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制定的一种解决方案,我们需要有一个全面的方案来解决当前的难题。制定方案时如何平衡各种利益和因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乳制品整治方案措施,仅供参考。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
》、《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
工作方案。
》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四、整治办法。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
责任书。
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工作计划》、《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四、整治办法。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 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落实市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且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一)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医疗机构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医疗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分类、盛装、暂存、交接、登记医疗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知识培训,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
(一)自查整改和推进工作阶段(11月1日—10日)。
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医疗废弃物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二)总结评估阶段(11月11日—20日)。
各单位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报送数据,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整治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区卫健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监督执法,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检查指导。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时整改,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旅游执法支队、旅游培训中心、旅游协会、各旅行社: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x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精神,为树立xx旅游的良好形象,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和规范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揽客、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旅游团队违规运作和导游不规范执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旅游做作业人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持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良好形象,为迎接四川省首届冬季旅游大会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整治工作由xx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仍为此次整治活动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一)规范旅游价格。由物价部门牵头,工商、旅游、交通、监察及旅游协会配合,在对旅游线路价格进行成本监测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公布主要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格,并逐步引导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化和自律化。
1、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坚决制止旅行社削价恶习性竞争的行为。
3、规范旅游消费项目价格,公开自费项目安排及费用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二)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对国内和出境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旅游团队运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以旅游部门为主,公安、工商、交通、监察、外事及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整治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秩序。
(1)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租车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坚决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计划或增减旅游项目,误导、诱骗游客消费有及超计划购物等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不签订旅游租车合同、不安装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旅行社租用客车,必须与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
(4)清理整顿旅行社乱发旅游宣传资料的行为。
(5)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游客和导游办理虚假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
(6)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与境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境外强行收取游客自费项目费用,打击组织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活动,整治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
2、以地税部门为主,旅游、物价部门配合,严格规范、查处旅行社不给游客如实开具税务监制发票等违规行为。
3、以公安部门为主,工商、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查处私刻旅行社印章等违法行为。
4、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外事、旅游、监察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办理出境业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三)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监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配合,重点打击“黑社”、“黑门市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行为。
1、严把旅行社及门市部主体资格,做好旅行社门市部备案制工作。
2、坚决取缔无证旅行社门市部,严厉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超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行为。
3、规范旅游广告和推行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制发虚假旅游宣传广告的行为。
4、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规范导游公司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统一标识,亮证经营。公示旅游投诉公开电话和12315投诉咨询电话。
(四)规范导游队伍。
1、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商、监察、旅游部门配合,重点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实行企业之间合法的佣金制度,明确导游佣金返还比例。
2、由旅游部门牵头,交通、工商、监察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从事旅游活动、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
1、宣传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部署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xx年四川省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73号)、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xx]41号)和x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函[20xx]90号)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旅行社、导游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2、整治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制定旅行社整治计划并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惩。
3、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对照各自情况,在本企业内部展开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做好整治工作。
5、总结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对旅行社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于7月20日前报xx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乳制品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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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xx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
责任书。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
》、《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xx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
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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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一、搞好环境综合整治。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二、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三、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二、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创立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裸露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镇召开道路环境整治动员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到这次环境整治当中去。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围绕此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规定时间镇成立以专业队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专业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堆进行集中清理,机械与人力相结合,坚决打此次环境整治攻坚战。二是成立涂白专业队,按照标准对沿线的树木和墙体进行涂白出新。
第三阶段:落实管理机制阶段。各责任单位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环境保洁保证书,配齐保洁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重要环节,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进行了深入摸排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黑作坊”和“黑窝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后续的监管情况看,食品小作坊管理能力不足、生产卫生条件不佳,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有效深化小作坊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整治和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一)重点对象。共3类:一是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二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较为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三是生产近几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高的品种的小作坊(如米冻等)。
(二)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7个月,从5月起至11月底,具体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至5月底)
继续抓好小作坊摸底排查,梳理重点整治小作坊清单。将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以及已纳入目录尚未取证的小作坊,列为此次的整治重点。完善更新小作坊监管档案,剔除现场制售经营户,逐户建立监管档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登记表》(附件1)。
(二)分类整治阶段(6月-11月底)
1、要加强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的监管,要求其在明显位置张挂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对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人员无健康证、未索票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2、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限期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
3、对生产经营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小作坊依法予以查处。
4、对生产低风险并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必须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同时要求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产品要有当年度的检验报告,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5、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一)引导办证。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已纳入目录管理的小作坊业主取证,按照帮扶引导原则,查改并重,必要时指导其制定科学、有效、合适小作坊实际情况的整改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改进生产条件,于规定时间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取证产品的送检环节,要以现场监督抽取样品和加封封条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检。一是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要加强监督,对所有获证的小作坊食品和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二是对已纳入目录管理但不按时取证的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的小作坊以及群众热议和举报的小作坊可适时进行监督抽检。
(三)市场倒逼。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两证”(小作坊核准证、产品检验报告)的小作坊食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同时要对小作坊食品标签开展监督检查,销售未按规定在容器或者包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科所协作。整治期间,各办案单位应加强与局食品生产流通科沟通联系,可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扩大整治成效。各市场监管所应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要加强与辖区所在地其他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治的“钉子小作坊”,可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停止提供经营场所,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无证照小作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可依照《食品安全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等知识培训;加大小作坊监管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区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切实搞好我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成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治理意识,使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成为我校教师学生的持之以恒的自觉的个人行为。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的主题,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治理与管理相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打造学校品牌,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发挥学校引领作用,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维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优雅、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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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广泛宣传,师生参与;层层负责,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
1、全方位做好宣传、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搞好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紧紧抓住师生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严禁工作出现马虎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维护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洁与稳定。
2、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抓校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乱写乱贴的整治,为学校提供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
3、建立健全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形成校园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师生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师生营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整治重点
以治安隐患、消防隐患、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校园和周边环境“乱、脏、差”等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
五、具体工作内容
1、发放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资料;
2、出一期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板报;
3、以“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
2
4、组织一次“师生齐动手,干干净净迎新年”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扫除活动。(具体时间和组织活动由德育处负责安排;安全办负责制定活动的安全预案,班主任负责活动安全。)
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做好“三个规范”(规范垃圾收倒处理、规范学校标语、牌匾、宣传栏的设置)工作。
做好校园“五不”(垃圾不乱丢、污水不乱排、纸张不乱贴、杂物不乱放、车辆不乱停)的工作。
每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围卫生大扫除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提高教室、校园活动区及周边保洁程度,实现校园无纸屑、无随地吐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的“四无”目标,并形成制度,落实责任。
开展校园卫生工作自查活动。 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环境自查活动,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提一条清洁管理建议,力求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卫生死角。
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的作用,将环境综合治理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益意识、卫生意识、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理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主题开展活动。
农村环境整治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加快改善全村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美好村庄建设,创建市级文明生态村,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部署,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我村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全民参与,努力提高我村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共同打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田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塘坝沟渠(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改变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组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新田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5日)
1、调查摸底:村庄整治工作组对村庄进行摸底排查整治问题并制定《xx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4月1日前完成)。
2、召开整治会议: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2012年4月5日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逐户散发《xx环境卫生治理通知》,营造我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2012年4月3日-4月5日完成)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12月底)
1、各村民组根据各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以环境整治为专题的家庭主妇会,村委会安排联系组干部参加,重点组邀请群工站干部参加(2012年4月5日—5月5日完成)。
2、全村各农户每个月要搞一次大扫除,对田边地头、沟渠塘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积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委员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将检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五、整治要求
剩饭剩菜、果皮菜叶、动物内脏作饲料,废弃的灯泡、灯管、金属、玻璃瓶、塑料、橡胶、电池等存入垃圾桶。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实现村组保洁常态化。
2、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到屋前屋后物料堆放有序、整齐干净。
3、整治生活污水。改造完善好村内各污水排放系统,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4、整治塘坝沟渠。全面清理塘坝沟渠内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整治领导。成立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村民组由妇女组长负责牵头实施。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设立奖补措施。各村民组按照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村民委员会经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认可后,将按照各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奖励和补贴:原则上按每户10元进行补贴,不足300元的组补足300元,300元以上的组按实际户数补贴;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环境卫生长期“脏乱差”的组不予补贴。
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村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的发动宣传、开展情况、开展进度、整治效果进行按季度检查,每季度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公示。每次评出三个环境整治先进村民组,对评出的先进村民组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xx村民委员会
xx社区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结合河畔小区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xx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xx社区
2012年4月2日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 “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xx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xx—20x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xx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
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1. 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
2. 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
2. 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
(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2.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在流域内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政策上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新华社区20xx年度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促进全市旅游景区主动适应“常态化迎检,长效化管理”新形势,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整体环境,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现制定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国家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自2015年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各旅游景区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各旅游景区按照本次行动方案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务实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着重解决好各级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全市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旅委会各单位要强化共同责任,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旅游景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大督办力度。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韩正文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非煤井工矿山安全整治,确保全县非煤井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不突破。
(一)加强采空区管理。要建立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挡案,禁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严禁擅自回采保安矿柱。要聘请中介机构对采空区进行会诊。要大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要求安装探头,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及时增设探头,要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要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根据矿井实际配备足够的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
(二)规范开采方式。要严格执行采掘技术计划,确保“三量”平衡。要按规定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私自变更设计施工,要在年内消灭“以掘代采,独头掘进”的前进式回采方法。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每个生产水平、每个采区都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加强顶板管理。要执行出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票制度,每班作业前,必须由班长和安全员共同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面作业。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检查1次,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巷道的顶板有分段管理责任人并有文件。要强力推行机械出渣。现有矿井凡能达到机械作业高度下限的作业面必须一律实行机械装矿出渣;新建矿井掘进井巷时必须实行机械装渣作业,有条件的可实行机械掘进,严格控制作业面人数。
(四)完善通风系统。所有地下矿山都必须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要建立制度,规定主风机不开人员不下井,局扇不开,人员不上掘进工作面,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回采。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有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达到要求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要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做好记录。
(五)防范井下水害。要安排技术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空区、现有生产区中的积水层、含水层、岩溶带等,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加强超前探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带,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六)规范安全管理。
1、严把进人关。凡录用到井下作业新工人,须严把“三关”,一是“考察关”,在录用前对招收对象的年龄、文化、身体、家庭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摸底;二是“培训关”,要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报镇安办取得培训合格证;三是“实习关”,新工人须由矿方明确指定的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
2、落实日常检查。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旬要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年、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县、镇安监机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材料,统计分析材料须由企业业主签字。
3、加强对工程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工程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各工程队依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大力加强班组组织、制度、业务建设,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班组自我管理水平。
各非煤井工矿山要按照专项整治验收标准(附后)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逐项整改到位,县安监局将于11月组织专班逐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从检查验收之日起停产整改至达标合格止。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xx年4月14日至5月9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以武胜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包括村小)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留,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裸露食品或变质食品。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经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龚斌校长
副组长:向崇云副校长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王鹏教导主任
唐明忠工会主席
张红大队辅导员
张文飞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鹏教导主任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张红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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