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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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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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可以为团队合作提供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帮助成员协同工作。方案的制定不能只顾眼前,还需要考虑长远的发展。方案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问题的解决效果,下面是一些经典案例供大家参考。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一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三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落实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市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考核和下一步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刚才,县国土资源局利鹏同志通报了市政府对我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制的考评情况,并对20xx年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工作作了说明。我代表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的责任。希望各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提三点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直把加强土地调控,落实耕地保护国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部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15.3万亩。特别是去年我县与市政府签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以来,我县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xx年度我县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市政府考核评为达标,同时在单项考评中获保护耕地奖。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土地利用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是xx年编制的,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不严;建设规划改动随意性较大,用地项目选址不科学,难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甚至土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之间存在冲突、脱节现象;工业园区和市政建设用地未有整体详规,出现新增土地需求与供地不足的矛盾,部分建设项目无法供地;村、镇建设没有统一规划设计,农村旧宅基地难以调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二是土地开发利用粗放。一些单位和个人不能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一些项目用地特别是工业项目多占少用,盲目圈占土地,集约化水平不高,投资强度、单位产出率低。三是土地管理有待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还不够细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章建房、私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我县科学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我县要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做强做大经济“蛋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提供有效的土地资源保障。省里已将我市定位为生态发展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这次签订的责任书就新增加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负总责、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和避免耕地丢荒浪费等相关内容,对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圈占土地、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做到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充分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耕地是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本来就缺少。据20xx年统计,全县耕地资源只有44.98万亩,人均不足0.6亩,而且其中果园占了4万多亩。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紫河高速公路、产业转移园区、临江工业园区等建设都要占用部分耕地,有限的耕地资源还会减少,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县划进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已达41.47万亩,而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中除去果园不准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仅有40万亩多一点,也就是说我县已将本不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划进去了。在基本农田面积不能减少的情况下,要想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控制区,已没有耕地可调,这是我县发展遭遇的最大的瓶颈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好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用地与长远发展用地的关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守住未来的发展空间。

一要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县在20xx年出台的《xx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中已经明确:各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抵于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各镇占用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补划的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占用的面积与质量。各镇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对准入的建设项目和农民建房,要避免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每年度要如实向县政府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情况和监测调查资料。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要继续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各镇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以此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满足各种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要。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已上报的义容、好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的跟踪,确保两个项目规划预算过关,尽快把项目审批下来,争取秋收后开工建设。对市政府下达的4000亩园地、山坡地、未利用地开发任务,要加快选址、立项、论证和规划设计,并落实资金投入开发。项目所在镇要密切配合,力争早日完成任务。同时,各镇要加强对开发补充耕地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抓好耕、种,避免耕地丢荒和浪费。

三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刚才,利鹏同志对2008年市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及其使用作了说明。根据计划,今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指标110.75公顷。市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政府掌握,主要用于县产业转移园区、临江中心镇建设和重要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分解到各镇。因此,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严格土地审批,加强土地使用标准管理,坚决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建设用地增量。要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杜绝“规划跟着项目走,土地任由投资者圈占”的现象。要提高项目“入园”的条件,多引进占用土地少、内销比例大、创造税收多、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推动土地利用率实现重大突破。要着力挖掘潜力,盘活消化存量土地。去年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目前全县仍有2000多亩未作处置,这些闲置土地都要想方设去盘活利用。各中心镇或其他镇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目前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未提交使用前,按现行规划执行,凡不符合规划的用地,县政府都不安排今年的用地指标。

四要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注重事前预防,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和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力度,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一定要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察协调机制,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给予配合、支持和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取得实效,有效地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持土地管理秩序的稳定。

依法征用土地,是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和谐xx”的高度,在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按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给予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法规进行丈量、登记和核算,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听证公告,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的“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等费用。

二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坚持中央提出的“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确保群众“失地不失业,失房不失居”。积极研究探索征地补偿安置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货币安置、劳力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等形式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和农民自择就业门路、自主创业;鼓励用地单位尽可能把适合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要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各级要尽快将现有涉及土地的信访和上访案件处理到位,按政策可以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按政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出承诺,分期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还在继续上访的少数人要安排专人做工作,讲政策,争取息访。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四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xx〕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
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
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
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
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资金分配。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江州区包干使用。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地方统筹解决;
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六)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等,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以工作组为单位统一采用《××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进村入户核实农户补贴面积(面积核实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一是签字确认,对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必须农户签字确认并按手印,进村入户核实的工作人员也需签字确认;
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办、农场府盖章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等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
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各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面积核实表纸质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各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计入个人失信记录;
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恢复耕地功能,稳定粮食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民以食为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安全,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成立x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乡长)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环办,xx任规环办主任

(二)成员单位:规环办、农服中心

(一)恢复目标。

xx乡20xx年耕地恢复目标x亩,涉及xx社区、xx、xx村等xx个村(居)。

(二)恢复原则。

一是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xx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要求,以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恢复补足。二是坚决止住新增原则。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在辖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图斑运用

一是耕地恢复潜力图斑。该类图斑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即可恢复图斑是指被占用的耕地未破坏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去除地表物即可进行耕作;工程恢复图斑是指破坏了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即使去除了表面物还需要进行耕作层恢复工程、土地培肥、灌溉系统重建等工程才能恢复耕作。各村居可以在该图斑内优先选择即可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同时,可采取工程措施对工程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完成辖区内当年耕地恢复任务。二是耕地不实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变更调查显示仍为稳定耕地,但现状已变为园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该类图斑是未来耕地流出的图斑。各村居必须提前谋划,实施整改恢复,遏制耕地再次新增流出。三是耕地流出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度变更调查中20xx年耕地减少的图斑。各村居要如实核查现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四)验收确认。经乡政府自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级验收等程序,验收时须提供必要的地块信息、实地整治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恢复时间。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并种植符合要求的粮油或蔬菜作物。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为防止以后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应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院坝会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最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让耕地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乡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各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支书承担耕地保护组织、发动、管理、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四职干部同时承担包片第一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主任承担监督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村(居)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采用“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的方式,防止耕地无序减少,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督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七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八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九

1月2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耕地保护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对耕地保护工作的任务要求,对全市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各项工作中,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区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抓好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加强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疏堵结合,做好要素保障,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

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先后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鼎力协助、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土资源系统全体职工向长期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作一个发言,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对近年来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回顾

按照“基本农田不得低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的80%”的要求,我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800片,面积116万亩,保护率达85.3%。在基本农田管护上,采取“以图管地、以牌定界、依法处理、公众参与”和“一制两网三化”(一制即基本农田管护目标责任制,两网即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和基本农田信息网络,三化即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的基本农田日常管护模式,实现了基本农田定数量、定质量、定位置的“三定”目标,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保障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群的“红线”意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逐年增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意识,我市深入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会议、广播等渠道,对不同的群体,大力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法规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基本农田,人人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源头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严格把好“六道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不予供地;超过用地计划指标,不准通过预审;投资强度达不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不供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地;土地利用强度达不到指标的,不供地;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无保障的,不得用地,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长效性。

(三)以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和“争先达标”活动为契机,促进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一些地方不考虑本地资源状况,土地浪费比较严重,为了刹住圈占耕地、浪费土地的势头,20xx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大检查,2005年,我省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我市以这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措施。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市长、镇长为行政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为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市、镇、村和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村委会向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全市共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2790份、发放《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20万份。同时,认真抓好调整,加强了基本农田管护队伍,修复和补设了耕地保护标志设施,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建设等三项工作。

(四)大力开展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耕地的质量与数量稳中有增。

在控制建设用地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确立了“岗岭地区搞开发、平原地区搞整理、其它地区搞复垦”的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总体工作思路。近几年来我市共新增耕地面积22000余亩,实现了由“先占后补”到“先补后占”的转变。同时,按照国家项目向大发展,省级项目向精发展的原则,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投资项目,规划新增耕地1.62万亩。

(五)土地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聘请执法监察信息员297人,健全了由市、镇、村三级人员组成的耕地保护监察组织网络,拓宽了违法用地信息反馈渠道。20xx年共开展执法巡查122次,制止违法行为208起,立案查处案件9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9公顷,罚款190.18万元,依法维护了国土资源利用的良好秩序。

同志们,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加大,占用大量耕地不可避免,保护耕地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二是土地粗放利用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工业项目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偏低,有的项目要多建少,项目不落实,个别地方还存在圈占土地的行为;三是我市可开发建成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补充耕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四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耕地保护意识淡化,把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以致产生了保护耕地就是保护落后的思想偏差;五是部分企业法人,被眼前利益所惑,不顾耕地保护的法规政策,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我市建设“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耕地保护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只有靠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一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20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20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2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20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20〕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21〕-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从严从实开好****党组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转发中共***纪委机关、中共***组织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让***生态文明思想在****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日(会期1天)

地点:****党组会议室。

(一)出席人员:****党组班子成员。

(二)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领导到会指导。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同志主持。

(一)****同志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并作会议动员。

(二)****同志代表院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

(三)院党组班子成员从****同志开始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进行自我批评;每一位党组成员作自我批评后,由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被批评同志作表态发言。

(四)到会指导的领导作点评。

(五)****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一)深入进行学习研讨(2022年1月21日前)。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情况反馈会精神,重点学习***法治思想、******在党的******、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围绕学习******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结合省委常委会“五个作表率”相关要求,拟于年12月28日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五个作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每名党组班子成员对照“五个作表率”

要求撰写自我剖析检视材料。编印《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资料汇编》,供个人自学。在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行动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围绕通知明确对照检查的五个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代表,省级有关单位,各中级法院,本院干警、老干部等意见建议。重点听取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向班子成员及时反馈,作为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1月20日前)。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触及思想,进一步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建议,做到“六个谈透”(班子问题谈透、本人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谈透、改进措施谈透)。防止泛泛而谈不聚焦,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通过广泛深入谈心谈话,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时,要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围绕重点查摆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既摆事实讲情况,又深入剖析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1.对照检查情况。要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决策部署;二是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三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四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五是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原因剖析。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结合对照检查情况,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剖析问题根源。

3.整改措施。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于2022年1月6日前报****同志审阅,经****同志审阅后于1月7日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审核。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1月26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打扫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灰尘,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事例,针对问题、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和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1月26日以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要针对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措施,防止说归说、做归做。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要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的重要举措,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和程序步骤,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克服敷衍应付,集中精力,全心投入,确保会议开出好效果、高质量。

(二)做好充分准备。会前要做足准备工作,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改进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奔问题,不穿鞋带帽,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扎实基础。

(三)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督促把关作用,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坚持统筹兼顾。针对年终工作多、任务重,民主生活会要求严、标准高、时间紧的特点,科学统筹开好民主生活会与推进年终各项工作落实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会议,统筹兼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确保2021年工作收好尾,2022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分别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一并作对照检查。

(五)及时上报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要将(1报告6附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党组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情况报送省委,同时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主动接受上级督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167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四

2016

7

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16

7

12

日进驻,在广西督察约一个月时间,到南宁市督察时间为

7

25

日至

8

3

日。

“环保工作

8

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核查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督察城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了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情况。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下沉督察步骤:一是将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笔录取证、留存影像资料等方式关注并核实各地级市的主要问题或问题线索;二是通过全面收集、核实问题或问题线索的证据资料、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调查承担的责任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听取各督察小组的情况汇报等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上报。

在中央督察组下沉南宁市督察前及督察期间,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落实

“环保工作

8

文件”情况,按时提交调阅资料,并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以备核实问题和调查取证。

2016

65

号)(已于

7

1

日以城区环保委名义转发至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梳理“环保工作

8

文件”落实情况,组织专人收集整理

2013

年以来有关资料台账,形成档案,制作资料台账清单目录,以备督察组到我城区开展督察时调阅、现场核实及调查取证。

整理

2013

年以来所有涉及环保工作的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及时提交中央督察组要求调阅和补充调阅的资料。

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你认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下一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应该怎么抓;对中央督察组有什么意见建议。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熟悉城区环保局提供的环境保护背景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提前做好准备。

城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敏感性,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一是要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二是对于群众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能够马上落实整改的,要立即组织落实,不能立即落实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方案和时间表,按计划整改,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推诿塞责;三是要限时办结,反馈到位,所有举报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当日起,立即组织查处,于三日内按督察案件交办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形成初步查处报告报城区环保局,以便及时反馈中央环保督察组,确保做到完成一件,上报一件。

成立南宁市良庆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长:王

城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自迹

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长: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陈可芬

城区监察局局长

城区编委办主任

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城区发改局局长

城区经信局局长

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城区财政局局长

陆颖强

城区住建局局长

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刘革成

城区交通局局长

苏宜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滕秀祥

城区审计局局长

颜志环

城区安监局局长

城区统计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林世福

城区工商局局长

赵川平

良庆国土分局局长

刘家海

良庆规划分局局长

青梓敬

良庆镇镇长

覃德斌

那马镇镇长

大塘镇镇长

乐情温

那陈镇镇长

南晓镇镇长

谢志军

大沙田街道办主任

彭仁慧

玉洞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政府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协助中央督察组开展有关工作。

任: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员: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苏宜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联络组、督察组、后勤组、安保组、市容组

7

个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小组各项工作,同时做好与其它各小组的协调联动配合工作。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迎检工作、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中央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等工作。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根据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收集整理有关材料,起草相关讲话材料、汇报材料,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大塘镇政府副镇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党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进驻后,协调联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要求,协调通知、保障工作。

长: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信访工作方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中央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由城区环保局、信访局及有关责任部门抽调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后勤保障工作方案,保障会务、用车、经费等需要。

长: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周

城区财政局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接待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安全保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处置,制定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督察期间社会舆情收集分析;负责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

长: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由良庆公安分局、城区党委宣传部、环保局、信访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市容环境质量改善;负责加强扬尘、异味和噪声污染治理;负责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提升道路保洁作业频次。

长: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陆颖强

城区住建局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做好本辖区涉及环保案件及相关问题的排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接办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做好督察组到本辖区实地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报送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一)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城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所有督察迎检工作组人员任何时间不得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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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确保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本组组长同意后按单位归口请销假,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明确规定需要对外公开的信息或经中央督察组允许可对外公布的信息外,一律不得对外公开督察情况。中央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跟随进驻的工作人员(由综合组结合实际情况联系各组确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开督察驻地。

(三)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要根据工作方案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抽调人员,明确时间、任务和分工等工作要求,并制定具体工作细案。

(四)所有组员都负责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

(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五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耕地保护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乡镇没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思想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被动,耕地保护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使耕地保护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丢掉”的尴尬境地。二是耕地保护目标履行责任不到位,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问责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国土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三是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工作不到位。划定的基本农田未集中连片,整体质量不高;基本农田具体丘块土地质量不清,保护责任人的信息不明;基本农田调整随意性大,补划不到位;基本农田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动态掌握基本农田变化状况的手段不足,很难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四是农村个人违法违规建房屡禁不止,甚至有开天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严重。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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