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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五
宿舍和教学区是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学生一个重要的生活区域。维护宿舍和教学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事关全校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为此,学校政教处及生活指导组总结了学生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阅,形成此制度: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点名工作,寝室长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由其委托同寝室一位同学代行职责。寝室长每天在熄灯前5分钟点好名,并将点名夹放在靠走廊一侧窗户的玻璃窗与防盗窗之间。
2、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在熄灯铃响后依次查看并记录各寝室的点名情况,如发现寝室长忘了点名,则提醒。如发现点名表上显示有同学未到,则再次与寝室长核实。
3、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将本幢楼的学生到寝情况向生活指导组长汇报,如发现有未到寝同学,则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向住在学生宿舍的值周领导汇报。
4、学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寝室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同时,政教处、值周组和生活指导组将不定时对寝室到寝情况进行检查,对寝室长的工作给予必要奖惩:寝室长很好的完成一学期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加2分。如无法尽职,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学校要求各寝室出门后关好门窗、日光灯,水龙头。天热时还要求学生关掉空调和电扇。
2、学校组织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对各寝室的门窗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班级三项竞赛挂钩,同时由班主任对发现的节水节电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补救。
3、宿舍楼白天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巡视,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队一名保安负责每隔半小时对每幢楼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宿舍区的夜间值周教师汇报。
1、学校分早间空档时间、午间空档时间和晚饭后空档时间三个时间段进行巡视,每名班主任负责一幢楼的一个时间段,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2、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就寝前空档时间的巡视,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1、宿舍区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员、一名保安和两名值周教师睡在学生宿舍,负责处理晚间意外情况。
2、宿舍区的两名夜间值班教师必须在每晚22:40以后对8幢宿舍楼进行抽查巡视。
1、由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各个时段的点名工作并记入班级日志,受班主任监督。班主任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各年级管理组汇报。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为调动副班长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规定班长能很好完成一学期的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加2分。同时,对点名工作不尽职的副班长,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专人负责教室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学校要求各班在体育课、美术课、物化生实验课、计算机课、音乐课期间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学后关好各班门窗。
2、值周班同学和值周组定期对课间操期间和晚自修结束后的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进行检查,年级管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上述各项检查结果与各班三项竞赛挂钩。
3、总务处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教学楼和科技楼的水电门窗等财产安全进行检查;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1、门卫对进出校门的通校生证件进行查验。
2、门卫对非正常时间出校门学生的请假条进行查验并登记,由政教处通过学校内网对上一周学生非正常时间出校门情况进行公布,班主任进行核对。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六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上海xx项目部。
20xx年2月10日。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七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八
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为了搞好员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员工宿舍严禁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管理人员批准,可入住,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四、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
五、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如需逐换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六、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七、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九、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予以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十一、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十二、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十三、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十四、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十五、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十六、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严禁任何形式聚众赌博,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是赌博,违者没收赌,赌资并罚款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八、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十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二十、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二十一、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处罚并罚款。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人人都要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2、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器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3、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5、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6、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7、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职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11、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12、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13、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
15、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1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一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治保主任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暂住证、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和用具及用具入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室内严禁私拉乱笨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者视情节严重,将作来源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遏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组织住宿教师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三、认真排查,由宿舍负责人实时监控,全面摸排传染风险,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对宿舍教师出行情况、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有关防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实时追访。
四、严格把关,切断病源,落实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师微信群里网络报平安。
五、防控期间,老师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后必测体温、必登信息。
六、宿舍常通风,执行每日物表消毒和开放紫外线灯管进行室内消毒。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
七、教师发现应该立即报告领导,发现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间,谢绝非宿舍人员来访,因工作需要,需经宿舍负责人批准。不允许非本宿舍区人员进入宿舍区,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三
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 .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 .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 .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 .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7 .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 .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 .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 .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 点前回到宿舍。
11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 .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五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所以为了营造良好寝室氛围,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在学生公寓居住的我院学生都必须遵守《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按《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范自我的行为,不得违反。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自身、他人以及公寓安全的不良行为。
第二条:学生寝室一经排定,无特殊情景不再调整。本科学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内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用电规范,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保存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电吹风、电熨板等明火设施和违禁电器。若查到违禁电器,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严禁存放烟酒等违禁品。
第五条:严禁在寝室内私接、乱拉电源线、网线以及在配电、消防设施或线路上堆置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公寓楼道及防火通道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坚持门厅、楼道及防火通道畅通;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标志等)。
第七条: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学生本人需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学生离开寝室要关窗落锁,在寝室休息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第三章::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值日制度,每日安排值日生清扫本室卫生,督促寝室内成员整理内务,按时作息,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二条:学生要自觉坚持卫生间、洗漱间等公共区城的整洁。
第三条:学院舍委会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寝室卫生,评比“礼貌寝室”,学校舍委会将不定期抽查。
第四条:查寝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地面:门前和室内地面洁净无积水,门口及室内无存留垃圾。
2.门窗及墙面:门、墙上无脚印、球印、禁止乱涂乱画,禁止有粘钩,之前遗留的粘钩不允许挂任何物品;门上禁止贴广告、宣传单;窗户玻璃明净,水壶统一摆放在窗台上,一字排。
3.桌面:每个人的桌子桌面上体积大的物品靠一侧摆放整齐,体积小的零碎物品统一收纳好,摆放整齐。
4.室内整体:保证每一天必须的通风时间,确保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蜘蛛网;暖瓶、凳子等摆放整齐;禁止挂床帘、蚊帐;全寝人被子朝同一方向(窗户)摆放,并且被子开口背向窗户,用统一的床单、被罩、枕巾;桌子横向靠窗摆放;床下物品和柜子上物品摆放整齐;床位和衣柜不允许私自移动;不允许私自串床铺;门上以及床上的名条一律不允许撕掉。寝室有鞋架衣柜等其他物品摆放遵循靠墙统一摆放、干净整洁原则;要求室内整体整洁明亮。(4人寝室合理利用梯子下头空间,物品摆放整齐。)
5.床铺:床单、被罩及枕巾干净,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按军事化要求,白单采用半包围散法;枕头置于被子与墙之间横放;床上无杂物,床头柜书籍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6.做到人走断电。
7.寝室内不允许悬挂衣架和衣物。鞋子统一摆放在门口一侧或者床下,拖鞋摆放整齐。
8.行李箱、整理箱摆放:4人寝室摆放在靠近窗台的空隙或者梯子下方,6人或8人寝室摆放在床下或者靠墙的空地。
8.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9.床位卡贴到要求的指定位置。
10.寝室内不允许养宠物。
备注:
1.窗帘坚持干净,不要损坏。
2.查寝时凳子上不要放衣物等其他物品。
3.查内务时除特殊情景外床上不得有人,否则会适当减分。
4.以上资料有不理解,可向工作人员询问,20xx级新生会有内训部成员深入寝室指导。
第四章:归寝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公寓每一天早5:30开门,晚22:00关门,学生晚22:00以后归寝视为晚归。
第二条:有特殊情景关门后须外出公寓的,经辅导员同意,准予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寝或在公寓关门后强行外出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凡擅自爬门、爬窗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学生赔偿。且因爬门、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进入公寓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公寓楼供给方便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翻爬门窗以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学院每周日和周四对寝室进行常规夜检,并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夜不归寝者予以通报扣分批评。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本公司外租宿舍的管理,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为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公司职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外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1、住宿员工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入住;
3、宿舍实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调整房间。
5、居住员工请爱护好原房间内的设施和家俱,如:灶具、空调、床、门窗、柜子。
6、居住员工禁止大声喧哗,或发出其它噪音,影响他人或附近居民休息。
8、员工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禁止墙壁乱挂、乱贴、乱拉绳索、乱钉铁钉;
2、正确使用厨房的燃气设施,因不正当使用而引发危险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七
3、对所有保卫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发现不能尽职尽责的现象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处理并报告。
4、外来可疑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5、门口会见制。外来人员上课期间不许进校。找学生,下课后给班主任打电话,由班主任通知学生门口会见;找老师打电话,老师到门口会见。确需进入,可让其给被找人打电话,经保卫接电话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做到一看二问三登记四联系五检查。
6、执勤保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逻,时刻保证有一人清醒,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逻,避免失盗、凶杀等案件的发生。
7、学校监控要每天24小时录像,不得私自关闭。
8、实行问责制,失职人员要承担责任,即:问题(事件)出现时,值班人员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得当,是否存在失职。
9、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保障员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础,使员工宿舍管理更趋合理有序、安全规范。
_____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1宿舍管理规则
4、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4、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4、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_______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2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4、2、1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宿舍长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十九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篇二十
医院实行“职称为主、职务优先”的原则,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除外),具体如下:
1、院领导房:一厅两房一卫两阳台;
2、单人房: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深护士长住单间一卫一阳台
3、双人房: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副职、护士长。
4、集体房:护士、收费员等,每4人-6人/房。
5、特殊情况须经院办领导同意,并报告总办。
1、专家房家具有:沙发、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1.5m床1张、双层铁架床1套、三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2、单间家具有:电视柜1套、1.5m床1张、二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3、双人房家具有:电视柜1套、双层铁架床2套、二门衣柜1只、1.2m办公台1张、凳子2张,热水器1台。
4、集体房家具有:双层铁架床3套、二门衣柜1只,胶凳3张,热水器1台。
5、由于个人的消费观不同,电视、电脑、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及各类厨具均由个人自备。
1、新员工在办公室填写好相关资料,办理好入职手续之后,由办公室填写好员工宿舍安排联络单(注明其职务、职称等信息)给总务科。
2、总务科根据联络单上的信息安排员工宿舍。
3、员工入住后,如在仓库管理员处领用宿舍物品,需签名确认。
1、员工申请外宿或离职需搬出宿舍时,员工根据领用物品清单,按要求清理好所领用的物品。
2、员工凭外宿申请单或经医院批准的离职报告到总务科进行登记,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3、总务科、仓库管理员核实无误后,负责人在离职报告上的宿舍物品交接栏签字,并更新相关资料。
4、外宿或离职人员于办好手续的当天下午把所有行李搬出宿舍。
1、员工宿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员工宿舍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配,员工不得擅自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3、员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医院统一配置的家具及电器,员工离职时将配置的家具及电器按清单交回总务科销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损坏,若为自然老化,由医院维修及置换,若因人为损坏,则按奖惩制度处理。
5、宿舍内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不允许乱堆乱放,不允许向阳台及窗外扔垃圾、泼水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6、员工直系亲属探亲经医院批准,保卫科、总务科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7、来访人员必须在23:00之前离开宿舍。
8、注意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电源开关及门、窗,不得在宿舍使用高压高频率电器用具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9、员工每月按标准缴纳水电费。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或做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检查小组:由总务主任任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员工宿舍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检查的内容:包括宿舍物品的摆放、宿舍卫生、公共设施、宿舍纪律等各方面。
3、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期进行统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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