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合同是商业合作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交易信誉的关键所在。编写一份精确的合同有助于解决纠纷和争议。下面是一些关于合同格式与写作技巧的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一
配送经营的营利性决定了配送服务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人需要对接受配送服务产品支付报酬,配送服务经营人收取报酬是其合同的权利。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仓储配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给公司的零部件委托乙方仓储管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周转箱、周转货架、纸箱、托盘自行购买订做,并承担其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存数和帐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定期的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产品低于最低储备量时应及时将消息传递给甲方。
5、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空运交货),乙方配合甲方迅速处理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7、乙方对甲方所有入库单进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开发票并送至公司。
8、货物在乙方签收后应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9、为达到双赢,待双方合作稳定后应制订库房物资合理化库存值,如甲方库存产品超出合理化上线值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储费。
三、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按供货价格(含税)的千分之高,经过双方协商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费用每季结算一次(注:所有费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额外有偿费用)。
2.终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帐款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服务结束。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加收未付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
2.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未执行完合同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可以和另一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合同期:年月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办理人:委托办理人: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仓储、配送。
2、按甲方提供的具体资料,安全优质完成接货、分拣、发货,如有不符合及时通知甲方,并作好原始记录。
3、法律和本协议条件下运输,如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海啸、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致使货物灭失、缺少、损失等,须及时将当地有关部门所认定的事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并在30天内向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4、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约定以外的事宜均按两部颁布的《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则办理。
5、补充条款。
乙方须交纳十万元保证金,甲方承诺保证金在履行完此协议后如数归还乙方,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不按中标时双方确定的最低价格执行运输,甲方有权将保证金全部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时乙方必须补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6、索赔。
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由承运方承担,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负责赔偿。
其中由于货物晚到、装卸工出货错误等导致客户退货的,退回的货物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承运方不得擅自处理,由此产生的客户、门店罚款、产品处理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每次对乙方考核500元。
7、违约赔偿。
乙方必须保证在2019年01月01日前达到甲方的仓储、运输要求,否则。
每晚一天,对乙方考核1000元,一周内无法达标,终止合作,造成一切损失,
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于所托运承包的门店不得延迟或拒绝承运,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每次对乙方考核1000元。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给()公司的零部件委托乙方仓储管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周转箱、周转货架、纸箱、托盘自行购买订做,并承担其费用。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四
甲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_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五
存货方: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六
存货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
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偿责任。
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协议办。
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存货方负责。
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延期履行合同。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执行。
存货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保管方(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七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_________。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_合同法》,本着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钢材装卸、入库仓储保管、出库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库管理。
1.钢材入库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预报运输钢材船舶的船号,提前一天预报运输钢材车辆的车号,并详细提供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外包装等。以便乙方安排码头和仓库(场地)作业。
2.钢材入库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随货同行的运单对已到港的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进行验收。
3.乙方对甲方入库的钢材每批次以抽检的方式进行数量检验,如抽检数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严重弯曲、变形等异状情况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车、船)签字确认,随后电告和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进行索赔,乙方对抽检有问题的该批钢材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对甲方钢材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无标牌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签字确认,随后电告或书面通知甲方。该批无标牌钢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库三日后称重并将重量结果报甲方。乙方不承担钢材的重量责任。
5.乙方验收完毕后,在入库单中注明验收结果,并将入库清单及时传真给甲方。
二.仓储管理。
1.乙方对甲方的钢材单独列帐,分类保管,对已入库场的钢材按实际的发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仓库保管人录入管理系统。
2.保管约定,普通钢材的堆放根据乙方现有的露天库场堆放成标准垛。如甲方钢材有特殊仓储要求,另行协议。
3.查库对账,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将甲方库存对账清单传真给甲方,并保证账实相符。
三.出库管理。
1.甲方尽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并由提货人向乙方提供钢材运输工具的车船号、品名、数量。
2.出库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见样本),须对其有效期及与样本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若发货通知为传真件还须核对专线传真号码:______,同时乙方还需与专线电话:______专人:______,进行电话核对发货通知的真实性;验明提货单上提货人的身份情况,并收妥仓库费用后,方可给提货人办理提货手续。
3.甲方钢材按件入库,乙方按件出库。
4.甲方钢材出库需过磅时,乙方按标准收取过磅费。
5.甲方在乙方的库存货价,必须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装卸、仓储、运输等费用,甲方在没有结清所欠乙方的费用且库存货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不按甲方发货通知单发货。甲方在乙方没有库存货物的,必须做到货清费清。
四.委托运输。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甲方提供委托书),乙方将运输工具的车船号经专线传真号传真给甲方,经甲、乙双方专人核实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厂车运元/吨,船运元/吨。
五.费用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1、乙方收费标准:
装卸包干费。
(1)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车_____元/吨。
(2)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船_____/吨。
(3)车船直取_____元/吨。
(4)转户费_____元/吨(转户费由转入单位承担)。
(5)过磅费_____元/吨。
(6)仓储费免_____天,超过_____天每天每吨按_____元/吨计费。
2、以每月_____号为止的当月总出库量为结算依据,一月一结。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全额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装卸作业和仓储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合同效期。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以履约方所在地为诉讼地点,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九
存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以下简称乙方)_。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和甲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二、仓储费用。
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库。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
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验收。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乙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六、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甲方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甲方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甲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甲方的责任。
1.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甲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甲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5.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甲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声明及保证。
(一)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
保管人:_________。
第一条仓储物。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一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二
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意向书。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项目清单。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租赁库房需提供租赁合同、自有库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7)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附件)。
(8)自有车辆行驶本及明细。
(9)挂靠车辆行驶本及明细。
(10)投标方服务过的项目及客户名称。
(11)以上证件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三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条通知。
本
合同。
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以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变化的一方承担.该通知亦可用于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诉讼)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确认,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据以上或变更通知中注明的联系方式送达,守约的一方有权要求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
规章制度。
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订,补充条款双方签署后即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座椅零配件仓储配送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2、仓储物料内容。
物料名称:面料。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物料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甲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并承担物料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卸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向乙方明示物料搬运、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乙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乙方说明。
4、甲方对乙方验收后提出的异议或经送检、经甲方客户验收不合格退回的物料,及时予以回复,并及时补送合格物料,自行负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仓储配送服务费。
6、如甲方增加新零件品种需乙方配送,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商定新品种结算单价、作为本合同附加协议。
三、乙方职责。
1、保证甲方仓储物料的安全完好,采取防水、防潮、防腐及防火等措施与正确的物料保管技术,为甲方寄存的物料提供适合的仓储的良好环境,并按先进先出原则配送物料。
2、甲方的物料运输到仓储中心仓库后,乙方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按仓库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正确搬运、仓储。
3、乙方按甲方到货时同行的《发运清单》核对物料的品种、数量和在可视前提下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把点收结果填写在《发运清单》上。同时符合的物料,进入仓库定置管理。
4、乙方应主动、密切联系甲方客户,根据甲方客户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物料。
5、乙方应在库存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物料的库存信息。
6、对甲方及其物料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存储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
相符,手续齐全,根据甲方客户及甲方要求提供准确的业务报表。月底将本月整月的收货、送货统计账(账表需签章)等与甲方客户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业务报表传递给甲方,甲方可随时对物料的库存数进行盘查。
7、每月报表数将以甲方客户需求计划或甲方客户物管通知指令为依据开出的乙方送货清单作为凭证反馈甲方。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当月出入库清单快递给甲方。
8、零公里退换物料(因质量等问题被甲方客户生产线退回的物料),乙方免费为甲方回收至乙方仓库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需求将所退换物料及时退回甲方,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甲方货物作其它使用,不明原因的损坏、短缺、丢失货物,乙方将给甲方货物价值(给甲方客户不含税配套价格)等价赔偿(或双方协商赔偿)。
四、结算。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固定运输费和变动运输费。
1)固定运输费用按照/月收取,即甲方租用面积(含存储面积和公摊面积)为93.14平方米;若因生产计划调整,造成甲方仓储货物占用面积超过租用面积10%(即9平方米以上),则按实际占用面积计收场租费(按照23元/月/平方米收取);如实际使用面积连续三个月超过租用面积10%(即9平方米以上),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修订租用面积。
2)变动运输费用按发票的数量为准。
2、甲方应按乙方每月开具的运输发票的金额支付。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甲方在结算日后75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不按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搬运、保管、配送,或因乙方在搬运、保管、配送过程中的过错,致使甲方的物料遭到破坏、丢失,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按甲方客户的要求为甲方的经检验合格的物料进行分拣拆包装过程中造成的物料损坏,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给甲方客户供应物料造成不及时时,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4、因乙方未能主动及时与甲方客户沟通,对送货计划理解有误,或未能及时掌握送货计划,致使甲方向甲方客户物料供应不及时,所产生的损失或处罚由乙方自行负担。因甲方物料本身质量问题,或对乙方验收不合格的异议、退换物料的通知怠于答复、更正、补送所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担。
5、因物料库存不足且甲方物料亦未能及时送达乙方仓库,造成乙方无法准时配送至甲方客户而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发票,依据规定未按时付款时,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还未给出明确付款日期时,乙方有权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未与甲方协商擅自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违约方须按上一年结算费用总数的20%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可在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火灾、洪水、风暴,或公共道路的关闭、政府干涉、政府控制、或任何类似大型受影响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上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义务的期间暂时中止。本合同因上述原因暂时终止时,延迟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一方无需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七、期间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乙方及甲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期限从_20xx_年_1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12_月_31_日止有效。
2、鉴于甲乙双方长期稳定地合作,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合同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本合同作废为止。甲方如不续签协议,需在期满前,提清库存在乙方仓储内的一切物货,并付清余款。乙方如不续签协议,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时间另找第三方。在未征得双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正式通知前,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八、保密。
未经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纰漏本合同的条款;乙方除正常配送外,严禁把甲方物料交第三方进行技术测绘及实验;乙方应为乙主的配送客户、配送计划、配送份额等商业信息保密,除非(a)法律或法规要求;(b)向甲方为审计目的指派的授权审计方披露;或(c)向甲方的关联企业或潜在的关联企业披露。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解决,协商未果,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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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给()公司的零部件委托乙方仓储管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周转箱、周转货架、纸箱、托盘自行购买订做,并承担其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存数和帐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定期的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产品低于最低储备量时应及时将消息传递给甲方。
5、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空运交货),乙方配合甲方迅速处理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7、乙方对甲方所有入库单进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开发票并送至()公司。
8、货物在乙方签收后应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9、为达到双赢,待双方合作稳定后应制订库房物资合理化库存值,如甲方库存产品超出合理化上线值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储费。
三、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按供货价格(含税)的千分之高,经过双方协商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费用每季结算一次(注:所有费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额外有偿费用)。
四、合同中止约定。
2.终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帐款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服务结束。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加收未付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
渝中区仓储配送合同篇十五
存货方: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管方: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20xx年12月日至20xx年2月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
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
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
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
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
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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