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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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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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乳制品整治。

欢迎大家参阅。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

责任书。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

》、《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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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报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排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大塘社区、东港社区以及学校周边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学校(含村小、私立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一是房屋基本情况。查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测情况。看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大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三是房屋审批手续情况。查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四是房屋结构安全情况。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经营安全情况。看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安装防盗窗(网)、烟花爆竹储存不规范等情况)

(三)分类整治。镇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判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后,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在区域内设置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村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明显的,要立即采取树警示牌、拉警戒线、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村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要组织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镇工作专班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复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1、重点整治。对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要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一)百日行动。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积极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一)严控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格落实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

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自建房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加盖加层,擅自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对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0792-6491015,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一旦经过核实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集镇建设等各口职责,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九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山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日常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台账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口负责自建房土地、规划的审批和认定管理,指导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工作;教育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卫健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医疗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战口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所管行业领域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将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 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工作计划》、《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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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以更加整洁优美、 规范有序、 清新文明的市容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检, 充分展示包头富裕、 民主、 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按照市“创卫” 指挥部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至 3 月 31 日 开展为期 3 个月 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开展冬季“创卫” 为抓手, 坚持标本兼治、 重点带动的方针, 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 力争通过集中整治, 使全市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城市面貌得到切实改善, 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 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 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充分展现“整洁宜人、 亮丽和谐、 规范有序” 的城市景观。

二、 整治目标 通过规范清理、 疏堵结合、 有序引 导和强化监管, 集中对市五区( 含稀土高新区) 道路、 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 城乡 接合部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集中开展占道经营、 城市“六乱”、 户 外广告等专项整治, 迅速掀起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整治高潮, 使市容面貌在短时期内有 大幅提升。

三、 主要任务及标准 按照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以点带面、 分步实施和治理、巩固、 提高的总体工作要求,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 一) 清理占道经营。

1. 清理整治马路市场。

严管道路和监管道路禁止设置,规范管理道路设置的应退出十字路口 30 米, 严格按规定时限开市、 撤市, 杜绝摊点外溢或零散摊贩售卖现象。

对于未备案自 发形成或现有集贸市场周边的违规马路市场, 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要对春节期间临时年货市场进行合理选址, 规范管理, 禁止随意设置。

2. 清理整治无证无照占道经营摊点。

加大查处整治的力度, 严管路、 监管路坚决清理取缔, 规范路出现的, 应疏导进入临时市场。

沿街摆卖和“五小” 摊点( 即: 修锁、 修自行车、 修鞋、 配钥匙、 缝补衣服) 确需设置的, 应合理规划,全面规范。

严管路全段和其他道路交叉路口 各方向 100 米范围内禁止设置。

其他道路、 区域经核准同意设置的, 摊点应退出盲道或道路侧石 1. 5 米以外( 不得占压盲道)。

( 二) 规范店招及户 外广告。

根据户 外广告规划, 对市区道路及 110 国道经批准设置的户 外广告进行整治规范, 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或经批准设置但手续不完整的和超出批准期限和范围的( 含公益 广告改为商业广告的) 户 外广告, 一律限期拆除。

道路两侧、社区出入口 擅自 设置的违规墙体广告要及时拆除, 对经过有关部门 审批但广告版面破损、 脏污的要求产权单位及时更新、 撤换。

加大对店招标识的监管, 按照《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做到符合设置规范要求,保持整洁美观, 亮化设施完好。

( 三) 集中开展城市“六乱” 专项清理。

对乱搭乱建、 乱堆乱摆、 乱拉乱挂、 乱停乱放、 乱贴乱画、 乱扔乱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六乱” 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两侧、 城乡 接合部巡查频次, 做到及时发现, 及时处置。

特别是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要重点看守, 做到无纰漏、 无盲点、 无死角。

实施“窗明透亮” 工程, 全面清理沿街店铺橱窗上擅自 设置、 悬挂、 张贴的广告、 装饰物品。

对违规悬挂、 设置的条幅布幔、 落地灯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进一步净化视觉空间。

( 四) 集中清理整治沿街两侧“野广告”。

加大对“野广告” 的执法查处力度, 统一处罚尺度, 对违规电话号码要通过电信部门 坚决予以停机或利用 短信信息平台提示限期清理。

对主要道路、 各类设施上存在的 “野广告” 要督促设施产权单位或专业保洁公司及时清除, 保持市容整洁。

四、 实施步骤

( 一) 动员 部署阶段( 1 月 1 日 - 1 月 5 日 )。

各区执法 分局、 各直属队要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广泛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刊等宣传工具, 大力宣传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目 的、 意义和要求, 营造一个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全民参与的城市市容综合整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 二) 集中整治阶段( 1 月 6 日 - 3 月 15 日 )。

要 按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 内容、 标准,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相互配合, 克服困难, 真抓实干,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 在时间紧、 任务重的情况下, 确保整治任务高标准完成。

( 三) 自 查自 纠阶段( 3 月 16 日 - 3 月 25 日 )。

在此期间, 查找存在的问题, 对难点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集中人力强制执行, 进一步巩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严防回潮反弹。

要通过加强巡查、 定点值守、 联合执法等措施, 确保整治工作得以巩固。

( 四) 总结评比阶段( 3 月 26 日 - 3 月 31 日 )。

总结评比采取实地查看、 随机暗访、 新闻单位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表扬先进, 批评落后, 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 工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市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主抓, 各科室、各直属大队主要负 责人及各分局 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要求各执法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要领导亲自 挂帅,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在全系统形成统一指挥、 调度顺畅的工作机制。

( 二) 强化监督考核。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大队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 要强化工作的紧迫感、 责任感,同时, 结合自 身工作实际, 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科学安排执法力量, 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的整体工作部署, 将整治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市局将定期发布需要整治的街路及点位。

( 三) 改进执法方式。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 改进方式方法, 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克服厌倦情绪, 发扬连续作战工作作风,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在执法工作中, 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及时解决问题, 化解矛盾。

同时, 要积极探索利用非处罚手段解决违规问题, 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 四) 注重整治效果。

整治期间各分局 、 大队要组织30-50 人的执法队伍, 每天在辖区内开展反复滚动的执法巡查, 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维护市容环境面貌, 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中队的基础作用, 全方位提高行政执法日 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 五) 强化舆论宣传。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 要积极配合市“创卫” 指挥部的工作, 按要求圆满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3 月11 日至13 日,省爱卫办创卫调研专家组一行 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通过现场查看,指出了我 区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创卫办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责成 我局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以下五个问题进行整改:1、城区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车站、广场未设置健康教 育专栏,没有电子显示屏高频播放公益广告。

2、农贸市场 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差。

3、老城区部分道路破损严重。

4、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没有硬化。

5、建筑工地管理不 规范,所见工地基本上没有一个符合卫生城市工地要求,不 符合建筑工地卫生要求,国卫和省卫标准关于工地要求明 确,护栏不低于1.8 米;建筑工地对内要有厕所、食堂、 浴室,管理有序;建筑工地对外车辆冲洗干净,不能对街 道有丝毫污染;建筑工地材料堆码混乱,灰尘飞扬;垃 圾填埋场设备老化。

为推动我局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创卫目标全面 完成,经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省创卫调研专家 组指出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科学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遵循谁负责、谁管理、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区住建局创建四川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巴 州住建发〔2012〕58 号)要求,各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扎实 抓好所负责区域的整改工作。

局城建科牵头,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完成城区人群集中 区、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专栏布局 和设置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对健康教育专栏、电 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进行更新。

区规划局协助区商务局完成农贸市场的规划;局城建科 和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区商务局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区市政工程处牵头,局城建科协助完成老城区破损道路 的调查摸底及实施改造;协助街道办事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 合部道路的硬化和改建工作。

区监察大队和局建管科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住建局 抓好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相 关标准,规范设置护栏、工地内部厕所、食堂、浴室,规范 建筑工地材料堆码及降尘工作。

区环卫局要严格督查建筑车辆不抛、撒、落泥土,保证 道路清洁。

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整改规划。

各责任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责任第一人,从即日起在城 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整改区域动态管理 台账,并制定整改形象进度表,实行限时倒逼制,确保整改任务尽快按质完成。

此项工作务必于4 月28 日前全面完成 并报局五创办,确保整改工作尽快进入实质阶段。

三、多方协调沟通,增强整改合力。

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强同相关责任单位的 沟通协调,以增强整改合力。

特别注重加强同区卫生局、工 商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行 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 创卫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卫工作互助机制,合力抓好整 改工作。

整改工作务必于6 月15 日前全面完成。

四、加强跟踪督查,力促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各责任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承担 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

局创卫 办按照各责任单位整改形象进度表严格跟踪督查或复查,对 连续两次未按时完成整改阶段任务的,将严格问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新华社区20xx年度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韩正文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 “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xx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xx—20x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xx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

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1. 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

2. 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

2. 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

(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2.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在流域内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政策上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遏制冬季刑事犯罪多发态势,确保双节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维护全乡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10日至3月底,在全乡开展冬季严打整治斗争,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采取“专群结合,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大打一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人民战争,突出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问题,集中排查化解一批社会不安定因素,牢固构筑法制教育、治安防范、打击犯罪“三道防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全力推进平安高庙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2、健全完善城乡治安防范网络;

3、综合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化解各

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冬季严打整治斗争,努力使全乡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提升,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赞成、群众满意”的目标。

l、快速侦破一批“两抢一盗”、盗抢耕牛、流氓恶势力犯罪及破坏“三电”设施犯罪,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摧毁一批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打击效果明显提高,震慑力进一步增强。每个战区至少破获一起盗抢耕牛案件。

2、治安混乱部位整治到位,治安秩序明显改善。每个战区至少整治2个以上治安相对混乱的部位,达到“治理一处、稳定一片、促进一方平安”的效果。

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技防措施逐步推广。各村委会、内部单位治安防范队伍健全,经费、装备到位,作用发挥好,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卓有成效,法制教育广泛深入,控制非正常上访,不出现因经济利益纠纷引发的案事件,不出现矛盾纠纷久拖不决造成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前高庙乡冬季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乡党委书记黄定国任指挥长,朱总杰、田建华任副指挥长,公安干警乔宇东、田富朝、赵志海,检-察-院干警齐勇,法院干警岳铁,派出所、司法所全体干警及乡政府机关干部为成员。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严打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战区冬季严打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二)力量配备

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案件线索,依照法律程序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干部积极参与严打斗争。

(三)划分战区

这次严打整治斗争以村为作战单位划分为17个战区,支部书记担任指挥长,分包各组。

四、职责任务

职责任务:各村是这次严打整治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冬季严打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严打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组织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明确分包乱点责任人,确定打击、整治重点,组织工作队进驻治理。三是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加强夜间值更巡逻,保证治安巡逻不留死角。四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批不安定因素和社会矛盾。五是做好严打的后勤保障。乡财政要拔出专款,足额保证严打经费,在人、财、物、车辆等方面全力保障,为工作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严打工作队的职责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侦察破案工作,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营造浓厚严打氛围。同时组织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动员群众检举揭发犯罪。三是协助乡开展治安防范、乱点整治、矛盾纠纷排调等工作。副指挥长和派出所干警为本战区严打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乡直单位的职责任务:要围绕当前严打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值班巡逻,积极配合各战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参加严打斗争,并在人、财、物和车辆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工作措施

(一)精心安排,集中行动。派出所要精心梳理2015年以来的未破案件情况,特别是2015年以来未破的抢夺、抢劫、农村盗抢耕牛、盗窃大型农机具、拐卖妇女儿童、涉黑涉恶案件情况,组织全乡范围的统一搜捕行动,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查,对已掌握的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抓捕,将一批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收入网中,形成声势。

(二)广泛宣传,深人发动。乡动员大会以后,严打宣传组和各战区、各单位要深入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迅速掀起严打热潮。一是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二是通过横幅标语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县政府和政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适时组织公开退赃和公开处理大会,形成强大的严打声势,鼓舞群众斗志,敦促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投案自首。三是各战区、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对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抓获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视情节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各战区要在各自然村的醒目位置悬挂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犯罪。

索,巩固扩大严打战果。要通过增加巡逻密度,安排力量蹲点守候等手段,力争抓获一批现行犯罪分子。检法部门要搞好协同作战,坚持“快诉、重判”的原则,“稳、准、狠”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

(四)排查乱点,集中整治。要把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与严打斗争紧密结合在一起,组织参战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把那些治安相对混乱的部位、行业排查出来,把问题找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进驻乱点,实行重点整治。各战区指挥部要协调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加大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黑网吧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清查力度,综合整治,从中发现并查处一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端掉一批藏污纳垢的窝点。要在交通要道口和乡间要道口设置动态卡点,实行封闭盘查,查扣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及涉案赃物。

(五)加强防范,夯实基础。各村要把这次冬季严打与正在进行的农村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制度,认真组织村组群众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县严打督查组重点督查各乡、各村的治安巡逻队工作开展情况和报酬落实情况。要积极推进农村技防工程建设,确保技防设施安装入户数量达到县定标准;要充分发挥乡专职治安巡逻队的治安巡逻作用,在保证巡逻的同时,切实抓好各村组的巡逻督查;乡村两级巡逻队还要重点加强黄牛养殖小区的看护巡逻。

(六)集中排查,化解矛盾。各村、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妥善化解一批不安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和“三定”责任制,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工作要求

究党政纪及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十禁止”等规定,严打期间若有违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坚守岗位,连续奋战。所有参战干警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食宿在乡,严格遵守纪律。工作队员因故请假由战区指挥长批准,战区副指挥长以上请假由县指挥长批准。凡发现工作队成员不请假无故脱岗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提升效率。广大参战干警要在严打指挥部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服从命令,恪尽职守,团结奋战,务求实效。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坚决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对于侦破的重大案件,检法机关要提前介入,密切配合,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努力实现执法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白综治[2011]5号

白湖镇2011年“严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严打整治”工作精神,根据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关于“全力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和重点

(一)目标

较大改善。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1、对情况复杂、治安秩序不好、群众意见大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如塘串河街道、裴岗街道、邓湖、金湾等地。

2、我镇辖区内小集镇、工矿企业,如化工总厂、镇水产养殖场、县渔场、县种畜场、建筑队、酿造厂、石料场、窑厂及周边地区容易使打击对象或查缉在逃犯罪嫌疑人员藏身的地方。

3、军二公路的庐江至白湖路段、裴桂路的裴岗至缺口路段、裴顺路的裴岗至顺港路段。

4、金融、商业网点、物资、废品收购点和私房出租集中地。

5、茶楼、旅社、歌舞厅、美容厅、录相室等公共文化娱乐复杂场所。

6、集贸市场、农贸调拨、商品交易市场、停车场、塘串河沿白湖监狱人员流动量大、治安隐患多的地区。

(三)打击的重点对象

严打的重点对象主要分三类:

1、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特别有“保护伞”的黑势力犯罪。

2、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

3、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

三、方式

重刑事犯罪分子,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期限内从快。特别是查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分子活动,要及时查封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场所,冻结非法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摧毁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四、方法和步骤

(一)方法

根据县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实事求是地解决好本地治安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以下行动:

一是要开展好集中收缴非法枪支、爆发物品的统一行动。重点地区要充分发挥治保主任和企业治保干部的积极作用,调查摸底,对爆炸物品集中、使用量大、接触人多的地区、单位,如陶冲、泉水、化工总厂的采石塘口及爆炸物品器材仓库,重点人员有条件接触这些物品特别是有犯罪前科、对社会不满的人员,各村、各单位要落实到涉爆单位及从业人员,认真做好清理收缴工作。

二是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治安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如“车匪路霸”、“白日闯”、“黄、赌、毒”、偷鸡摸狗等。各地要积极采取行动,发扬一连打几仗的作风,确保平安。

三是集中力量,联手整治白湖地区社会治安。最近我镇辖区内部单位失窃,个别批捕在逃犯至今未抓获归案,严格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引起社会有关方面极大关注。为此,派出所、司法所、裴岗交-警中队、化工总厂保卫生、经警队、镇水产养殖场保安队、联防队要集中力量联手作战,积极配合,快速查处,力争在半年内使白湖镇辖区内社会治安达到明显好转,人民满意。

四是组织力量追捕在逃犯。我镇仍有几名在逃犯至今未归案。希有在逃犯的村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到人,要架网布控,多做在逃犯亲属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主动提供线索,争取早日抓获。各村、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派出所工作,使防与打形成一体,从而使我镇“严打整治”斗争达到预期目的。

(二)步骤

1、准备阶段:2011年1月1日-2015年2月28日。这个阶段主要是宣传发动。

2、实施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8月31日。这个阶段主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并在四条线上同时展开,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打一扫”专项斗争,重拳出击村霸、街霸、路霸和各种行业霸头,查封黄赌毒,组织追捕在逃犯;深入开展治爆缉枪和查封剧毒物品专项斗争,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和违禁剧毒物品。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物品专项斗争,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以完善防治网络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3、总结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2月20日。这个阶段主要是总结,但凡是突出治安问题没有解决好的地方需要继续整治,不给犯罪分子以喘息的机会。

五、组织领导

“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综治委具体组织实施。镇成立领导小组,张佑胜同志任组长,刘卜喜、张道生两同志任副组长,高申忠、洪昕、金生、袁宜社、许海波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白湖派出所,洪昕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综合情况,整理统一战果汇报材料。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都要把“严打整治”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抓紧时间,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把这场斗争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大造舆-论,搞好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动员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以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努力扩大这次严打斗争的社会效果(公路沿线及街道要张贴宣传标语)。

3、严格纪律,依法办案。广大干警和参战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做到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严禁逼供。要坚持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稳、准、狠地打击违法犯罪。

以上意见,各地要迅速认真组织实施。

白湖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xx纠风〔20xx]号)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要对照“四风”问题十种表现,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四风”问题十种主要表现

(一)贯彻落实方面

有的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二)调查研究方面

有的领导调查研究少,了解问题少,不了解师生思想、生活和群众困难;有的单位搞形式、走过场,深入基层少,解决困难办法少。

(三)服务群众方面

一些单位面对师生存在困难和问题解决不到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部门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有的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

(四)面子工程方面

一些单位和部门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

(五)召开会议方面

一些单位和部门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

(六)改进文风方面

有的单位和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七)责任担当方面

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八)工作实效方面

有的单位和部门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九)履行职责方面

有的单位和部门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十)对待问题方面

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

二、实行“四风”问题台账式管理

台账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揩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全力抓好专项工作。

(二)认真查找问题

各部门要对照“四风”十种主要表现形式,深入细致地查找。要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每名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把自查自纠的过程变成一次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变成一次推进学校工作全面提升的过程,变成一次党员干部检视和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填写台账清单

各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填写“四风”问题台账(台账一览表电子版从组织部网站上下载),纸质版经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于20xx年1月22日下午4:00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大学委员会

20xx年1月20日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提升xx整体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国道沿线重点路段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和《xx县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容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落实好市容市貌井然有序的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现状,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xx。

通过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城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基本杜绝,卫生环境、道路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居民文明指数、安全指数、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xx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设立两个活动专项整治机构。

20xx年7月6日至12月31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全面整治路段沿线两旁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

2.整治路段沿线两旁的排水沟淤泥,清除杂物杂草,保持排水沟畅通,保持公路两旁无杂物堆放和随意种植农作物现象。

3.按照优美整齐的原则,整治路段沿线的行道树、绿化带。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店铺门口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大对沿线店铺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路段沿线店铺门前的整洁统一。

5.加强路段沿线摊点的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

6.整治沿线商户、洗车场店等场所随意排放污水问题,实行谁污染谁负责清理。

7.整治路段沿线裸露及陈旧立面楼房的墙漆粉刷亮化工作,对墙漆粉刷验收达标的实行政府奖补(颜色统一按照城建局设计的标准),奖补标准统一按市场均价50%奖补。

(二)公共秩序整治

1.对责任路段的环境整治,达到“八个无”的要求:无违法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载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

2.全面整顿责任路段两旁占道经营、占路为市的行为,规范设置摊点,全面清理公路两旁占用公共部位经营和堆放物品。

3.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取缔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4.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侵占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规停放等行为,引导规范沿线两旁车辆有序整齐摆放,清除路障,保持畅通。

(三)乱搭乱建整治

1.整治责任路段商店招牌,特别是对破损、锈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责任路段店招牌匾相对规范统一,逐步达到整齐、协调、美观、安全。

2.全面整治路段沿线、店铺立面各类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乱披乱挂”行为。

3.整顿路段周边电力、通讯等网线,逐步推动各类架空线缆全部入地,美化城镇形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是提升xx整体形象、优化人民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上来,在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活动上来,端正态度,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不折不扣地把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全局上下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容市貌和国道沿线整治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各司其职,主动靠前,对照整治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加大治理力度,抓准治理问题的难点和关键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责任路段的居民、商户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打好环境治理工作的“预防针”,增强活动开展的主动性和互动性。

4.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局两个活动整治机构要按照每个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局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调度,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狠抓责任的落实,对落实不力,被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点名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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