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通过内业档案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等方式,按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摸清每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移交,是否建立工程管护机制。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和评估工作。
(一)管护经费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大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项目没有后期管护经费,不能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造成管护困难,有些项目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例如路、林、地埋管道等。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形不成体系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不同,互相之间缺乏沟通衔接,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
(三)地方资金配套难度大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需要地方资金配套,但是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
(四)产量高、效益低
近年来,由于种植结构单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虽然种植的农作物产量高,投入产出不合理,造成一部分农民种地收益不高,缺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长期有效的管护机制,给与一定的管护资金。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农田建设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民发展种植业的收入提高,切实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努力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降低种植业风险,使农民真正热爱农业、依靠农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固定资产管护资金专户,配备镇村管护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主体,确保管护人员待遇,使项目行成的资产使用好,管护好。
三是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领头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篇二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xx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篇三
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传〔xxxx〕xx号《x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对“十二五”以来原水务部门、农开部门等单位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通过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走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现状和上图入库等情况,按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摸清每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移交,是否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情况
xxxx-xxxx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建设高标准农田x.x万亩,财政总投入xxxx万元,累计覆盖x个乡镇xx个村,x个农场,由县财政局农开办负责实施。两个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检查评估情况如下:
按照高标准农田评估要求,xxxx—xxxx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达到了“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
设计规范:不存在设计地上水工程而根本没有水源,只有空井房无机井、只有出水口没有管道、只有工程标志而无实质项目建设内容等。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 “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在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明晰产权,及时移交,把管护责任落实到项目村和农民群众。由村级集体组织自行筹集管护资金,结合项目工程产权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工程管护经费,以工程养工程。
农田机耕路:机耕路及其它公益性设施可采用专业队承包或村集体管护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水利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线路采用集体受益集体维修的机制进行管护;机电井的维修管护可采用民用民修、谁承包谁维修的管护机制。
林业工程:对于林网树木按照在谁地边、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采用集体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农户承担管护义务、农户受益的管护机制。杜绝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我县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奠定了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二是田间道路的整修,推动了农机具配套使用,生产机制的改变,促进了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种植区域化、经营产业化的进程,降低劳动强度,提高项目区生产力;三是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及小农水重点项目的实施,扩大了节水灌溉的面积,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创造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四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人均收入;五是通过科技培训及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项目区科技水平,形成了x县、乡镇、村科技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种植户收入,并以此为辐射源带动项目镇乃至全x县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
(一)管护经费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大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由村级管理单位负责管护。由于村级无资金来源,管理养护资金只能从水费中提取。一方面加重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资金缺口较大,不能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造成有些项目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例如路、渠、林等。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形不成体系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规划不一,互相之间缺乏沟通衔接,导致后续开发难度加大,选取项目实施区域难,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
(三)三县级资金配套难度大
在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地方财政和群众配套较为困难。尤其群众投劳方面,由于我县农村大部青壮年常年外出打工,村中大多为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工程投劳工作难度较大。
(四)农作物经济较低
由于近年来,农作物价格下降,造成一部分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也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五)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普及难度大
在我县发展微、滴灌节水方面受到限制较大。主要发展以集体、种植大户为主,大部分散户地块面积小,种植作物经济较底,难以推广实施微、滴灌项目。大部以发展管道和防渗渠为主。
一是关于管护方面,管护机制与制定长期有限规划相结合,对达到开发年限的工程再次列入项目计划增强补短,不断提高标准和要求。
二是关于项目管理实施方面,在符合政策文件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滚动式开发。统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标准和建设标准,多征求多方意见,开阔思维创新做法,形成系统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避免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真空地带。
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篇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南通市农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20xx年底,我市国土、发改、水务、农业、农发等部门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47.73%,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起到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从1994年起,我市农发部门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当时称为中低产田改造,每亩投入量为350~800元,建设标准很低,至2010年,累计建设21.1万亩,年均1.24万亩,这个数据已被上级列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计。20xx年至20xx年,我市农发、农业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别为2、2.15、2.5、1.8、5.6万亩,共计14.05万亩,建设标准为1300~1500元/亩。余下的15.69万亩分别由发改、国土、水务部门实施。
20xx年度,我委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计5.6万亩,是前四年平均数2.1万亩的2.7倍,项目资金总投入8400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家农发项目6个计3.1万亩,农业部项目1个计2.5万亩。共新建电灌站26座,地埋干管32.59㎞,100kva变压器20座,配套输变电线路10.55km;新建田间机耕路51.2km,机耕桥27座,路下涵482座;新建仓库 1700 平方米,晒场2070平方米;新建河道护岸6.66km;栽种女贞、广玉兰、香樟等优质树木 32660 株。
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我市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贯通机耕路的农田占比不足40%、严重制约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和仅依靠上级项目资金改造农田周期过长的情况,20xx年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水务局在北新、寅阳、东海三镇开展机耕路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农机入田通道不畅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机耕路277.47公里,新增可机械化作业面积6.96万亩。
2016年度,我委已着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计4.5万亩,项目资金总投入6750万元。其中国家农发项目项目3个计2.5万亩,启东市农发项目2个计2万亩。目前已通过选项入库、立项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上报年度计划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招标,部分工程已开工建设。
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市农发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2016年,我委在按计划实施当年项目的同时,对20xx年以来涉及9个区镇的未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突击扫尾,排除一切障碍,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举措
1.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上级农发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地形地貌呈现水网交错分割、农宅布局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的特点,农田单幅田块平均面积不足30亩,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委积极争取上级农发项目,20xx、2016年共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8.1万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2150万元。另承担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平均工作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
2.定向规划,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基础条件。为改变我市只能种植旱熟作物、土地产出率偏低的现状,我委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十分重视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一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村组干群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镇水文地质条件、田块走向、水流方向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在普遍建设路、桥、涵、电、树等常规设施的同时,突出专项建设内容。以高标准设施农业为导向,重点建设管道灌溉、喷滴灌等设施;以水旱轮作为导向,重点建设泵房、渠道、田埂等设施;以粮食生产为导向,重点建设烘干房、农机库、粮食仓库等设施。从而不断提高农田的适应性,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下步设想,倾听群众呼声,在道路及桥涵的定位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充分体验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三是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疏浚,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
3.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我市明确项目所在区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市农发部门为规划、指导、督查单位,市财政局为资金监管单位。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全部进入启东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市政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月召开监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例会,监理公司及时提交监理月报,通报监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1-2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监督员,代表项目区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委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发部门的所有人员都深入项目区,包片包乡,抓工程进度,抓施工质量。组织督查、观摩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区镇初验,县级组织监察、财政、农委、设计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备有卷尺、测距仪等工具,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实地丈量;对涉及强度、厚度等关键性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四是把好资金关。所有工程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我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土地流转。项目建成区土地流转率由20%提高到70%以上,为推进全托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提高了农机应用水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畅通了农机入田通道,建成区粮食生产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三是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项目建成区的土地后,或兴建大棚发展设施农业,或种植可以全程机械化的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使种植结构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作条件显著改善,土地租金普遍提高300~500元/亩,农业合作组织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节省了农本,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益。
(一)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我市现有总耕地面积106.5万亩,至20xx年底,高标准农田占比仅47.73%,在南通市各县(市、区)中居末位,与南通市提出的十三五末占比达到80%的要求,差距较大。
(二)部分农户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不高。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在1亩左右,平均每个农户的承包田面积仅为5亩左右,且分散在3~5处。已流转或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而无流转意愿的农户主要种植旱熟作物,作业方式以人工为主,改善农田设施条件的迫切性不强,所以这部分农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成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阻力。在以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一些农户以自家承包地因道路、场地、仓库、泵房、配电间建设被固化为由,阻碍施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程。
(三)建设定向难以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定向应根据将来该地块的种植模式和种植品种而定。从过去的经验看,已流转并落实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地块,建设定向和内容容易确定,建成后设施的利用率很高。而未流转的土地,经营主体仍是一家一户,种植的作物品种各不相同,建设定向和内容难以确定,编制计划时矛盾很大,建设方案上报批准后仍要求反复改动,造成很大被动。建成后设施利用率也不高,甚至出现擅自损毁设施的现象。
(四)农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20xx年底我市实行机构改革,把农业、农发、农机三个单位合在一起。合并前农发局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二线人员)12人,合并后调离6人,留下的6位人员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人,年近60岁的老同志有2人。为了充实农发线力量,我委已将其他条线的6位同志借用到农发线。农发工作需要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借用的人员主要是农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一窍不通,政策业务又不熟悉,严重影响农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十三五”工作安排
2016年9月19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南通会议精神,9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3.5万亩,其中2016、2017、2018三年每年建设10万亩以上。至“十三五”期末,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突破80%。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1%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左右,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50%左右。
(二)建设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整体推进。依据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在留足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成片推进、规模开发,快速形成一批连片高标准农田集中区。
2.坚持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3.坚持综合开发、高效利用。突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电科学配套,综合运用水利、科技等措施,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开发与利用相互协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填平废沟呆塘,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坚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和实施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工作举措
1.进一步强化领导,整合力量。市委、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同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配合,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从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抽调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进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区镇是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主体,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以落实。
2.进一步加强统筹,有序推进。一是统筹规划。在严格遵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规划等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统一制定“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建设期超过10年且原建设标准不高的农田,可纳入建设规划。二是整合项目。实行八个结合,即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村庄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特色村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绿化造林相结合,与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相结合,与省投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与泯沟填小拓大、宅垅整治项目相结合,与小农水项目、河道疏浚项目相结合,与农村建筑物拆旧、拆废、拆闲相结合,对上述各类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三是连片推进。要按照规划,每年选择2~3个区镇实行整镇推进,其他有建设任务的区镇实行整村推进,形成规模效应。
3.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一是加大投入。各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同时市财政局通过融资等手段筹集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在达到上级项目投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建设内容,每亩再增加1000元左右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和土地平整等。二是利益共享。市财政对新增1%以内的占补平衡指标给予所在镇每亩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超过1%的指标,再奖励5万元;对新增的增减挂钩指标,由市统筹调度使用,调度最低价格不低于每亩10万元。通过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取得的净收益(扣除偿还借款、利息)以及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以及项目区对外的道路、河道的连接提升及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支出等。
4.进一步强化建设,提高质量。一是严格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全面实施路、桥、涵、电及排灌设施建设,提高农田设施应用的广泛性。二是严格工程管理。认真执行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作。三是严格检查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指标效益的跟踪督查,保证进度和质量。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对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四是严格项目验收。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标准做好项目验收,确保不留隐患。
5.进一步强化利用,提高效益。一是注重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以村为单元,先流转、后建设,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凡不愿意流转的农户,其承包田应调整至住宅邻近田块,从而实现高标准农田的连片经营。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全托管”、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二是注重建后管护。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畴。三是注重土地利用。对土地整治后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包、流转等方式加以利用,发包收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6.进一步强化考核,落实责任。统一制定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把五年建设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区镇及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五年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对各区镇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综合考核。要求各区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通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各级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市委、市政府决定于10月14日,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就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各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指挥部全体成员将参加会议。会议将组织参观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有关部门作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各区镇签订责任状,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讲话。会上将下发《启东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启东市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配合召开好这次会议,我委在再一次调研、征求区镇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2016年在原有规划面积4.5万亩的基础上,再规划建设5.7万亩,使2016年建设规模增加到10.2万亩,同时确定2017年至2020年分别规划建设10.1万亩、10.09万亩、9.66万亩、3.45万亩,上述目标均已分解落实到村。规划中,明确2016年海复、启隆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7年王鲍、合作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8年北新、吕四港、圆陀角三区镇实行整镇推进,2019年东海、近海、寅阳、汇龙四镇实行整镇推进,2020年惠萍、南阳二镇实行整镇推进,未实施整镇推进的区镇全部实行整村推进。通过5年的建设,使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占比提高到88.81%。建设标准也由原来的1500元/亩提高到2500元/亩,总投资额达到10.88亿元。
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尽职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取得应有成效,为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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