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的绩效总结表明,我们需要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能力。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结合,可以让总结更全面、准确。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写作提供参考。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一
在人类社会当中,奖励与惩罚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教育、工作、家庭等领域的行为管理方式。奖励可以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努力奋斗;而惩罚则可以制止人们的不良行为,促使他们改正错误。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奖励与惩罚都曾对我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下面我将分享一些自己的体会。
首先,奖励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父母经常会给予我小小的奖励,如夸奖、糖果等,来鼓励我学习上的进步。这些奖励让我感受到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激发了我的自豪感和动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奖励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每一次奖励都是对我努力的认可,激发了我不断超越自我的欲望。我体会到,奖励不仅可以改变个人的心态和行为,更可以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推动力。
另一方面,惩罚也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人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而适度的惩罚则能帮助我们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我还记得小时候调皮捣蛋,经常被父母罚站、罚写作业等。这些惩罚虽然短暂而轻微,但让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以及给他人带来的困扰。长大后,在学校里,我见过一些同学因为违纪而被处罚,他们受到了一定的惩罚,但同时也要思考自己的错在哪里,以免再次犯错。通过这些个人和他人的惩罚案例,我认识到惩罚对于引导人们遵守规则、正视问题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奖励与惩罚也有其局限性。首先,过分依赖奖励和惩罚会让人产生功利心理,只为了追求奖励而行动,或者为了避免惩罚而表现得不自主。这样不仅会削弱个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会对人的内心产生消极的影响。其次,奖励和惩罚的效果也存在有时效性,一旦没有了奖励或惩罚,个体可能会重新回到原来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其在没有直接奖励或惩罚的情况下,仍能自发地做出正确的选择。
基于以上的体会,我认为在教育、工作和家庭中,奖励与惩罚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同时也需要其他方式与之相结合。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激发个体兴趣、提供正面的反馈来激励个体的学习兴趣;在工作场所,管理者可以通过培训、晋升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在奖励和惩罚之外,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律能力也非常重要。只有在自我意识的指引下,个体才能做出符合道德准则和价值观的选择,真正发展自己的潜力。
总体而言,奖励与惩罚作为一种行为管理方式,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奖励激励了我不断努力和超越自我的欲望,惩罚则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然而,我们也应认识到奖励和惩罚的局限性,并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来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只有全面发展个体的潜力,并注重培养其内在的道德与价值观,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双赢。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二
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中,都存在着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奖励与惩罚的看法都比较简单和表面,而近年来的一些经历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奖励与惩罚的内涵和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奖励与惩罚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首先,我认为奖励与惩罚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引导和约束方式。在家庭和学校里,我们常常会因为取得好成绩、积极参与活动或有良好行为而受到奖励。而当我们做错事、不遵守规则或有不当行为时,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种奖励与惩罚的机制能够引导我们形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同时也能教会我们分辨是非、理解规则,从而提高我们的生活素养和道德水平。
其次,奖励与惩罚在培养自律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我在学习中发现自己在某一方面取得了进步,或者在某项任务中按时完成了,受到老师或家长的赞赏和鼓励,我会感到非常开心和自豪,这也会激励我更加努力。相反,如果我放任自己、不尽责任地完成任务或犯了错误,面对不同程度的惩罚,我会深感责任重大,更加认识到自律的重要性,从而更加努力改正错误,并取得更好的成绩。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建立起自我约束力,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从中感受到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外,奖励与惩罚在建立积极正向心态方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当我受到奖励时,我会感到被重视和肯定,这种肯定感会培养出自信和乐观的心态。与此同时,奖励还能够激发我更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我对未来更有期待和动力。而当我受到惩罚时,我会深思熟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从而对自己进行反省和调整,培养出诚实、谦虚和谨慎的心态。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更好地适应和应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
最后,奖励与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我们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奖励与惩罚并非只是简单的外界回应,而是目标导向的,即通过激励我们的内部动机,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接纳社会规范,形成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品质。通过奖励与惩罚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塑造和培养自己,培养出坚毅不拔、乐观向上、勤奋努力、与人为善的品质和行为。
总之,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通过引导、约束和激励,帮助我们培养自律、树立正向心态,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对于个人来说,我们应当看到奖励与惩罚的价值和意义,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不断完善自己。对于社会来说,我们应当为建立科学、公正、适用的奖惩机制而努力,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实现自我价值,成为更好的人。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三
一、目的
为加强龙首苑内保安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龙首苑全体保安员。
三、制度
(一)奖 励
1.抓获行凶、放火、投毒、强奸、诈骗、走私、抢劫、盗窃等重大案犯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
3 .在保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4.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漏气、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的。
(二)扣 罚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少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有关责任。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办公室负责人连带接受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
2.向业主或其他群众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客户利益,对坏人坏事姑息迁就、放纵包庇的。
3.遇到罪犯畏缩不前,碰见火灾不救或见死不救者
4.经常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屡教不改的.。
5.酗酒滋事、无理取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6.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作开除处理。
8.一个月内无故旷工超过两次。
(9)、串岗、扎堆聊天。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多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工资降级或其他相应处理。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1.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业主投拆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
2.值勤期间精神萎靡不振、打瞌睡。
3.执勤巡逻期间离开执勤范围,或巡逻不到指定地点。
4.不按规定,要求外来进出车辆及人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或《人员进出登记》。
5.一个月内出现无故旷工但不超过不超过两次。
6.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录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等不利于执勤工作的情形。
7.在集合等任务中有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的情形。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8.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情形。
9.本经本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电脑、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度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 奖惩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的;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显著的;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
(5) 拾金不昧的;
(6) 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的。
二、 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的;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留宿他人的;
(8)对公司、大队、班、组领导下达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
(9)扣留物品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的;
(10)违反器材使用规定,私自转借他人使用的;
(11)在突发情况或紧急下,临阵脱逃或袖手旁观的;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他人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于治安工作不相称的;
(13)思想不纯、监守自盗、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屡教不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性质恶劣的,应予以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的。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四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奖励。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五
惩罚,是一种以不同形式施加于个体身上的处罚或惩戒行为。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惩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惩罚,人们可以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促使个体更好地适应社会。在我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也经历过一些惩罚,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惩罚的目的和有效性。
第一段:对惩罚的认识
惩罚是社会对行为规范与价值观的重要维护手段之一。惩罚时,不仅是对于违反规则者的一种教训,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示范。通过惩罚,社会能够不断规范人们的行为,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对于个体而言,惩罚也是一种对错误的反思和改正,一个提醒自己不犯同样错误的方式。因此,惩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着促进个体的成长和发展的作用。
第二段:从违反规则到被惩罚的体验
在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与规则不符之时,我也经历了一些惩罚。曾经的一次考试作弊行为让我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惩罚,让我深感惊讶,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但正是这次与惩罚的碰撞,让我重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违反规则不仅会伤害他人,更会伤害到自己。于是,我开始从自己的心底意识到,惩罚的目的并非是让我们受罚而已,更重要的是激发我们改正错误、成为更好的人。
第三段:惩罚的效果与反思
通过受到惩罚,人们会在痛苦与悔过之中反思自己的错误,思考惩罚背后的原因和目的。这种反思能够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影响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更重要的是,惩罚唤起了我们对自己行为的警钟,使我们意识到不值得犯错,更加努力遵守规则与价值观。通过深刻的反思,我们能够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第四段:惩罚与社会秩序的维护
惩罚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一种纠正、教育和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手段。当一个人因为违反规则受到惩罚时,其他人会从这个案例中得到借鉴,并且对于类似行为持更加警觉的态度。这样一来,社会秩序才能够得以维护,各种法律和道德准则也能够不断地被遵守和尊重。
第五段:惩罚要适度与公正
惩罚的目的是引导和教育,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复仇的心理。因此,在惩罚时,适度和公正是十分重要的。过度的惩罚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误解,而公正的惩罚则能够使犯错误者深刻反思,并且能够树立起行为规范的标杆。同时,惩罚也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不能随意妄为,以免错伤正人。
总结:
总而言之,惩罚是一个既有必要性又有积极意义的行为。通过惩罚,我们能够引导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行为,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同时,惩罚也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价值观的传播。然而,在惩罚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慎重选择惩罚的方式和程度,确保其合理且公正。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惩罚的作用,引导人们朝着更加正义、和谐的社会进步。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六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第五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指标;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上级管理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奖励金额确认后,由财务执行;
第七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当月无绩效奖金);
2、记过(3个月无绩效奖金);
3、辞退。
第八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工作安排;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公司形象;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制造、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27、在公司打架,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一条员工有第十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有第十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七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1、本制度为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直属职能部门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1、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公司各下属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50-1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8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200-3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元。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领导酌情上报,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烂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8)、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19)、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0)、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1)、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2)、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1、由主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行政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行政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进行审批,行政部办理并存档。
1、由行政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行政部举报。接到举报后,行政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行政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监)提出或审核,行政部核查,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办理。
6、行政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行政部各一份。月底时由行政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行政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八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 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九
对于低年级的小学生来说,尤其是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学生,表扬和奖励还是必不可少的。曾经听别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孩子总要到院子里踢球并且搞恶作剧,院子里的老人很生气屡次劝阻但没有办法,越劝阻孩子踢得越欢。有一天老人拿出1元钱对孩子们讲:"你们踢得太好了,来给你们1元钱,你们明天还要来踢呀",第二天孩子们又全都来了,老人拿出5毛钱说:"给,这是你们今天的报酬",孩子们一看钱少了,但想一想总比没有强,便把钱接了过去。老人对他们说:"明天还要来呀"。后来,每天都是递减,最后当孩子踢了很久以后,也没有老人把钱拿出来,孩子们便要散去了。老人对远走的孩子讲,明天还要来呀。孩子们大声的说:"不给钱谁还来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孩子来踢球了。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给孩子一些物质奖励,反而会消弱孩子从做事本身当中获得快乐,转化孩子做事情本身的动机而变得功利。所以物质奖励如果奖励运用不当,有许多弊端:
1)物质奖励来刺激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可能让孩子的欲望升级并不择手段。
孩子对不值钱的小礼物逐渐变得司空见惯,家长就相应加大了资金投入,以求得对孩子学习积极性的有效刺激。一旦物质奖励维持原状,可能奖励可能使孩子对金钱物质本身有兴趣而对学习没兴趣;再有奖励可能让人不择手段而进行作弊等问题出现。
2)孩子做家务要给报酬,会让孩子做事斤斤计较
孩子既然是家庭的一员,从小让其学做家务活是其应尽的义务,也是家长培养孩子责任感和家庭观念的一个重要过程。如果做家务也要奖励可能让孩子事事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的坏习惯,做什么事情先讲条件、讲报酬。如果让孩子做家务是父母的终极目标,给报酬的方式就似乎太商业化了。
如果孩子不愿意做家务,可以在讲明道理的基础上对家务进行分工让孩子先选择;或者抽签更有趣味性;或者适当的强制,将做家务做为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喜欢用物质奖励是教育的下策,奖励也是门艺术,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活动奖励。物质奖励不是要杜绝,而是应该适当。比如可以奖励和孩子一起看电影、做游戏、去公园玩、吃肯德鸡,比如我可能会奖励孩子一枝棉花糖,因为大街上棉花糖我怕不卫生很少给他们买,平时限制的东西会可以用在奖励时。
所以让物质奖励简单些,少用些,就象一枚棉花糖一样简单。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惩罚”的艺术,现表述如下:
2、 上课不守纪律时,相互打骂者。课后学生进办公室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读后效果如果不好,就要求学生背诵。这对于低年级的孩子,是有一定的约束力。另外加上我们学校开展的行为规范示范班,安全文明班级等,每周都要评比出礼仪星,这方面做不好,就不能争取到这颗星了。
3、 自身卫生意识缺乏,罚在校园里拾捡一袋纸屑。在此不能评比环保星。
4、 作业字迹潦草者罚临帖两页。有进步了,可以被评为进步星。如果能坚持练习,则马上可以被评为勤奋星。
5、 爱站起来的'孩子, 奖励你站立2分钟。进步了奖励进步星。 字串4
7、 课堂乱插嘴,课后奖励他把学习内容重读几遍。能在课堂上发表独特的见解,马上被评为智慧星。
6、 不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者,罚他以“美丽的校园”为主题创造一幅美术作品,或者罚他在课间的时间站在那儿维护自己校园的一草一木。因为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他们就只能像“正义的卫士”一样时刻记得保护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家。
7、对于经常迟到的孩子,罚他每天管理班级的钥匙,他当心同学和老师进不了教室,他会早早的到校。
8、经常忘佩带徽巾的孩子,叫他每天检查班上孩子的佩带情况,对于孩子来说,他很乐意接受。
要有正确的奖惩观
其实这都是培养增强学习积极性的手段,但不是目的。我们三个月的奖励制度等我们娘俩的热度慢慢地降下来了,也就暂告一段落了,如果一直保持下去,等这样的奖励对畅儿来讲失去吸引力,那么她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大大降低。适可而止,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奖励与惩罚一定要公平、适当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大大表扬,动不动就奖励,或者对自己的孩子千挑万挑怎么看都是缺点,这都为“过”了。还有,在孩子刚刚对学习或某一事物产生兴趣时,要以奖励为主,如果过多的惩罚就加重他们的反感。
奖励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不同年龄,奖惩也要有差异,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二年级的孩子,对老师视若神明,教师的评价作用非常重要;三四年级,开始在乎同学、邻居的评价,家长的评价也要有一定的深度孩子才会买帐,简单的“还行、好、不错”,孩子已经看不上眼了。孩子缺少自信时,要多表扬和鼓励;而当他过于自信时则应该更多地提出严格要求。成绩差时易对奖励产生敏感,成绩好时对批评很敏感,要适当惩罚。
总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奖惩的学问也多着呢,慢慢摸索吧。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二
真正教育首先是充满情感的教育。在学校,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必须根绝,因为离开了对学生的爱与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教育之爱心,本身就包含了严格要求,甚至包含了必要的教育惩罚。因为科学而成功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
但许多老师显然还没有修炼到面对错综复杂的教育难题特别是面对具体的违纪学生时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程度,他们dd包括笔者实在做不到呀!于是,有人讥讽这些“专家”:“您说得太好了!那我把我的学生交给你,您来试试吧!”
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养成教育”。这种“养成教育”,带有某种强制性dd这种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强制性”与我们现在反对的思想专制不是一回事。作为社会人,不遵循起码的公共规则与秩序是很难以人交往的。同时,在一个集体中,一个人违纪必然妨碍其他更多的人学习。这样,为了尊重多数人学习的权利,有时不得不暂时“剥夺”个别人的学习权利dd也就是说,必须予以必要的惩罚。
什么是“惩罚”?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前者如扣操行分或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等等),对严重影响课堂秩序的学生甚至可以请出教室让学生反思其过(对所谓“请出教室”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好简单肯定或否定);后者是某些过失补偿性行为(比如做卫生不认真而罚其重做等等)。这些惩罚与尊重学生并不矛盾,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多的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的要求他。”
但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有的朋友不理解我的这个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惩罚”,怎么又不包括“体罚”呢?“体罚”不是“惩罚”的一种吗?这又是一种误解。何为“惩罚”?“惩罚:严厉地处罚。”那什么叫“处罚”呢?“处罚: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而何为“体罚”呢?“体罚: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以上解释均摘自《现代汉语词典》)可见,“体罚”从词义上讲,是排除在“惩罚”之外的。只不过现在许多人一提到“惩罚”,总想到“体罚”,这是对“惩罚”一词在理解上的泛化。
我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科学的教育惩罚不仅仅是制止违纪现象的手段,而且还应该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途径。也就是说,教育惩罚不应该只是来自教育者,而应该来自学生集体意志。比如在我的班上,所有的惩罚都来自学生民主讨论最后无记名投票通过的《班规》,因此,这“惩罚”已不是来自教师的“铁腕”(如果这样,很容易导致教师不自觉的“专制倾向”)而是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更重要的是,教育惩罚不能仅仅针对学生,同样应该针对教育者。也就是说,在一个集体中,班主任和学生都应该遵循共同的“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凌驾于集体规则之上的特殊成员。在这里,教育惩罚充满了师生平等的法治精神。从教至今我当班主任已经,我多次因不慎违规而被学生依据共同制定的《班规》惩罚。我觉得,这不是我有意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或者显示“打铁先要本身硬”;真正的民主教育,理应如此。
总之,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
[1][2]。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三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奖励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惩罚类型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处以罚款10―500元、赔偿损失的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惩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四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 、奖励的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 、奖励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等级。精神奖为嘉奖、记功。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300元、600元。
4 、奖励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
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1 、惩罚的原则。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 、惩罚的形式。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 、惩罚的'等级。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物质处罚最低罚金200元、最高罚金500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10%(时间一年)。
4 、惩罚的条件:
(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
(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
(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影响安全。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7日格式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五
1. 对无原因上班迟到,没有参加班前会处罚 5分钟以内50元,超过5分钟200元以上。第二次迟到,班组长在考勤上要考迟到。对于有原因的,8点之前打电话通知当日班组长或车间值班,对身体原因不能上班者,也是8点之前打电话通知班组长,并在第二个工作日带好病例卡和病假单,由班组长和车间干部检查,绝对不能由于没有赶上班车而请假不上班,一旦发现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做事假处理。对于下班有事要提前走的员工,除了班组长同意外,还要写请假条,如果发现谁不执行,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按半天事假处理。
2. 在班前会上,车间会提出问题(主要是规范类),答不出处罚50元,第二次以上200元。
3. 每月一次考试,70分以下和对规范,规章类答错一道以上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以上。
4. 被班组发现工作中规范没有做好,第一次写检讨,班前会检讨且车间通报,第二次以上(包括第二次)车间通报处罚500元以上。
5. 被车间和车间检查组发现工作中不规范,第一次全车间通报,个人在班前会和车间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并处罚200元,第二次除车间通报和个人书面检讨外追罚500元以上并内部下岗一周。
6. 被航线部和航线部检查组发现有人在工作中不规范,第一次做出书面检讨处罚200元,第二次追罚500元并内部下岗一周(如果航线部处理,车间根据航线部的处理)。
7. 工作中发现有人用手机打游戏,看其他东西等,一旦发现严肃处理,下岗一个月并处罚500元以上。
8. 工作中对着装不整齐,第一次全车间通报,第二次写书面检查并处罚100元,两次以上处罚300元以上。
9. 在待命室用电脑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东西,一旦发现做出书面检讨,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以上处罚500元以上。
10. 待命室和休息室晚上24点之前和早上7点30分以后不能躺着睡觉,一旦发现,写出书面检讨。第一次处罚 100元;第二次处罚300以上。各级领导来我们待命室检查工作时,大家要有礼节、礼貌。绝对不能继续坐在凳子上看手机,打游戏。如果发现谁没有做好,第一次写书面检查,在班前会检讨,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以上。
11. 在待命室吸烟,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追加处罚。
12. 检查发现待命室卫生状况差,第一次扣班组100元,第二次以上追加处罚。
13. 对班组学习台账,个人签名没有做好,第一次扣班组100元,第二次以上追加处罚。
14. 对班组长、区域负责人在管理中有问题,班组每位员工可以向车间提出。如果一旦查实,车间根据事情大小予以300—1000元奖励(提出的人车间绝对保密,奖励金额将从班组长或区域负责人身上扣除)。
15. 对车间干部在管理中和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执行力不强、管理不善。全车间员工可以向浦东航线部或车间提出。车间将奖励500—1000元以上(车间为提出人员绝对保密)。
16. 对车间干部的问题,将根据浦东航线部的处理结果并有车间予以500元以上的追加处罚。
17. 对处罚个人后,3个月内工作表现好,班组认可后,车间将归还扣罚的钱款。
18. 对处罚的结果每月车间公布一次与奖金挂钩。
对以上的处罚,车间每位员工对处罚结果或细节有疑议或问题可向车间反映。如果没有问题,将于四月十五日开始执行。
规章制度:就是我们目前制定的`接送机规定,包括货机的尾撑、飞机的引导、及时汇报制度。希望大家做好,提高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好世博,提高我们对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业卫生的科学研究中有明显成绩者;
5、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车间、部室、班组给予奖励和表扬:
1、年终总结安全工作时,无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小于千分之四;
3、污水排放、粉尘污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经测试达标者;
第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惩罚或批评:
1、各级领导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2、对职工不认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生违章、违法乱纪操作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3、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章作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4、不严格履行有关手续或不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造成安环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一不报告二不积极采取措施或抢救不积极,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6、破坏安环设施或不保护安环设施,劳保用品佩戴不全的;
7、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打击报复;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庇护当事人或嫁祸于人者。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给予惩罚或批评:
1、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的;
2、对设备不能按时检修,带病运转,造成安环事故的;
3、安环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4、安环工作无人领导,或领导不力,机构不全,不接受上级安环部门的领导的;
5、安环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隐瞒不报的。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六
惩罚孩子似乎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些只能收到一时的成效,不能真正把成人想传达的信息内化到孩子的心里。更严重的是,有时爸爸妈妈的惩罚过于严厉,导致宝宝身心受到伤害,在宝宝进入幼儿园或小学时会更容易表现出攻击和暴力行为。大量研究表明:父母采用的从言语训斥到体罚等强硬严厉的处罚手段,与宝宝在学龄前、学龄期到青少年期的攻击性行为有显著的相关。
所以,当宝宝有问题行为时,应当让宝宝明白他的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困扰和伤害。比如,当宝宝抓破了别的小朋友手臂时,你这样跟他说:“宝贝,你看明明的`手臂被你抓淌血了。他是不是很疼?如果明明把你的手臂抓淌血了,你是不是也很疼啊?没有人喜欢和爱抓人的孩子玩。你以后还抓别人吗?”我想孩子一定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会再犯。真正有必要惩罚孩子时,父母才可以采取一些不伤及宝宝自尊或身体健康的惩罚手段。比如,罚孩子不准看他喜欢的电视,或者取消预定的旅游等。如果宝宝在被惩罚的过程中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不仅不利于纠正宝宝的问题行为,反而会使其产生新的问题行为。
善用奖赏。
奖赏和惩罚一样,都是教育宝宝所采取的强化手段之一,并非是教育宝宝的目的,同样不能将成人想传达的信息真正内化到宝宝的心里。家长在使用奖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奖励必须出自真诚。
奖励宝宝是因为他在某些方面的优异表现,而不是为了控制宝宝的行为。如果宝宝一旦发现家长的奖励是虚假的,他们很快就会遗忘并且不会珍惜,这种奖赏起不到积极的作用。
奖赏必须因人而异。研究表明,孩子因个性、家庭环境、文化、经济等背景的不同,需要奖赏的内容和程度应该因人而异。如果不考虑宝宝的特殊需要,奖赏效果便会大打折扣。所以在奖赏的时候要有针对性,针对每个孩子的不同状况予以不同的奖励。
奖励不能损害宝宝的自主性。
家长对宝宝奖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帮助宝宝养成正确的行为,让宝宝认为自己的努力是为了学习或是表现正确的行为。所以,奖励应该引导宝宝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及对自己和他人的好处,决不能让宝宝觉为获得奖赏而有意识地表现好,来讨得家长或老师的欢心。
奖励必须遵循正确的教育理念。
奖励是否能取得正面效果,在于家长是否有正确的教育指导理念。有些家长为了鼓励宝宝多吃饭,便承诺宝宝只要把饭吃完,就可以得到糖块或他喜欢的玩具。有的成人看到宝宝学成人的样子说粗话,以为可爱就给他吃糖。殊不知这强化了一个不正确的行为。所以家长在给予奖赏时,要意识到这种奖励对宝宝带来的影响。
避免过多的奖赏,防止宝宝相互攀比。
奖赏本来是凸现和强化宝宝的正确行为。在适当的范围内将宝宝与同伴做比较,确实可以提高宝宝的自信心和学习兴趣。但过分强调比较,宝宝可能很难面对输给别人的现实,这对宝宝的身心发展非常不利。
有效地教育宝宝,就必须让宝宝处于“最佳激活状态”。换句话说,没有压力,宝宝就不能认真地对待父母传达的信息。反之,压力过大,就会干扰儿童对这些信息的内化。因此,过于严厉的惩罚和过于频繁的奖赏,并不能有效地帮助孩子发展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只有适当地运用奖赏和惩罚,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和应有的爱心。
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七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工作流程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奖惩类别。
2.1本制度适用于行政部全体在职员工。
2.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三种。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三种。
3奖励。
3.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绩效分数增加奖励:。
3.2工作勤奋完成工作任务突出,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
3.3当月表现积极各项工作完成优秀者,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4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周边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3.6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3.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3.8适金不昧,帮助客户挽回损失,并得到客户褒奖者。
3.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对客服务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3.11对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利益的。
3.12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者。
4.处罚(给予绩效扣分)。
4.1未遵守公司仪容、仪表及服务礼仪规定者。
4.2禁止在公司(上班时间)范围内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
4.3不遵守公司考勤规定迟到早退情节较严重者。请假制度,及时严格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批准请假。
4.4办公区域及各部门卫生随时保持清洁。禁止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
4.5禁止员工到自己所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区域串岗,交谈和工作无关事宜,谈论-公司及其他部门。
4.6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
4.7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如吃早点、零食、瓜果等,
4.8工作时间服务不周,冷落顾客者。
4.9违反现金、票据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4.10对所使用设备未及时保养报修影响正常工作者。
4.11损坏公共财物或不合理使用物资造成物资浪费较轻者。
4.12与客户发生争执且做出不合实际的服务承诺。
4.13携带危险或违纪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14违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
4.16违反部门工作流程、作业标准者。
4.17本人保管物品不善造成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较轻者。
4.18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者。
4.19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
4.20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4.21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4.22工作业绩差经培训引导仍不能胜任者。
4.23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最低或不合格者。
4.24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仓库重地及非吸烟区吸烟。
4.26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4.28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50元。
4.29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动用公司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私自将公司设备和工具带回家,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30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4.31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2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行政罚款,并予以开除。
务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月度绩效及年度奖,责令退出不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4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4.35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次,主管级以上人员罚款20元/次。高层领导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4.36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0元。
4.37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20元。
4.38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次。
4.39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罚款100元。
4.40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0-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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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惩罚心得篇十八
第二章 奖惩原则
第八条 奖惩要注意实效性,要及时,已达到奖惩效果
第三章 奖励
(1)完成社团布置任务有显著成绩者
(2) 对林夕社团发展有突出贡献,组委会员表率者
(3) 富有创造性思维创新改革精神,开创新活动新项目新思路,取得重大贡献者
(4)对林夕社团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社团采纳富有成效者
(5) 维护社团利益,节约社团经济开支,杜绝浪费,维护社团财产避免损失者
(6)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努力提高自身,树立社团形象有显著成绩者
(8)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者
第四章 惩处
(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除名)等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讲说到批评教育处罚的.处理
(1)连续两次社团会议迟到
(2)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3)社团活动和表现散漫,粗心大意,不积极参与
(4)其他违反社团有关规定属轻微过失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在社团办公室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干私人事情,不戴工作证,经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
(2)因本人责任心不强,使社团工作受到影响者
(3)不服从主席团领导,不服从社团安排,对活动消极怠慢者
(4)故意制造事端,挑拨离间,影响社团社员之间团结者
(5)不顾社团大局,摆弄是非,散布消极因素,消弱社团凝聚者
(6)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行为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开除(除名)处分
(1)第十三,十四条所列行为发生数次,屡次不改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2)诋毁林夕社团名誉,使社团利益受到严重损失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社团人事调动者
(4)因个人原因与社团组织脱离联系时间较长者
(5)以社团名义从事个人活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行为者
第十六条 受到行政处分的会员一学期内不得参加社团内的评优奖励,不享受社团优惠待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与修改权归社团所有
第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注册林夕社团的正式成员
第二十条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价
第三章 奖惩
第六条 “十佳社团”为评优结果前 10 名。
第七条 评比优秀的社团 奖励办法如下:
第八条 对排名后三名的社团停业整顿甚至取缔。
第四章 权益
第十一条 其他惩罚条理参见《社团整顿与取缔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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