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细致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和风险等方面的因素。欢迎大家一起来分享和讨论方案制定的经验和技巧。
非遗保护方案篇一
我国以百余项活动迎接第三个“文化遗产日”
记者11日获悉,为迎接6月14日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等部门将组织演出、展览、讲座等百余项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让公众进一步了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
来自震区的民间艺人将一展绝活
2008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从6月1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展演的节目是从全国各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表演类项目中精选出的,以传统戏曲为主,包括福建的高甲戏、山东的柳琴戏、浙江的婺剧、北京的曲艺、江苏的淮海戏、东北的二人转、安徽的傩戏等。
来自四川省包括地震灾区在内的民间艺人,将在6月14日带来四川民族民间歌舞专场演出,其中有羌族演员近20名,有的演员家中有伤亡情况,还坚持参加演出,向全国人民展现四川同胞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时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和重建家园的决心。
传承人露身手 珍贵古籍现真容
8月1日至9月15日,2008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艺展将在民族文化宫展览馆举办。展览以图文展板、实物展品、多媒体演示等方式,向观众展示近年来我国传承人保护的基本状况和主要成绩。为了让观众零距离地感受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传承人的非凡创造力,届时将邀请剪刻、编结、织染、雕镌等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人作现场表演。
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将于2008年6月13日至7月20日在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举办。2008年3月1日xxx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此次展览集中展示了列入其中的珍贵古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展品最精的大型古籍展览,展出的古籍善本近400种,包括六朝隋唐写本、宋元旧本、宋明拓本以及版画、简帛文书和民族语文古籍等。
尽显人文奥运风采
配合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市在“文化遗产日”期间也准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据统计共有近百场展览、演出、讲座等。
北京市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在北京市16个区县、社区举办“华影争艳迎奥运”全国皮影展、2008怀柔汤河川满族风情展、“感悟端午节俗传承民俗文化”等系列活动;二是在奥运文化广场、奥运主题公园等地举办来自全国其他省区市的有关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广场演出;三是北京市承办的河北梆子、京剧、昆曲演出等剧场演出;四是景泰蓝经典艺术作品展、金漆镶嵌作品展等展览;五是在地坛公园、北京大学等地举办2008北京端午文化研讨会、“端午节民俗知识”讲座、北京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线访谈等讲座。(记者周玮)
第4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扫描
北京 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展演
6月12日至14日在京举行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展演,汇集了全国10个省(区、市)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基诺大鼓舞、羌笛、维吾尔刀郎麦西热甫、山南昌果卓舞等14个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涉及藏族、维吾尔族、羌族、基诺族、蒙古族、壮族、哈萨克族、朝xxx、苗族、侗族、回族、哈尼族、土家族13个少数民族。参演的共有160名民间艺人,其中有1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最小的10岁,年龄最大的85岁。
四川 探讨灾难与非遗保护议题
在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来自全球的8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灾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踊跃发言,深入探讨国际社会面对现代化、全球化以及灾难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机制。与会代表对汶川大地震发生后,xxx积极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作出的努力工作表示赞叹,认为其宝贵经验为以后世界各国在灾难发生时如何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一个完美范文。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与会专家一致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成都共识》。
福建 两岸闽南文化保护研讨
“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将举办各类活动,包括第三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海峡两岸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专题展览;涉台文物保护图片展等,同时,还将举办纪念林则徐系列活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将围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与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海峡两岸文化生态的共同特征、生态保护、文化多样性、资源利用、生态文化村落等10多个议题展开讨论。
此外,在“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福建省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将全部免费开放。
江苏 古琴四大流派传人音乐会
遗产日期间,将举办中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江苏古琴艺术四大流派传人音乐会,江苏织绣艺术精品展和江苏民间乐舞展演等活动也都在紧锣密鼓酝酿之中。
6月13、14、15日晚,古琴艺术进校园――“国乐·琴韵雅集”古琴专场音乐会和古琴音乐鉴赏会上,四大流派传人将走进南大、东大和南师大,演出代表性曲目。6月13日至18日,通过图文展示和现场演示,苏州平绣、发绣、乱针绣、云锦、宋锦、缂丝、雕花天鹅绒等江苏织绣艺术精品将在南博与观众见面。
陕西 秦腔传承人交流展演
在全国“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为加深秦腔传承人的社会影响,激发青年秦腔演员对秦腔事业的敬业精神和对秦腔艺术精益求精的追求意识,由陕西省文化厅主办,省振兴秦腔办公室承办,陕西书画艺术研究院协办的“陕西省秦腔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交流展演”活动,将于6月13至16日在西安人民剧院举行。届时11名传承人将携弟子同台演出三场折子戏、一场清唱,展示继承发展秦腔的艺术成果,互动交流传习经验,再现他们独特的秦腔流派风格。演出过程中还将举行拜师仪式,为秦腔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培养造就更多的秦腔人才,促进秦腔传承发展。
湖北 非遗展览走进高校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即将拉开大幕。6月13日当晚,“荆楚记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月启动仪式文艺晚会将在湖北剧院举行。同时首义广场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图片展和民间文艺系列展示。整台晚会和场外展示,将集中全省800多名专业演员与民间文艺展演队伍。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展览将走进高校,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也将设坛开讲。全省各地还将陆续开展群众签名、专题讲座、大型图片展示、文艺演出周等活动,集中展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资源和巨大魅力。
“bmw中国文化之旅”再启程
作为2009年“文化遗产日”的系列活动之一,以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bmw(宝马)中国文化之旅”车队将于6月10日从四川成都出发,深入走访绵竹、都江堰等地震重灾城市和汶川、茂县等羌族聚集区,而后进入甘肃省,最后北上青海到达黄南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沿途bmw将对亟待保护和传承的部分非遗项目进行捐助。
这是bmw第三年启动文化之旅,进一步实践“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作为学术支持单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继续对“bmw中国文化之旅”的项目遴选、资料编纂、实物收集、专家咨询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大型昆曲原创剧目将推出
一部大型昆曲原创剧目――《大中华史诗》不久将亮相京城。这是日前在北京举办的“中华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探索、创新与推广”活动上发布的信息。《大中华史诗》融合哲学、文学、玄学等学科并集诗、词、曲、赋为一体,由鸿蒙墅苑集团倾力打造。该公司十余年来致力于弘扬、创新中华传统文化,今后他们还将陆续推出原创大型神话动漫系列《混沌》、《沌沌》、《蒙沌》等文化创意成果,同时在全国建设九大主题文化基地。
(来源:xxx海外版)成都确定每两年办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记者2日从四川省文化厅获悉,文化部已于日前复函四川省文化厅,正式同意四川每两年于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在成都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据四川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由文化部、四川省政府主办,同时由文化部邀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参与主办,成都市政府、四川省文化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
据了解,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部门将尽快研究建立办节的长效机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文化生态实验区的保护,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的建设,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员培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展示的基础平台建设。
“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举办,以充分展示中国文化魅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非遗保护方案篇二
总体方案
发展未来
主办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
安徽中设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陵目连戏、洪山戏、山东梆子、宿州皮影戏、渔鼓戏、宁阳 木偶戏、鹧鸪戏。
艺、芜湖铁画锻制技艺、宣纸制作技艺、定瓷烧制技艺、鲁 锦织造技艺、风筝制作技艺、江苏苏绣、南京金箔锻制技艺、潍坊风筝、威县土布纺织技艺、永乐桃木雕刻技艺、芮成布 艺、紫金砚制作技艺、舒席制作技艺、祁门红茶制作技艺、徽州漆器制作技艺、徽墨制作技艺、南京云锦机妆花手工织 造技艺、宋锦织造技艺、苏州缂丝织造技艺。
正斋膏药制作技艺、董家骨科正骨疗法。
主要邀请合肥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人携带非遗产品现场展示。
-/ 遗传人100人,市级非遗传人100人。 七、展示特点
非遗保护方案篇三
xxx决定从20xx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文化遗产日,为中国大陆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当今的时代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着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教育资源、科学资源,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在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做了直接或间接的描述。千姿百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基石,是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在的基础和人们象征,是人们进行创造的源泉,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具有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了多维度、多层次的价值体系。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财富,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其种类繁多、形式之多样、内容之丰富,为世界少有。中华民族的这些文化遗产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这是中国文化之魂,是民族精神之根,是我国的世界上引以为荣的宝贵财富,所以我们应当视其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承并光大下去。为了让我校同学认识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领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成为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民,以“宣传、认识、保护、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以提高当代大学生自身素质为目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系列活动,掀起我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
1、文化遗产教育青年:强调它的精神意义,设法使公众成为这一天的主人,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使国家文化遗产日成为全民的文化遗产日,使国家举措转化为每一公民自觉的文化行为。
2、遗产日是一个纯文化的主题日,所有活动都应是公益活动。文化机构的工作要在遗产日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进行遗产内涵与保护意识的普及工作。教育界利用这一天,培养下一代人的中华文化的情怀。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1、多媒体教室一间,文化遗产知识的光碟及多媒体。
2、桌椅若干张、宣传板、横幅若干(尽量多),音响两个、麦克风两个、瓶装饮水一箱(招待重要人士)
以海报、图片展览及学校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讲座
讲座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溯源、历史的发展兴衰,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形成的不同以及当代大学生如何宣传、认识、保护、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讲座时间:6月6日上午10点
讲座地点:a302
讲座对象:全专业学生,欢迎更多爱好者前来。
2、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文化遗产是否有了解和认识。
非遗保护方案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培养、激发我校师生关注、学习、传承优秀的本土民间文化艺术的喜爱和热情,深化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围绕“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的主题,在继承、保护好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广大师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形成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广大师生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经研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及各班主任。
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校营营造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建设成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固原市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推广太极拳
全体老师、全校3-6年级学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5月份)
在原有学校运动项目推进成果的基础上,由教导处、少先队、体育组联合围绕“太极拳进校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晨会等阵地,向全体师生宣传太极拳健身、推广的好处,并告知学校活动计划,从思想上做好非遗进校园的准备。
召开班主任和相关负责人会议,举行“非遗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邀请镇关心下一代领导和教管中心相关领导到会作指示,体育组万主任带领大家学习活动方案。
少先队拟“致家长的一份信”告知学校方案,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阶段:实施推广(5月-10月)
1、组织班主任在体育组的带领下,学习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2、各班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利用大课间活动学习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选出每班4人左右,为班级领头羊,课间先行练打太极拳。
3、利用放学后和双休日的少年宫活动时间,开设专门少年宫活动项目,对各班精英选手进行培训,提高太极拳练打韵味。
4、各班精英选手在班主任老师的组织下,带领班级全体学生练打,提高班级整体水平。
5、邀请社会专业人士来校指导,纠正动作,完善拳法。在本校周边有社会人士开设太极拳训练班,邀请训练班的老师来校对全校师生进行指导,同时在少年宫活动时间,邀请其作为专业指导老师,参与少年宫活动的指导顾问。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11月-12月)
用比赛来促进各班练打进度,用比赛缩小班级与班级的水平的不平衡性。
1、班主任集体展示,所有3-6年级的老师进行表演展示,对班主任设参与奖。
2、组织评委组,对各班进行成果评比。在音乐声中3-6年级按照年级和班级顺序,逐个班级进场练打,从进场、队形、师生精神面貌、动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每个年级评比出一、二等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品。
3、结合家校共同体学校特色,邀请家长到校观摩。在学校操场和前花园内划分区域,音乐响起,各班由课间活动状态,进入准备练打太极拳状态,学生分散进行,动作一致,营造全校练打太极拳的浓郁氛围,让家长看到同学们的练打成果,提高办学满意度;同时对家长也是一个“非遗”传承教育。
4、在镇一年一度的半日开放活动中,将我校非遗进校园成果向全镇展示,以此推动太极拳在我校的推广发展。
5、在高年级组织学习更高层次的太极拳。
第四阶段:常态推进(12月之后)
结合阳光运动一小时,学校体艺2+1活动推进,我校将太极拳运动和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利用每天大课间活动,让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在全校统一的音乐声中进行练打,巩固成果,让非遗进校园活动常态化,随时接受各级领导的验收指导。
非遗保护方案篇五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下文是山东省非遗保护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活动;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条例所称保护,是指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传承、传播等措施;保存,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
第四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协调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现状、传承、传播等情况;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并予以记录、建档;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调查结束后,将
调查报告
以及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及时提交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境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
第十三条 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抢救性措施,予以优先保护、保存。
第十四条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占有或者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六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一定区域内世代相传;
(四)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八条 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区分各个领域设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小组人数为五名以上单数。
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初评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对初评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项目评审应当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对濒临消失的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三条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二)有代表性传承人或者掌握相对完整的项目资料;
(三)具有实施项目保护的能力和措施;
(四)具备开展项目传承、传播活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二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实施项目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全面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三)保护与项目有关的实物、场所和资料;
(四)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培养项目传承人。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三)组织开展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技艺展示、传授以及创作、研究等活动;
(二)自主选择、培养传承人;
(三)依法使用项目的实物、场所和资料等;
(四)依法获取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十八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和有关实物、资料;
(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有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承人,在有效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规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保存和宣传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展示、传承场所,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一条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活动。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立教学和研究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培养、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章 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设立本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
第三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申请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第三十七条 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开展特色文化旅游和其他特色文化项目等开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律,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不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
第三十八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不再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生态保存完整的村、镇,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命名为文化生态名村、名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挤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二)违法占有、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场所和资料的;
(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损害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后,未将调查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由公布该名录的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已取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由认定该资格的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消,并全额收回其获取的补助经费。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或者开发经营活动时,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实物和场所,属于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保存,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xx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非遗保护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根据《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和《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鄂环办〔2021〕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围绕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文件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履职尽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度确定稽查对象为高新区、东津新区、谷城县、保康县。
(一)检查《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及“两法衔接”工作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日常执法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环境执法后督察等依法行政情况;检查污染源“一厂一档”建立及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和使用情况。
(四)对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部督办、省市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有关部门移送等渠道获取,或者专项稽查或检查督办发现,经初步审查属于稽查范围的具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以立案调查形式开展专案稽查。
(一)精心筹备(4月)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稽查对象,完善计划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稽查工作准备。
(二)严格实施(5月--8月)
1.市局开展稽查,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辖区县(市、区)开展稽查,形成稽查案卷,建立稽查档案。
2.市局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各地开展专项稽查,建立稽查档案,主要稽查内容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规范执行情况。
3.市局将对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省级督查和专项行动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重信重访案件开展专案稽查,形成稽查案卷。
(三)全面总结(9月)
全面梳理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在规范和促进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果,稽查遇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等,归纳好的经验做法,体现自身特色,充分展现稽查工作成效,于10月15日前向省厅报送执法稽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目标的起步之年,也是落实襄阳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服务年”。环境执法稽查是推动基层环保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清稽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各地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配合组织实施,严防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执法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流程,及时通报。严格按照稽查程序,认真履行稽查各环节工作要求,稽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对涉及需政府统筹解决的环境问题,将明确提出督办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地方政府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环保系统内部规范行政方面问题的,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稽查相关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传导压力,落实整改。针对执法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综合运用个别约谈、挂牌督办、移交移送、媒体曝光等手段,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有关责任追究到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非遗保护方案篇七
匠心之醇,器物之美。作为古老智慧的结晶,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容易被现代观众理解,为此,节目组在道具方面可谓颇下功夫。故宫太和殿鎏金斗拱复制品、金丝楠木云龙纹顶箱朝服大柜复制品、“壶艺泰斗”顾景舟的晚年作品“板桥提梁壶”、第一次亚太和平会议的景泰蓝国礼“和平鸽大圆盘”、北京珐琅厂“镇馆之宝”铜胎掐丝珐琅“秦陵铜马车”、北方昆曲剧院“镇院之宝”……走进精华荟萃的《非遗公开课》,堪称一场舞台非遗珍宝秀。
精品呈现只是一方面,在《非遗公开课》里,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明式家具制作技艺、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延续至今的.传统技艺同样得到了鲜活演绎。“我这手没有指纹”,龙泉青瓷烧制技艺国家级传承人徐朝兴在现场说起他被磨没的指纹,都早已“按进了”他这些作品里。除了青瓷云凤组合餐具、古龙泉窑等龙泉青瓷的工艺讲解,徐朝兴还将快轮拉坯机和泥坯带到录制现场,现场展示炉火纯青的跳刀技艺,带领观众近距离接触这一独门绝技的每一个细节。
传承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认同,每一份古老技艺的呈现都源自于“守艺人”的热爱。
非遗保护方案篇八
非遗文化是什么呢?顾名思义,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今天,我们学校就举办了”非遗文化进校园“的活动。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首先是开幕式。这次的开幕式特别隆重,有许多精彩的表演,我们看得不亦乐乎。一个个精彩的表演结束了,终于到了,我们最期待的”看粤剧“的活动啦!但由于个人原因,我选择了”画非遗“这个活动。接下来,让我带大家来参观参观吧!
”画非遗“,也就是画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了美术室,我看到今天的主题是”龙形拳“。龙形拳是什么呢?龙形拳是广东省的地方传统拳术之一。源于清朝乾隆时代,相传于少林五枚所传,龙形拳是19世纪末期由惠州汝湖人林耀桂首创、影响曾经遍及珠三角、香港、澳门以及东南亚、澳洲、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的一种武术拳法。惠州惠城区和博罗、龙门县的多个林姓村落是龙形拳传承地。而我们今天的主题就是这个。
快看,同学们画得很认真,老师也在细心地指导我们。同学们有时工笔细描,有时又挥笔速写,把龙形拳的各种姿态画出来,看起来就像是在武术比赛呢!
最后有个”非遗墟市",同学们有的买了奶油蛋糕,有的买了粽子,有的买了腊肠,还有的买了鱼丸。我们的活动丰富吧,今天可真开心啊!
非遗保护方案篇九
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为组织开展好我县“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展示我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传承非遗项目,增进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宣传定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让非遗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我县非遗知名度,弘扬我县文化特色品牌。
xx文化馆
1、设置拱门、横幅等宣传标语,发放《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2、现场剪纸、刺绣艺人创作展演,发放剪纸、刺绣作品。
3、搭建舞台,现场展示定边说书。
4、霸王鞭现场展示。
5、道情皮影戏现场展示。
6、电视台、媒体做相关宣传报道。
一、非遗项目展示演出:20000元
二、搭建平台:展示定边剪纸、刺绣等非遗项目4000元
三、演出主持:2人20xx元
四、场地布置(舞台背景制作、拱门、横幅):20xx元
五、宣传费(电视台、媒体等):20xx元
六、宣传册、单印刷制作:1000册x10元=10000元
七、其他杂支:20xx元
合计:肆万贰仟元整(元)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
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xxx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xxx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保护遗产,留住乡愁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协办单位: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协办媒体: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
主会场约100人
拟邀请国家xxx、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宣布领导小组专家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缮工程开工)
(活动后,交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和各郊区县实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护利用情况)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我市文化的创造力影响力,推动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非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和旅游产业高度融合不断发展。
(一)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积极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模式,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不断探索“非遗保护+文旅融合”的有效工作方法,发挥政府在发展方向、规划布局、政策支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市场主体在投资、运营方面的积极性,加快“非遗”进景区的建设步伐。
(二)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提升“非遗”项目融入性,增强“非遗”展示互动性,渲染“非遗”活动代入感,满足群众不断增长对高质量旅游的需求,加强旅游景区与本地“非遗”项目合作,在景区内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植入形式多样的非遗展陈、展示、展演、体验活动,让游客在景区内全程感受、全程共享“非遗”活态魅力,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推进“非遗”在社会发展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
(三)坚持全要素相融合。“非遗”项目进景区是在保护传承非遗资源的基础上,突破时间、空间、形式的限制,增强“非遗”项目融入性、展示互动性、活动代入感,充分满足游客在旅游当中的感知娱乐愿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将“非遗”融入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拉动旅游综合消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实现全域旅游经济发展。
(四)坚持公益为主、补助资金为辅。实施“非遗”项目进景区既是对景区旅游项目的提升和扩展,也是为“非遗”项目的展示、展演提供宣传展览场所,同时也是惠民工程,既要体现公益性,也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全面实施“非遗”项目进景区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共同发展,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融合提供新途径,形成发展新优势。鼓励“非遗”项目进驻3a级以上景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乡村旅游景点等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一)非遗载体进景区。非物质文化具有很大的产品再转化、再拓展、再提升、再辐射意义,可以通过丰富景区“非遗”宣传载体提升“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根据景区特点,将民间文学、民俗风情等融入旅游景区规划,可以采用景区内建设“非遗”长廊、“非遗”展板等形式体现“非遗”元素,拓展“非遗”进景区的方式。
(二)传统舞台艺术展演进景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以旅游方式频繁走进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及温泉度假区等,是“非遗”传承和文化传播的参与者。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及重要活动日,开展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增加景区人气,提升景区人文环境。
(三)传统技艺进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可以形成一种旅游业态,开发具有营口特色的“非遗”产品及文创衍生品,开展传统技艺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加强“非遗”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对接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文化背景的市场人群,可以选择在景区步道、广场、休息区等景区公共区域,用流动摊位的形式对传统美术、技艺等工艺类项目进行制作、表演、销售,并将特色鲜明的非遗元素和符号植入景区旅游产品,打造辨识度高的景区“非遗”文创品牌,发挥“非遗”项目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特点,拓展传统手工技艺产品进景区展销渠道,实现“非遗”项目进景区优势最大化。
(一)提供保障平台。各有关非遗保护单位和景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非遗”进景区工作作为文旅融合和“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研究和制定制度及资金支持政策,旅游景区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二)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挖掘、整理、研发非遗产品、演艺节目、旅游商品,精心制订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引导“非遗”项目单位与旅游景区企业合作、合资等形式,形成“非遗”项目与旅游景区互惠共赢的新格局。
(三)加强宣传推广。将“非遗”进景区纳入旅游推介线路,融入研学游活动,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重点推广,力争建设成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二
主办单位:_市委
承办单位:×市律师协会、×市文化馆、×市摄影家协
会
评审主体:主办方邀请
二、活动主题
庆祝建国70周年艺术摄影展(展示建国70年来×的建
设发展成就)。
三、活动安排
×—×月,发布摄影展通知;
向_会员、律协成员及
×市摄影爱好者征集照片。
×月,照片评选。
×月,作品展览(市工艺美术馆)。
四、评选安排
由评委对全部参展作品进行评审,选出70幅摄影作品
(×、律协共约35幅,社会征集35幅),主办方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稿酬。
五、征稿范围
面向_会员、律协成员以及×市广大摄影爱好者征
稿。
六、征稿要求
(一)参展作品要切合主题,照片命名要符合格式。
1、单幅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
2、组照需建一个文件夹投稿。其文件夹命名格式:“作
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作品文字说明或者作品简介”。
(二)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特别欢迎用新旧照片的对比来反映×变化的组照。组照为4-10幅。
(三)参展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四)展览投稿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彩色黑白不限,格式为jpeg,每张图片的真实像素长边不小于5000像素,文件不小于6m。
邮箱)。
七、作品权益说明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入选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二)活动期间,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评审、宣传、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不另付稿酬。
(三)参展者保证其参展作品由参展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展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展览作品一律不退还。
(五)参展者同意展览主办单位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三
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为组织开展好我县“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意义
以“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展示我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传承非遗项目,增进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宣传定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让非遗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我县非遗知名度,弘扬我县文化特色品牌。
二、主办单位****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地点,*****
四、具体安排
1、设置拱门、横幅等宣传标语,发放《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2、现场剪纸、刺绣艺人创作展演,发放剪纸、刺绣作品。
3、搭建舞台,现场展示定边说书。
4、霸王鞭现场展示。
5、道情皮影戏现场展示。
6、电视台、媒体做相关宣传报道。
“文化遗产日”活动经费预算
一、非遗项目展示演出:20000元
二、搭建平台:展示定边剪纸、刺绣等非遗项目4000元
三、演出主持:2人2000元
四、场地布置(舞台背景制作、拱门、横幅):2000元
五、宣传费(电视台、媒体等):2000元
六、宣传册、单印刷制作:1000册x10元=10000元
七、其他杂支:2000元
合计: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四
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结晶,保护文化遗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非遗工作作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升我镇文化内涵,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项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在调查摸底、深入走访的基础上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20xx年x月x日,我镇专门召开非物质文化普查工作动员会,对全镇的普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4月x日举办了全镇的普查员业务培训班,使普查人员全面掌握普查的内容、程序、步骤和要求,并坚持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全面展开、有序进行的指导思想开展普查。为确保普查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文化站为基础,组成了普查工作班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在资金极为短缺的情况下,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普查工作的经费,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专人负责、经费保障三到位。
(二)认真普查,摸清家底
到“不漏线索、不漏村户、不漏种类”。经过大家齐心努力,全面完成了普查调查表的填写工作。在普查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营造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活动以“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为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本次活动将充分突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全面展现迈向“十四五”奋进新时代征程中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视。通过活动,展示呼和浩特多元的文化产品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让广大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地感受本土非遗文化的艺术魅力,以此来丰富首府物质文化生活,提升首府文旅服务品质。并借助非遗文化传播的独特路径和吸引力,走进景区为景区“造景”,探寻非遗与旅游景区的融合之路,让非遗项目成为丰富旅游景区人文体验的表演项目和核心景观,成为独具特色的“景区之景”,推动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
时间:20xx年6月12日—6月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回民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回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文创中心
莫尼山非遗小镇
(一)20xx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12日上午10:30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非遗保护为了人民、保护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浓厚氛围,以“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为主题在莫尼山非遗小镇为会场开展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在启动仪式上,播放全区非遗优秀案例、非遗成果宣传片,颁发自治区、市级牌匾,万里茶道文化研究联盟、回民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揭牌仪式,在万里茶道广场开展(舞龙舞狮)热场活动烘托会场气氛,拉开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序幕。
责任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百年初心路百项非遗献给党
时间:6月12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组织100件非遗作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进行创作,形成非遗产品、文创产品、非遗曲艺等在现场展示的形式向观众展现。大力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的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自治区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丰富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品非遗美食享传统味道——敕勒川非遗特色美食展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在莫尼山非遗小镇活动现场,将组织面塑、粉汤、糖画、烧麦托县炖鱼、托县豆腐、托县小米等非遗特色美食及农产品,让观众在现场品尝各色非遗美食,感受传统非遗美食的魅力。
责任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文创中心
(四)非遗游园“快闪”活动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活动期间,每日的10:00-10:30,16:00-16:30,在莫尼山非遗小镇内组织舞龙、马头琴、太平鼓舞、蒙古服饰、托克托吹歌等展示性好、互动性高的非遗项目,以及民间戏法、杂技等民俗技艺开展游园快闪活动,提高景区的动态化非遗表演,为景区非遗体验“造势”,让游客体验独具特色的“景区之景”,使游客有沉浸式、互动式的非遗体验。
责任单位: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文创中心
(五)“多彩非遗进万家”——百名工匠敕勒川非遗文创产品展暨线上线下非遗购物节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现场将拟邀请全国100个非遗项目的非遗传承人及行业工匠,携带创作的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及传习互动,讲授非遗文化,展示技艺绝活,让市民群众与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零距离接触”。同时举办敕勒川非遗文创产品展,让游客朋友可以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创的魅力,购买心仪的.非遗文创产品留作纪念,通过敕勒川非遗文创产品展推进敕勒川文化融合与创新发展。期间还将请知名网红、大v,以网红直播带货的形式,为我市的优质文化企业、项目及产品提供宣传推广,将非遗文化带进直播间,惠及千家万户,促进我市非遗传统文化线上交流贸易。
责任单位: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文创中心
(六)20xx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节假日“六进景区系列活动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呼和浩特文化旅游广电局从4月下旬开展“六进”景区系列活动,为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拉动文旅消费,提振市场信心,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享受艺术、文创、旅游商品、非遗、图书、红色文化的魅力做出积极尝试,本次活动期间将走进莫尼山非遗小镇,为小镇带来丰富的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回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七)重走古驼道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莫尼山非遗小镇所在之地为大青山沟通俄蒙之“白道”,此处出土过波斯银币,又散有古村、驼道文物、驼夫后人等,古韵犹存。莫尼山非遗小镇将举办丰富多彩的“回望古茶道”系列活动,以实景、实物展示唤起“万里茶道”历史记忆,以实景、实物、真情、故事打动来到小镇的每一位游客。
责任单位: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文创中心
(八)活态传承研学体验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举办活态传承研学体验活动。在莫尼山活态传习展示院中,邀请传承人集中活态展示呼和浩特地区农耕传统文化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剪纸、布贴画、泥塑、刺绣、毡绣、面塑等。同时莫尼山非遗小镇现有的“红色记忆”区域、红色农庄、拓展营地,登山步道,均适宜各阶段研学主题课程的开展。并且莫尼山非遗小镇优美的自然环境,大青山“氧吧”白道川自然风光,对学生读懂历史,感受当下,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有良好的教育意义。
责任单位: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九)“爱青城”app推广与非遗“一法一条例”宣传展示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莫尼山非遗小镇
内容:现场布置“爱青城”app二维码,推广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的手机端应用,以旅兴文、以文彰旅,使游客能够便捷浏览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增强互动性。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展板,提前于景区固定位置放置。
责任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内蒙古牟尼乌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调动一切力量,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做好配合
各单位要按照市文旅广电局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快速开展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应急防控,措施到位
在活动期间,要制定现场防控应急预案,并由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坚持节俭,办好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加强资金管理和费用支出,严格审计监督。
(五)报送活动总结
各旗县区请于20xx年6月15日前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参与人次、亮点和经验等)电子版报送至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六
一、活动背景:
转眼间,一零书法摄影协会已经8岁了,回望我们走过的八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成功的举办了一个个富有特色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同学们课余生活,发挥了自己特长!在此我们也为了欢迎新同学的到来,特地举办此次“和谐杯”摄影展,让全校师生看到我们过去的努力和汗水,让大家回味那曾经难忘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
二、活动宗旨: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提高艺术修养和摄影水平,真正掀起校园文化艺术。
2、促进摄影爱好者之间的影艺交流,并为所有热爱摄影艺术的同学搭建一座展示其精神风貌、记录发现、表现创意的平台。
3、让大学生更加关心生活、关注社会,以健康、文明、热情的姿态展现大学生的风采与活力。
三、活动简介:
本次展览以“我眼中的美”为主题,唤醒大家发现美的意识,去发现校园生活中你所认为的美。作品可以是一朵美丽的小花,一片蔚蓝的天空,一位辛劳的清洁工,一部你喜爱的长带或碟片,一个你爱的玩偶,或者是夜间校园微亮的路灯,学校里的建筑,也可以是你的寝室,你跟好友的合照,跟恋人幸福的照片,亦或是你喜欢的姑娘,小伙,他(她)们的背影,他(她)们的微笑,他(她)们的举手投足,自习室里认真看书的同学。
四、活动对象:
所有爱好摄影及所有热爱生活的各院系同学,有无摄影基础着均可。
五、组织机构:
湖南城市学院一零书法摄影协会
六、活动地点:
湖南城市学新校区
七、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
八、活动形式:
作品展览
九、活动内容:
自由
十、报名及作品投稿方式:(时间:20xx/10/01—20xx/10/31)
1.电子档(注明姓名、班级学号、作品标题、联系号码、作品文字说明):
作品收集邮箱:
或纯色艺术婚纱摄影影楼(北门直走100米右转)
2.照片投稿:
3.食堂前设报名点,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十一、活动评委、嘉宾:
湖南城市学院团委、美艺系专业老师
十二、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证书+奖金100元+综合测评分
二等奖:3名证书+写真+综合测评分
三等奖:6名证书+写真+综合测评分
“个性”奖若干(根据展览作品的10%设定):奖品
注:奖品由赞助商家提供
十三、活动事宜
1、爱好摄影及所有热爱生活的各院系同学,有无摄影基础均可;
2、全校师生均可参加;
4、投稿数量不限,作品统一为六寸;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三、活动流程:(具体安排见附录)
(一)前期准备:
1、书写通知
2、展出地点、展板
3、横幅申请及制作
4、海报制作
5、嘉宾邀请
6、各个学院安排
7、人员邀请
8、作品收集
9、展前摄影知识讲座
(二)活动中期
1、展览
2、评奖
(三)活动后期
1、公布获奖名单
2、新闻报道撰写
3、活动会议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七
20xx年6月13日是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进景区活动,是推动文化与旅游进一步融合,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和品位,增强景区吸引力,同时以旅游业为载体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的通知》(甘文旅厅办字〔20xx〕71号)文件精神,在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在全市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展演系列活动暨定西市非遗进景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现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聚焦非遗在人民大众健康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非遗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网络平台开展为主,重点围绕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项目,开展非遗宣传传播等活动,普及非遗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一)主题
非遗传承,健康生活
(二)口号
1.非遗传承进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2.非遗代代传,健康生活常相伴
3.传承文化瑰宝,守护自然之家
(一)时间
20xx年6月
(二)地点
各县(区)景区景点、文化广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和传习所。
此次活动集中展示我市各类优秀非遗资源,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了解生活中丰富多彩的非遗和生动的非遗保护实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实践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应按照厉行节俭、务实而又不失热烈的原则,确定本县(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结合本地非遗资源特点,以网上宣传传播活动为主,增强宣传展示活动的互动性、参与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要主动沟通体育、中医药等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高等院校、餐饮协会等,积极联合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各县区鼓励支持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学术研究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参加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线下活动要严格服从当地疫情管控的各项要求和规范。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活动具体内容: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2.非遗保护成果展示和文创产品展销。
3.非遗节(剧)目的展演。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的发放等宣传活动。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来宣传,通过电视台、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和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引动平面和互联网,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进行、视频的集中宣传,努力把活动宣传好、报道好,扩大和提升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要按照中央和各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和中央关于复工复产通知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统筹安排本县(区)各类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要紧扣“非遗传承,健康生活”主题,在主题框架下策划部署相关活动,突出传统体育、传统医药和餐饮类非遗项目的重点活动。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提高各类活动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丰富活动形式,利用新媒体载体和网络平台,策划组织线上宣传传播活动。
(三)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疫情管控、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经费安排。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厉行节俭、务实而又不失热烈的原则,确定本县(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暨非遗进景区活动。安排本县(区)的景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演出单位,统筹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经费,协调本县区旅游景区景点承担相关费用。
非遗保护方案篇十八
一、活动目的:
挖掘同学们身边的精彩内容,捕捉生活精彩瞬间,让孩子们懂得感受美,记录美,进一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表现孩子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校领导、美术组研究决定,举办“月季展”摄影大赛。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与家长合作完成)。
三、参赛办法及征稿要求:
1.本次参赛摄影作品以校园月季为主进行拍摄,可以是景,也可以是人和景,把最美的瞬间用镜头记录下来。
2.单幅、组照(组照作品数量不超过4张)均可。未来作品质量,使用像素高的镜头拍摄。
3.以班委单位,每班选出5张优秀作品上交,要注明作者姓名、班级、图片标题和一句简要的文字说明,照片尺寸10寸。
4.参赛作品要保证原创,不得网上下载。
四、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上交后学校将组织评选出优秀作品。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1.一等奖10个2.二等奖20个3.三等奖30个
五、上交时间:
1.截止时间5月27日,各班的摄影作品统一由班主任交给美术老师。
2.评选结束后,优秀作品在校园内举办“校花杯”首届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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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方案篇十九
为充分展示我县旅游发展成果,通过摄影视角聚焦九龙发展新风貌,加大对九龙养生农业园的宣传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办单位
凤冈县旅游局、凤冈县文联、凤冈县外宣中心、凤冈县摄影协会
三、承办单位
九龙养生农业园
四、活动内容
围绕“四月”这一主题形象定位,宣传推介以“九龙养生农业园”为核心的旅游资源,提升九龙养生农业园的知名度。
五、作品拍摄范围
首届作品仅以反应九龙景区的建设和发展为中心,拍摄范围必须在九龙养生农业园以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七、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1.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于20xx年3月10日至5月30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地址:凤冈县旅游局;联系人:黄xx;邮箱:;联系电话:。
(二)活动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20xx年3月10日——5月30日内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凤冈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7.获奖作品在九龙景区和凤凰广场分别展出。
非遗保护方案篇二十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
其他
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
爱
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在2015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15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2015年5月22日
我们是来自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学生,在暑期**实践这一活动中,我们团队来到了贵州,以黔东南州为主要调研地,对当地的非遗文化及其保护工作进行了初步了解。
之所以选择贵州,是因为其浓郁的民族风情及独特的民族文化,而这些东西大多是靠民族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支撑。
因此,我们希望,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贵州当地搜集了
关于
诸如古法造纸、吊脚楼营造技艺等资料后,结合我们所学知识,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一、更加明确《非物质文化保护-法》中的`要求:
1、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的第三条,仅仅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于如何保护,仅有框架而没有详细的说明。在搜集关于吊脚楼营造技艺的资料时,我们得知:由于吊脚楼营造技艺代代相传,十分复杂,且当地侧重于保护现有的吊脚楼,并未真正做到对一门技艺的保护。因此,我们提出以上意见,希望能够尽量将那些无法用文字图纸记录的技艺利用**手段保护起来。
2、黔东南州可以由文化部门策划并颁布一部保护濒临失传的非遗文化的保护规划,指出工作重点,涵盖地区特色,以**知名人士及政府部门带头,协民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在采访凯里市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的老师时,我们发现相当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部”的文化局,仅了解关于整个黔东南州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如吊脚楼技艺、苗族锡绣等甚至没有备案。因此,制定一个保护规划以及整合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相结合。
为贵州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使得以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具有足够的动力和法律支持。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普遍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知识产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中央政府现在已经在大力倡导知识产权知识的宣扬,并倡导知识产权制度与文化工作、工业生产相结合。
我们可以加大知识产权制度宣传力度,将非遗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相结合,研究对于保护传统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采取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遗文化,另一方面能够扩大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
三、纠正“重申请,轻保护”的错误做法。
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其实已经变得比较热门,但是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申报积极、包装积极、表演积极,在真正的传承人保护和精髓研究上却不肯花心思、投资金。吊脚楼技艺正反应了以上的情况,尽管对于老手艺人有补贴,但是其学徒都因为太苦太累,而不愿意深入
学习
这门技艺。非遗文化在过度的商业包装中逐渐扭曲、变形,空有传统的形式,而缺乏传统的内涵。
四、避免过度商业化、产业化。
现在有很多人非常热衷于申遗,可惜这种热情并不是来自文化觉悟而只是来源于发财的欲望。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濒临绝境,一方面又是优质商业资源,需要的只是商业开发的通道。
然而,非遗地区的盲目商业化会使外来商业侵占本地民族商业,使苗寨、古镇失去自己的特色,变得普遍化。同时也要避免
旅游
发展压制了本地居民的出入以及本地民族节日的开展,这样的商业旅游是错误的,大大扼杀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我们所到的西江千户苗寨为例,成为著名旅游景点固然使得当地居民收入增加,同时对于传播了如苗家吊脚楼、泥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一定的产业链,但是,一些本地节日却随之消失,而迎宾酒等进苗寨的习俗也成了另一种形式的表演,失去了韵味。
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传统
生活
方式的土壤中生存,这就注定了它不能完全以产业化的方式存活。纯产业化的发展方式注重的是经济效益,这样的生产方式只会因为大量的生产而失去了非遗文化的民族精髓与其特色的精致之处。所以在适当对非遗文化进行产业生产的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的产业化带来的弊端,对于景区可以进行节流等措施。以上是我们对黔东南地区乃至贵州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倡议,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希望政府与各单位能带动民众,加大力度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请您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中国网7月19日讯 2015年7月19日上午九点,浙江省濒危戏剧守护行动暨新生代企业家志愿非遗保护基金启动仪式在西溪湿地国家公园的蒋相公祠正式启动。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发布《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 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倡议书。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传统的伟大国家,拥有世界上最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中华文明作为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迹、民族智慧的结晶、精神和情感的记忆,是建设现代
幸福
生活的基石。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道德理念受到冲击,优秀的民族文化亟待抢救。同时,我们耳闻目睹,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频频告急;许多历经千百年的历史文化遗迹,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许多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节日,因外来节日的冲击而日渐式微。我们为之痛心,为之焦虑,为之忧心如焚。
今天,我们在此举行浙江省濒危剧种守护行动暨新生代企业家非遗保护基金启动仪式,既是宣示我们投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定信心,更是表达我们新生代企业家致力于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的真挚情怀。
党的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营造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目标。新生代企业家们也一直视传统道德为文化传承体系的根本,视中华文化为民族精神的核心,视“美丽中国、幸福中国”为我们矢志不渝奋斗的目标。今天,我们满怀着对祖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挚爱之情,和对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满腔情怀,作为一贯关注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新生代企业家的代表,我们向社会发出倡议:
(一)倡议人人从自我做起,实践“文化自觉”。万涓成水,汇流成河,推进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特别是倡议广大青年踊跃参与非遗保护事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生态,共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 倡议各团体组织积极关注身边的非遗项目,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让我们企业家与政府及各民间组织共同携起手来,尽我们所能,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不断推动非遗事业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倡议全社会关注和重建传统的道德价值观,打造幸福经济和美丽文化。
珍惜
文化、保护文化、人人参与,人人共享。让美丽非遗之花开遍浙江,开遍全国,人人共享。让传统文化造福子孙后代,生生不息。今天,我们将从这里出发,投身于祖国的非遗保护事业,投身于中华文化的传承事业, 投身于“美丽中国、幸福中国”的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全体会员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亲爱的
同学
们:中华民族拥有着悠久而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2015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被定为中国“文化遗产日”,旨在从全民的高度将文化遗产的薪火传承不息。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有责任为中国历史文化根脉的永续发展贡献切实的力量,为此,我们作为上海、北京、西安的大学生向全国高校的大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 加强对中国“文化遗产日”的认知,关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现状,充分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 成立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相关社团,在广大师生中间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定期组织报告及演出等活动,促进老艺人与师生的交流。
三、 探讨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常态性机制,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深厚国学根基,结合
专业
特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田野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四、 积极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公益活动,加大社区宣导力度,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通过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六、 高校与政府及民间形成合力,认真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为了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请您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2015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在全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我们向全地区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山南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施重点保护。精心组织久河卓舞、扎塘果谐等优秀非遗节目和杰德秀邦典编织技艺、泽贴尔编织技艺等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参与区内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了勤劳勇敢的山南人民战胜高原的蓬勃气势和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党的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技艺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山南文化强地建设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个雅砻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山南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山南地区文化局 山南地区文明办
2015年6月14日
非遗保护方案篇二十一
为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拟于4月清明假期期间:4月4日在狼巷迷谷景区组织开展凤阳县非遗进景区活动,为确保活动圆满完成,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主题:“健康旅游,大美凤阳,醉美非遗”。将从各乡镇遴选地域特色鲜明、保护成果显著、贴近生活融入生活的非遗项目,分别组建特点鲜明的展示区和表演区,着力体现我县的非遗特色。拟参演非遗项目:凤阳花鼓、凤阳民歌、钱杆子、淮河大鼓等。
活动时间:20xx年4月4日
活动地点:狼巷迷谷景区内演出活动草坪
主办单位: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凤阳县文化馆
凤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凤阳县大明旅游公司
协办单位:凤阳县戏剧曲艺协会
1、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在展示展演现场严格落实室外活动防疫措施,所有参展、参演人员核对安康码入场。
2、参演、参展与工作人员在文化馆门前统一坐车前往活动现场。
3、要加强对参演参展人员的纪律和安全教育,服从调度和指挥,做好活动期间人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要确保路途往返中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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