啦,这些“四旧”情歌,满山遍野乱飘,直唱得大姑娘红了脸,小伙子掉了魂。这些情歌的腔调,咿咿呀呀的,比现在的流行歌曲,光知道吼、说和机械的重复,不知要动听多少倍。

夏天的闹,是在河边。

那时没空调,又没电扇,又没电视。每到夏夜一村老小,齐聚在小河边。打扑克的,说笑话的,唱歌的,躺在竹床上乘凉的,一堆堆,一伙伙,煞是热闹!我那时特爱听人讲《三国演义》,又找不到原著看,每晚便邀几个小伙伴,围住刘大爷,要他跟我们讲。刘大爷讲得口渴了,我们便为他倒茶;他讲得说“好热”,我们便为他老人家打扇。什么“桃园三结义”啦,“温酒斩华雄”啦,听得过瘾极了。这些故事,比起在学校里读“革命大批判”文章来,有趣得多!

可惜的是,故乡清、甜和闹的味道,已随着岁月的流逝,悄悄地消逝了!

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故乡的山,被外来石材老板“承包”了,山上的树,全部砍光。裸露的石块、散乱的石碴,哪里还有半点清秀的影子啊!

故乡的小河也浊了,黑了,臭了。听说乡政府招商引资,引来了一家“造纸厂”,脏水没日没夜往河里流。河里的鱼绝迹了。河边的毛针草、桑树,全被造纸厂的废水给泡死了。河里的水,除了泡沫,还是泡沫!

故乡最令人揪心疼痛的,还有一个“冷”字:全村几十间明亮的大瓦房,仅三四家住着五六个“留守老人”,其余的,家家门上一把锁,院里一院蒿。一问才知,年轻人不是外出读大学,就是外出打工去了。有的人五六年没有回一趟家,有人挤进大城市当了市民,有人在三四里开外的国道旁边建了新楼,可楼房除了过年,一律空着,犹如鬼房一般!乡亲们再也难以聚在一起了。

浊、涩、冷的故乡啊,怎不叫人心酸,心凉,垂泪!

乡愁如醋,浸泡着游子的心……。

念故乡随笔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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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乡的杏我的故乡在红朵沟,这里盛产好吃的杏。

细雨如丝,一棵棵杏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舒展着嫩绿的叶子,杏树上开出了一朵朵白里透红的小花,远远望去,像一群美丽的少女,美丽极了!

杏的叶好,花好,果更好,那么多的树结出了大大的杏。

青青的杏儿,咬一口,会酸得你直流口水,等到变黄、变红,就会软软的,甜甜的,略有点酸味,咬一口直沁人五脏六腑,使人陶醉,真叫人吃不够。

有一次,我吃杏吃得太多了,胃里十分难受,我这才知道,杏再好吃,也不能吃多,别看他小,我还是很喜欢他,因为他给农伯伯带来了好处,不要的杏扒了皮可以卖杏核,还可以制成食品或药材,用处可大了。

你可不要小瞧我家乡的杏呀!

指导教师:吕艳。

今天是星期六,我和妈妈兴高彩烈的去姥姥家。姥姥家在舞阳县孟寨乡的马子河旁边。听妈妈说,那里原来非常美丽,村前河水清澈见底,天空湛蓝,鸟儿成群结队。不知不觉,已到了村前,我看到现在的马子河干了,露出了泥,露出了死鱼,露出了嗅鞋子。鸟儿也不见了。我好奇的问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呢?妈妈说,都是村民每天在马子河里洗衣服,谁家想挖土就随便到河沿去挖,树木到处乱砍破坏的。

今天,看到这样的情境,我心里非常难过,应该立马行动起来,呼吁村民不能在乱砍树木了,不要在河里洗衣服了,应该多种花草树木,保护好生态环境,让鱼儿找到家,让小鸟找到家,让我们齐心协力保护好家园,让我们回到原来的美丽故乡吧。

江苏省吴江市震泽一中民办初中分部七年级徐雯雯。

指导老师: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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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像一只候鸟。

是南来北往的迁徙。

春天的来,秋天的去。

丢下一片羽毛留给高山和流水。

留下一串歌名送给森林和草地。

或许时光老人没有一颗亘古的心。

去钟情于一个季节。

他没有一份不变的情。

去守侯一片土地。

也许异乡有一个温暖的冬季。

可是故乡,我宁愿将自己的灵魂。

深掩于你厚厚的冰层里。

让我的歌声和羽毛。

凝固成属于你的化石。

当一千年过去。

当一万年过去。

你发现一颗琥珀在你的脚下。

请你捡起它,故乡。

那里面有我的影子。

我的故乡在姓潘村,又叫杏花村。

春天,树木抽出新的枝条,小草从地下探出小脑袋来,江上的鸭子,嘴巴一张一合地,好像在说:“春江水暖”我先知。杏花村长出了嫩绿的叶子,过了几天,长出了一个个小花苞。

夏天,茂密的杏花树长出了一朵朵美丽的小花。我站在很远的地方,都还能闻到一股股花香,我还经常摘下一片片花瓣当书签。

秋天,杏子熟了,我伸手一摘就摘到了一个杏子,我一咬,杏子一点也没受伤,我的一颗牙却掉了,流了许多血,我疼得哇哇直叫。

三年级:应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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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故乡随笔篇四

在很久以前我便学习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最近我就又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腐朽,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这就是封建社会的腐朽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念故乡随笔篇五

远离故乡,自己总会花很多的时间去回忆故乡的往事,品味故乡的味道,寻觅童年的天真,儿时的快乐,父母的教诲和成长的经历。

离开故乡,便是自己魂牵梦绕的地方,那浓浓的、长长的、深深的思绪总能穿透时光的隧道,游动在记忆的长河里,结晶在岁月的枝头,在心中生根发芽。

在农村,庄稼人守候的是金秋的季节,还有子女的陪伴,可是我,当父母含辛茹苦将我和妹妹养大后,却没能守候到儿女的陪伴。伴随着父母的呵护,我和妹妹一天天的长大,当硬了翅膀时,我们便离开了村庄,告别了父母,飞向了远方,在异乡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用心勾勒自己的人生,其实,我也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守望也就成为了父母生活中的一部分,心灵深处一份痛。

从当初的一人走天涯,到如今的为人父,对父母的心酸苦辣也有了很多的升华,故乡的味道,是母亲亲手做的一顿美味,是与父母的促膝长谈,是仰望星空而脚踏故土时的安逸,还有来自自己灵魂深处的激荡。

我们有美的胸襟,我们才活得坦然;我们活得坦然,生活才给我们快乐的体验。

念故乡随笔篇六

是一个很小的山村。

遥遥得。

座落在有浓雾弥漫的地方。

一条唯一的山道。

坎坷出了十八弯。

多少年来。

负载着村人殷勤的希望。

多少次回眸。

依然不变的是耸入云霄的高山。

记忆的摇篮。

牵绳旁。

还有灵秀的姑娘。

秋枫。

傍晚。

秋枫下。

我诵着刚发表的文章。

你一脸神往。

纤细的手上。

平放着刚落的枫红傍晚。

以后的.日子。

你除去了我所有的负担。

从你的手上。

我读出了秋叶的枯黄。

秋枫下。

红叶覆盖了我的信誓旦旦。

从此。

你我成了黄昏的夕阳。

稻草人。

一颗心。

孤独在风中。

迷路了。

牵不走的草人。

落泪了。

那被绳在木架的身体。

点滴着晶莹。

是愁。

因为风的出走。

从此没了着落。

他知道。

应该哭泣。

让泪水淹没记忆。

山屋。

小山坡上的小屋的小门。

终于腐烂。

小院的小路上。

再没出现他的鞋印。

杂草。

占领了这里。

矮矮的土墙。

便是它们的哨岗。

屋里。

还是空荡荡。

只有一张木床。

和几颗沾着陈年血迹的子弹。

比起从前。

还多了几缕阴暗的阳光。

一口破水缸。

一只喝水的羊。

然后。

来了一个小孩。

牵走了羊。

责备了一句:。

这里的水脏。

吻别。

出发前。

你不舍却无言。

没落一滴泪。

“我会回来,等我”

你坚信。

路旁。

风正凄凉。

骗自己别伤感。

尽亮把心放宽。

可还是。

吻了你湿湿的脸庞。

道别。

“路很长”

念故乡随笔篇七

抬起头,放眼望去,却看到幢幢高楼大厦,只有低矮的瓦屋飘着袅袅炊烟,在夜幕来临前显得格外祥和,静谧。不一会儿,黑夜完全吞噬了一切,只剩月光独领风骚。我继续向前走,走上清冽的.青石板,凉凉的,滑滑的,丝丝细腻感直抵心房,那种熟悉的感觉,是梦中故乡的味道。

可是,我错了。月色下,一阵风吹过,刺骨的寒意从袖口中涌起,我为何依旧走在冰冷的水泥板路面上?到处是高楼大厦,我显得如此渺小而卑微。滚烫滚烫的脸颊上滑过两串晶莹。我好茫然,好想找个无人而漆黑的角落放声痛哭,可是高耸的路灯照亮了一切,没有丝毫能够容纳我的黑暗角落。

没有人告诉我故乡的味道去了哪里,我只知道它隐约藏在梦中。寂静的夜空轻轻地飘着细雨,飘湿了我滚烫的脸颊,飘湿了我萎靡的发,也打湿了我的梦,正如一颗徘徊在雨幕里的心……茫然不知归路。

夜,依旧深邃,月明如水……。

念故乡随笔篇八

如果纽约是一曲华丽摇滚,那么北福克就是一首乡村民谣。在喧闹、不安且未来不明的环境中,被自然风景环绕的北福克像一个放逐、逃避之所,更像一个可以依靠的心灵故乡。

作为国际大都市的纽约,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美国,而在很多美国人心中,纽约却是最不像美国的一座城市。典型的美国式家庭生活,并非如纽约市所呈现的节奏和图景,他们大都有着一幢带着前院后院的房子,空间辽阔,鸟语花香。而亲朋邻里间聚会时的话题,女人们离不开园艺,男人们离不开除草机的型号。美国的中西部大地,无论是驾车一路横跨,还是从飞机上从东至西、从南至北地一路鸟瞰,都呈现出一片广袤的美洲大地自然景观。

对美国人来讲,随着西进运动开始出现在大众眼中的西部风景,一直作为集体记忆存在于人们对生活的共同认知里。在这一点上,美国的一代代摄影师功不可没。当从小便跟随家人开着房车,穿行于中西部四处旅行的美国人,在影像中看到熟悉的西部景观时,大抵会引发他们打开记忆之门,在回忆中产生某种身份认同。

30岁出头的美国摄影师trentdavisbailey便出生、成长于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他在摄影系列《北福克(thenorthfork)》中,对位于科罗拉多州峡谷地带的乡村北福克的居民和景观,进行了一场浪漫且诗意化的探索。

北福克并非trent成长的地方,科罗拉多州的首府丹佛市,才是他的成长中心。生活、成长于西部城市的trent,在7岁那年,跟着父亲一起,拜访了住在北福克的叔叔一家,叔叔家的帐篷和后院的森林,开启了trent对乡间风景和生活的浪漫想象。而因家庭之间的矛盾,在那一次的拜访后,trent再也没有机会重新回到北福克,即便如此,北福克却如一枚象征着探险和自由的徽章,深深烙在了trent的记忆中。

trent再一次回到北福克,是在约后,而他7岁时对北福克的洞察力和想象仍然存在,只是经过大学的摄影、艺术史的专业训练,以及研究生期间对艺术领域的.进一步深造,trent具备了专业的影像素养,才开始以视觉的方式,重新探索并思考儿时的喜爱之地。与7岁时相比,trent这一次的观察,除了寻找和印证儿时的记忆,更糅杂了他的成长以及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对价值观、世界观已逐渐形成并固定的trent来讲,跟儿时对北福克一地单纯怀抱的自由和探险相比,这一次的重访,是一种心灵的回乡和对自我认知的探索。

trent开始拍摄这个系列的时机,正是他开始工作、生活在纽约时。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让失业率居高不下,年轻人成了华尔街贪婪者的受害者,为了摆脱困境,愤怒的年轻人聚集起来,带着帐篷,发起了占领华尔街的抗议活动。作为一名生活在纽约的年轻人,这股集体式的愤怒和对未来普遍感到消极的情绪,多少触动了trent的内向思考。

生活在纽约的trent,拿起相机回到科罗拉多州,开始拍摄位于西部乡间的北福克,他儿时的向往之地。纽约和北福克的悬殊环境,刺激了他的异地思考,而这种矛盾的对比,也吸引了作为观者的我们去领略这位生活在大都市美国年轻人看待故乡的个人化视角。

trent镜头下的北福克,没有一个中心,也无一个精准的焦点,事实上,这个地方看起来轮廓模糊,叠加了真实与想象,呈现出我们并不熟悉的景观,以及并不了解的生活和命运。在trent的散文式叙述中,正如他自己所说,每一张独立的照片都能起到作用,而如果将它们以某种顺序编辑起来,也能呈现出一种整体的思绪。这种既独立又互相勾连的影像连接,以一种静默的叙述,让我们凝视北福克在景观、生活上的轮廓。

美国西部作为一种景观,被一代又一代的摄影师所捕捉,虽然景观的概念逐渐发生着变化,但在这过程中,辽阔的西部景观不但成是美国人的共同记忆,甚至成了一种国民认同。同时,他们所拍摄的景观,提醒着美国人,他们失去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

《北福克》系列中,处于神秘风光中的北福克居民的生活、故事不仅让人好奇,更吸引观者进行一场流动式的凝视,在凝视之际,我们会由此产生对自己故乡的回忆,对永恒宁静的依赖,以及对理想生活的想象。除了典型的峡谷风光和乡村景观,此系列中的环境肖像也令人着迷。那张长发孕妇挺着肚子,漂浮在湖水中的画面,以一种波西米亚式的浪漫,勾起了人们对与世无争的自我放逐式生活的想象。此外,母亲的意向,也在唤起人们对母爱的回忆的同时,生发出对故乡的回忆与依恋。而久久看着画面,更是回到单纯的人与自然的原始依存想象中。

念故乡随笔篇九

故乡是我小时用稚嫩的脚丫,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其实,故乡有时就是儿时头顶的那片天,有时仅仅是儿时走过的那圈地。那纯真年代留下的真切印迹,已深深地融入我的血液,联同我的生命一起涌动。对故乡那份执着的依恋,就好似盛夏酿制的糯米酒。江南,稻花香里的蝉鸣鸟叫,桃花坞里的.蝶舞蜂逐,绵绵秋风中的雨打芭蕉,暖暖白雪里的翠竹听风……把江南的聪灵、温润、纤柔、轻盈……都慢慢地渗进那坛怎么也封不住的酒中。江南的酒——糯,江南的酒——醇,江南的酒---醉心不上头。江南的酒哟,喝上一口,就让你记住那里的土,江南的酒哟,醉一回,就让你忘不了那里的根。那坛老酒,静静地躺在角落里,默默地发酵。等到满天飞雪,银锁故乡之时,敲碎那封坛的黄泥,又定是香飘千里。故乡萦心怀,走的越远,故乡在心中也就越细腻,越清晰。

金秋,我怀揣着对故乡的炽爱,踏上了梦里千百回亲过的热土,尽管没有见到绯红的乌桕树叶,那成片的竹林已被高楼大厦所替代,由于季节不对,也未能喝上自家酿的糯米酒。但浓浓的亲情,暖心热肺的江南哩语,让我情难自抑,心醉其中。回到故土的那种激动与释怀,只有远离故土的人,才能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明月照我心,故乡水如酒,站在溪边,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好温暖,我踩在生命的源头,感觉到生命是那样的真切、厚实。好想捧一把泥土,轻轻地对它说,故乡我回来了!

我喜欢午后,独自在阡陌上漫无目的地行走,似衰非衰的杂草,淹没了我的膝盖,草根处湿气重得很,没走多远,鞋帮就湿漉漉的,可我喜欢踩在土路上的感觉。土路很少有人行走,路两边废弃的土地里,完好地保存当年的景像。昔日,我和儿时的玩伴在这里挑猪草,翻跟头,用猪草作筹码,用镰刀扔竹篮,谁先扔到,谁先赢,常常天黑还不归家……静静的,我好似听到母亲唤我回家吃饭的声音。闭上了双眼,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土路的尽头联着溪边的一座古老的石桥,桥墩和桥面都是由一尺多厚的青石板磊成,几十年过去了,石桥仍稳稳地横亘在小溪上,厚厚的青笞紧紧地巴在桥墩上,把那个久远的岁月也依附在上面。石桥下,那股清泉还汩汩冒着。年少时玩累了,我常爬在泉边,贪婪地吸吮着,那清冽甘泉沁入心脾时的舒坦依旧鲜活地跳动着。泉边不知名的矮花红红火火地绕在枝叶稀疏的柳根边,像天真烂漫的婴儿依偎在母亲的怀里一样。我不解,都已快入冬了,这小花何以如此张显着盎然的生命,肆意地绽放在溪边。

晚秋,溪边的美艳把我惊呆了,第一次后悔没有带像机,我那寒酸的手机竟然没有摄像头。虽然我偶尔也出远门,但从不带像机,总觉得值得记住的,自然会根植于脑海,可我忘了,这是生我育我的故乡,是和生命相联的地方,每亲近一次就会让自己年轻几份,这些小花小草就是打开我年轻生命的闸门,在他乡异地目睹着他们就是拾起自己的青春,听到儿时的歌唱。

临近傍晚,弱弱的夕阳,懒懒地写在我的脸上。地上的万景万物,在岁月的变迁中,很多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模样。可秋日的天空和离家时一样迷人,那一朵朵千姿百态的秋云浮在空中,俯视着变迁的大地,无知无觉徜徉着自己的悠闲,把晚秋的惊艳满满地洒在我的心里。手机响起,兄嫂做了丰盛的晚饭等着我回家。母亲已经不在了,这个世上,再没有人守在村口,喊着我的乳名,唤我回家了。

念故乡随笔篇十

我来这里(河源——我的故乡)已经三天了。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冰箱,连电话都没有!只好每天坐在书桌旁,捧起书来大看特看,拿起纸来大写特写。不过说真的,很久没试过如此休闲了。在家里,总是要做成堆的练习册。电脑、电视――知识摆设而已,通常一周就只动一次!

这里什么都不好,除了一点睡眠好。这里的床是硬的,晚上没有光线,如果让你在这样一来的环境中睡觉,你是不是祈求明天快点到呢?那就会很快睡着了——多有趣的定律!

念故乡随笔篇十一

在《动物凶猛》中,王朔提到:“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可能是某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的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诚然,现在,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丧失灵魂的寄存处,不知故乡为何物。

过去,故乡是记忆;而今,故乡是籍贯。过去,故乡是出生之地;而今,故乡是埋骨之所。过去,故乡是一个地点;而今,故乡是一种精神寄托。

故乡,在当今这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发展的国家,其空间上的概念变得愈加模糊,但在世俗的打量和赶路的灰尘滚滚中,时间上心中自我定义的故乡仍然存在。

写了《我的故乡在1980》的老猫说:“故乡是气场。”在他的描述中,上世纪八十年代,充满了真善美的正能量。在这个气场中,各种文学、诗歌、艺术……蓬勃发展,他们,在那样一个气场中,找到了一种契合于灵魂的归属感。他们那一代的人,不约而同的将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段岁月看作是共同的故乡。

在时代的潮流下,有越来越多的“北漂”一族,他们虽然没有户口,但他们仍被老皇城的胡同,四合院……而折服。在精神上,早已认定自己是北京人。北京,使他们一生的故乡。

在时代的带动下,城市野心勃勃的发展,不惜变得千城一面。有cbd,有滨江路,有步行街,有地铁……那些老城记忆,早已在野心发展之下,不知所终。在昆明生活了一辈子的诗人于坚说,自己是在故乡被流放的尤利西斯。尤利西斯被流放,离开了自己的故乡,而于坚,虽然呆在自己的故乡,却再也见不到过去生活的世界。以至于他在上世纪80年代为滇池写的诗,在我们看来,似是谎言一般,昔日那一汪清水,已是污秽不堪。

20xx年,社会学家陆艺民说我国,三个农民的消费只抵得上一个市民,而今日,20xx年,农村居民消费增幅在江苏,甚至高出城市居民百分之三点五,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各种现代化产品入驻农村的趋势下,中国的农村及城市人民都在互联网上共享一个卖场。回乡隐居的话,只需一根网线,便与城市生活无异。

对于我们而言,空间上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但我们长大以后,一定不会忘记,幼时的小喇叭,小风车,猫和老鼠,奥特曼和小怪兽,那,也是我们生命中的故乡。故乡不是我们生存所需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建筑物。故乡是我们在建筑物中的生活方式。于坚说:“故乡是精神和空间天人合一的一个世界,它是诗意的栖居。中国人几千年来生活在人与人关系非常密切的城市里。如果这种经验摧毁了,中国最终将会成为一个无根的民族。”

今日,国在,山河变。

城市化疯狂发展,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家乡不论世事变迁,纵然物是人非,也总是在哪里。而故乡,却可以永远停于时间线上,成为情之所以,心之所寄,魂之所归。没有故乡的人,如同精神无所依,被连根拔起,成为行尸走肉。

朋友,当你行走于世时,切莫忘记寻找你的故乡。没有人可以杀死你的故乡,除了你自己;也没有人可以找回你的故乡,除了你自己。带上故乡,那一份精神依托再上路,在这个高科技逐渐侵蚀文化感情的时代,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做一个灵魂有家园的人!

念故乡随笔篇十二

离开家乡已经有很多个年头了,我也走过很多地方,关于故乡的记忆,似乎有很多都已模糊不堪,不论我如何的去思索,始终找不到任何头绪。但无论我走过千山万水,思念像储满了记忆的酒瓶,跌跌撞撞中扑向我的故乡,那里是与我心最近,在梦里依然思念绵长的地方,是我可将一年所受的苦痛遗忘的地方,那里还有我至亲的爹娘。

一个人在异乡流浪,城市的霓虹灯再亮,也照不亮心中对家的那份记忆,照不亮徘徊在深夜中的归乡的路。都市的脚步再快,也冲不淡我的酸楚,冲不淡我的乡愁。闪闪的星星是黑夜的眼睛,常常替我看望我的故乡,故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灵魂上,一直是我魂牵梦绕的最后的天堂。我记不起回家的路在哪里?只因不想愁断肠,不敢去回想那一份埋于心底的快乐和忧伤。年少的时光,梦中的风景,多少白雪纷飞的夜晚,留下我欢声笑语的童颜。等我长大,再回去看一眼故乡,却发现这不是我儿时记忆的地方,也不是我落泪的乡。

时光的年轮,一圈又一圈的勾走了我的年华。点点滴滴间,从容地抹去了岁月的过往,不管我走的多远,走的路多长,我终将回到的地方,也是我初生的地方。我知道,我的心再也不走出家乡,永永远远,长长久久停留在我的祖祖辈辈长眠的土地上。

念故乡随笔篇十三

好久没有这样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写文章了,不知什么,已渐渐的远离了虚拟的网络,每天除了繁忙的工作用之电脑外,不再贪恋与它,也许是颈椎疼痛的原因吧!

时间如水,日月如梭,转瞬,年带着岁月的味道姗姗而来,穿梭在购买年货的人行里,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洋溢,一种怀乡之情油然而生。

故乡,是席慕容诗中那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是余光中笔下那张窄窄的船票,总是在呼唤远方的游子归航。每天生活在灯红酒绿的城市,看到的只是人多车多楼房高。这里再好,也不如家乡的`父老乡亲好,这里再美,也不如家乡的丰收景色美,一曲家乡美道出了我的心声。

闲暇中,脑海中故乡过年时的影像就在眼前放映,杀猪、做豆腐、蒸粘豆包是年前所必做的,更记得的是,春节时,母亲总是扎着围裙,在锅前煮着饺子,父亲将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红红的对联透着喜庆贴在门上、窗户上,就连猪圈、鸡架也都贴上了,院子里,我和小伙伴三五成群的玩耍着、欢笑着,漂亮的新衣服和新鞋是母亲早已给我和妹妹用手工一针一线缝制的,我们穿在身上,乐在心里。除夕之夜,母亲总会把几角钱放在我和妹妹的兜里,这就是我们的压岁钱。

时间不留情,我们在光阴的辗转中变老,一个接一个的年,一代一代的人,父母早已离我而去,我也成了孩子的母亲,看到孩子已长大成人,就更加的思念自己的父母,是他们用心血和汗水让我有了今天。

回故乡看看吧!“现在故乡变化可大了,原来的土坯房如今都变成了砖瓦结构的新式民宅,农民的生活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多少次姐姐用电话这样的催着我,是呀;该回去看看了,那里有我的亲人,还有我的老师和同学,还有我教的学生,我渴望回去,可自己现在的工作实在无法脱身去实现愿望,回故乡只是心中的向往。

故乡,是我梦中思念的家,故乡,是远方游子停靠的岸,那里有一种关爱,可以穿越千山万水;有一种伤感,可以镌刻日月轮回,即便是寒冬,那份温暖,也能将冰雪融化;那份爱,即便在荒漠,也能润出鲜花灿烂。

看到大红的福字红红的挂在商场的墙壁上,我的眼帘仿佛看到了故乡朴实憨厚的父老乡亲,他们的容颜永远最美,故乡,你永远是我的思念。

时光没有终结,岁月还在继续,我们为了生活,为了事业,注定不能原地踏步,要远行,要背井离乡,但心中永远不会忘记生养我们的故乡。最好的路是在脚下,最美的风景是在前方,用一颗轻盈的心迎接新的一年。

有一种心情,叫归心似箭;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期盼,是亲人隔山隔水的呼唤;有一种深情,那就是对故乡的眷恋;走遍万水千山,只有故乡的风景最美,尝尽人生百味,故乡的亲情和友情最暖,泼一笔墨,为故乡写下火红的诗篇,愿故乡的明天更美好!

念故乡随笔篇十四

城市化越来越发达了,随着新农村的兴起,许多老的村落都是被改造的对象。即便是未拆迁,也是在风雨里飘摇,只剩断壁残垣,一派荒芜。在故乡,现在还能清晰见到的大概只有石磨了,它失了以前的功能,被弃在一旁,格外醒目,却也格外令人伤感。赫然想到“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句子来。世事变迁,沧海须臾。

记忆中的老屋有百年了,奶奶说,她嫁过来时就有了四十多年了。老屋是传统的土坯房,我年幼时,它已是一个垂暮老者,风雨在它的脸上留下了斑驳的痕迹。有一边在风雨的侵蚀下坍塌了,又在雨水的浇灌下,杂草肆意横生,早已不能辨识它的全貌。唯有原来大厅角落的石磨,可能是太过沉重,留存了下来,未经风雨,竟也不曾消损。许是性格如此,每次见到那个石磨,都难免耿耿于怀。

老屋的石磨,原是极重要的研磨工具,每逢节日喜庆时分,都需要用上它,煎饼的原料、豆腐的原料、辣椒酱的原料都需要用它。把挑好的玉米粒碾成粉末,把大豆碾成浓浓的豆渣,把晒干的辣椒碾成粉末,都是它的功劳。

石磨磨出的固然好吃,但其中的过程也值得回味。每次用石磨的时候,都是一屋子的人聚在一起,大人推磨,奶奶填料,姑姑在一旁辅助。汩汩的白汁顺着口子流出,一下就装满了一大桶,累得气喘吁吁,即使是大冬天,也会汗流浃背。

用密布把把豆渣滤出,滤干的豆渣也不是废弃不管,可以放在阴凉处做成豆腐渣,用新鲜的葱做成一道美食。滤好的豆汁就可以做豆浆、做豆腐,豆腐做好了可以做成豆泡、豆腐乳。豆腐乳的汤汁用来做水蒸蛋,别有一番滋味。

不仅我们家,同族的有三个老屋,都用着这个石磨,每逢过年过节,石磨沙沙的声响就是一支动人的乐曲,彻日连绵。

后来,我们也搬进了新房子,新时代,再也不需要笨重的石磨了,但没了它,终究是少了什么。每次想到它,总兀自感怀:无可奈何花落去。

岁月像大河里的水匆匆而去。离开了故乡,身居都市的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当时那种热闹的场景了,每天见到的,只有冰冷的混泥土和行人匆匆的背影。

怀旧的性格总是让我对旧物尤其珍爱,不管是石磨还是故乡的老屋,以前的样子只能在心里默默念怀了。

我就在这样的乡间里走过了许多个个年头,多少年过去了,新的房屋一栋栋的向外扩建,井边不断地被休整,而那乡间应有的淳朴气息却依旧未改变,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就那样深深地扎在我的记忆深处,任人怎么也无法忘怀。

故乡的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又是如何开始的呢?

按着节气来说,立秋就该是秋天了。有人会想到漫山的红叶,有人会想到明净爽朗的天空,有人会想到丰收在望的原野——可在我的记忆里,故乡的秋天却是与连绵的秋雨,弥漫的大雾联系在一起的。

秋雨最缠人,淅淅沥沥,不紧不慢,没完没了。细的如丝,如发,如牛毛。那雾如云,如纱,如朦胧的梦——连续几天不开晴,人便有些萎靡,像醉了酒。

可是呢,终于有一天,雨停了。雾气虽然还未尽散,却只在早晨才见得到了。太阳一出来,便急慌慌的四下逃匿了。这时的阳光依然那般泼辣,那般热烈。远山,近树,还有那一望无际的庄稼——都从大雾中挣脱出来,沐浴在阳光里,耀眼的绿。

山坡地里更有意思,胖娃娃似的花生米,被人们一个个搬出地面,来到这个世界上。它们躺在大地的怀里,贪婪地沐浴着金色的阳光。那些红薯们,一个个腆着大肚子,走出地下宫殿,就像初孕的少妇步出深闺,羞涩极了。要不了三五天,地里的绿色全部褪尽,光剩下细碎碎的黄泥土和油滋滋的黑泥土。这时,要是那位写《秋思》马先生路过此地,一定又会驻足悲凉的。可是,先别恼,单等那秋雨一过,要不了三五天,那油菜,那小麦便悄悄地钻出来,它们排着整齐的队列站在金色的土地上,就像哨兵那样忠于职守,护卫着生它养它的金色泥土。

山岗上,落叶乔木和常绿树在那里互相致意。黄里透红的叶子随着秋风在空中翻飞,笑着,唱着,投入大地的怀抱,乍看起来,确实有“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景致,可是,谁对这落叶不深怀敬意呢?活着的时候,它们为树木的生长,为空气的净化耗费了一生的心血,死了也毫不吝啬自己的身躯,作燃料,作肥料,深深地埋入地下,不为扬名显世,也不图来世再报,这不也是秋的造化么?松树柏树杉树仿佛知道,它们的担子更加重了,于是,它们变得更加苍翠,也仿佛把贮存大半年的绿色全吐出来。

夕阳西下,秋月初升。

故乡随笔【第三篇】:乡愁,我未忘。

踏上故乡的路,聆听岁月古老的风铃,一曲离愁涌上心头。那被岁月流逝过留下树儿的年轮,树儿老了,是多少年的更替。总是不停的思绪、不停的回想。秋天来了,却是白雪皑皑寒梅傲骨的冬天;炊烟老了,是游子的伤痛;故乡老了,我只愿成为一朴尘土,散落在故乡的土地上。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岁月荏苒处,那故乡的容颜早已深深地刻满了皱纹;时光流逝间,那妩媚而笑的红颜却早已成为故乡的符号;白驹过隙旁,那儿时的欢笑早已如定格的相片,不小心滴落的水滴让它变得模糊不清。故乡啊,我似乎就是任风吹雨打,漂浮不定的浮萍,随波逐流,永远没有方向;故乡啊,我似乎是任风吹拂的蒲公英,永远借助风的力量去飞翔;故乡啊,我似乎就是那走散了的炊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记忆中的《乡愁》写的那样深情真切,他的笔墨将他对祖国的柔情似水流露出来了。一句句痛彻心扉的话语,一段段耐人寻味的词句。乡愁,散了一地的乡愁,我何时才能将繁华的乡愁拾尽。

踮起脚望着远方,游子的殷切期盼便如流水般泻下。故乡,可惜离我太远,每每思乡将那心底的乡愁挂在那皎洁的月光下,让着寂静的苍穹的黑夜里为我哭泣。姑且,让我再成为故乡思恋的人啊!诗情画意里我飘雨的故乡,我梦碎的故乡,你的柔情似水,你的傲骨凌霜,你的婀娜多姿,让我沉醉于故乡里。岁月的尘封腐蚀了我的衣衫褴褛,却扯不断我对故乡的思恋,那断了炫的残音,好似那对故乡的月光断了一般;那儿时的记忆,便纷至沓来,那思乡心切便油然而生。

故乡,千百年被游子吟唱过的千古话题,那样的刻骨柔情。我那鱼米稻花香的故乡,滚滚红尘中把心放低像落叶般对根的无私。哦,我的故乡,让我再深情贪婪的多看你一眼。让我眷念的故乡。

故乡随笔【第四篇】:外公外婆的故乡。

前段时间过端午节,我给外公去了个电话,除了像以往一样的寒暄外,最后我向耳朵还很聪敏的外公交代了一句话:“多关心和照顾好外婆”,电话那头外公还开玩笑调侃着,说我像我母亲一样生怕他亏待了外婆,略带有点埋怨的口吻,语气却很轻松;而电话这头的我忽然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的流了出来。去年端午的时候,外婆病重,和死神几乎擦肩而过,幸亏子女悉心照顾,虽说总算摆脱了死神的眷顾,可是就这么一遭,让人心痛不已。我想外公怎么也不会了解我对外婆除了深深地牵挂和思念外,更多的是内心由衷地感谢。

秋天的早晨有些寒意了,等我们收拾完毕出门的时候,外婆穿着夹袄在屋外等候多时了。据说吃早餐的饺子馆在县里小有名气,生意火爆,饺子常常是供不应求,外公没等天亮就提前去预定。从居住的西关到饺子馆的东门,五里路,没有其他便捷的交通工具,街上的行人不多,我陪同几位老人,足足蹒跚了一个钟头。突然觉得故乡的街头特别冷,哪怕是秋天,哪怕是搀扶着几个居住在一起并且相互取暖的银发老人,我不知道没有了儿女在膝下,他们会不会感到孤独。

看到外公的时候,他已在饺子馆灶台前张罗开来,依次报上饺子的数量、口味,并叮嘱一定要煮透,辣油也要够味。直到看到我们个个吃的津津有味,外公才象是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前的汗,露出了满意也让人感觉到久违的笑容。

外公出生于一九二九年,比我长四十八岁,正好整整四轮,算起来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了。这位老共产党员,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曾经当过县里的中医院院长、工业局局长,乡镇的党委书记,最后在气象局退休,为社会主义建设辛辛苦苦的奋斗了三十多年。退休以后的外公不甘享乐,每天坚持学习,读书念报收看央视新闻联播成为他老年生活中唯一的消遣方式,并作为精神支柱,乐此不疲。因为子女先后在十堰、武汉各地成家立业,外公外婆在颐养天年之际又不肯累及子女,只愿久居故乡。最让人感觉难得的是七、八十岁的夫妻双双健在,而且相互恩爱,对于子女后辈来说也是莫大的安慰。

故乡塞北年年岁岁春来迟,龙年的春雨更是如此,长江流域已是春草翠绿,这里才迎来第一场夹杂着雪花的绵绵细雨。早春夜寒,阴冷潮湿,斜风细雨,飘飘洒洒。紧一阵慢一阵的下,密一会疏一会的飘。“随风轻舞湿万户,径去旧国洗城楼。”雨从风中透出,天空灰雾蒙蒙,雨水落地成冰,风扫夜归行人生晚愁。

春雨涟涟,春水弥天,万物尽沐雨中。浓浓迷雾笼罩大地,稍远点就看不清轮廊。长长的车龙暗淡的灯光慢慢的爬行,风渐雨浓空带愁。雨上寒山摇春树,风乘华阁舞琼楼。烟雨中,远处山上的房舍只见红瓦屋尖,酷似漂浮在云中的海市蜃楼。

风雨春回地,春水在心头,心随春雨飘。雨中悬浮的高架大桥,颇象古时的栈道。错落有致的红色人行道,滚圆的金属栏杆包着一层薄薄的浮冰,在雨中泛着耀眼的亮光。三三两两的彩色花伞在烟雨中飘移,颇象流动的苍荷,更象一幅秀美的水墨画。

风雨中有惆怅,风雨中有怀旧,风雨中也有凄清。人生如风雨,风雨戏人生。这晚来的细雨斜风,这斜风细雨中的亭台楼阁,这楼台之外的寒山秀水。不知历经了多少岁月,历经了多少风雨人生。三月春雨淅淅沥沥,三月的春雨寒冷无比,三月春雨愁肠百结。就像歌词里写的那样,小雨为谁飘啊!小溪为谁流啊!带着我满怀的凄清。年年春风雨凄凄,岁岁春雨心不同。

晚来的风,夜来的雨,晚归的麻雀啼寒烟。枯树摇风,暮色渐渐地浓了,暮雨缥渺,雨夜迷朦,雨夜里透着浓浓的诗意。路灯亮起的时候,临街酒搂门前的霓虹灯亮了。那雕梁画栋的装饰使人觉得有“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的惆怅。更有“夜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的梦幻。

雨,在不紧不慢地下,无声无息地飘落在片叶无存的树枝上,带着对大地的眷恋,风的期许,把蕴藏于心间的款款祝福无限欢乐,缓缓洒向遍地,湿润了每一个角落。湿了大地,湿了房舍树丛,也淋湿了人的心情。

夜朦胧,雨朦胧,眼前一片朦胧,只有雨声。“小楼夜听雨声,深巷明朝卖花!”

檐前滴雨叮咚,这雨这夜,这心醉的情景使人平添出些许归去的感伤,看雨变成了听雨。“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如今听雨僧庐下,鬓巳星星——!”晚风夜雨迟不归,斜风细雨无需归。

静静聆听,沙沙沙,沙沙沙的雨声,从空旷而又灰白的天空传来,像一段无序的小曲,从四面飘然而起,逐渐清晰,由远而近,响亮起来……又渐行渐远。

一缕缕雨丝轻若烟,千万条银丝荡漾在空中,宛如串起的纤细珠帘。雨雾笼罩着远近的一切景物,空气里弥漫起湿漉漉的潮气。清清缠绵的春雨,如烟,如雾,如梦幻,似空灵又迷离。

细细的春雨,溅起溢满的柔情,丝丝融入眼帘。仰起脸,亲吻早春的雨滴,冰冷的悄然飘落在脸庞,有丝丝寒意,一份清醒。随风印入心,滋润细无声。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宁静的雨夜,独坐灯下,手执电脑键盘,品读诗人抒怀深沉的伤感与凄美……耳伴窗外嘀嗒,嘀嗒的雨声,或重,或轻,或稀疏。仿佛又见儿时,家里那把黄灰色的油布雨伞,悠然游走在沥沥春雨中的塞北小镇,古朴僻静的高墙小巷深处。

雨绵绵,心柔柔,意切切。沙沙的细雨声,在寒意未消的塞北三月,如天籁,已唱响春的序曲。

晚风生春愁,晚雨多寂寥。望着灯下渺如烟雾的雨,一种挥之不去的思绪弥漫在心底,久久地,久久地不能散去。

念故乡随笔篇十五

梦回故乡。离开故乡多年了。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梦里花落知多少,梦里频频回故乡。

梦回故乡,古风悠悠。我的故乡是一个古村落。一曲悠久的叙事曲古老而年轻:数百年间,魏氏耕读的土地,古老的故事与缠绵的曲子相应和,锅碗瓢盆交响曲回响在家家户户。古老的街道悠长,从家谱的字里行间时不时走出乡贤,一路走来,跫音悦耳。翻开家谱,那古老厚重的历史经卷,如椽如柱,时光的纬编悠长,岁月的链扣闪光。

梦回故乡,寻根问祖,被一缕源头的风唤醒本真。梦见故乡的亲人,走过四季轮回、大地循环;从那镌刻在心中的家谱上读懂乾坤:太阳的源头垂爱,在植物上落脚,最后,收束在农人的锄头上;从节气里寻到大自然的规律和秘密,用这把金钥匙打开农耕岁月的田园诗篇。她承载着麦香谷黄,引导着蛙鸣蝉唱;她演示着叶落花黄,沉淀出蜜甜酒香;她浸润着淳朴农人的丰收之梦,也润泽着知性文人的华美诗章。

梦回故乡。故乡是流香的宴,是酣醇的酒。故乡是朴素的,大地袒露着顺应四季而蓬勃或凋敝,谷仓张开着等待节气来填满粮食;故乡是浪漫的,谚语音韵婉转,仄起平收,是一首首民间的诗歌,在传唱中将美和善传递。故乡是柴米饱满琼浆溢芳,滋润着绵长而实在的日子;故乡是芬芳的花朵,被人们过成节日,装扮着有梦的日子。故乡是严肃谨慎的家史,在魏氏族谱的血脉中传承;故乡是平平仄仄的诗行,在大地上蓬勃生长,随着季风四野吟唱。

梦回故乡,春风又回头。故乡是时光的碑刻,心中的花朵。并肩毗连的老房子,在古老土地的怀抱里沉静地矗立。那些洁净如洗的砖瓦,在日月俯视下传响着诗的韵律。多么令人高兴啊,纷至沓来的游人的脚步声和谈笑声。这是人们发自心灵的对于人类文明的赞美与呼唤。眼前的风景摇曳生姿,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创造时刻在动人地歌唱。

梦回故乡,会发现故乡的美。故乡有旖旎之美,它是一把折扇,竹骨纱面,掩映着一折一折的流光,寒来暑往,秋收冬藏,绿了杨柳红了芙蓉;故乡有韵律之美,民间小调,悠远轻快喜庆淡薄,四季交替炎凉对接,世间更迭,年轮往复,斗转星移里,蕴气象万千;故乡有朴素之美,泥土芬芳,那是百姓的烟火日子,那是北雁南飞春红秋黄的'风景。梦回故乡,我的血脉更蓬勃,我的骨头更坚硬,我的精神更昂扬,我的家族、我的基因、我们的灿烂历史,被披上了一身灿烂的霞光。

念故乡随笔篇十六

一直都很喜欢下雨的日子,可是不喜欢下雨时还要上班的日子;记得幼时每年农历三四月份故乡的雨季。那时气温开始回归,春夏交接时期的时节雨水总是如此充沛,每天穿着自己的雨靴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学,田野里一片嫩嫩的绿色,雨水积攒到田里非常清澈,显的底下的小草更是清新,一直很喜欢这种绿色,譬如初春的树枝新绽放的嫩叶,特别是当阳光透下来的那一刻,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很舒服了。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每次上下学的`时候穿着自己喜欢的雨靴走在渗满了雨水的田野里,因为这样我的雨靴就会变的特别干净,而且有时走在田野里的时候会捡到鸭蛋,带回家里等到雨停的时候去土地里摘一把野胡葱做个胡葱炒蛋那味道简直是绝了。

其实在读初高中的时候自己是不那么喜欢下雨天的,因为我所求学的一个小镇每当下雨的时候地上就会有许多污水往下水道流去,让整个街道都会看起来特别脏并且下雨的时候路上少有行人,这让整条街看起来更为萧条了。

大学时是在长沙,每次雨季时下的雨都仿佛要把这座城市淹掉,不过下完雨后,整个街道都无比的干净,而且每当下雨无课的时候,我都回到寝室换上睡衣躺到我温暖舒适的床上,那时的长沙还稍有点冷,所以还需要一个热水袋,然后插上耳机看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我可以这样躺一天。

大概其实我并不喜欢下雨天吧,我喜欢的只是下雨天时的雨靴,街道和我的床以及那些电影。但是无论如何,下雨天都不能影响我的心情,只有我在乎的人和事才会影响我。

念故乡随笔篇十七

已落双雕血尚新,鸣鞭走马又翻身。凭君莫射南来雁,恐有家书寄远人。

——题记。

时时感觉自己就象一只南飞的雁,本来生长在帝王之都北京,是命运将我带到了遥远的南半球,可是我的心永远向着北方,因为那里有我的亲人!

听着李健的《月光》,让我又开始思遥远的北京和亲人。

把古老的歌谣轻轻唱。

无论走到任何的地方。

月亮高高挂在了天上。

给回家的人照着亮。

快快回去见爹娘。

每逢佳节倍思亲,新年快到了,将杜牧的这首诗放在微信上,得到许多好友的回应,还有好友回了一首:“北方风景虽独好,身处南方更逍遥。南北交融,海天一处,至佳境”。忘掉北方乡思之苦。

墨尔本是盛夏了,北京进入了冬天,忽然记起,今天是冬至,北方的习俗是冬至吃饺子。每次探亲回北京,妈妈做的最多的是饺子,来到墨尔本之后,我最想念的也是妈妈的饺子。每年春节的时候,是妈妈自己把全家的饺子包好,让家人踏实看春晚。也是妈妈起得最早,把煮好的热腾腾的饺子端上桌。今天,我吃不到妈妈的饺子,只能想象它们的味道了。

身处北京的同学们纷纷在微信圈里发祝福:

天岁寒,心转暖,心要快乐忧愁远。情谊深,温馨传,深深祝福送身边!

更有好友送上摄影佳作——“日南至,情思远”!夕阳下的北海、白塔,美的如此多情,以前竟然没有发现北京的雪景是如此之美!

还有同学在微信上分享了北京那些冬季最美的雪景,让我在遥远的南半球看到如此美丽的北京——白雪覆盖的故宫,景山公园的松柏雪海,雪中富有情调的什刹海,颐和园的残雪拱桥,远眺西山晴雪,潭柘寺赏雪听禅音,雪中的居庸关,以及布满脚印的最普通的胡同。这些美景让我心醉,让我心潮澎拜,情不自已。

北半球的冬至,是南半球的夏至,故乡那里冬雪飘飞,这里烈日炎炎。直到现在也不喜欢炎热的圣诞节,圣诞老人的故乡在芬兰,历史上传说,芬兰是最早迎接圣诞老人安居的故乡。芬兰和前苏联于1927年确定以拉普兰省“耳朵山”为两国通往北冰洋的国界线,芬兰的儿童故事大王玛尔库斯以此为灵感在电台讲故事时说,圣诞老人和两万头驯鹿一起就住在这座“耳朵山”上,正是因为有“耳朵”,圣诞老人才能在北极也能听到世界上所有孩子的心声。

我喜欢有雪的圣诞节,那才是真正的圣诞,就象我喜欢雪中的情人节一样,那鲜红的玫瑰在雪中越发艳丽。

一曲草原歌曲《鸿雁》,那样深情,那样悠远,那样豪情,那样乡思!

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北归还,带上我的思念,歌声远,琴声长,草原上春意暧。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曾经在多年前看过著名导演雅克?贝汉执导的一部纪录片《迁徙的鸟》,影片表现了鸟类在其迁徙中的旅程,唯美而感人,看到结尾我竞被那些鸟感动的哭了。电影开篇第一句话饱含深意——“飞翔对鸟来说不是人们想象的什么乐趣,而是为了生存而拼搏。它们要穿越云层、迎着暴风雨,许多困难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对于我们这些北雁南飞的人,我们也同样经历了很多磨难,为生存而拼搏。可是我们永远忘不了家乡,那是我们永远眷恋的地方。

念故乡随笔篇十八

在北欧,尽管丹麦是最小的国家,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其实,对于外国游人而言,更多的还是因为丹麦是童话作家安徒生的故乡。安徒生的文学作品是世界文学的珍贵宝藏,并使丹麦以“童话王国”之称闻名于世。

世界上有许多城市都以十分宏伟的建筑物作为自己的象征,但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象征物却是小小的美人鱼雕像。当驱车前往朗厄里尼港入口,遥望美人鱼独坐港口的那份曼妙时,一种近乎战栗的喜悦涌动心间。真的不知为何,当幼年时代的一个梦在多年以后实现时,除了喜悦,竟然还有一丝莫名的怅惘。

我知道,这丝怅惘源于故事本身。安徒生《海的女儿》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美人鱼”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用舌头向巫婆换来一剂药,变成了人形。她爱上了一个王子,但王子最后跟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她,只要她杀死王子,让王子的血流到她的腿上,就可以恢复鱼形,回到海底,重新去过无忧无虑的海的女儿的生活。但“美人鱼”为了自己所爱的王子,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在王子新婚之日,她投入大海,化为泡沫。丹麦人敬佩“美人鱼”的高尚情操,并把它看成是丹麦精神的象征。

走近“美人鱼”,才发现这尊铜像高1.61米,同真人一般大小。姿态优雅的“美人鱼”孤独地坐在海边一块褐色岩石上,鱼尾人身,羞怯安详,以若有所思的神情望着大海,显露出少女纯真的美。铜像落成以来,“美人鱼”的形象不但博得丹麦人的热爱,也博得世界人民的喜爱,凡到丹麦观览的游客,必到此一睹“美人鱼”的动人风采。据丹麦朋友介绍,正因为名气太大,“美人鱼”铜像曾三遭“解体”,幸好雕刻家的模具还保存着,才使雕像得以复原。

带着对“美人鱼”的崇敬,拥有对安徒生的怀念,我们又拜谒了安徒生的故居。故居坐落在一条宁静的街道上,造型简单的联体别墅看上去毫不张扬。房子里的陈设似乎更简陋,一床、一桌、一椅而已,桌上整齐地放着一套《安徒生童话文集》。就在这样的房子里,安徒生生活了几十年,他一生写了160多篇童话故事。闻着书香,仿佛看到安徒生正襟危坐写着童话故事,于是,我凝神屏气、小心翼翼,唯恐自己一个不注意的神态和动作会惊扰了大师的写作。

安徒生经历坎坷,晚年落魄、终生未婚,他遭受了太多的讽刺、批评与打击,然而,他却因为塑造了许多单纯可爱的童话人物而被孩子们深深地记住了。说起安徒生,丹麦人总是一脸自豪。在丹麦人心中,安徒生不仅是一位作家,而更像一座里程碑。在哥本哈根市政厅南侧、国王的后花园、安徒生母亲曾经洗浆衣服的小河畔……到处都有安徒生的雕像,然而,给予我深刻印象的则是哥本哈根市政厅南侧约3米高的安徒生铜像。他头戴一顶18世纪流行的绅士高筒礼帽,左手拿拐杖,右手握着一本书,还以食指隔开书页,头部朝左微微抬起、仰望前方。他的身后,就是著名的“安徒生大街”。因为常有人在此留影,且会情不自禁地摸摸他的手、膝盖甚至裤脚和鞋子,所以这些地方显得有些泛白,我想游客们总是想“沾染”些许大师的灵气的。

作为“北欧的巴黎”、“花园城市”、“美人鱼的故乡”,你虽来自异国他乡,但在丹麦你却分明获得了宾至如归的感觉。在哥本哈根,游客可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找到路边、旅馆边的自行车站,塞一个20克朗的硬币便可打开锁链借出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前的筐篮处有一幅哥本哈根交通旅游图,走到哪里都不用担心迷路。对丹麦人而言,最有权力的人和最没有权力的人距离很小。这是一个非常平等的社会,周末,女王经常只带两位随从,静悄悄走进教堂内祈祷。在丹麦,老板绝不会叫秘书倒水,如果他这样做,秘书大概会把水倒在他的脸上。看来,丹麦是非常注重人与人之间尊重的,然而,相互尊重并非无条件的。著名作家陈世旭在游记中写道:“丹麦人喜欢‘管闲事’。你在钓鱼,一些毫不相干的人会走过来。你以为他们是来给你助兴的,其实是来看你装鱼的桶。如果你钓上的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他就会要求你把这些鱼放回水里去。并且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直要在旁边监督,直到你完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丹麦是禁止养鸟的,但其鸟食市场却又大又兴旺。人们买了鸟食,悬放在自己的庭院里,专供自然界的鸟群食用。”……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呢?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国度,是教养催生了一个社会的宽松、安宁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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