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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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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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并实现预期目标。写一个完美的方案,首先要明确目标和需求,确保方案与目标高度契合。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各种反馈和数据指标。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报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排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大塘社区、东港社区以及学校周边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学校(含村小、私立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一是房屋基本情况。查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测情况。看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大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三是房屋审批手续情况。查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四是房屋结构安全情况。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经营安全情况。看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安装防盗窗(网)、烟花爆竹储存不规范等情况)

(三)分类整治。镇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判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后,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在区域内设置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村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明显的,要立即采取树警示牌、拉警戒线、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村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要组织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镇工作专班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复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1、重点整治。对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要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一)百日行动。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积极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一)严控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格落实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

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自建房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加盖加层,擅自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对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0792-6491015,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一旦经过核实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集镇建设等各口职责,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九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山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日常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台账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口负责自建房土地、规划的审批和认定管理,指导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工作;教育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卫健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医疗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战口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所管行业领域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将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旅游执法支队、旅游培训中心、旅游协会、各旅行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x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精神,为树立xx旅游的良好形象,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和规范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揽客、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旅游团队违规运作和导游不规范执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旅游做作业人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持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良好形象,为迎接四川省首届冬季旅游大会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整治工作由xx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仍为此次整治活动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一)规范旅游价格。由物价部门牵头,工商、旅游、交通、监察及旅游协会配合,在对旅游线路价格进行成本监测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公布主要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格,并逐步引导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化和自律化。

1、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坚决制止旅行社削价恶习性竞争的行为。

3、规范旅游消费项目价格,公开自费项目安排及费用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二)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对国内和出境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旅游团队运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以旅游部门为主,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整治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秩序。

(1)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租车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坚决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计划或增减旅游项目,误导、诱骗游客消费有及超计划购物等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不签订旅游租车合同、不安装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旅行社租用客车,必须与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

(4)清理整顿旅行社乱发旅游宣传资料的行为。

(5)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游客和导游办理虚假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

(6)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与境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境外强行收取游客自费项目费用,打击组织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活动,整治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

2、以地税部门为主,旅游、物价部门配合,严格规范、查处旅行社不给游客如实开具税务监制发票等违规行为。

3、以公安部门为主,工商、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查处私刻旅行社印章等违法行为。

4、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办理出境业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三)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监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配合,重点打击“黑社”、“黑门市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行为。

1、严把旅行社及门市部主体资格,做好旅行社门市部备案制工作。

2、坚决取缔无证旅行社门市部,严厉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超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行为。

3、规范旅游广告和推行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制发虚假旅游宣传广告的行为。

4、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规范导游公司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统一标识,亮证经营。公示旅游投诉公开电话和12315投诉咨询电话。

(四)规范导游队伍。

1、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商、监察、旅游部门配合,重点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实行企业之间合法的佣金制度,明确导游佣金返还比例。

2、由旅游部门牵头,交通、工商、监察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从事旅游活动、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

1、宣传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部署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x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旅行社、导游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2、整治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制定旅行社整治计划并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惩。

3、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对照各自情况,在本企业内部展开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做好整治工作。

5、总结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对旅行社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于7月20日前报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 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以更加整洁优美、 规范有序、 清新文明的市容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检, 充分展示包头富裕、 民主、 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按照市“创卫” 指挥部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至 3 月 31 日 开展为期 3 个月 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开展冬季“创卫” 为抓手, 坚持标本兼治、 重点带动的方针, 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 力争通过集中整治, 使全市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城市面貌得到切实改善, 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 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 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充分展现“整洁宜人、 亮丽和谐、 规范有序” 的城市景观。

二、 整治目标 通过规范清理、 疏堵结合、 有序引 导和强化监管, 集中对市五区( 含稀土高新区) 道路、 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 城乡 接合部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集中开展占道经营、 城市“六乱”、 户 外广告等专项整治, 迅速掀起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整治高潮, 使市容面貌在短时期内有 大幅提升。

三、 主要任务及标准 按照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以点带面、 分步实施和治理、巩固、 提高的总体工作要求,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 一) 清理占道经营。

1. 清理整治马路市场。

严管道路和监管道路禁止设置,规范管理道路设置的应退出十字路口 30 米, 严格按规定时限开市、 撤市, 杜绝摊点外溢或零散摊贩售卖现象。

对于未备案自 发形成或现有集贸市场周边的违规马路市场, 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要对春节期间临时年货市场进行合理选址, 规范管理, 禁止随意设置。

2. 清理整治无证无照占道经营摊点。

加大查处整治的力度, 严管路、 监管路坚决清理取缔, 规范路出现的, 应疏导进入临时市场。

沿街摆卖和“五小” 摊点( 即: 修锁、 修自行车、 修鞋、 配钥匙、 缝补衣服) 确需设置的, 应合理规划,全面规范。

严管路全段和其他道路交叉路口 各方向 100 米范围内禁止设置。

其他道路、 区域经核准同意设置的, 摊点应退出盲道或道路侧石 1. 5 米以外( 不得占压盲道)。

( 二) 规范店招及户 外广告。

根据户 外广告规划, 对市区道路及 110 国道经批准设置的户 外广告进行整治规范, 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或经批准设置但手续不完整的和超出批准期限和范围的( 含公益 广告改为商业广告的) 户 外广告, 一律限期拆除。

道路两侧、社区出入口 擅自 设置的违规墙体广告要及时拆除, 对经过有关部门 审批但广告版面破损、 脏污的要求产权单位及时更新、 撤换。

加大对店招标识的监管, 按照《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做到符合设置规范要求,保持整洁美观, 亮化设施完好。

( 三) 集中开展城市“六乱” 专项清理。

对乱搭乱建、 乱堆乱摆、 乱拉乱挂、 乱停乱放、 乱贴乱画、 乱扔乱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六乱” 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两侧、 城乡 接合部巡查频次, 做到及时发现, 及时处置。

特别是车站广场、 重点场所、 步行街要重点看守, 做到无纰漏、 无盲点、 无死角。

实施“窗明透亮” 工程, 全面清理沿街店铺橱窗上擅自 设置、 悬挂、 张贴的广告、 装饰物品。

对违规悬挂、 设置的条幅布幔、 落地灯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进一步净化视觉空间。

( 四) 集中清理整治沿街两侧“野广告”。

加大对“野广告” 的执法查处力度, 统一处罚尺度, 对违规电话号码要通过电信部门 坚决予以停机或利用 短信信息平台提示限期清理。

对主要道路、 各类设施上存在的 “野广告” 要督促设施产权单位或专业保洁公司及时清除, 保持市容整洁。

四、 实施步骤

( 一) 动员 部署阶段( 1 月 1 日 - 1 月 5 日 )。

各区执法 分局、 各直属队要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召开会议广泛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刊等宣传工具, 大力宣传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目 的、 意义和要求, 营造一个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全民参与的城市市容综合整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 二) 集中整治阶段( 1 月 6 日 - 3 月 15 日 )。

要 按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 内容、 标准,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相互配合, 克服困难, 真抓实干,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 在时间紧、 任务重的情况下, 确保整治任务高标准完成。

( 三) 自 查自 纠阶段( 3 月 16 日 - 3 月 25 日 )。

在此期间, 查找存在的问题, 对难点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集中人力强制执行, 进一步巩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严防回潮反弹。

要通过加强巡查、 定点值守、 联合执法等措施, 确保整治工作得以巩固。

( 四) 总结评比阶段( 3 月 26 日 - 3 月 31 日 )。

总结评比采取实地查看、 随机暗访、 新闻单位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表扬先进, 批评落后, 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 工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创卫”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市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主抓, 各科室、各直属大队主要负 责人及各分局 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要求各执法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要领导亲自 挂帅,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在全系统形成统一指挥、 调度顺畅的工作机制。

( 二) 强化监督考核。

各分局、 市局直属各大队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 要强化工作的紧迫感、 责任感,同时, 结合自 身工作实际, 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科学安排执法力量, 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的整体工作部署, 将整治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市局将定期发布需要整治的街路及点位。

( 三) 改进执法方式。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 改进方式方法, 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克服厌倦情绪, 发扬连续作战工作作风,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在执法工作中, 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及时解决问题, 化解矛盾。

同时, 要积极探索利用非处罚手段解决违规问题, 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 四) 注重整治效果。

整治期间各分局 、 大队要组织30-50 人的执法队伍, 每天在辖区内开展反复滚动的执法巡查, 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维护市容环境面貌, 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中队的基础作用, 全方位提高行政执法日 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 五) 强化舆论宣传。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 要积极配合市“创卫” 指挥部的工作, 按要求圆满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3 月11 日至13 日,省爱卫办创卫调研专家组一行 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通过现场查看,指出了我 区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创卫办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责成 我局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以下五个问题进行整改:1、城区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主要街道、车站、广场未设置健康教 育专栏,没有电子显示屏高频播放公益广告。

2、农贸市场 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差。

3、老城区部分道路破损严重。

4、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没有硬化。

5、建筑工地管理不 规范,所见工地基本上没有一个符合卫生城市工地要求,不 符合建筑工地卫生要求,国卫和省卫标准关于工地要求明 确,护栏不低于1.8 米;建筑工地对内要有厕所、食堂、 浴室,管理有序;建筑工地对外车辆冲洗干净,不能对街 道有丝毫污染;建筑工地材料堆码混乱,灰尘飞扬;垃 圾填埋场设备老化。

为推动我局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创卫目标全面 完成,经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省创卫调研专家 组指出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科学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遵循谁负责、谁管理、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区住建局创建四川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巴 州住建发〔2012〕58 号)要求,各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扎实 抓好所负责区域的整改工作。

局城建科牵头,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完成城区人群集中 区、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专栏布局 和设置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对健康教育专栏、电 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进行更新。

区规划局协助区商务局完成农贸市场的规划;局城建科 和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区商务局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区市政工程处牵头,局城建科协助完成老城区破损道路 的调查摸底及实施改造;协助街道办事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 合部道路的硬化和改建工作。

区监察大队和局建管科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住建局 抓好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相 关标准,规范设置护栏、工地内部厕所、食堂、浴室,规范 建筑工地材料堆码及降尘工作。

区环卫局要严格督查建筑车辆不抛、撒、落泥土,保证 道路清洁。

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整改规划。

各责任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责任第一人,从即日起在城 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整改区域动态管理 台账,并制定整改形象进度表,实行限时倒逼制,确保整改任务尽快按质完成。

此项工作务必于4 月28 日前全面完成 并报局五创办,确保整改工作尽快进入实质阶段。

三、多方协调沟通,增强整改合力。

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强同相关责任单位的 沟通协调,以增强整改合力。

特别注重加强同区卫生局、工 商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行 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 创卫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卫工作互助机制,合力抓好整 改工作。

整改工作务必于6 月15 日前全面完成。

四、加强跟踪督查,力促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各责任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承担 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

局创卫 办按照各责任单位整改形象进度表严格跟踪督查或复查,对 连续两次未按时完成整改阶段任务的,将严格问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乳制品整治方案措施,仅供参考。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

》、《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

工作方案。

》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四、整治办法。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

责任书。

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各职能部室:

根据shanhgji公司《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公司工作部署安排和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停用、销毁等环节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场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部、供电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按照太原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该工作将纳入月度安全检查计划中,采用动态形式检查,各涉及本方案部室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5日。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工作计划》、《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四、整治办法。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排查整治。

欢迎大家参阅。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按照若羌县、若羌镇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治安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社区综治站、派出所、联防队、警务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配合网格长对各自片区内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与政法公安的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治安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社区”的工作目标,使社区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社区辖区内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成立由社区书记李团任组长,主任阿依努尔.尕依提、副书记早日古.肉孜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早日古.肉孜负责重点整治工作。

四、基本步骤。

我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若羌镇的有关要求每周两次大清查、大排查节假日另行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动员,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2、排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社区各包片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对各自片区内进行走访入户。通过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将需要我社区整治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清楚,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备案。

3、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排查问题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进行分析,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大清查、大排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4、汇总上报阶段。主要任务社区综治站就当前阶段工作情况向若羌镇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重新开展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号《关于开展xx县中小学、幼儿园隐患大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中心校决定在全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xx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中心校校长)。

(中心校书记)。

组员:(中心校副书记)(中心校副校长)。

(工会主席)(副校长)。

(后勤主任)各村校校长。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用火安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d、天气渐凉,生火取暖时,要注意火炉的安全排查,火炉旁不许有易燃物,严禁带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a、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b、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c、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a、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和出入公共通道进行疏导,杜绝伤亡事故。

b、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本站)。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中心校抽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各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又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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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重要环节,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进行了深入摸排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黑作坊”和“黑窝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后续的监管情况看,食品小作坊管理能力不足、生产卫生条件不佳,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有效深化小作坊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整治和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一)重点对象。共3类:一是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二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较为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三是生产近几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高的品种的小作坊(如米冻等)。

(二)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7个月,从5月起至11月底,具体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至5月底)

继续抓好小作坊摸底排查,梳理重点整治小作坊清单。将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以及已纳入目录尚未取证的小作坊,列为此次的整治重点。完善更新小作坊监管档案,剔除现场制售经营户,逐户建立监管档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登记表》(附件1)。

(二)分类整治阶段(6月-11月底)

1、要加强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的监管,要求其在明显位置张挂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对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人员无健康证、未索票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2、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限期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

3、对生产经营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小作坊依法予以查处。

4、对生产低风险并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必须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同时要求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产品要有当年度的检验报告,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5、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一)引导办证。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已纳入目录管理的小作坊业主取证,按照帮扶引导原则,查改并重,必要时指导其制定科学、有效、合适小作坊实际情况的整改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改进生产条件,于规定时间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取证产品的送检环节,要以现场监督抽取样品和加封封条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检。一是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要加强监督,对所有获证的小作坊食品和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二是对已纳入目录管理但不按时取证的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的小作坊以及群众热议和举报的小作坊可适时进行监督抽检。

(三)市场倒逼。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两证”(小作坊核准证、产品检验报告)的小作坊食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同时要对小作坊食品标签开展监督检查,销售未按规定在容器或者包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科所协作。整治期间,各办案单位应加强与局食品生产流通科沟通联系,可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扩大整治成效。各市场监管所应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要加强与辖区所在地其他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治的“钉子小作坊”,可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停止提供经营场所,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无证照小作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可依照《食品安全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等知识培训;加大小作坊监管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区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切实搞好我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成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治理意识,使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成为我校教师学生的持之以恒的自觉的个人行为。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的主题,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治理与管理相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打造学校品牌,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发挥学校引领作用,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维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优雅、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1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广泛宣传,师生参与;层层负责,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

1、全方位做好宣传、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搞好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紧紧抓住师生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严禁工作出现马虎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维护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洁与稳定。

2、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抓校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乱写乱贴的整治,为学校提供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3、建立健全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校园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师生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师生营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整治重点

以治安隐患、消防隐患、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校园和周边环境“乱、脏、差”等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

五、具体工作内容

1、发放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资料;

2、出一期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板报;

3、以“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

2

4、组织一次“师生齐动手,干干净净迎新年”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扫除活动。(具体时间和组织活动由德育处负责安排;安全办负责制定活动的安全预案,班主任负责活动安全。)

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做好“三个规范”(规范垃圾收倒处理、规范学校标语、牌匾、宣传栏的设置)工作。

做好校园“五不”(垃圾不乱丢、污水不乱排、纸张不乱贴、杂物不乱放、车辆不乱停)的工作。

每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围卫生大扫除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提高教室、校园活动区及周边保洁程度,实现校园无纸屑、无随地吐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的“四无”目标,并形成制度,落实责任。

开展校园卫生工作自查活动。 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环境自查活动,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提一条清洁管理建议,力求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卫生死角。

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的作用,将环境综合治理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益意识、卫生意识、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理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主题开展活动。

农村环境整治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加快改善全村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美好村庄建设,创建市级文明生态村,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部署,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我村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全民参与,努力提高我村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共同打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田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塘坝沟渠(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改变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组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新田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5日)

1、调查摸底:村庄整治工作组对村庄进行摸底排查整治问题并制定《xx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4月1日前完成)。

2、召开整治会议: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2012年4月5日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逐户散发《xx环境卫生治理通知》,营造我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2012年4月3日-4月5日完成)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12月底)

1、各村民组根据各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以环境整治为专题的家庭主妇会,村委会安排联系组干部参加,重点组邀请群工站干部参加(2012年4月5日—5月5日完成)。

2、全村各农户每个月要搞一次大扫除,对田边地头、沟渠塘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积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委员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将检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五、整治要求

剩饭剩菜、果皮菜叶、动物内脏作饲料,废弃的灯泡、灯管、金属、玻璃瓶、塑料、橡胶、电池等存入垃圾桶。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实现村组保洁常态化。

2、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到屋前屋后物料堆放有序、整齐干净。

3、整治生活污水。改造完善好村内各污水排放系统,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4、整治塘坝沟渠。全面清理塘坝沟渠内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整治领导。成立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村民组由妇女组长负责牵头实施。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设立奖补措施。各村民组按照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村民委员会经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认可后,将按照各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奖励和补贴:原则上按每户10元进行补贴,不足300元的组补足300元,300元以上的组按实际户数补贴;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环境卫生长期“脏乱差”的组不予补贴。

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村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的发动宣传、开展情况、开展进度、整治效果进行按季度检查,每季度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公示。每次评出三个环境整治先进村民组,对评出的先进村民组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xx村民委员会

xx社区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xx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xx社区

2012年4月2日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xxx河位于xx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xxx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xx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xx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xxx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xx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2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提升xx整体形象,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国道沿线重点路段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和《xx县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容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落实好市容市貌井然有序的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现状,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xx。

通过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城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基本杜绝,卫生环境、道路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居民文明指数、安全指数、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xx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设立两个活动专项整治机构。

20xx年7月6日至12月31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全面整治路段沿线两旁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

2.整治路段沿线两旁的排水沟淤泥,清除杂物杂草,保持排水沟畅通,保持公路两旁无杂物堆放和随意种植农作物现象。

3.按照优美整齐的原则,整治路段沿线的行道树、绿化带。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店铺门口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大对沿线店铺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路段沿线店铺门前的整洁统一。

5.加强路段沿线摊点的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

6.整治沿线商户、洗车场店等场所随意排放污水问题,实行谁污染谁负责清理。

7.整治路段沿线裸露及陈旧立面楼房的墙漆粉刷亮化工作,对墙漆粉刷验收达标的实行政府奖补(颜色统一按照城建局设计的标准),奖补标准统一按市场均价50%奖补。

(二)公共秩序整治

1.对责任路段的环境整治,达到“八个无”的要求:无违法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载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

2.全面整顿责任路段两旁占道经营、占路为市的行为,规范设置摊点,全面清理公路两旁占用公共部位经营和堆放物品。

3.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取缔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4.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侵占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规停放等行为,引导规范沿线两旁车辆有序整齐摆放,清除路障,保持畅通。

(三)乱搭乱建整治

1.整治责任路段商店招牌,特别是对破损、锈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责任路段店招牌匾相对规范统一,逐步达到整齐、协调、美观、安全。

2.全面整治路段沿线、店铺立面各类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乱披乱挂”行为。

3.整顿路段周边电力、通讯等网线,逐步推动各类架空线缆全部入地,美化城镇形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三整治、三提升”活动是提升xx整体形象、优化人民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上来,在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活动上来,端正态度,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不折不扣地把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全局上下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容市貌和国道沿线整治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各司其职,主动靠前,对照整治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加大治理力度,抓准治理问题的难点和关键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责任路段的居民、商户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打好环境治理工作的“预防针”,增强活动开展的主动性和互动性。

4.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局两个活动整治机构要按照每个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局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调度,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狠抓责任的落实,对落实不力,被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点名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xx年4月14日至5月9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以武胜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包括村小)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留,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裸露食品或变质食品。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经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龚斌校长

副组长:向崇云副校长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王鹏教导主任

唐明忠工会主席

张红大队辅导员

张文飞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鹏教导主任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张红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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