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通用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6 13:52:07
最新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6 13:52:07     小编:FS文字使者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经历和成长的回顾,具有重要的自我反省作用。在撰写心得体会之前,我们可以先进行相关资料的查阅和了解,以便更好地提炼出有价值的观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二

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三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证等法治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是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各国的法治理念受制并决定于蹦过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条件,不同国家之间在法治理念上更是存在着根本性区别。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各自从不同侧面系统的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的标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的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切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聚友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层面上经一步体现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之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聚友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治理法治理念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这些理论渊源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对于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系统认识和见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及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思想,以及人全和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的思想,也正是我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

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理论,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行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径,进一步推动和指导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在当代中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当代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辨别吸收了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一写有益因素,如“民为邦本”的思想,“法尚公平”、“法不阿贵”的思想,“治民无偿、唯以法治”的思想,“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思想,以及我国民间传统长期流行的“以和为贵”、“无颂是求”等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本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显示出鲜明的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得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西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借鉴,一方面在于审慎的参考西方法治理论中有关法制构建与运作的一般性原理,如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论、法律强制和权威论等理论,并更具中国国情对这些理论加以理解和诠释;另一方面体现在法学一级社会法学派等理论流派强调法律的社会利益,突出法律实际运用的社会功效等观点和和主张,深化对法治实践与外部社会联系的认识;同时,要正确辨识那些与资本主义过肩本质相联系的法治理论与法律思想,坚决摒弃和排拒“三权分立”、绝对化的“司法独立”一级机械教条的“法条主义”等理论与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这一基础赋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大的生命力。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四

注重内涵发展,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时代的召唤。教师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理应成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楷模。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对于教书育人有着这样一句话:“教人做人,教人做真人,教人做真善美的新人”,这其实也就是强调了对学生道德观和荣辱观的教育。学生的道德、荣辱素养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形成的。我们的学生正处在可塑性很强的黄金发展期,各学科教师在传授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若能注意挖掘教材内容,适时加入荣辱道德元素,关注学生情感和品质的发展,将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古人云:“师者,范也,言行动静,皆可为式”。我们的言行对学生有很大的影响,起着潜移默化和导向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学生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地与学生进行情感沟通,让他们产生一种被重视、被关心的良好心理效应,这样我们才能打开学生的心扉,取得更佳的教育效果。

作为一名英语教师,我们也不难看出,牛津英语的语言材料内容相当丰富,其中蕴藏着可进行荣辱观教育的许多元素。英语学科中听、说、读、写、练等的内容经过教师的备课加工,即可融入荣辱观的元素,从而丰富教学内涵,构建学生良好的品格素养。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语言材料渗透荣辱观教育内容。比如渗透爱国主义的教育、渗透环保节能的意识、渗透良好品质和健全人格的教育、渗透注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态度等等。教师也可以把握很多教学环节适时地渗透荣辱观的内容。例如:课前准备阶段的一则新闻、一条谚语、一个故事、一出短剧…可能就蕴涵着做人的道理,会触及学生的情感和意志领域。课中任务型教学活动的达成需要学生间的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课后作业的完成尤其是背诵单词和课文需要学生付出意志的努力,要让学生知道不劳无获的道理,鼓励学生永不言弃,战胜并超越自我。课外拓展活动诸如板报、视听、阅读等对开阔学生的视野,陶冶他们的情操是十分有益的。

教师应紧密结合教材,深入分析和挖掘教材的思想性,才能充分发挥教材的教育价值和教育作用。英语教材的思想性在一些语言材料中表现明显,很容易融入到课堂教学,让学生自然而然地在语言习得和运用的同时明白是非荣辱观;而另一些语言材料中的思想性则是潜在的,需要教师深入钻研、分析并在课上给予学生适当的点播和引导,否则材料的思想性就不易被发现,教育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仅仅有很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教师只有具备了崇高的职业道德,牢牢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本着对学生全面负责的精神,才能做到钻研教材,寓德于教,帮助学生明是非、善恶、美丑,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按照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依法执法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后勤工作主题,落实“安全、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行法规制度的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具有监狱特色的后勤工作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公司党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民警职工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我对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具体如下:

一、对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目的、意义的认识体会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一是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讨论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联系近几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案件,从思想上进行深刻剖析,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三是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对执法观念和制度规范进行了再清理,有针对性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进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

另一方面,深入学习宣传汤群芳、监狱系统“十佳”民警等先进典型。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五五”普法的始终。

二、认真学习,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工作的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非常及时和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并结合自身工作,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忠诚党的监狱事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围绕“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的主题,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要求,将四个专题大讨论活动与纪律作风整顿和“唱响主旋律、倡导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活动相结合,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和“唱响主旋律、倡导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活动,进一步查找、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不断深化。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政法队伍保持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中央

,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也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我们要用好这个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不良性事件。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容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导致刑事犯罪高发。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新形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要求,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些,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在利益面前,政法干警思想上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就会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损失。不仅如此,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中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一些人对西方法治思想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缺乏起码的政治鉴别力,有的甚至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还有一些干警,受“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创新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依法治国的观念并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起来。对政法意识形态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任其发展,而必须正本清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保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性质不变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的保障。经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洗礼,广大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执法理念将会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将会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庄严的使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它要求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全面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这段时间学习中央、省、市对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我到哈市参加哈尔滨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要想把这次教育活动抓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检-察-院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适时组织本地区检察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刻、把握得更准确,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得怎么样,最终要看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思想,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第三,要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和清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要按照罗-干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六

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治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治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七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社会法治建设成为了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和谐,法治建设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法治建设中,以此来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因此,本篇文章将从我的角度,谈一下我所理解的法治概念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的概念。

所谓法治,就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行使权力,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人民利益的社会制度。法治不仅仅只是纸面上的规定和条款,更是一种意识和行动,是社会公正的保障,是人权和法律的联盟,是平等和自由的平台。法治的旨在构建一个公正、平等、法律禁止的社会秩序,使每个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地行动,同时也要求每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按照规则行事。

社会主义法治是以我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法系为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支撑,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为核心,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点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即法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民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是坚持极度公正、公平的法治原则,法律的适用于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分国界、种族、阶级等。

第三是严格执法,捍卫法律权威,推进法律优先的执政理念,让每个公民都遵守法律并受到惩罚。

第四是加强司法建设,提高司法体系和司法官员的专业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构建起一支公正、专业、廉洁、有力的司法队伍。

第四段:我的体会。

在法治建设中,我个人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首先,每个公民都应该理解和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法律意识的提升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方式进行,例如,了解和研究法律规定,加入到公益事业、法律援助等组织中,以此培养和提高法制意识。

其次,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公平正义。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司法判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而公众监督则是保持司法独立性的重要手段。

最后,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融合,引导各类群体以法治文明为目标,合力推动社会发展和稳定。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法治是现代社会建设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科学地生活,遵纪守法,在减少社会犯罪、促进法治文明等方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动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但在现实中,往往并不是这样。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法治社会中,社会主义法治则成为了基础,是保障公民权利平等的根本之一。在我个人的经历和学习中,我对于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也有了一些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个人经历。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是多么的重要。年轻时我曾经因为一次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虽然是一小笔钱,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必要性。而当我成为了一名员工,我又体验到了法律保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由于我的公司规定合同终止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当我辞职时公司无法履行这个规定,于是我便找到了合法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样的经历让我对于法治的信任更加坚定了。

在我看来,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让法律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而政府也应该以法律作为统治的基础,确保自己的权力行使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没有权威性,政府随意行使权力,那么就无法保证公平正义的维护和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就很难谈到社会主义治理。

第四段:公正法治。

公正也是一个颇为重要的概念。在法治社会中,真正的公正就是法律的公正。法律应该面向每个人,不分贵贱、富贫,保证每个人都能够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法律的判决不公或各种附加条件干扰法律的公正执行。这些都是实现公正法治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公平正义的基础。

第五段:结语。

在我的生活和学习中,我发现只有真正实施了法治和依法治国,才能够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和踏实感。而社会主义法治则作为法治的基础,更是保证了人民权益的最大化和正义事业的不断推进。最后,让我们都向着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迈进,让更多的人真正享受到公正平等的法治环境。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九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一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二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乃至个体的一个人前进的标杆和奋斗的力量源泉,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我倍受启迪,身为一名银行工作者,身为一名党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引发了我的许多思考,许多体会。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自己有以下两点体会: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员工,应该确立与工作职责与地位相符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价值观,重点要抓好一下几个环节:

1、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教育。将“农信人文精神融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服务宗旨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

2、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以“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团队价值高于个体价值,社会价值高于部门价值”为导向,克服怕苦畏难、消极埋怨和追逐个利等不良倾向。

3、要把农村商业银行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确立“坚持原则、勇于开拓”的价值内核,使每个人都深刻拥有一种尽责进取的坚定操守,一个对事业执着追求的忠诚信念,将“服务发展、维权护法、追求卓越”作为共同的责任,创造性地工作。

4、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亲身实践。紧密联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现实成就和干部职工的切身感受,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人人践行的生动局面。党员领导干部是普通群众的标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培育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入手,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利益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

5.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业务经营深度融合,增强实践性和说服力通过经营管理制度、机制、流程及各项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员工立足自己的岗位,在客户服务、产品营销、风险内控、团队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就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并逐步转化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准则。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三

法治社会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形态。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着对法治社会的深入了解和体会,而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得出了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社会的建立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公平正义。法律作为一种规则,通过制定和执行,确保了每个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亲身感受到了法治的重要性。比如,当我出行时,交通法规的存在保证了道路秩序的良好,使我能够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同时,在工作中,劳动法的保护使我受到公平的待遇和合理的工作环境。法律的存在不仅给予了人民力量,也给了我更多的安全感。

其次,法治社会建立了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不论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等任何条件。法律的公正性确保了社会中的资源可以公平分配,保证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得到公平待遇。曾经,我参与了一个法律援助组织,帮助一些弱势群体维护权益。我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也见证了法治社会给予这些人希望和尊严。正是法治的存在,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再次,法治社会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律的存在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这样,人们可以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和创作中,激发出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在我的工作中,正是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我才敢创新并推出了一款市场热销的产品。如今,我的事业蒸蒸日上,这都是得益于法治社会的存在。法律的力量为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公民的共同参与和维护。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法律,参与社会治理,并且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只有全体公民一起努力,法治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和发展。在我的社区中,我积极参与居民会议,提出关于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等问题的建议。通过集思广益,我们共同努力,使我们的社区变得更加宜居和美好。每个人的参与都是法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最后,我认识到法治社会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法治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存在,更需要法律的贯彻和执行。我们需要不断提高法律的透明性和公信力,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曾亲眼目睹过一些司法不公的情况。这让我深感法治社会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一起努力去解决和改进。

总之,法治是保障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深入了解法治社会,并通过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和发展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法治带来的平等和正义,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四

社会法治作为现代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所在。在一个社会中,法治的存在可以保障人民的权益,加强国家的管理和治理,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法制的建设和法治的实施,人们的行为受到约束,秩序得到维护,社会的发展有了有力保障。在我深入参与社会法治的实践中,我有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是社会法治的核心,拥有强大的约束力。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明确了权益的界限,无论身份、地位、财富,每个人都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法律的约束力既让人们明确了自己的权益,又要求人们在行为中遵守法律,保障他人的权益。在我的经历中,我发现只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才能在社会中获得认可和尊重。同时,法律的约束也使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社会的秩序和法制,共同建设和谐的社会。

要实现社会法治,必须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法律机构、公民等。政府应加强法治宣传,加大法律教育和普法力度,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律机构要提高办案效能,加强对重要案例和法律政策的研究,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而每个公民也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不仅要自觉守法,还要勇于维权,发挥法律制度保障个人权益的作用。只有在一个法治环境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公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四段: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对于社会法治的实现至关重要。司法公正是法律的最后防线,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证。每个公民都应该有权利获得公平的司法审判,同时也要承担起尊重和遵守司法判决的责任。在我亲身参与司法环节的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们精于理论、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面,也看到了曲解法律、不公正判决的情况。因此,建设一个公正司法的环境需要法官们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需要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司法。

第五段:个人履行社会法治责任。

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履行社会法治责任的义务。社会法治不仅需要政府的建设,也需要每一个个体的投入。在我个人的实践中,我积极参与社区法律咨询服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还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这样的实践让我更加坚信,每个人只要立足于自身岗位,发挥自己的作用,都能够为社会法治做出贡献。

总结:通过社会法治的实践和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社会法治的重要性。法治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履行社会法治的责任。只有在法治环境的保障下,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未来的生活中,我将继续以积极的姿态参与社会法治的建设,用自己的行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五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人们保护自己的主要武器便是法律。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能在巩固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深度,又可以体现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紧密性,能帮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法律对我们实际生活的积极作用。语文教学担负着人文教育的功能,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是一种现实、可操作而有实效的途径。这种运用现代眼光来重新审视文本的“法眼”解读,以及运用艺术眼光对法律文本、法律事件的“文学”欣赏,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也必将使得法制的神圣光芒照进美术课堂,照进学生的心灵。

一、利用教材中的篇目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例如新课标人教版实验教材五年级上册第九课《保护文物》《校徽设计》《精美的邮票》《趣味汉字》等。只要我们深入挖掘、刻意引领,便可以随时抓住课文中的点滴细节向学生灌输法律意识。学生立即意识到这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趁机为同学们介绍了和该法律有关的相关条例,让学生对此行为性质的认识更加清楚、深刻。在此基础上,我组织学生给“社会的蛀虫们”写一封信,谴责他们的违法行为,控诉他们的累累罪行。学生通过此课的学习,社会责任感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二、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制”服务于“语文”

会作文拟题技巧。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深受学生喜爱,它的成功除了选题贴近百姓生活、讲述真实生动、弘扬道德风尚、普及法律常识外,还得益于每一期都有一个好标题。

三、开展美术活动,创设浓厚的法制氛围。

利用美术综合性学习,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特色。《美术新课程标准》指出:“美术综合性学习可以加强美术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美术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美术与法制,这样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经过教师稍加点拨和引领,便能如此密合交融、浑然一体――这不正是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学科之间的整合?由法制而推及其他领域,如经济、医学、艺术、乃至体育、军事等等――便该是语文与社会的整合、与生活的整合!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六

社会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法治建设,致力于推动法治化进程。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深感社会法治建设的深远影响,通过参与和观察,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社会法治建设需要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养。法律是社会的规则,是社会秩序的保障。但是,在社会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很多人对法律缺乏了解和认同,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推动社会法治建设,需要通过教育的力量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我曾参加过一场法制教育讲座,讲座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保持社会稳定。

其次,法律的严峻执行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一。法律只有在得到严正执行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法律执行问题较为突出。我曾经目睹过一起路边施工事故,施工单位明显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的情况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削弱了社会法治的威严。因此,要加强对法律执行力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法律能够公正公平地执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再次,社会法治建设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旧有的法律制度可能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因此,需要不断修订和创新现行法律,以适应社会的变化。我曾经关注过一些法律改革的进展,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推出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为社会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社会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法治建设不能只靠政府的努力,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参与进来。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曾经参与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传达给更多的人。我也看到了社会组织在法治推进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例如律师协会、公民团体等。这种共同参与的氛围为社会法治建设注入了活力,更好地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总之,社会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普及法律意识、严正执行法律、完善法律制度和共同参与社会进程,我们才能不断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法治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七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法治社会的建设。近年来,我深入研究了法治社会的理念和实践,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通过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探讨。

首先,法治社会依靠法律来管理社会秩序,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人权的重要途径。法治的核心在于公正和平等,法律的规范保证了人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要受到同样的法律约束和保护。法律是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人民才能够平等、自由地生活。

其次,法治社会强调法律的公正执行和司法的独立。司法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司法机关的独立和公正执法是保证法治社会正常运行的关键。司法应该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只根据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司法的公正性是法治社会稳定和社会信任的基础。只有在司法的公正和独立下,法律的权威性才能得到维护,才能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再次,法治社会注重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依靠法律制度的健全,更需要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基础和前提。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必须培养全民的法治意识,使每个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同时,法治精神也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法治精神强调法律的尊崇和权威,强调诚信和公正的价值观念。只有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

第四,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参与。政府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负有重要责任,政府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做到依法治国。政府的法治能力是评价一个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人民也应当积极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只有人民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人民的参与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最后,法治社会还需要倡导公平正义和法律教育。在法治社会中,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基本权利。社会的每一份资源和权益应当得到公平分配,人民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公正的保护。同时,法律教育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手段。通过法律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人民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总而言之,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入理解法治的概念和内涵,认识法治社会对于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意义。同时,政府和人民都要积极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去,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健康发展。通过以上的一些体会和思考,我相信,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我们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法治的社会。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八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29256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