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和思考。写读后感时,可以引用书中的经典语句或者对自己触动最大的段落进行解读和评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后感是一种心灵的碰撞,每个人的感悟都是独一无二的。读后感是文字的呼吸,让我们与自己的内心对话,与他人的思想交流。读后感是思考的真实写照,不仅展示了我们的阅读习惯和思维方式,也反映了我们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读后感是一种沉淀,让我们从泛泛的阅读中获取思想的营养,让我们的内心得到滋养和富足。读后感是对书籍的致敬,在文字的世界里,我们与伟大的思想家和作家相遇,与他们心灵相通,与他们的智慧共鸣。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一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三
说起王子,大家会想到古代时国王的儿子,王子对国王是忠心耿耿的,《王子复仇记》读后感。可是这本书中讲的是丹麦国的王子哈姆莱特为了报杀父之仇,让我们再次回到书中吧。
哈姆莱特是个非常勇敢的人,由于他的.父王意外死去,他每天都郁郁不乐,他也和老百姓们一样以为父王是在花园里被毒蛇蛟伤中毒死亡的,读后感《《王子复仇记》读后感》。最后,他是在父王灵魂的指引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现在的国王)。于是哈姆莱特和他的好朋友霍拉修一起利用种种计谋来追查克劳狄斯,克劳狄斯也多次陷害王子,最终王子被剑毒所害,克劳狄斯也没落好下场,也死于自己的计谋之下。
王子真厉害,他这种正直勇敢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四
《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八世纪的历史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狄斯的斗争,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为了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五
倘若他不是因恐惧身后之事而使他犹豫不前?
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
如暴君之政、骄者之傲、失恋之痛、法章之慢、赃官之侮、或庸民之辱,
先有希望才有失望吗?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
还有谁会肯去做牛做马,终生疲於操劳,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否则谁肯容忍人间之百般折磨,
哈姆雷特:{自言自语}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
默默的忍受其苦其难,而不远走高飞,飘於渺茫之境,
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承受长年之灾,
我不是逃避现实,但我要戒酒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再见,祝你实现这番话。”
在死之长眠中会有何梦来临?
凡是交情经过考验的朋友们,就该把他们紧紧地拉在身边,可是不要对每一个半生不熟的.相识过分地去周旋。
先有白昼才有黑夜吗?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御前大臣布鲁内斯对他儿子雷阿提斯的一番话
并将其克服。
此境乃无人知晓之邦,自古无返者。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
当我们摆脱了此垂死之皮囊,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六
我很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生活、习性的介绍和一些常识,让人大开眼界,还有动物与作者的一些亲密接触,让人感到妙趣横生,作者还加进了一些想象,写得富有真情,让人身临其境,我最近正在读其中的一本《骆驼王子》。
当我一开始看这本书时,就被它其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五只野骆驼被两只雪豹追到了沈石溪的驻扎地,他和一个向导救下了五只野骆驼,其中两只是雄性,一只叫歪驼峰,一只是五只骆驼中的头领,两只是雌性,一只叫杏眼雌,一直叫秋草母,还有一只是雄性的小骆驼,也就是后来的骆驼王子。四只骆驼十分溺爱骆驼王子,让骆驼王子一直陪伴在他们身边,直到骆驼王子长大,结果它不会独立,只依靠长辈,渴望一直得到它们的帮助,最后四只骆驼死的死,走的走,只剩下了他一个,可它又不会辨别植物那个该吃,哪个不该吃,只好在沈石溪那儿驮货物,混口饭吃,一只野骆驼变成了家骆驼。
为什么野骆驼家族会从兴盛走向衰亡?不仅是天然原因,也不仅是人为原因,更多的还是野骆驼们自己造成的,它们认为只有保证后代的生命,才能保证野骆驼不会灭亡,所以它们处处让着小骆驼,但是它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做只会让小骆驼们的独立能力下降,不会自己觅食,所有事要靠大人们决定,而且行为幼稚,虽然身材高大,但怎么看都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这样一来,野骆驼们的后代的命运只有两种了:幸运一点的,找到了人类,去当人们的运输机器,吃人们的残渣剩饭勉强活下来,倒霉一点的,倒在了某个山谷里,或被野兽吃了,这样一来,野骆驼就会慢慢的衰败,就算有,也是星星点点的不多见了,你说那些溺爱小骆驼的长辈,是该骂小骆驼们恨铁不成钢,还是该骂自己愚昧无知、教育无方?它们到头来知道了自己干的傻事,肯定会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哇,真是追悔莫及啊!
大家应该都发现了,这篇文章虽说是写动物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溺爱,在现代来看,不是什么新鲜事,父母亲对这些孩子是“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这些被溺爱的孩子,不会做事,懒惰,没责任心等等不良习惯,没多大出息。父母亲就像是一棵棵大树,孩子就是一棵小树,小时候父母亲把孩子围在当中,不让他受风雨侵袭、太阳曝晒。结果被父母挡住了成长的道路,成了长不大的矮子树,结果被狂风暴雨摧毁。应该给“小树”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让他们茁壮成长,狂风吹不倒,暴雨淋不坏,变成一个参天大树!
请给孩子一点属于他们自己成长的空间吧,不要过度“紧”,也不要过度“松”,该放手时就放手,让他们自己发展,让他们自己认识这个社会。孩子们有朝一日会像大树那样,冲破风雨的重重阻碍,给世界一片绿色!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七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____,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八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九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看了《骆驼王子》一书,故事一波三折,感人至深,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骆驼是以家庭单位而群居的动物,书中讲述了一匹小骆驼成长的过程,两匹成年雄骆驼(光脖子和歪驼峰)两匹成年雌骆驼(杏眼雌和秋母草)小骆驼一一骆驼王子,就在长辈们的呵护和关爱下,一天天长大。
骆驼王子的父母们,对骆驼王子过分的溺爱和保护,千衣百顺,最终长成了一匹长不大的骆驼,自私自利,懦弱,没有爱心、责任感。
这使我想到,当今社会很多父母宠爱孩子。其实,惯子如杀子,孩子本是一颗种子,父母如何浇灌它,它便会长成什么样子。很好的几次教育机会,枉费在宠爱下,长大的骆驼王子到了叛逆期,总喜欢离开长辈们,独自跑到远远地玩。
有一次,在一个悬崖边,骆驼王子遭遇了一只豺狼,面对阴森凶恶的豺狼,骆驼王子吓得不禁后退,显得惊慌失措,“嗷嗷”地呼救起来,骆驼王子的长辈们,听到骆驼王子的呼救信号,飞驰电驰般赶来,一起替小骆驼赶跑了豺狼,长辈们对小骆驼又是一番抚慰。
这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机会,如果换种角度,骆驼们只是站在不远处观察动静,而不是急于去解救骆驼王子,此时的骆驼王子,比豺狼高出一截,只要勇敢地反击,豺狼也奈何不了它。这次锻炼骆驼王子的胆识和勇气的机会,就这样在长辈们的呵护下,白白的失去了。
还有一次,骆驼王子到了青春期,遇上了一匹中意的骆驼美女,在美女骆驼的邀请下,骆驼王子准备带美女骆驼离开,从此意味着,骆驼王子长大了,要离开父母,自己去组建一个家庭,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当骆驼王子带美女骆驼准备离开时,身后传来了长辈们如泣如诉的呼唤,一声高一声,绵绵不绝,骆驼王子又折返回来,四匹成年骆驼围着骆驼王子欢欣鼓舞,百般的疼爱,美女骆驼失望而去。
此时,不管父母怎样宠爱孩子,也要让他闯出属于自己一片天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骆驼王子继续享受着厚爱的待遇,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在父母的翅膀下继续生活着。
悲剧,就是这样发生了,骆驼王子的一家,在一次大迁移中,在日曲卡的雪山上,它们一家遭遇了两只雪豹的袭击,机敏的雪豹,一下子窜上了光脖子的背上,噬咬着光脖子驼峰,咬得血肉横飞,光脖子奔跑到骆驼王子面前,前腿直立,形成最有利于骆驼王子的战斗姿势,希望骆驼王子用厚厚的蹄子把雪豹踢下来,扑倒在地。但长期娇宠惯了的骆驼王子,吓得浑身发抖,转身逃跑,光脖子摔倒在地,在雪豹的攻击下,再也没有站起来,歪驼峰受伤过重,不幸死亡,杏眼雌伤透了心,投奔了另一个家庭,最终骆驼群四分五裂。而骆驼王子,一匹野骆驼,竟然可以屈服于人类,最终成了一匹家养的骆驼,甘心成了搬运工具的动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
自强不息,自尊自爱,不要辜负了你的一个美丽的称号——人!
——题记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这是书中一句经典的台词,王子向往和平,但在那样一个时代,却还要学习剑术来防身,在故事的最后,他与波洛涅斯是知心的好友,却因为上一代的爱恨情仇反目,成为敌人,他不想与他对仗,但为了国家的前途,为了杀死那个狠毒的国王,他不得不这么做。他不喜欢与人争斗,但争斗起来,永远不会落入下风,这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与人发生争吵,可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赢吗,没有能力,你凭什么获得成功!是的,战斗不好,但你必须时刻培养可以斗争的能力,自强不息让对手不敢碰你!
《王子复仇记》是个悲剧,不仅在于王子内心的仇恨,也在于他与奸臣之女奥菲利亚的悲惨爱情。哈姆雷特与奥菲莉亚的悲剧性爱情是其中重要的悲剧元索。他们原本纯洁的爱情由于时势的逼迫、坏人的利用和人性中弱点的暴露而最终凋零。皇室的斗争,她是无辜者,她深爱着王子,却因为上一辈的怨恨,使他们无望结合,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她从一个自尊自爱,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少女,变成了一个精神恍惚的神经病,最终她满身盛装,自溺在一条铺满鲜花的溪流里。这也正好暗示了文章的主旨,社会的黑暗,而在黑暗中,我们更应该重拾希望,自尊自爱,散发属于我们自身的光明,照亮黑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相信读了这本书,你一定能找到答案,重拾希望,向着未来前进!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二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
故事
: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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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三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五
《论复仇》读后感文/天涯
有仇要不要复仇,这是个问题?在快意恩仇和一笑泯恩仇之间我们究竟做出何种选择?
在我看来,仇有国仇、公仇和私仇之分,国仇不可忘却,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国仇就是我们遭到其它国家或者民族的入侵或者凌辱,公仇是一个团体利益受到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损害,而私仇则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所谓国仇不可忘却,是因为国家遭受凌辱之时,国家的法律已经对此无能为力,所谓的法律与正义对外来势力毫无约束力更谈不上制裁了,正如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领土之时,哪部法律能制裁他们,哪个组织能制止他们,对于这样民族和国家的仇恨,我们只有以血还血,奋起反击,才可以讨回公道。
所谓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就是说团体利益或者是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可动用个体力量去报复对方,而是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主持公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公仇和私仇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只有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想依靠个人力量来解决问题,那么社会必将变得弱肉强食帮派林立,这样一来,多数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仇恨是一团火,如果这团火与正义相伴,那么烧掉的是邪恶的敌人;如果这团火与私欲相伴,那么烧掉的是个人理智。正如火促进人类文明让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同时火灾又给人类重大损害,仇恨也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合理控制它,才可以做到不伤人伤已。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六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七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八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九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十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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