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拓展知识和增长见识的途径之一,我们需要培养阅读的兴趣和习惯。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阐述,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经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论辩论文篇一
简历表格
个人简历表格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88年2月2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80cm
体重:
35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
西南政法大学自考本科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
待遇要求:
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
综合技能: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11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学自考
本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于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社会经验。
发展方向: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提供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法律论辩论文篇二
为了提高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20xx年5月,我有幸参加了全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认真聆听韩小雨博士的讲座,真正做到了学法、知法、懂法与守法,并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这一次又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
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并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那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初中学生,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他们更需要我们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因此,学习法律法规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法律论辩论文篇三
法律学简历表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70年12月13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身高:
168cm
体重:
60kg
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毕业学校:
四川大学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法律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二十年以上
职称:
其他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物流/仓储
生产/营运
律师/法务
职位名称:
仓库主管;物流管理;法务人员
工作地区:
四川;广东;浙江
待遇要求:
2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综合技能:
熟知工厂生产流程。
综合技能:
做过普工,生产调度员,保管员,采购管理员.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长征机械厂
时间范围:
1988年3月-3月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机械制造、机电设备、重工业
担任职位:
技工-普工
工作描述:
从事机械零件的加工:保质保量完成车间交给的生产任务。车间的生产调度:对车间的'生产任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和管理;对产能及产品质量,工业技术,物流进行分析;对生产现场进行管理,达到6s标准;本部门日常工作的管理,协助车间主任圆满完成工厂下达的各种任务和指标。
离职原因:
搬迁
所在公司:
成都九鼎公司
时间范围:
203月-2月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
汽车、摩托车
担任职位:
物流/仓储-物料主管/专员
工作描述:
1负责工厂采购货物的接收,提检,入库,退库,发料,换料,与生产现场的沟通,与财务等其他部门的协作,负责仓库货物的日清月结盘点等工作;2负责参与采购业务谈判,合同的签订与管理,采购业务流程的监控,对采购员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制定出考核与奖惩意见;对供应商的等级评定,保证采购业务流程的畅通,降低采购成本,以最优的采购方案完成采购任务,为工厂生产的顺利进行服务。
离职原因:
换个工作环境(本文信息来源于大学生个人简历网请注明)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属于实干加学习型职员.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迎接挑战,注重团队的协做作和合作精神。从事过机械加工,当过生产调度,保管员,采购管理员。熟知制造企业的各种生产流程,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
发展方向:
从事产品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售后服务,法务等工作。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法律论辩论文篇四
简历是面试的敲门砖,在参加工作面试之前,我们首先要把简历提交给面试官,由他们来决定是否继续接下来的面试。在简历中你要填写很多内容包括最基本的人口调查学内容,比如性别民族等,这往往不是面试官关心的内容,所以简历中更重要的是你的专业技能、你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取得的成就!
姓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民族
汉族
政治面貌
中共预备党员
身高
161cm
学制
三年
学历
大专
户籍
四川省德昌县
第一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
第二专业
法律
毕业院校
绵阳师范学院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
联系电话
15xxxxxxxxx
xxxxxxxxx@
邮编
xxxxxx
技能、特长或爱好
外语等级
三级
计算机
一级
其他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
爱好
羽毛球、乒乓球、话剧表演、旅游
教育背景
所获奖励
实践经历
自我评价
我是一个性格开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真诚,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团队精神;活泼开朗、乐观上进、有爱心并善于施教并行;上进心强、勤于学习,能不断进步自身的能力与综合素质。
自学能力很强,在课余时间学习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以及和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积极考取各种从业证书,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现在正在参加国家举办的自学考试,并已经通过了九科。
专业知识扎实,有积极的学习态度。我认为作为一个学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并使其成为自身的固有价值,所以在大学期间,我一直认真努力学习,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业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适应性强,责任心强,勤勉不懈。具有良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纵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设备,以胜任现代化办公的需求。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充沛的精力,刻苦钻研的精神来努力工作,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与单位同步发展。
法律论辩论文篇五
李老师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和勤勉的工作态度也深深感染了我,给了我巨大的启迪、鼓舞和鞭策,这种精神的感染将成为我人生道理上的宝贵财富。同时,也要感谢在我写作过程中给我支持和鼓励****同学,以及***。是你们在我瓶颈期给我以启发,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可能这样顺利地结稿,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
四年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回顾几年的历程,老师们给了我们很多指导和帮助。他们严谨的治学,优良的作风和敬业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为人师表的典范,我也将以这种精神和态度投入到我以后的教学工作中。
在此,我对所有的城环学院的老师表示感谢,祝您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法律论辩论文篇六
摘要:诊所法律教育因其实践性与公安院校的理念十分契合,分析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并试图寻找突破困境的路径,对教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公安院校;法学专业;诊所法律教育;困境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与特点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
美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从学徒训练法到案例教学法再到诊所法律教育法的发展阶段。
最初,在美国要想成为一名律师就必须跟着一位执业律师学习必要的执业技能。
1870年至1895年,兰德尔(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担任哈佛法学院院长并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学,案例研究成为学生的主要课程。
19世纪20~30年代,弗兰克(jeromenewfrank)提出“法律诊所”这一概念,并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革。
xx年,耶鲁法学院获得由福特基金会授权的职业责任法律教育委员会(councilonlegaleducationforprofessionalresponsibility,clepr)的资金资助成立法律诊所,随后,美国大学法学院多采用这种新的法律教学模式。
xx年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我国首先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开设诊所法律课程。
目前我国开设诊所法律课程的学校已达50余所,几乎覆盖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院与政法院校,并成为法学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短短半个世纪,诊所法律教育能够在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广泛开展,一方面得益于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另一方也依赖其自身的天然优势。
1.诊所法律教育更能体现实践需求。
上世纪60年代,西方各类人权运动兴起,诊所法律教育为社会提供了急需的法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案例。
学生不再是围绕已经生效的案例讨论法律条文、规则和理论,而是面对未决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事实到法律、从生活到理论进行全面考虑。
2.诊所法律教育具有更强的技术性。
诊所法律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法律实践的学习培养律师的执业技能。
从表面上看,诊所法律教育似乎与案例教学法、学徒制训练无异,但三者具有本质区别。
案例教学法虽然以案例为载体,但其实质还是理论教学;学徒制重技能训练,但又缺乏理论根基。
诊所法律教育将二者有效结合,在诊所课程中融合法学理论与法律技能,教师的“导”与学生的“学”相互配合,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案件的处理中。
3.诊所法律教育更为开放。
诊所法律教育打破传统封闭课堂的教学模式,学生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改变传统由教师单方灌输知识的方式,转为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需要利用法学理论知识作为解决法律问题的手段,还需要学习相互协作培养团队精神,更好地与当事人、对方律师、法官、证人等案件相关人员沟通。
在这个全开放的环境中,学生能快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执业技能。
二、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
xx年12月26日,在全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部长强调,要紧密结合公安院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现实关切,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推进具有公安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着力形成课上与课下、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公安院校与实战单位相结合的课程教学体系。
可见,突出实战,加强实践是公安教育特色,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性、技术性和开放性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安院校面向实战、服务实战、融入实战的需求。
但是,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也面临着如下困境:
(一)机构设置困难
我国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学校多数通过在各法学院系设置法律教育诊所的方式实现。
公安院校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院系设置、管理体制与培养模式都服务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的需要。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虽然受到重视,但其非公安专业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要想在公安院校设置法律教育诊所,短期内还无法实现。
(二)教师资源缺乏
公安院校的教师具有警察与教师的双重身份,这种特殊身份使得公安院校的教师责任更重,纪律更严。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多数教师都具有律师职业资格,但由于警察的特殊身份,很难申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相比普通高校,公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从事律师执业的寥寥无几。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又离不开这类教师的积极参与,学院仅仅依赖聘请专职律师承担诊所法律教育不仅不现实,也会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课程设计难以保障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最能体现公安教育特色。
实践中,为了更好贯彻“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公安院校的课程安排非常紧凑,相比普通高校,模拟实战“练”和一线岗位的“战”占有较高比例。
在此前提下,如何将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合理安排融入到“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中?是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前提性问题。
三、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路径突破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确实存在一定困境,但因此放弃该教学方法,岂不因噎废食,因小失大。
诊所法律教育的精髓在于摒弃传统教育偏重理论知识学习的方式,将法律知识与社会实践融于一体,无论是从理念还是从方法的角度,诊所法律教育与公安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开展诊所法律教育不仅能全面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能促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在非公安专业有效开展。
因此,思考突破困境的路径才是正确的选择。
(一)利用公安院校现有的实习与公众服务平台开展诊所法律教育
现有的诊所法律教育机构设置存在四种类型:一是在原有公益性机构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设置诊所;二是挂靠有关研究中心设置诊所;三是与有关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合作设置诊所;四是直接设置法律诊所。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直接设置法律诊所存在困难,但可以借鉴其他模式,结合公安院校自身特色,利用现有的实习和公众服务平台来开展诊所法律教育。
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该校长期与地方市、县保持良好的实习合作关系。
在教师带领下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为期半年的实习,公安院校法学专业可以充分利用实习机会将诊所法律课程融入到一线岗位的“战”中。
湖北警官学院还设有司法鉴定中心对外开展鉴定工作,法学专业可以与该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对来申请鉴定的相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通过实习与公众服务平台冲破机构设置的困境,打开获取案件的渠道。
(二)多渠道选任诊所教师
公安院校教师因双重身份限制了其从事兼职律师工作,但《司法部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师可以担任兼职老师的通知》明确表示,公安警察院校的教师中符合律师条件的,经考核批准后,可以在当地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
实践中,虽然很少有公安院校教师能成功兼职律师,但根据相关文件,学院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争取兼职律师执业资格。
除此之外,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其他法律部门、组织的联系,聘请法官、律师兼职诊所法律教师,与其他院校的诊所法律教育机构展开互助合作,扩展渠道,解决教师资源缺乏的实际问题。
(三)根据公安特色合理设计课程
专业院校与普通院校在课程设计上应有所区别,特别是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必须围绕专业需求,体现专业特色,除了掌握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学技能外,还必须重点把握公安业务中涉及的法律理论及公安法律运用技能。
在课程设计上,可以结合学院开展的实习训练,根据一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将具有公安特色的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融入到实习中。
具体课程需要教师深入一线广泛调研,结合课堂教学经验,科学合理设计以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既能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又能解决公安一线工作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allegaleducationintheunitedstates:in-houseclinics,externshipsandsimulations[j].journaloflegaleduca-tion,,51(3):375-381.
[2]柯岚.诊所法律教育的起源及其法理学意义[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3)。
法律论辩论文篇七
在与对手博弈的过程中,你究竟应当采取进攻型策略、协作型策略还是解决问题型策略,取决于个案中的诸多要素,而了解对方,判断对方采取何种策略,无疑应是我们需要掌握的第一要素。
1.重视对手的开局
与对手第一次见面,对手会以怎样的态度提出一个什么样的谈判方案,以及他们对这个方案如何解释、说明、让步等各方面传递出的信息,都是我们判断对手在采用何种谈判策略的重要依据。判断对手正在采取何种策略还有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就是看对手使用的谈判技巧是不是会令他陷入危险之中,特别是他所披露的信息究竟是对他自己不利还是有利。多数情况下,如果对手坦诚地披露一些对他自己不利的信息,那么他可能的确在使用协作型策略或解决问题型策略,而不是相反。
2.分析对手的习惯
在一个谈判中应该用什么样的谈判策略,的确应以这个谈判涉及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对手在其他谈判中曾经使用过的策略或技巧,虽然不表示他会在本次或以后的谈判中也会继续使用,但我们仍然不能忽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一个人的习惯对他可能实施的行为总是具有强大的惯性影响力,某些习惯甚至是行为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当然他也就不可能有意去改变了。所以,尽可能多渠道地收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对手的个性风格、习惯使用的谈判策略、擅长代理的案件类型、从业时间的长短等等,无所不包,只要你能得到的都行,这些都将对你分析对手的习惯非常有帮助。
3.了解与对手类似的人
了解与对手相同类型律师的行为习惯或工作方法,也有助于我们判断对手可能采取的策略。这里说的“与对手类似的人”,或者说“同类人”,是一个极为宽泛的概念,它包括与对手类似出生地、类似律师事务所、类似专业特长、相同性别、相似执业经历等等,总之,凡是可以根据某个标准归在一个类别的,都可以视为你的对手的“同类”来进行类比参考。
4.学会换位思考
在谈判前,你可以利用已掌握的一些重要信息,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想一想对方会怎么做,设想假如你是对方的代理律师,你会采取哪些策略,你在采取这些策略时最担心的问题有哪些,有哪些难以克服的困难,最害怕对方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等等。在换位思考中获得的所有信息都将有助于你制定自己的谈判策略,在换位思考中发现的对方最害怕的应对策略,恰好就是你应该重点采用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换位思考获得的信息只是一种假设性的信息,对方内心真正会怎么想,另一方常常是很难准确判断出来的,因此,换位思考获得的信息可以作为重要参考,但万万不能作为决定性的信息。
要素二:找出隐藏的共赢局势
实践证明,绝大多数谈判的双方其实都存在潜在的共赢局势,在制定谈判策略时,律师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去发现那些可能连当事人都没有注意到的共赢议题,甚至有时需要主动去创造一些共赢议题。只有在你发现或创造了共赢议题后,解决问题型策略才可能作为你考虑的备选策略之一,如果没有共赢的可能,双方只能在一个已划好的利益范围内进行有限利益的分配,那也意味着,你也就只有进攻型或协作型策略可供选择了,否则,只能让谈判走入一个死胡同。
为了正确选择谈判策略,律师在接到一个新的谈判任务时,首先应判断这个任务中的谈判局势究竟是属于共赢局势还是对立局势,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在当事人告诉你双方已不可能达成共识,只有立即启动诉讼才是唯一手段的时候,你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这个意见,但也不需要马上听命于当事人,你仍然应当尽量让当事人先冷静,然后向你披露更多交易细节,以便判断双方是否真的不再有任何共赢的可能性。
还需要指出的是,一场谈判中有多少个有争议的问题,也是选择谈判策略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谈判议题愈多,采用解决问题型技巧的机会也就愈多,制造问题未必总是坏事,在实践中,有经验的律师往往会故意将一些实质上没有争议的问题保留下来,不及时去解决它,等待随后的一个适当机会再抛出来与对方交换利益。
要素三:谈判阶段不同,策略不同
一次谈判通常并非只用一种谈判策略,而是会运用到多种谈判策略,不同的议题和不同的谈判阶段,都会导致谈判者对策略作不同选择。
很多情况下,谈判双方往往喜欢以进攻型策略作为开局。但是,如果双方在开局使用的都是进攻型策略,当谈判进入到中场阶段时,进攻的力量随即便会开始衰减,相对较为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双方都不愿再向对方的进攻作妥协,这时谈判僵局就会出现。但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开谈判桌,就说明双方都还没有放弃达成协议的努力,重新考虑转换谈判策略就成了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必然选择,并且,策略改变后重新提出的谈判方案,一定会比之前的方案更现实,更容易为对方所接受。通过策略转换去打破谈判僵局,有时需要使用一些小技巧帮助自己完成这种策略转化,比如,暂时搁置争议较大的问题、更换谈判者、制造一些缓解紧张气氛的行为等等,都是常用的策略转换技巧。
解决问题型策略通常会在谈判中场或终局时使用,在开局阶段由于双方交换的信息量不够,尚不具备使用解决问题型策略的条件,只有当双方都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各自需求,并探查到了共赢机会,扩展了谈判空间,甚至在谈判已陷入僵局之后,才有可能将之前使用的进攻型策略或协作型策略转换为解决问题型策略。
事实上,上面说的各个谈判阶段在实践中并不是那么好划分,而关于谈判阶段的区分,我会在后面的技巧中一一详述,在这里只需要请大家记住,弄清谈判阶段,不同谈判阶段会有不同策略,是你在选择谈判策略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素四:增加你的谈判筹码
在谈判中,谈判筹码就是帮助你控制谈判对方行为的一种实力,是使你驾驭谈判进展和谈判形势的能力。
对于拥有强大实力,也就是拥有更多谈判筹码的谈判者,他可以在进攻型、协作型和解决问题型策略中任意选择,即使策略选择错误,他也有能力将对他不利的谈判结果扭转过来。而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谈判者而言,他可选择的谈判策略则受到更多的制约,一般他不能选择进攻型策略,而只能在协作型或解决问题型策略中作出选择。这是因为弱势一方,如果使用要挟、恐吓等手段,极有可能导致谈判陷入僵局或破裂,因此越是面对谈判力量悬殊的对手,弱势的一方越要非常谨慎使用进攻性策略,甚至不使用进攻型策略。
通过对大量谈判实例的研究发现,当谈判实力较弱方主动采取协作型策略,较强方通常会积极回应,且并不会因为较弱方采取协作型策略而变得更加强硬,恰恰相反,较强方反而会摆出一副公正的模样让较弱方得到一些利益,这应当说是人都具有的自我道德约束和权力抑制意识,反映出的一种正常心理现象。因此,谈判实力较弱方主动使用协作型或解决问题型谈判策略,通常会比使用进攻型策略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当然,如果实力较弱方能够找到并增加自己的一些谈判筹码,哪怕只有一点点可能,也不应吝啬使用,一定要让对手知道,自己并不是完全在接受施舍,而是在进行一场公平的谈判。
要素五: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
在很多现实的谈判个案中,当事人或律师总是会提前思考,一旦谈判结束后,如何与对方继续打交道,这种对未来的思考对当前选择谈判策略产生的影响是非常直接而重大的。正如前面所说,谈判协议的内容仅仅是谈判结果的一部分,谈判结束后双方在今后如何相处,更是谈判导致的另一个结果。双方今后的相处,既包括当事人之间的相处,也包括双方律师之间的相处。
首先是当事人今后如何相处的问题。如果谈判结束后,当事人之间仍需要保持交往,比如说仍需要保持商业关系,那么当初他的律师为了些许微利而采用让对方老羞成怒的进攻型策略,就可能会让双方当事人在今后的合作中难以友好相处。这样的结果显然不是当事人所要的。因而,律师通常需要判断这场谈判,究竟是属于一次性的谈判,还是属于需要在谈判结束后保持后续合作行为的谈判。
其次,除当事人之间今后要相处的问题之外,作为谈判者的律师,也会涉及到今后如何与对方律师或对方当事人相处的问题,其中如何与对方律师相处,似乎更令人头痛。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律师今后与对方律师相处的问题,本来不应该作为影响谈判策略选择的因素之一,因为律师是受当事人委托的谈判代表,应当始终忠于当事人的利益,无须考虑个人所在行业的习惯或惯例。但现实生活并非完全如此,律师也是人,而且律师还在社会中扮演其他角色,且在其他案件中很难避免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再次打交道。因此,一个律师应该始终保持专业姿态,通过引导当事人需求而正确确定谈判策略,并始终以确保当事人追求到合理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律师因为其他方面的利益考虑而不能为当事人采取适当的行动,则该律师显然违反了他应该遵从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要素六: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法律谈判的特性决定了,律师始终是在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谈判,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这个结果都只能由当事人去承受,因此,不管是处分实体权利,还是选择谈判策略,律师都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律师就一定要完全被动地听命于当事人,完全只扮演一个执行者角色,恰恰相反,一个优秀律师应当永远会用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去帮助当事人作出正确选择。
由于当事人掌握着比律师更多的交易信息,而且有些信息因为某种原因未能足够披露给律师,因此,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通过不同层面的意见收集和交换,持续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就成了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个追求职业形象和有责任感的律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要为了迎合当事人喜好而轻易采取进攻型策略,相反,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与当事人讨论具体个案的策略使用,帮助当事人分析不采取进攻型策略的原因,可能更为重要。因此,一个优秀的执业律师在说服对手之前,首先需要学会如何说服自己的当事人,让他同意并相信你做出了最恰当的选择。
要素七:正确认识你自己
我曾说过个性风格不是谈判策略,尽管如此,律师的个性风格仍会对他所选用策略的效果带来较大影响。一个天生具有攻击型个性风格的人,无疑会比一个温和型个性风格的人,选择使用进攻型策略产生的效果更具威慑力,因为攻击型个性风格的人在使用进攻型策略时,不仅表现得更适应,也更出神入化。相反,当选择采取协作型策略时,温和型个性风格的人较之攻击型个性风格的人,同样更能令对方感到协作的诚意,也更容易让对方作出协作的回应。
因此,选择谈判策略时,律师应考虑到自己的个性风格是否适应将要采取的谈判策略,在进攻型策略和协作型策略都可尝试使用的情况下,选择一个与自己的个性风格更相匹配的策略无疑有助于取得更好效果。
当然,个性风格与谈判策略并非一一对应的,通过系统训练,个性风格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被矫正的,即使因为个性风格和策略选择不太相符,使得谈判者在运用某一种策略时会感到心理不适,但如果平时训练扎实,也能让他自如的运用所选择的谈判策略。在系统训练过程中,谈判者喜爱的谈判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的个性特征和谈判风格,所以帮助谈判者更准确地认识自己的个性特征,让他更清楚地分析自己的个性特征在本质上究竟是适合唇枪舌战的激辩,还是彬彬有礼地向对方给出“温柔一刀”,无疑非常重要。
法律论辩论文篇八
2.写出总论点;
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
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
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
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
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
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
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
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
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
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
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
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
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
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微调”。
第三,毕业论文写作一般要求提纲拟到以下层次
法律论辩论文篇九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教学水平,同时也为高职院校学生未来的就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学生在高职院校毕业后能否适应未来工作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设置密切相关,然而,中国目前的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因此,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研究与探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满足中央和国家的要求,强化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并且,作为高职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也是极为必要的,需要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把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大学生的道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道德修养。
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具有很强的时代特色,与目前学生思想发展的特征相一致。
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对人们的行为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法律可以很好地调节人们的行为。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高职院校学生必须遵循的道德标准,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课程发展的层次性。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讲解由浅入深首先由一般的道德准则引入,进而延伸到学生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法律方面从基本法律知识,进而联系到职业地位和社会生活中应遵循的法律。教学过程的发展是渐进的,它与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特点一致。
二是课程的发展把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结合起来,按照高职院校的要求,将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既能使高职学生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又能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需要能够结合相关制度,制定良好的道德与法律规范,对学生形成良好的制约。
在教学评价这一方面,学校通常可以采取计分制,有计划地在教学的课程与成果方面进行评分,这也是一种检查手段。
通过有效的评价体系,能够发现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教学反馈的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学校也应该合理对待这些问题,如果学校或教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学生能够通过一些渠道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做出更好的调整,这不但对学校有积极作用,而且对学生的教学也极为有利。
并且,学校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通过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知识水平高度,让教师能够一方面教学,一方面学习,及时更新教师的知识系统,这不仅对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也可以提升学生自身观察和解决事情的能力。
课堂上,引导学生们进行诗歌朗诵、绘画体操、课内游戏、语言描绘、角色扮演以及音乐欣赏等活动,营造各种情境,这就是情境教学法。
通过各种生动形象的情景创设,学生再也不觉得课堂枯燥,学习兴趣提高了,情感体验也进一步加深了,从而对教材内容也有更全面的掌握,教学目标最终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实现。
同时,教师在一些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课上也可以设定情景,立足于教学内容,学生通过模拟表演或者模仿展示的方式,自觉消化知识。
与直接灌输的填鸭式教学相比,在情境中让学生明白这么做的目的,学会如何正确选择,并及时改正调整自身学习方法,从而更好地学习探究理论知识,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案例教学法关键就在于案例,这种教学法从学生们的讨论中汇集各种各样的思路深入分析,运用教材上的理论知识去分析案例,需要提高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才能引导他们从案例中获得启发。
我们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的相关教学中时常会使用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通常都具有真实和贴近生活的特点,学生很容易就会产生情感共鸣。
就比如“礼多人不怪”、“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青少年误入歧”等俗语都有一一对应的真实案例。
当我们在课堂上剖析本校发生的打架事件,学生感同身受,就会了解不良行为有什么错误,加深理解进而讨论预防杜绝的措施方法,最后从心里主动遵守道德法律。
青少年如何加强自身防范是当今社会另一个热门的问题,女大学生失踪案时有发生,教师通过汇总这些真实案件,可以让学生切身体会案例。
当发生不法侵害时,使学生学会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身心伤害。
所以,除了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践上,案例教学也增强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探究式教学的主要步骤是学生要学会主动探索,从中获得方法,认识问题并解决问题,寻找事件的起因和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潜在的规律,在自己的脑海形成具体化的概念,这个学习过程必须是主动的,不能是强迫的,要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
所以,问题的形成在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教学中起着指引学生合作探索的作用。
青少年犯罪原因以及预防措施;个人品德在人生发展阶段有什么重要意义;如何保护环境;和平和发展两大主题的时代内涵是什么。
这些具有针对性、现实性以及广泛性的问题,是需要大家更进一步的思考探究的。
表现探究结果时,可以通过感想论文或实践活动等形式,有利于学生们们正确的道德与法律观念的形成。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一教学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学体制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因此职业院校应当加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建设,为我国职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打下基础。
[1]许郁兰.有效提升《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实效性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6(08).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
(二)提起公诉阶段
提起公诉阶段法律论辩的内容,是检察机关对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论辩是在检察机关内部,由检察官独立进行的;论辩既没有对象,也没有裁判者,是检察官头脑内析辩、过滤、判断、综合和结论过程。检察官独立论辩的结果,是为出庭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做材料和法律上的准备。在一审程序中,公诉人论辩形式主要有:
1、撰写《起诉书》。起诉书可称为国家诉状,是严肃、严密、严格的法律文书。是指控犯罪,对被告人适用刑罚,展开法律论辩的基础和根据,是检察官智慧和神圣责任的结晶,是检察机关形象的体现。因而起诉书的论辩必须是:结构严谨、叙事简明扼要、观点鲜明、援引法律准确,确保无懈可击。
2、撰写《公诉词》。《公诉词》是公诉人代表国家支持公诉、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正确性、公正性、正义性和法定性的诉辩文书,应具有以下特点:
(1)围绕《起诉书》展开论辩,对《起诉书》内容进行强调和论证;
(3)理智地提出对被告人适用法律的意见,包括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
(4)剖析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对社会进行法制宣传;
(5)有个很好的开头和结尾,使《公诉词》具有文学的艺术性、法制的震慑力、演说的感染力。抢先成为法庭辩论的制胜武器。
3、准备好法庭举证提纲。各案的证据是不同的,有的很复杂,有的很简单,但为了举证具有案件发展顺序性,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证据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一般应遵守如下规则:
(2)每一组证据都要说明证据的来源,证明的目的;
(4)对物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传证人到庭等的安排要适当,要同其他证据同步。
4、准备好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证人的发问提纲。
(三)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是诉讼的集中展示,是诉求与辩争的阵地;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是控辩主体展示才华、检验工作成果的庄严场合;也是向社会宣传法制的好机会。所以要十分重视审判阶段的论辩,切实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确保战而必胜。
审判阶段论辩的内容主要是:
1、宣读《起诉书》。检察官在宣读《起诉书》时,要体现体态、语气、语调、语速、正义和信心的完美和统一,充分体现代表国家控告罪犯的神圣职能。宣读《起诉书》不是朗诵,不是广播,不是上课,不是一般陈说,是在特殊场合下,司法口才的特殊表现。
2、举证。在法庭上举证,是控辩双方借用证词和物证进行口语表达,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在法庭上举证,控方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处理好节录宣读案卷笔录与同一事实前后连贯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显现矛盾;对于无法避免的矛盾,亦应宣读。
——处理案卷中被告人供述与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关系。要针对被告人翻供,摘要宣读被告人、证人已供,已证的二个以上证词,以否定被告人翻供。
——处理好言词证据与书证、物证的关系,言词证据要能反映书证和物证的事实,以
证明书
证和物证是言词证据的客观反映。——处理好言词证据、书证、物证与现场勘验笔录、司法鉴定材料、实验笔录、辨认笔录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关系,做到以纲带目,纲举目张,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举证完毕后,要对在法庭上所举证据进行归纳,说明所举证据的种类、数量、质量,进一步强调证据的客观性、一致性、连贯性,以强化指控。
3、询问证人。询问证人,是当庭举证的一种非常重要、难度很大的诉讼活动,根据各地多案的实践,要询问好证人,必须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第一,不准引诱证人作证;
第二,不准教唆证人作证;
第三,不准强制证人作证。
八项注意:
第一,注意证人的紧张心态,以平和的语调发问,让证人平静地回答问题;
第二,注意证人的惧怕心态,告知对证人的法律保护,让证人有安全感地回答问题;
第四,注意证人的性格特征,因事制宜地让证人回答问题;
第五,注意证人的受教育程度,以相通语言发问,让证人准确地回答问题;
第七,注意证人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以扬利避害的气调发问,让证人公正作证;
第八,注意证人在交叉发问中的情绪,以艺术的语言发问,致使证人如实作证。
4、质证。是指控辩双方就对方向法庭出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答辩。质证的内容,主要是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法定性。质证的方法是:
(1)就对方取得证据的程序进行质疑和反驳,如法医鉴定结论只有一人签字,纪律检察机关“双规”时所做的笔录。
(2)就被告人供词、证人证词之间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是用铁锤伤的被害人,证人证实当时被告人拿的是铁锹。
(3)就言词证据与物证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贪污公款贰万元,审计报告只证实他贪污公款壹万贰千元。
(4)就物证与物证之间的矛盾提出质证和反驳。如被害人陈述他是被告人用来福枪打伤的,可现场只收集到小口径步枪子弹。
(5)就司法鉴定的检查所见与结论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伤检报告称被害人脾脏破裂,但被告人送医院治疗过程中,没有治疗记录,伤检报告却结论为重伤。
(6)就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的矛盾提出质证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他是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臀部致轻伤,而他在其同伙中散布,他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的大腿部,致大出血,对被告人在同伙中散布的话,同伙一一作了证明,因而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捅了被害人的大腿部。
(7)就被告人供述与检验结果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他是用“坤”(砒霜)毒死了丈夫,可尸体检验,死者胃内没有“坤”的化学元素。
(8)就证人不确切、模糊的陈述寻找矛盾之处进行质疑和反驳,如在斗殴进程中,多个在场人证明用梭标捅死人的,是一个穿圆领衫中等矮个稍胖的人所为,可现场类似特征的人有三、四个人。
(9)就证人的认识能力与其所表述的内容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某农村一名七十八岁的老妇人(文盲)作证时说:李某是因为“抄b股”输了钱,用“匿名电话”骗她的儿子外出,后被绑架。
(10)就证人当时所处的环境与其所陈述内容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一个证人证明他是11月20日,在晚上一个草垛旁离被告20米处见被告用刀杀了被告人三刀。
(11)就证据原因力提出质疑和反驳。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是两被告击伤被害人的脾脏致死,可被害人送至医院四小时之久没有进行抢救,可能被害人死亡是多因一果。
(12)就相对单证能否成为证据体系提出质证和反驳。如有一贿赂案,行贿方三人证明,送了被告人12万元,行贿方单位还做了帐,可受贿人没有承认,控辩双方对这一组证据都有理由开展质证和论辩。
(13)就案件的因果关系提出质疑和反驳。如控方提出被告人某甲身强力壮,且练过拳击,被告人某乙弱小因而认定被害人的肋骨是被告某甲打断的,辩方可提出被告人某甲虽练过拳击,如控方不能证明被告某甲打过被害人肋骨部位,仅认为被告人练过拳击就认定被害人肋骨是被告某甲打断的,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14)就证据性质提出质疑和反驳。如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合伙性质客运公司)案件,办案机关将该公司章程、优质服务规则列为罪证材料,在法庭上辩方提出,这些材料是公司管理规范,按这些规范办事,不仅不会危害社会,反而有利社会文明。
(15)就罪与非罪对证据材料提出质疑和反驳。如某一合同诈骗案,控方出示了公安机关收集的一份被告与被害方签订的
购销合同
,因为被告违约,且隐藏三个月不见,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辩方可就此论证诈骗与违约的区别,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16)就证据的证明价值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提出他是其父亲带他到公安局自首的,控方则指出被告人是警方通知其父亲带取保候审的被告到警方交待问题的,不是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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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辩论文篇十一
段落1:引言(200字)
法律论辩是法学领域重要的学术活动,通过辩论,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辩论技巧和法律素养,还可以锻炼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在我的法学学习过程中,我参与了多次法律论辩比赛,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在法律论辩中的经验,希望对广大法学爱好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段落2:准备和组织(250字)
在进行法律论辩前,充分准备和组织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确保对辩论主题有深入的了解,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学术研究等。同时,要了解对方辩论团队的观点和论据,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和辩驳。其次,要合理安排时间,将论点和证据有条理地组织起来,以确保辩论过程的连贯性和说服力。最后,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辩论策略和论证方法,以便及时做出应对。
段落3:辩论技巧(300字)
在进行法律论辩时,优秀的辩论技巧是取得成功的关键。首先,要注重表达清晰、简洁和有逻辑性。在陈述观点和论证时,要避免冗长和啰嗦,让听众能够迅速理解和接受自己的观点。其次,要善于运用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和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以增加说服力。还要熟练运用排比、反问、对比等修辞手法,以及辩证的思维方法,使辩论更具思想深度和辩证性。此外,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在遇到攻击性言辞时,不要被情绪左右,应以事实和逻辑进行恰当的反击。
段落4:批判性思维(300字)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独立思考和评估观点的能力,对于法律论辩尤为重要。在进行法律辩论时,要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审视问题,辨别论证中的漏洞和不足,以及对方的观点和论据中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要敢于用理性的方式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批评和修正,并能够准确评估不同论证的优劣。通过批判性思维,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论辩主题,并更精确地表述和支持自己的观点。
段落5:沟通与合作(250字)
法律论辩不仅要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注重与他人的沟通和合作。要尊重对方的观点和权利,遵守辩论规则和道德准则,与对方辩论团队进行高质量的交流和辩论。通过积极的合作和交流,可以发掘更多观点、扩展思路、提升辩论水平。同时,要善于倾听和理解,注意他人的言辞和表达方式,以便更好地回应对方的质询和挑战。通过构建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可以达成理性和谐的辩论结果。
总结(100字)
通过参与法律论辩,我深刻认识到准备和组织、辩论技巧、批判性思维以及沟通与合作对于取得成功至关重要。这些经验不仅适用于法律领域,也对今后的学习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辩论能力,为法学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二
法律论辩作为法律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律师、法官及法律专业人士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在法庭上,通过论辩争取自己的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是我们作为法律从业者的职责所在。然而,成功的法律论辩远非易事。它需要我们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同时也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思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我在进行法律论辩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这些挑战,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专业知识的积累和运用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首先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法律文书、法律规则以及相关案例的研读是理解法律论辩的关键。只有在掌握了法律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明白如何根据事实和适用法律准确地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观点。在论证过程中,可以结合案例法和比较法,找到相关案例并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三段:加强思辨和逻辑能力的培养
在论辩过程中,除了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外,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思辨和逻辑能力。论辩是通过对观点的比较、分析和推理得出结论的过程。要想在论辩中胜出,我们需要分辨和评估对手的观点,并通过有效的论证来反驳他们的论点。因此,我们需要提升自己的思辨和逻辑能力,培养敏锐的分析思维和合理的推理能力,以便在论辩中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有效地回应对手的质疑。
第四段:注重沟通和表达的技巧
在法律论辩中,沟通和表达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对法官的陈述,还是对对手的质询,我们都需要用恰当的语言和方式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良好的表达能力可以使我们的观点更加清晰明了,有效地将自己的主张传递给听众。此外,与对方辩论还需要注意语言的严谨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以便让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因此,我们应该通过积极参与演讲、辩论和模拟法庭等活动来提升自己的沟通和表达技巧。
第五段:持续学习和经验总结的重要性
法律论辩是一种综合性的技能,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积累经验,总结论辩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寻找提升的空间。此外,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学术研讨和案例讨论等活动,以及关注国内外法律风向的变化,可以增加我们对新理论、新观点的了解和应用,使我们的论辩能力不断进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结论:在我这一段时间的法律论辩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论辩的重要性和挑战。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意识到需要加强专业知识的积累和运用,培养自己的思辨和逻辑能力,并注重沟通和表达的技巧。同时,我也明白了持续学习和经验总结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在法律论辩中更加熠熠生辉,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三
摘要 法律方法是作为法理学中的一个日益凸显的概念,自本世纪以来受到了法学研究者的密切关注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研究。
本文通过概述法律方法的研究进程及热度,并着重对现阶段法律方法基础问题、法律方法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主流观点及一些有代表性的新兴观点进行综述,以求为关注法律方法的研究者提供的较有意义的参考。
关键词 法律方法 基础问题 法律思想
一、概述法律方法研究进程
在21世纪前,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学术界关于“法律方法”的研究与探讨,但那时的“法律方法”与当下法学界的法律方法的截然不同的,在当时主要是指“通过经济法制对国民经济领导机关的管理活动和经济组织活动所进行的法律调整。” 随着西方解释学在我国学界的广泛传播,我国的法学经历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的研究转换,以立法为中心的研究视角正逐渐为以司法为中心的研究取向所超越,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进路,而这一之研究取向跟法治秩序之建构甚相契合。
学者们日愈意识到,应该超越对法治价值及其必要性的呼唤,对法治的研究进入到如何操作的阶段。
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方法,已经历了从法律涵摄、法律解释,到法官续造,直到法律论证的嬗变轨迹。
但是由于我国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外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研究起步晚,且司法哲学的欠缺,有学者认为我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的法律方法基本属于一种法律涵摄方法。
陈金钊教授在《法律方法论》一书中开篇就说到“在中国法学界,关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刚刚起步,法律方法论自身的‘合法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却又遇到了‘内外交困’的情景。”对于此,我们无需胆怯,而是更应清醒得看待我国法律方法的研究现状。
二、综述法律方法基础问题的研究
(一)法律方法的定义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四
社区警务这一现代西方第四次警务革命的产物,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产生以来,风靡全球警界,对各国警务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八十年代,其理念和方式才“舶入”我国。近年来,它与我国公安工作的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其实施的效果势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无论是警界还是研究治安工作的学者,对社区警务“趋之若骛”也就在情理之中,笔者也自然不敢免俗。在众多研究社区警务问题的著述中,也有少量着眼于社区警务起源问题的'研究。有的从西方国家警务历史中探求社区警务的起源和发展,有的则认为社区警务应该起源于我国古代:认为从我国古代法律思想家的著述和古代封建国家维持社会治安的某些制度和做法也可以探询到今天社区警务的某些痕迹,从而认为我国早就存在着社区警务的制度及其实施。寻根求源自然有助于加深对一个问题的理解,但寻根求源应首先立足于问题的内涵和实质,而不能在茫茫史海中简单地牵强附会。有关社区警务的起源应该不是难解的问题,“自西方舶入”应该是大家的共识。但让其很好地植根于我国,为维护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服务,自然不能脱离与中国社会、文化的融合,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笔者也正式基于这样的理念,希冀探求社区警务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某种联系,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精华,为建立新型的社区警务制度提供借鉴。
一、儒家的“德治”思想与社区警务
儒家文化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其法律思想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儒家以孔子为代表,其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德治”,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为政以德”、“以德服人”。这里的“德”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当然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道德、品行仍然占大多数内容。儒家认为,德和刑都是主要的统治方法,但应该以德为主,刑罚只是德政的辅助手段。汉代大儒董仲舒更是提出了“大德而小刑”的思想。历代儒家无一例外地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认为教化的力量大于刑杀,其理由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即统治者仅用政令和刑罚手段来治理人民,虽然可以使人不敢犯罪,但并不懂得犯罪的可耻;如果用道德感化并加强礼教,百姓就会感到犯罪可耻而愿顺从,从而得以在根本上预防犯罪的发生。儒家从人性论的角度,提倡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的言行,让民众懂得所谓的“孝悌之道”、“忠恕之道”、“爱人之道”,并提出“有教无类”,主张不分贵贱等级对民众进行教育。希望通过长期的道德教化使社会充满“礼让”精神和“仁爱”精神,不仅可以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且达到其所谓理想的“无讼”的境界。当然儒家所谓的道德教化,不过是向人们灌输宗法伦理思想和等级观念,其本身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防止和消灭犯罪现象,“以德去刑”,以达到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目的。
[1][2][3][4]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五
回顾这篇论文的写作,的确是个很不轻松的`过程。当我发现长期以来学术界在__________(填你论文研究的课题,例如如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问题上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就有一种想要研究它并把我的研究心得表达出来的愿望。
在指导老师的辛勤栽培、耐心指导下,我终于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从论文题目的选定,提纲的拟就,结构与初稿的完成,直到论文的最终完成,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指导老师的心血。在此向我的指导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
同时还要感谢在我四年的法学求学期间所有的授课老师,他们的谆谆教导,使我受益非浅,为本文的写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校学习的四年,使我汲取了丰富的知识营养,我将继续秉承________(填自己的学校,如北大、中政、华政等)学子坚韧、刻苦的学习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探索和追求。
法律论辩论文篇十六
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萝岗区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湖北
身材:
170cm74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8
诚信徽章:
人才测评: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律师助理、
工作年限:
4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天河区增城萝岗区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7~-05广东浩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
担任职务:
法务助理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所属行业:贸易/消费/制造/营运
担任职务:
开发部办公室职员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家庭事务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自学考试
最高学历:
本科获得学位:学士学位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法律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较差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全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a证,学士学位证
我就是石缝中的一棵种子,给我一点土壤,我就会生存下去,将来也可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如果给我一个机会,我就会力所能及的将他做到最好。我从小梦想着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以我选择了法律,即使经历了重重磨难,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哪怕只有一点点机会,我也会努力争取。
详细个人自传
性格外向,积极乐观,勤奋踏实,工作认真负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任何不良犯罪记录。虽然我是用自学的.方式完成本科学业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是在此过程中,极大的锻炼了自己的自学能力,还塑造了本人坚忍不拔的性格.
我就是石缝中的一棵种子,给我一点土壤,我就会生存下去,将来也可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如果给我一个机会,我就会力所能及的将他做到最好。我从小梦想着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以我选择了法律,即使经历了重重磨难,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哪怕只有一点点机会,我也会去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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