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优秀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7 21:11:49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优秀20篇)
时间:2023-11-07 21:11:49     小编:字海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借此机会来深入思考书中所探讨的问题和主题。读后感要保持独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不被他人评论和评价左右。小编整理了一些读后感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三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四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丹麦。

那一年,受人尊敬的国王突然去世了,丹麦全国上下一片震惊。更令人吃惊的是,又过了不到两个月,王后竟与国王的弟弟结婚了。这个新国王叫克劳狄斯,他的外貌可憎,人品更是低下。因此、许多人都怀疑他是为了娶自己的嫂子并篡夺王位,才把亲哥哥害死的。许多人都觉得,王后做得太轻率,太没情义了。

人们都在为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担心,他怎么接受得了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呢?他们更为王子被撇到一边抱不平,要知道,他才是先王的合法继承人呀!事实上也是如此,哈姆莱特变得郁郁寡欢,一直穿着深黑色的丧服,任何娱乐活动都不参加。他的叔父克劳狄斯宣布说,国王是在花园里休息时,被一条蛇螫死的。但敏感的哈姆莱特认为,那条蛇就是克劳狄斯。但是,谋杀没有证据,更不知道王后是否参与了谋杀。

哈姆莱特非常苦闷。一天,有位朋友告诉他一个谣传:守望在城堡上的哨兵一连三个晚上见到了鬼魂,那鬼魂长得很像已故的国王,而且,他总是准时在三更时分来到城堡上。

哈姆莱特十分惊奇,决定和告诉他的那位朋友一起去见父亲的鬼魂。

这天深夜,他和朋友们等候在城堡的高台上。三更刚过,远处果然出现了一个阴影,他身穿甲胄,很像已故的国王。哈姆莱特打了一个寒颤,问道:“你是谁?真是我的父亲国王吗?”那个阴影不让他靠近,嘶哑着声音说:“我正是你的父亲。你一定要怪我为什么不好好地躺在坟墓里吧?告诉你,我是冤魂,我是被克劳狄斯害死的。我在花园里午睡时,他偷偷走来,将毒草汁灌进了我的耳朵。那毒草汁走得跟水银一样快,一下子就夺走了我的生命……你的母亲,我的王后没参与谋害,你不要伤害她,让她的良心去惩罚她吧!”哈姆莱特正要进一步弄清细节,鬼魂却一步步后退,最后消失在黑暗之中。

好一会儿,哈姆莱特才如梦初醒,对他的心腹好友霍拉旭说:“不管我见到的是真是假,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弄清父亲暴死的'真相。如果真是克劳狄斯害死了我的父亲,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霍拉旭劝告哈姆莱特说:“千万不能性急,更不能将内心的秘密吐露出去。如果克劳狄斯真是杀人犯,他是不会拒绝再杀一个人的!”哈姆莱特点点头,说:“从明天起,我就装得疯疯癫癫,这样,即使偶尔说了什么话,克劳狄斯也不会深究了。”第二天,哈姆莱特真的装得疯疯癫癫的,从服装到言谈、举止,都显得狂妄荒诞。王后和新国王都被他蒙哄过去了,他们认为,王子发疯不仅是因为父亲的死,还为了他跟大臣女儿奥菲利亚的爱情。

原来,在此之前,哈姆莱特爱上了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亚,他常给她写信,送给她戒指。奥菲利亚也很爱王子,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王子越来越冷淡她,丽且举止越来越粗暴,差不多跟疯子一样。她竭力安慰王子,希望他不要陷入无穷的悲哀之中,但是,王子竟突然怪叫起来,样子就像真的疯了。

其实,这时哈姆菜特的心里十分矛盾,他有些怀疑那个鬼魂是崇敬老国。

王的人装扮的,又怀疑会不会是恶魔来扰乱人心,他想找到一些确切的证据。

正在这时,宫里来了一个戏班。哈姆莱特心生一计,立刻让演员编演一台描写谋害、夺妻的新戏,戏的背景改成了维也纳,但谋杀现场也在花园里,杀人犯也是用毒草汁灌进被害者的耳朵,后来又向被害者的妻子求婚。

王后和新国王克劳狄斯都被请来看戏。哈姆菜特坐在克劳狄斯身旁,仔细观察他的神色。当戏中的杀人犯用毒草汁去灌被害人的耳朵时,新国王像是受到强烈的刺激,喊叫心口疼痛,让人扶着回宫去了。

这时,哈姆菜特明白了:正是克劳狄斯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他对好友霍拉旭说:“那个鬼魂没说错,今后,我要想方设法报仇了!”正在这时,王后派人来约他到内宫去密谈。原来,克劳狄斯担心哈姆莱特真的知道了他的秘密,就想通过母子交谈弄清真伪。他派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躲在帷幕后面偷听,一旦发现哈姆莱特怀疑上自己,他就准备来个先下手为强。

王后按照克劳狄斯的旨意,责备哈姆莱特不该让人编演这种荒唐的谋杀戏来得罪国王,她还将克劳狄斯称为哈姆莱特的“父亲”。哈姆莱特生气极了,他叫道:“他杀了我的父亲,娶了我的母亲,他是个凶手!”王后也生气起来,她想去找国王或波洛涅斯来教训王子。但是,哈姆莱特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一定要她坐着听他讲。王后担心他真的疯了,忍不住尖叫起来。

这时,帷幕后面也有人叫道:“救命呀!快来救王后呀!”哈姆菜斯以为是克劳狄斯藏在那儿,心想正好除掉他,就一剑刺了过去。

谁知,倒下的尸体竟是常常充当密探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新国王克劳狄斯立刻利用波洛涅斯的不幸大做文章。他原想把哈姆莱特驱逐出去,但想到老百姓很爱这位王子,就借口让王子免受处分,暂时到英国去住一阵。

那时,英国是丹麦的属邦,克劳狄斯写了封信,交给两个朝臣带给英国朝廷。他在信中要求对方处死哈姆莱特。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五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六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七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八

倘若他不是因恐惧身后之事而使他犹豫不前?

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

如暴君之政、骄者之傲、失恋之痛、法章之慢、赃官之侮、或庸民之辱,

先有希望才有失望吗?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

还有谁会肯去做牛做马,终生疲於操劳,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否则谁肯容忍人间之百般折磨,

哈姆雷特:{自言自语}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

默默的忍受其苦其难,而不远走高飞,飘於渺茫之境,

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承受长年之灾,

我不是逃避现实,但我要戒酒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再见,祝你实现这番话。”

在死之长眠中会有何梦来临?

凡是交情经过考验的朋友们,就该把他们紧紧地拉在身边,可是不要对每一个半生不熟的.相识过分地去周旋。

先有白昼才有黑夜吗?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御前大臣布鲁内斯对他儿子雷阿提斯的一番话

并将其克服。

此境乃无人知晓之邦,自古无返者。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

当我们摆脱了此垂死之皮囊,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王子复仇记》的悲剧小说,我感慨万千,决定把它写下来。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这是他最伟大的一本悲剧之一。主要讲的.是哈姆莱特王子有理想,聪明勇敢。在他的心目中,父亲是个贤明的君主,父亲的死使他感到难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决定替他父亲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给杀死,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推翻了奸王的残暴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有自己满意的福南普拉斯继承了他的王位,他安心地离去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子哈姆莱特,因为他聪明、机智、勇敢,并且爱国爱民,孝敬父母,一直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我很佩服他。

这本书最可恨的就是王子的叔父克劳狄斯。他为了自己能够继承王位,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并且想方设法谋害王子,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被王子杀死了。

这本书是一本被悲剧集,有时让人平淡,有时让人流泪,它让我们能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爱与恨,真正的人间浓浓的真情,这真是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1.活着读后感

2.生命生命读后感

3.关于《帮助》读后感

4.人和动物读后感

5.《科学大众》读后感

6.论语高中读后感

7.基业长青读后感

8.《活法》的读后感

9.火印读后感小学

10.红色读物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二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三

《论复仇》读后感

文/天涯

有仇要不要复仇,这是个问题?在快意恩仇和一笑泯恩仇之间我们究竟做出何种选择?

在我看来,仇有国仇、公仇和私仇之分,国仇不可忘却,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国仇就是我们遭到其它国家或者民族的入侵或者凌辱,公仇是一个团体利益受到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损害,而私仇则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所谓国仇不可忘却,是因为国家遭受凌辱之时,国家的法律已经对此无能为力,所谓的法律与正义对外来势力毫无约束力更谈不上制裁了,正如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领土之时,哪部法律能制裁他们,哪个组织能制止他们,对于这样民族和国家的仇恨,我们只有以血还血,奋起反击,才可以讨回公道。

所谓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就是说团体利益或者是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可动用个体力量去报复对方,而是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主持公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公仇和私仇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只有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想依靠个人力量来解决问题,那么社会必将变得弱肉强食帮派林立,这样一来,多数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仇恨是一团火,如果这团火与正义相伴,那么烧掉的是邪恶的敌人;如果这团火与私欲相伴,那么烧掉的是个人理智。正如火促进人类文明让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同时火灾又给人类重大损害,仇恨也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合理控制它,才可以做到不伤人伤已。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五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

故事

: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1.活着读后感

2.生命生命读后感

3.关于《帮助》读后感

4.人和动物读后感

5.《科学大众》读后感

6.论语高中读后感

7.基业长青读后感

8.《活法》的读后感

9.火印读后感小学

10.红色读物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六

说起王子,大家会想到古代时国王的儿子,王子对国王是忠心耿耿的,《王子复仇记》读后感。可是这本书中讲的是丹麦国的王子哈姆莱特为了报杀父之仇,让我们再次回到书中吧。

哈姆莱特是个非常勇敢的人,由于他的.父王意外死去,他每天都郁郁不乐,他也和老百姓们一样以为父王是在花园里被毒蛇蛟伤中毒死亡的,读后感《《王子复仇记》读后感》。最后,他是在父王灵魂的指引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现在的国王)。于是哈姆莱特和他的好朋友霍拉修一起利用种种计谋来追查克劳狄斯,克劳狄斯也多次陷害王子,最终王子被剑毒所害,克劳狄斯也没落好下场,也死于自己的计谋之下。

王子真厉害,他这种正直勇敢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七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八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九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篇二十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99668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