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8:00:07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6篇)
时间:2023-11-12 08:00:07     小编:紫衣梦

总结是对个人和团队成果的总结,也是一种交流和分享的方式。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对重要的事件和经历进行梳理和分类。通过参考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了解到总结的不同风格和写作方法。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年即将结束,一年以来,在中心领导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与实践同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工作关系到辖区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在年在动物防疫工作中,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知识以外,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防疫经验,确保所包镇的防控工作顺利完成。

第一、疫苗领取。疫苗领回后,及时通知所包镇兽医站人员领取,保证了疫苗的有效性。

第二。防疫工作责任到人。根据市区防疫文件的总体目标和中心防控会议会后对各镇(办)防疫的的要求,及时了解所报镇对防疫工作的开展、人员的分配和疫苗的领取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使自己对包镇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三。防疫进度。对镇畜禽注苗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确保防疫进度的准确性。

第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为更好的学习动物防疫知识,服务“三农”,我积极参加春秋防疫培训会、奶牛养殖的培训、区标准化养殖培训会等培训活动,了解最新的防疫知识和养殖技术,提高了防疫技能。

二、数据和信息上报。

依据省市区的文件总体目标及要求,我及时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信息的及时性。第一、防疫信息。按照市区的文件要求,防疫期间,对各镇办报送的防疫进度汇总后上报市区相关部门,使上级业务部门更好的了解防疫情况;第二、数据汇总。根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能繁母猪、渭河流域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情况、年西畜禽生产单位和规模户摸底调查表等数据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区局;第三、兽医站资料规范。为更好的使镇(办)兽医站的防疫资料规范化,按照中心要求对各镇-年动物防疫资料进行了整理,做到有据可询。第三、养殖信息。每月8号上报养殖信息,通过养殖场的养殖数量的变化,更好的为省市区制定养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业务能力距离个人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专业素质与领导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在新的一年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提高。

个人在工作中虽然还有一些不足,但我相信,用心工作可以把工作干对,用力可以把工作干好,用脑可以把工作做精,相信通过努力,使不足之处得以完全的改正,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所提高。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1、行业管理制度。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屠宰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畜牧部门抽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入场生猪的查证验物和宰前检疫。同时对病害肉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肉品的安全放心,收费组专门负责税费收缴,确保税费不流失,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负责重点打击暴力抗法、违规、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卫生部门抽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加工、经营、运输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无传染疾病,并承办屠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2、进一步完善定点办的管理制度。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为相关部门提供年终考核依据。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上下班和请销假考勤制度,全体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无怨言,都能自觉遵守屠宰办的管理规定,做到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个人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无违规违纪行为。

3、建立学习制度,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处理。

4、建立市场查处制度。执法队的工作人员,每天深入肉品市场检查3—4次,并在各市场设有举报电话。对逃避检疫检验,偷逃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决不手软。自20--年元月以来,我区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一些不法经营人员为谋暴利,私宰生猪现象有抬头的趋势,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区商务局及时制定方案,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畜牧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进行专项整治。从4月29日—6月10日集中对城区各商场、市场进行突击性检查和治理整顿。凡是上市鲜猪肉及生猪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并加盖定点和畜检合格印章;凡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病害肉不得出厂,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杜绝外地病害肉、病毒肉及其制品流入我县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从重从快查处屠宰病死猪、制售病害肉行为。这次专项检查治理查处私宰6头,通过打击和整治,私宰滥宰生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屠宰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屠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把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屠宰办与屠宰场承办单位负责人的目标管理,严格实行奖惩制。

6、建立屠宰加工核对制度。每天屠宰加工结束后,由收费人员与加工组负责人核对屠宰数,一是为承办屠宰场提供兑现加工费的依据;二是能及时发现当天税费收缴情况,使屠宰办管理工作人员能及时掌握当天的屠宰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税费流失。

7、加大宣传管理工作力度。一方面强化市民和屠宰商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结合区政府送法律下乡活动,我局到罗塔坪、阳湖坪、双溪桥等乡镇集贸市场对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肉品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宣传,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另一方面对屠商加强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的宣传,并针对个别违法违规屠宰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正确了解和清醒认识,减少工作阻力,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1、生猪定点屠宰场设施陈旧,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工作经费紧张,稽查大队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200*年,我站在县畜牧局、**镇人民政府动物防疫监督站的领导和管理之下,认真贯彻执行畜牧事业“一法三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规范动物防检和兽药饲料管理秩序为核心,以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方略,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促进全镇畜牧业行政执行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200*年我镇动物检疫收入达到62806.0,超额完站下达的计划性经济任务12806.0,较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和经济任务。

一、逐步规范检疫。

1、加强屠宰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督,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我镇、四个市场,检疫工作都责任到人,并细化经济任务,保证了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2、加强动物交易市场检疫。对来自外县市乡进入我镇市场的动物以及动物产品,严格查证验物,对没有检疫证明或者证物不符的,进行补检并收取补检费。在今年夏季邻近县市乡发生“生猪无名高热症”疫情期间,严格加强市场检疫监督,严禁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我镇动物交易市场,确保了我镇动物食品安全。

1、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每1000农户聘用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标准,我站通过招标共聘用了十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严格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合同落实防疫责任,兑现防疫员报酬,真正体现“以钱养事”,确保免疫注射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防疫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年春秋两季防疫,分、两个防疫专班以统一作战方式进行,按照村级动物防疫员合同所签订的村组,村级动物防疫员为该村组第一责任人进行常年补针,这样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顺利完成了全年防疫工作。

3、加大强制免疫力度,提高免疫质量。对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并严格实行免疫证、免疫耳标和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

4、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在20__年建立的全镇禽流感疫情监测网络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比例,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切实防范人感染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疫病。特别是今年夏季邻近县市乡接连发生“生猪无名高热症”疫情期间,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一起疑似病例,处理一起,确保了我镇没有出现“生猪无名高热症”疫情。

三、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管理。

200*年5-7月,我站在县动物防疫监督站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镇兽药饲料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专项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对于已经办理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年审,对于以前没有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进行经营条件审核,条件合格的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7月份对所有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没收了一批没有经过gmp认证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兽药和过期兽药以及违禁兽药,确保我镇市场兽药产品全部合格。同一期间对所有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严格的经营条件审核,经营条件合格的办理了经营条件许可。11月份,全国范围内的“红心蛋鸭料”添加“苏丹红”事件曝光后,我站又对全镇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并走访调查了所有蛋鸭养殖专业户和禽蛋加工企业,我镇范围内没有发现销售和使用“红心蛋鸭料”的事件。

四、抓好耕牛血防查治及扩大化疗。

按上级要求,今年7月份我站对全镇的耕牛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普查,对疫情进行监测,并于11月份对全镇的耕牛投放了血吸虫化疗药品。

200*年的工作,我站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疫收费未完全到位,流失了一部分检疫费;二是产地检疫工作开展不够全面;三是防疫补针不够彻底,特别是养殖专业户防疫不到位;四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不得不用奖励工资充抵部分开支以维持站内资金平衡,人员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够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克服一切困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按上级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确保我镇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

结的报告。

区纪委:

2010年,发改局党支部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_金川区委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落实惩防体系职责为抓手,着眼于增强党员干部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小组组长具体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要求党员干部端正思想态度,深入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四是班子示范表率。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负责人身体力行,带头强调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强化爱岗敬业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明荣知耻的是非辨别意识、宗旨意识和群众意识。四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严格落实好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的有关规定,以及严禁利用和操纵工程建设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了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活动“十不准”规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做到了领导干部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向建设单位介绍、推荐施工队伍等。同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外出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各类奢侈浪费行为,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

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培养、大额度资金使用,维护了班子整体形象,切实发挥了局领导班子整体作用。于11月11日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促进了今后工作的开展。三是深化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机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民主议事、重大事项决策、车辆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区委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将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股室,促使源头预防和反腐败机制不断深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五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坚持规范运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招投标,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要求,认真对待信访工作,按时向_报送《群众上访情况摸排表》,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部门财务管理。按照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完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大额开支均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了经费开支公开透明规范,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杜绝和防止了不按制度和程序规定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通过积极开展纠风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党风政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

一年来,我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松懈,局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注重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提高,牢固筑起防腐拒变的大堤,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在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半年来,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在特克斯县畜牧兽医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全县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半年来特克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几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继续实施“放心肉”工程。“三下乡”和“法制综治宣传月”中,在城镇和重点乡开展街头宣传,参加人员达36余人,赠送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大幅标3幅,展出挂图5张,展版2个。于20xx年4月至5月份组织全体检疫员在畜牧兽医局举办为期三天的法律法规和动物检疫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一次,邀请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老师三名对学员进行以民汉两种语言进行授课,结束时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检疫员发放《动物检疫员证》,不合格的检疫进行再学习处理。上半年的学习参加人员共36人次,理论考试95份以上6名,90-85份28名,85以下2名,实际操作94份以上18名,94以下85以上18名。

二、坚持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自20xx年1月以来,坚持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根据畜禽流通量大小,在我县喀拉达拉乡和乔拉克铁热克乡等处设立“动物报检点”四处,实行“政务公开,收费公开,制度上墙,先报后检,有报必检”,严格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做到一畜一证制,同时做好产地检疫记录。到目前为止产地检疫共14316头(只),其中牛1321头,羊13195(只),使产地检疫率达到92%以上。

三、强化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全县三座畜禽定点屠宰场,建立检疫工作室,实行了“制度上墙,业务公开”,根据屠宰量的大小,配备3名动物检疫员,一个动物产品快速检疫箱,一套检疫刀具,一只体温表,实施同步屠宰检疫,完善屠宰检疫记录,落实了责任制,回收畜禽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证。上半年屠宰畜禽共11335头(只、羽),其中牛350头,羊4812只,生猪384头,屠宰检疫禽5789羽,无害化处理畜禽脏器325个,上市畜禽肉胴体检疫率达100%,持证率100%,使产地检疫证回收率90%,免疫耳标回收率69%以上。

四、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放心肉”工程,按县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上半年成立“肉食品安全监督稽查组”分不同路线对县城集贸市场牛羊猪肉摊、生活超市、大中型餐饮饭店、畜禽定点屠宰场、卤肉店、白条鸡店、冷库等肉品流通和出售环节的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加盖验讫印章,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宰后检疫是否到位,胴体上是否有检疫切口,是否存在未经检疫或经营病害、变味肉类等违法违规现象实施定期性的监督检查。根据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在肉类流通环节中存在以下个别的,未经检疫、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违规现象。于20xx年2月份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未经检疫畜禽产品共120公斤,对此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没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限期内改正和罚款处理。同时节假日实行了肉食品集中整顿和值班,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和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上半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共11次,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

五、加强“五证”管理,规范用证行为加强“五证”管理,严格领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总量控制,以旧换新,责任到人,规范填写,与用证人利益挂钩。同时,随时对各乡镇站用证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用证安全,从1月份起到目前为止,使用检疫“五证”154本。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目标。

(一)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在伊-特公路呼吉尔特乡库热村距路30米一处设立的报检点派出4名业务素质高的检疫员实施出入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有检疫证可出境,无证不准出境,从外地引进动物依法在隔离所内进行法定时间内的兽医临床观察,同时认真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运载车辆防疫消毒,到目前为止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30081头只羽,其中牛3548头,羊13800只,禽类12568羽,生猪125头,马40匹,羊皮541张,牛皮456张,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在5月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对25户养殖户,2个城乡集贸市场,2个冻库,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二)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处,为杜绝畜禽疫病大面积流行和传播,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从3月份以来我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乡畜禽免疫工作是否落实,防疫员是否到位,免疫是否按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未免疫或拒绝免疫等违法违规情况实施定期性的监督管理。在4月的春季免疫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免疫145户,拒绝免疫12户,对这些违规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免疫管理办法》规定,通知当地防疫员进行补免处理,同时我所业务人员现场对农牧民进行多次的关于畜禽免疫、防疫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对畜禽防疫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三)强化动物监督执法案件查处,规范办案程序,实行了错案追究制;上半年来现场纠正违规事件11件,死牛签定1头,死猪签定16头,死羊签29只,其中形成笔录档案的有2件;立案处理1件,结案处理1件,无一错案出现。

七、小结在全县动物检疫队伍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实施动物产地检疫14316头(只),产地检疫持证率达100%。屠宰检疫共11305头(只、羽),无害化处理动物脏器325个;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21081头只羽,动物产品共997张(牛羊皮),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防疫监督检查共18次,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1次,案件查处2起,印发上报食品安全办信息5条,法建办信息2份,总结6份,先后11次协助乡镇兽医站处理畜禽防疫、检疫事件。对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动物产地检疫是从源头抓疫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的关键措施。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我县继续深入开展“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是中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整顿年,由于双汇瘦“肉精事件”和雨润“问题肉事件”的警示,我县把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队伍教育当成重中之重。由于市县两级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畜牧兽医专业毕业人员,人员技术能力低外行多,所以加强技术培训尤为重要。我们邀请市监督所所长高级兽医师蔡立安和监督科科长左善民两位同志对全体检疫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同志每的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

xx五个乡镇检疫示范点,统一制作公示栏,制度牌,配发制式文书和消毒药品。充实乡镇检疫人员,落实检疫点办公场所。在保持去年x家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小区签订协约的基础上,又与x户小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产地检疫协约。目前共有猪养殖场户156家,羊58家,牛61家,鸡101家实施了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五个示范点与规模养殖场签约率达到了100%,其他乡镇平均达到80%以上。

今年,每月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报检次数平均达到x批次,共达到x批次,检疫动物x万头只,其中活鸡约x万只,活羊约x万只,生猪约x万头,牛x万头,签约规模养殖户动物出栏报检率达到100%,检疫率100%,出征率99%(1%为检疫不合格要求隔离治疗和观察的动物)。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已经开始在我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为了保障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产地检疫管理工作小组,同三个监督执法中队近二十余人在全县各乡镇的动物养殖、动物交易、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对未经检疫出售,运输,屠宰动物的行为依法处理处罚。特别是在屠宰环节我们利用我县屠宰检疫工作管理严格的基础加大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回收力度,对无证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一律禁宰隔离观察并根据情况处罚后再补检准宰,以促使经营户只能收购经过产地检疫的动物。同时我县实行了动物贩运经营人和经纪人培训考核制度,动过加强动物收购运输环节的管理,也大大促进了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深入开展。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动物检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防制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人民健康。因此,政府的有关部门对动物检疫工作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关注,随着《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动物检疫工作变得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但是,就目前来看,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被政府和人民群众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在大中型城市中开展较好,而一些农村基层的动物检疫工作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1、检疫人员的不足以及素质不高。在大部分的乡镇地区,检疫人员只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或者甚至就一个兽医人员,他们出了要担负大部分的动物检疫,防治,诊断,技术指导等工作外,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好动物屠宰检疫的工作,其次他们的素质也并不是很高,这样就会造成屠宰检疫工作无法深入的进行下去,严重影响到了食品的安全。同时,大多数基层的检疫站缺乏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造成检疫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检疫队伍素质较低,检疫工作不能真正达到检出病害的目的。

2、检疫方式的落后。在农村或者山区地区,基本上就是靠一把刀,或者一个温度计,其他即使有用也不会带过去的,在实际的检疫工作中,检疫员只能用通过肉眼、感官对活畜禽进行检疫,无法进行常规检查,也没有化验室可以进行专业的检验。虽然部分的基层屠宰场也有置有专门的化验室,但很少开展化验工作,并且可以检测的项目也十分有限。这样只能检测出一般性的传染病,严重影响了检疫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3、动物检疫工作宣传不到位。动物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动物从销售到产品的过程中要经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等检疫步骤也很不理解,影响了检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另外,由于一些检疫人员大多不是专门的检疫人员且素质不高,一些地方存在只收钱不检疫的问题,影响了动物检疫的整体形象,使得农村基层检疫工作不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

4、基层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对于开展检疫工作的认识有偏差,片面的认为基层检疫工作的重点是免疫。动物检疫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中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关键所在。由于基层动物养殖的方式繁杂,既有规模化的养殖,又有农户散养,并且由于养殖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出栏时间不统一等原因,导致产地检疫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难度;同时由于我国的产地检疫工作多数是实行报检制度,但大部分养殖户法制意识不强,导致肉食品在出售时不报检;此外,由于一些动物的收购是采用商贩上门的方式,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使得检疫人员难以掌握而又无法到户实施产地检疫;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影响了产地检疫的到位率。

5、基层的相关部门也存在重防疫、轻检疫的思想,尤其是在最近几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使得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很难发挥作用,使得基层动物检工作无法进行深入的开展,导致以检促防工作滞后。

1、加强工作人员建设,提高检疫队伍素质。

2、加大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需的设备器材。

3、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去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知识和法律。

4、紧密部门配合,合力促进检疫工作。

5、以检促防,推动动物防疫工作。

6、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在屠宰检疫的环节,要将强监管,严格控制检疫质量关。同时,加强市场上肉店的监督管理,促使经营者凭证依法经营,并定点销售,改善卫生状况。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2、税费收缴情况。仅永定城区两个屠宰厂统一收取的各种税费共13万元,其中:增值税3.9万元,工商费1.4万元,检验检疫费1.6万元,加工服务6.1万元。

3、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今年我们收回了生猪定点稽查的委托权,成立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从畜牧局接收了15名,这些人员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定点屠宰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不法行为,保障了全县市民食肉的“安全”、“放心”,为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基础设施和服务建设情况。根据《生猪定点屠宰条例》规定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指导思想,对屠宰场不合理的布局进行不断改造,成立了永定区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各屠宰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检验检疫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5、市场建设情况。市城区共有5个鲜肉肉品供应市场,市场的鲜肉都经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实施检疫检验,合格的由检疫员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讫印章方可入市出售,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由定点办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确保市场的肉品的安全、放心。

二、具体做法。

根据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和省、市、区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把生猪定点屠宰列入政府的菜篮子工程,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都关心重视食品安全,因此,我局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只有深入研究,制定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依法行事,用制度统一思想,用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省林业厅《印发云贵川渝藏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总体方案的函》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环林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相关单位的积极协助配合下,该行动圆满完成,现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落实此次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的顺利实施,市环林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专项执法流程,确定执法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检疫执法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要求专职检疫人员、森林公安、林政人员在林业植物检疫法专项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穿制服和佩带标志,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森林植物检疫员证》,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投诉、举报或咨询的群众,接待热情礼貌,答复用词准确严谨,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活动。

通过拉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录音、街道展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认知程度,并积极参与到森林防治监控工作中来。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按照片区共开展4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当场解答群众咨询、展示图片等形式,圆满完成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其他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检查木质包装企业4个,信息报送5次,制作横幅1幅。

(二)培训活动。

于20xx年7月4日至20xx年9月3日,分别在木材检查站、乡、乡、乡举办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培训。培训活动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讲解《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讲解典型案例;三是讲解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特征;四是市常见林业有害生物特征及简单辨别方法。市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参加人员达70余人次,出动车辆10台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其他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林业有害生物认知程度,有效的打击了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秩序。

三、存在问题。

因无专项经费,涉及部门多,社会支持力度不够,工作难度大,导致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彻底。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真实姓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性别:女。

年龄:27岁身高:160cm。

婚姻状况:未婚户籍所在:延安市宝塔区。

最高学历:大专工作经验:3-5年。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求职意向。

最近工作过的职位:文秘。

期望岗位性质:全职。

期望月薪:1500~元/月。

期望从事的岗位:行政专员/助理。

教育经历。

榆林学院(大专)。

起止年月:9月至7月。

学校名称:榆林学院。

获得学历:大专。

榆林学院(大专)。

起止年月:209月至207月。

学校名称:榆林学院。

获得学历:大专。

技能特长。

技能特长:听音乐,性格开朗,形象好,气质佳,会操作办公软件。孰练掌握一般电脑操作。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武合讲。

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因农作物种子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有害生物(以下简称检疫对象)造成农作物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发生此类事故给种子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通常是判决种子经营者或种子生产者赔偿种子使用者的损失。作者认为,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不应对农作物种子带有检疫对象造成农作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下面借助中国法院网刊载的《农作物遭病毒侵害损失谁担》一文介绍的案例[1],谈点个人意见。

案例案情是:海容公司委托宝应湖农场种植南瓜550亩。经海容公司引荐和担保,宝应湖农场自中天公司购买经上海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厦门海关检疫入境的东升南瓜种子2200袋,并予以封样。东升南瓜开花结果期大面积暴发南瓜花叶病,导致严重减产。宝应湖农场诉至法院,要求中天公司和海容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44万余元。经对样品种子检验,检出南瓜花叶病毒。法院认为:中天公司有能力进行南瓜病毒检验,但销售的种子却带毒,并未如实告知买受人;海容公司未要求农户进行消毒处理;种子带有病毒与原告的损失有因果关系,表明存在质量瑕疵,中天公司和海容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据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

作者认为,判决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对种子带有病毒等有害生物造成种子使用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值得商榷。

1带有非检疫对象的种子造成种子使用者损失的,种子经营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为劣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农(检疫)字(1992)第17号)和《关于发布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通知》(农农发[1995]10号),规定了进境物检疫对象和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由于南瓜花叶病毒既不属(农(检疫)字(1992)第17号)规定的进境物检疫对象,又不属于(农农发[1995]10号)所附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名单规定的检疫对象,所以,南瓜花叶病毒不是检疫对象。带有南瓜花叶病毒等非检疫对象的种子,不属于劣种子。

依据种子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只对种子质量负责;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种子经营者和种子生产者应当予以赔偿。带有非检疫对象的种子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不应由种子经营者和种子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气候环境、种子处理、田间管理或者未履行使用说明义务以及技术指导失误等均与种子带有检疫对象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应由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承担种子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违反合同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相关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气候环境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种子使用者承担或由政府救济。

2经过检疫的种子如果带有检疫对象,应由施检机关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对入境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此案所涉种子就是经厦门海关检疫入境);对国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由植物检疫机构负责。输入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此案所涉种子经厦门海关检疫合格,准予进境;证明种子生产者生产的种子不带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经过植物检疫的种子,即使带有检疫对象并由此造成了损失,也因植物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应由植物检疫机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承担因种子带有检疫对象造成的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

3经过检疫的种子带有检疫对象造成种子使用者损失的,种子经营者应当免责。

3.1种子经营者没有实施植物检疫的能力。

种子法规定,种子生产者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技术人员;种子经营者应当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的人员,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即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应当具有检验种子质量的能力。种子法还规定,仲裁以及监督抽查检验,由具备相应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及其种子检验员负责执行。无论是种子企业的自行检验还是种子管理机关的监督检验,检验的对象都是假劣种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国内调运、邮寄种子的植物检疫任务,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动植物检疫的对象是列为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

法律只要求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应当具有种子质量检验的能力,没有要求其应当具有检疫有害生物的能力。种子检验与植物检疫的实施主体和检验对象均不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前引案例混淆了种子检验和植物检疫的区别。

3.2经过检疫的种子带有检疫对象给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种子经营者应当免责。

经过检疫的种子不应带有检疫对象。由于种子经营者和种子生产者没有实施植物检疫的能力,其应当对经过检疫的种子所带有的检疫对象给种子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免责。经过检疫的种子仍然带有检疫对象,是种子生产者和种子经营者依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的“缺陷”,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此案所涉种子,入境时已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厦门海关)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种子)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检疫对象)尚不存在;从双方封存的样品中检出病毒,表明植物检疫机关在实施入境检疫时尚未能发现该病毒;不具备检验病毒科学技术水平的种子经营者和种子生产者更不能发现该病毒的存在。如果种子入境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能够检出该病毒,而专业从事植物检疫的检疫机关尚未发现该病毒,说明检疫人员玩忽职守,因玩忽职守漏检的该病毒又与原告的损失有因果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植物检疫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辽宁19户瓜农使用进口种子遭瓜瘟向农业部索赔》案,就是一例[2]。

4出售种子的经营者的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为劣种子。使用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造成的损失,属于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种子使用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出售种子的经营者(不是所有的种子经营者)予以赔偿。植物检疫机构应检而未检或者应检出而未检出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具有过错;此过错与检疫对象给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有因果关系,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了种子使用者因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造成的损失后,有权向植物检疫机构追偿。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三

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技之冬”、“科技之春”活动、党校干部培训以及广播和电视等途径做好植物检疫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只要有抽检的需要无论任何时候都热心服务。20xx年,开展调运检疫51批次,共2610吨,其中玉米142吨、棉籽8吨、小麦2460吨。邮检4批次,数量公斤,主要是扁豆和棉花种子。

积极主动配合各种业部门,春季落实需要植检地块,夏季跟踪产地植检,秋季做好植检合格证颁发工作。全年共计开展产地检疫面积4600亩,其中小麦种子田1500亩,玉米种子田2500亩、棉花种子田600亩。

1、周边地区棉花种子流入我市市场调查研究不够。目前进入我市的棉花种子引起的枯黄萎病越来越严重,抗病品种虽然在目前解决了大问题,但这仍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植检工作职能发挥不够。

对当前植检对象的分布,发展严重程度以及将来的趋势没有进行专门的工作,植检人员主要从事农技推广等工作,在植检工作专门性方面不够深入和广泛。

3、植检工作条件尚需进一步完善。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四

今年,作为一名动物检疫员,我主要负责屠宰场的夜班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巡查检疫工作。为了确保让老百姓每天都能吃上“放心肉”,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动物检疫员职责,不迟到早退,认真落实每一项自己职责之内的事情,为群众的肉食安全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检疫知识学习,提高检疫技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疫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在发生着变化,靠以往的检疫经验来进行检疫,已经不能够满足今天检疫工作的要求,我知道,自己必须通过加强检疫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才能够更好地胜任现在的动物检疫工作。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我认真参加中心统一举办的检疫员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检疫理论知识水平。并在平时的检疫工作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来解决检疫遇到的问题,通过理论与实际例子的鲜明对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认真开展市场巡查。

生猪的屠宰检疫是肉品质量安全中最重要的一关,为了确保被屠宰的生猪头头检疫,减少不合格猪肉和病死生猪等流入市场,我对每一天的检疫工作都十分重视,按时上班,持证上岗,定时巡查猪栏,严格执行屠宰前15分钟的巡查工作,确保没有病死猪进入屠宰环节。在屠宰过程中,对生猪内脏、胴体等进行认真检疫,发现问题的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出场的产品都是合格的。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万只、牛肉头,剔除患病家禽只、病害牛肉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户,饲养生猪万头,占养殖总量的%。宁都黄鸡养殖大户户,饲养家禽万只,占养殖总量的%。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个。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五

总结

,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下面文书帮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

小学班主任期末个人工作总结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年,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五中全会”重要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知识,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随着***疫情的爆发和***以及***等数种疾病的肆意。按照***党组的总体部署,及时学习并掌握**疫情和中***以及***等疾病防控文件的精神,按照科室分工在***岗位上,严格按照排查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每一例来自疫情国家人员的**工作,确保每一份来自疫区人员**资料的完整性。同时做好其它人群的传染病监测工作,努力促进**检出率,查出了今年***病例。工作中努力做好“传、帮、带”的工作。工作之余不忘磨拳搽掌,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课程,提高有效应对疫情排查的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认真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在兢兢业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得到了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但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改进缺点,全面做好自己的工作,为检验检疫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20**年,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本人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本人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十八大以及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响应局党组的号召,切实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以严谨慎行的态度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二、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按照**分工在**岗位上,严格按照排查操作流程,充分结合疫情警示通报机制和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每一例发热旅客的排查工作,同时做好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传染病监测工作,努力促进阳性检出率。坚决按照天河局党组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配合,顺利完成了**核心能力建设的检查工作。

光阴如梭,一年的工作转瞬又将成为历史,20**年即将过去,20**年即将来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

屠宰场检疫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六

(三)依法封存、没收、销毁违反规定调运的农业植物、植物产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四)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落实除害处理等措施。

农业植物检疫人员实施农业植物检疫等相关执法活动,不得干扰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挠。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11047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