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校就业核查机制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的要求,从20xx年开始,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此项计划实施能够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应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组织化程度为手段,以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为保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提高高校见习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见习后一年内就业率达到70%以上;拓展和规范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在见习基地就业的比例;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二)工作任务。20xx年,省政府选择千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1万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明确见习对象。计划主要实施对象为我省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探索将尚未离校的我省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见习计划中。优先安排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0xx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对象范围,包括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我省生源的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开发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省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经委、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厅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
拟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中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挂牌。
(三)公布见习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政策《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按月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主要通过辽宁省就业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平台、高校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发布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参加见习。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工作网络体系,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承担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接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各实施机构可采取针对具体见习岗位向见习单位推荐见习人员的工作方式,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各个部门要按月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出见习补贴资金的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就业经历和能力证明。
见习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一)实行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鼓励见习单位接纳见习人员,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提供。
(二)鼓励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正式招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且该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可比照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强化见习服务。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四)开展评选表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此基础上,全省命名一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已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与企业对接、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省财政厅落实并拨付见习补贴。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岗位开发等见习工作,并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原有见习基地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委、国资委、科技厅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确定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作为新增见习基地,中小企业厅、工商联要负责确定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新增见习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财政部门要落实见习补贴,并监督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每月要向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统计当月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补贴金额,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高校就业核查机制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篇二
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成为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高校要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就业竞争能力为核心,通过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全方位运作机制,使学校办学与社会需要相适应,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在全校范围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将毕业生就业与学校、学院的专业建设和发展联系起来,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和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尤其要深入到用人单位,主动联系工作,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对就业宣传、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等工作进行合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辅导员等,通过教学、科研积极开拓学生实习与就业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通过社会的用人反馈,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招生、培养、实习、就业的各个环节。学校将以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考核学院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并把学生就业情况与学院工作业绩和招生规模挂钩。
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要做到全程化,就要将阶段性和连续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就业指导逐步由“方法指导”转变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使就业指导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第一,为学生提供有关就业信息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校园网和毕业生就业信息专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布。
第二,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推荐毕业生。召开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将各级各类单位请进学校;邀请用人单位负责人来校与毕业生交流;发挥学院全体教职工的聪明才智,使全体教职工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扩大毕业生就业空问,等等。
第三,实施就业心理辅导和就业技巧训练。引导毕业生及时调整择业过程中的焦虑与不适心态,明确就业方向,使学生了解求职择业的准备、求职择业的基本程序、求职择业的方法与技巧、如何利用网络求职、我国现行的就业政策与就业形势分析以及如何签定就业协议和就业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等;及时解答毕业生的困惑,开展个性化的择业指导,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就业帮助、指导;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和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第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邀请近年来在就业和再就业过程中有建树的学校历届毕业生回校谈就业及创业的体会;邀请有关专家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举办就业专题讲座。鼓励本科毕业生“考研”;鼓励专科学生“直升本”或成人“专升本”,缓解就业压力等,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就业指导活动。
第五,发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作用,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帮助毕业生完成各种资格证书的申报、审核、发放,为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条件。
第六,定期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的'网上浏览、资料查询等咨询服务,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以及职业倾向测试等。
第七,完善毕业生生源信息、求职信息、用人单位信息档案、需求信息查询系统,走出校门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提高就业率。
第八,加大学生个体及个性化指导力。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个体模拟招聘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个体模拟招聘指导的内容涉及面试礼仪、面试中常见问题的回答方式和技巧、如何与用人单位沟通、签约等内容。
第九,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学校就业工作出谋划策。建立历届毕业生信息库和校友会,充分发挥校友资源,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等。
第一,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就业市场的开拓。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和学院要随时掌握市场在不同形势下用人的不同需求,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构建一个稳定、持续、庞大的客户群体,确保就业工作良性循环。
第三,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在校就业网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已经建立起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用人单位查阅毕业生求职信息系统、问答及留言系统、网上咨询系统、表格下载等系统,公平、公正、公开地为毕业生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实现学校、自治区、国家三级就业信息网络的相互连接,促进各种就业信息和资源的配置与整合,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大学生在社会中的职业竞争能力是学校最终解决学生就业的根本。学校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课程结构,修订完善教学计划,加强学科建设,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及时调整和改造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
第一,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思想动态和就业状况的调研;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凋查工作,对广大毕业生在学校教学质量、办学模式、学科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科学分析,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二。进行择业意向和社会需求调查,为学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及时、准确地掌握当前就业过程中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关注焦点,制定相应方案并加以落实。
第四,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开设各类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和职前培训,提高大学生在就业中的竞争力。
第一,大力开拓就业空间,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就业观、择业观,引导大学生将国家需要、市场需求与自身条件、个人发展相结合,准确定位,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第二,把就业指导和社会诚信教育融入到学生的思想教育中。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进行跟踪鉴定,通过就业材料的制作、毕业鉴定、学费还贷等方面的表现,建立学生的就业诚信承诺档案。学生以诚信作为担保,树立诚信意识。
第三,切实做好与就业相关的就业实习工作,建立并逐步拓展就业实习基地,根据学生的不同专业,积极为学生就业联系相关的就业实习单位,为学生尽快适应社会需要创造条件。
第四,及时宣传国家、自治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创业,自主择业,开展创业教育。
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才刚刚起步,就业指导机构尚不健全,就业指导人员远没有达到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必须加强培养。培训一批高素质的熟悉学生工作和就业市场的专门就业指导人才,对大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的就业指导、咨询等服务工作,增强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方面的指导。
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问题,同样也受经济发展和社会用人制度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熟、法制的健全和完善等因素的影响,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就业指导是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更是全新的工作,高校要从长远发展的高度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内循环系统,这样既可以极大地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同时也将极大地促进学校招生、培养、教学、就业等各环节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高校就业核查机制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篇三
一、活动主题
开阳县20__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
二、服务对象
1.以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为主,为产业园区及重点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2.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20__年02月10日(周四)早上10:00
2.活动地点:贵州省开阳县云开广场
四、招聘会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赵乐根
副组长:杨超强
成员:周大友
职责:负责整个招聘会的人员安排、协调工作。
2.组织招聘组和信息采集组
组长:严云尘
成员:韩璐吉
职责:
(1)负责收集各企业岗位空岗情况、信息采集汇总;
(2)负责委托招聘单位做好求职登记;
(3)负责收集当天求职登记表;
(4)根据求职登记汇总情况负责联络、组织招聘企业进场招聘;
(5)负责招聘会的联络和数据统计,并及时公布当天的就业情况。
3.后勤及安全保障组
组长:卢文菊
成员:陈红梅
职责:
(1)会场布置,包括制作宣传资料标语等;
(2)安全保卫工作;
(3)午餐盒饭安排;
(4)负责此次招聘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招聘会物资准备
六、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设立招聘负责人、领导小组、现场督查人等,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以及讲解招聘会开展流程;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现场安全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准备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及安全应急物资;三是招聘会开展场地的协调,入场企业的通知以及制作横幅、海报、打印相关表格等。
2.宣传动员阶段
一是联系各街道办、乡镇人社中心,通知各自负责辖区的劳务人员(农村及城镇),包括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户等重点关护对象,共同合作组织政策宣传,开展就业需求普查,了解人力资源市场动态,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中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动向;二是在就业通公众号上发布本次活动内容
高校就业核查机制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高校就业核查机制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__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函〔__〕__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__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__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五、活动内容
(一)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县就业局要及时将省人社厅下发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实时录入数据库,同时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同步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要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县就业局和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要结合未就业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及时推送,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要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计划,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各项专场招聘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充分利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屏、宣传橱窗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扩大政策知晓度。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知晓获取信息和服务的各类渠道,引导有服务需求的主动登记和接受服务。
(四)加强就业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及时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纠正性别、民族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工作分工及责任落实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县就业局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奖补、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
(四)县小贷中心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
(五)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通过居委会、村工作平台采取入户走访调查等措施,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同时有针对的开展就业帮扶,定期后续跟踪服务。
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推动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做好对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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