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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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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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概括经验,方便日后的借鉴和应用。写心得体会时,应该注意突出重点和要点,以及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阅读下面这些心得体会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灵感。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一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是我们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的实行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人民利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和谐。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我们也需要了解和掌握坚持法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和重要性。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对法治与社会主法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什么是法治?

法治,顾名思义,就是用法律来治理国家、整个社会。法治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础,也是稳定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那么无疑会导致社会各个层面的混乱和不公。因此,坚持法治,就是坚持法律标准和公正的司法体系,严格执行和维护宪法法律,以及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从而建立一个公平、正义、有序的社会。

原本的社会法制是政府主导的,而社会主法治继承了社会法制的发展并适应了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强调的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社会主法治的意义在于使人们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有维护法治的责任和使命,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凝聚力。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并积极投入到法治的建设中去,才能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实际上,要想让社会主法治真正地实现,每个人都要有意识地践行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法治机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只有每个人都积极投入到法治的建设中来,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第五段:结语。

总之,法治与社会主法治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有序的社会的必要条件,每个公民都有维护法治的义务,法治不仅是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而且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坚持法制建设,履行公民责任,才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事。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审视自己的角色,积极参与到社会主法治的建设中去,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和发展。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二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三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做出来的重大决策。自从党中央确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策以来,“依法治国”、“法治”可以说已经为人们所熟知,也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而我校作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的政法大学,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具有更特别重要的意义,这对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自从开学以来我校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学习教育和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号召,我校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大家不断交流,每个人都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从各方面进行自省、自律、自查,克服不足,努力整改。在培养人才方面,已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列入了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和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在科研学术方面,学校一直强调面向基层和地方,前不久,我校还向省教育厅报了一个重大科研项目,题目叫《法治陕西》。在服务社会方面,学校还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组织了一批高素质的法学教师成立宣讲团,积极主动地给省各高校、各地市各阶层的干部群众进行宣讲。这不仅对建设“法治陕西”有重要意义,还将对我校建设法治校园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我个人而言,通过学习,感觉获益匪浅。

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之前,我及其身边同学对其内涵认识浅淡,更谈不上用其来指导我们学习中以及以后的工作实践。而现在我们已逐渐深刻认识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陕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使陕西的法治走在全国的前列。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即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我国是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进行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的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同时我们也深刻体会到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法科学生应更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我们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主动适应现阶段的形势要求。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践行西法大学子“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优秀传统,争取为“法治陕西”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社会法治建设成为了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和谐,法治建设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法治建设中,以此来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因此,本篇文章将从我的角度,谈一下我所理解的法治概念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的概念。

所谓法治,就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行使权力,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人民利益的社会制度。法治不仅仅只是纸面上的规定和条款,更是一种意识和行动,是社会公正的保障,是人权和法律的联盟,是平等和自由的平台。法治的旨在构建一个公正、平等、法律禁止的社会秩序,使每个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地行动,同时也要求每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按照规则行事。

社会主义法治是以我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法系为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支撑,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为核心,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点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即法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民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是坚持极度公正、公平的法治原则,法律的适用于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分国界、种族、阶级等。

第三是严格执法,捍卫法律权威,推进法律优先的执政理念,让每个公民都遵守法律并受到惩罚。

第四是加强司法建设,提高司法体系和司法官员的专业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构建起一支公正、专业、廉洁、有力的司法队伍。

第四段:我的体会。

在法治建设中,我个人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首先,每个公民都应该理解和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法律意识的提升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方式进行,例如,了解和研究法律规定,加入到公益事业、法律援助等组织中,以此培养和提高法制意识。

其次,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公平正义。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司法判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而公众监督则是保持司法独立性的重要手段。

最后,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融合,引导各类群体以法治文明为目标,合力推动社会发展和稳定。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法治是现代社会建设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科学地生活,遵纪守法,在减少社会犯罪、促进法治文明等方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动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六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农民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永嘉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牢把握“两个趋向”的转换规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深入实施“三带两极一目标”战略构想,加快落实欠发达乡镇富民攻坚计划,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加强领导,转变职能,切实履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广大群众为主体,不搞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方面要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抓试点、示范和重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体系,按照“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在建设方式和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因乡制宜,因村制宜,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强行摊派,不盲目攀比,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农村建设中,既要突出生产发展主题,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又要突出新农民的培育、新风尚的营造和新体制的构建,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互动、协调发展的建设机制。

二、总体目标。

3、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农村开展以“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构建新体制,营造新风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努力实现产业现代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知识化,服务社会化,管理民主化的目标。

――产业现代化。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要保持在8%以上,到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

――农村社区化。以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为龙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2010年,创建25个示范村,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整治标准,%以上的村达到文明村标准,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农民知识化。全面提高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为抓手,通过培训使70%以上的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60%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服务社会化。农村公共服务条件有较大改善,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实现村村有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老人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健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管理民主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切实增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建设,乡风和社会治安更加良好,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民主法治村基本达标率达到70%以上。

三、发展壮大农村现代产业。

4、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布局。要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我县现代农业建设的主攻方向,以“楠溪江绿色农业产业园”为龙头,围绕畜牧、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田鱼等六大支柱产业,按照特色、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深化规划,优化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和精品农业,加快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形成高效蔬菜种植、高效立体种养、畜禽规模养殖、特种水产品养殖四大特色板块。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可以配套建设200平方米左右的生产管理用房,并按农业用地予以审批。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新建的100亩以上的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予以扶持,力争到2010年,新建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基地达到1万亩以上。

5、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实施“强龙兴农”工程,重点推进“13688”计划。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开发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外部的生产要素参与农业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建成年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10家以上,力争1-2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全县50%以上的农户。积极发展农业行业协会,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拓展外省、市农产品市场。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予以扶持。

6、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创办农业经济实体。认真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种子种苗工程。深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改革,巩固和壮大农村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信息网。每年从县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农业和农村科技研究和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种子种苗工程、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沃土工程”。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无忧”工程,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强度,建立“肥药双控”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万亩。加强农产品检测、监督管理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培育优质名牌农产品。切实加强动植物防治工作,重点防控人畜共患疫病和外来有害物种。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强化防疫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加强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农业导向性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推介以及农业病虫害预警体系建设等。

8、大力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制定和完善农村工业发展布局建设规划,着力改变农民生活区内办厂的格局,促进农村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大力支持中心镇、中心村做好工业基地规划建设,预留必要的工业用地。2006年底要完成全县农村工业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镇工业基地建设,提高产业的集聚程度和主导产业比重,提升农村工业档次。鼓励劳动密集型工业向农村转移,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扶持各类民营加工企业的技改项目,形成以区域化的产业带和加工企业群为依托的农村特色块状经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工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9、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以“农家乐”和农业休闲观光为主的生态旅游业。以连锁超市进农村为载体,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探索发展集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有机结合的农村新型流通组织。供销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和合作经营,承担起建设现代经营网络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中介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发展面向“三农”的金融保险服务业,加快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大宗农产品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10、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范围。进一步把城镇的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延伸到农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到2010年,实现农村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他们公平获得劳动就业和基本保障的权利,努力实现“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的目标,基本做到安居乐业。

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到2010年,新建标准农田万亩。大力开展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小流域治理和生态河道建设步伐。深入实施“515防洪保安生命线工程”和“千库保安工程”,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和改善万人饮水问题,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

12、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提高规划档次。大力开展以改路、改水、改厕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违章建筑及危房拆除、“空心村”整治、“赤膊房”治理、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综合整治。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鼓励农民住宅集中建设。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符合标准的村予以支持。

13、深入实施“康庄工程”。在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到2010年,通村公路里程累计达到万公里,形成基本完善的农村公路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客运,形成基本完善的农村公路客运网。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康庄工程”建设。

1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社会事业配套设施。到2006年底,全面建成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到2010年,全面建成村民议事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方便和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供设施保障。实施农村“夕阳红”计划,到2010年全县农村普遍建立村老年活动室,县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1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进一步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9.2%以上。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沼气净化相配套的畜牧生态养殖小区。积极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实施生态村镇、绿色示范村、“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和“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2010年,全县建成绿化示范村55个,生态乡镇个。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在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生态镇(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推广、县级绿化示范村奖励和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等。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6、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在经济发达的乡镇,按照个人负担、集体补贴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

1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到2010年,全县农村参合率达到100%,人均筹资额按照省政府的规定由农民、村集体、政府财政共同承担。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予以解决。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和奖励。

18、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完善分级救助机制和救助政策。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到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控制在1:1.5以内。健全生活救助等多种救助、援助和社会互助等一体化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低保户”、“五保户”和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农村生活困难人群,实施分类救助。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低保贫困家庭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六、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9、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并逐步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使85%以上的农村小学、初中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到2010年,农村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率达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50%接受中等职业教育,95%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立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每年从城镇选派一批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

20、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为目标,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和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围绕泵阀鞋服、茶叶、旅游、家政服务等特色项目,建立一批骨干专业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进一步健全县、乡二级农民培训网络,形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合一”、农科教结合的农民素质培训教育机制。每年培训1.5万人以上,力争到2010年培训劳动力10万人以上。使他们成为懂得现代科技的新农民、掌握就业技能的新工人、接受城市文明的新市民。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资金对农民素质培训给予补助和奖励。

21、加快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按照每个乡镇有政府公办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对农民实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医疗保健服务,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每年从县级医院选派名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乡村医师到县级医院进修实习制度,抓好乡村医师的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每人每年10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22、不断繁荣农村文体事业。把繁荣农村文化作为文化大县建设的工作重点,以“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加快农村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体育事业。培育民间文化队伍和体育协会,发掘和保护农村民间艺术,着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农村特色文化。到,全面完成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工程。认真落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扶持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和文体下乡活动。

23、建设文明乡风。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推广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开展农村科普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崇尚科学,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倡导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的文明乡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建设和推广生态墓区,革除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系列活动,全面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大乡村治安巡逻队、调委会、护村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七、加快推进富民工程建设。

2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富民攻坚计划”,全面落实“1+10”富民攻坚政策,加大在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人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在保证已有的各种倾斜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欠发达乡镇发展。同时,要在欠发达地区启动“项目建设年”活动,编制投资导向目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各类资金注入,激活富民攻坚内在动力。

25、加大下山脱贫力度。继续推进“人口迁移工程”,按照“整体搬迁和插花移民相结合、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加快下山脱贫小区样板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典型引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下山脱贫小区。“十一五”期间,要全面完成新建下山脱贫小区(点)189个、整村搬迁25个的目标任务。

26、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千方百计组织动员沿江强企强村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深化“118”结对帮扶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情暖农家、万名干部帮万户”活动。在认真总结帮扶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手段、加大力度,制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重点扶持能够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大项目。

八、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7、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切实解决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落实好农民的民主选举权。按照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的要求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及时把有关项目向村民公开,维护好农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建设。依法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矛盾拓宽法律诉讼渠道。

28、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继续以实施“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等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发现和培养具有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双带型”党员。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和各项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少数村没有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29、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执行和落实好从国家征用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按一定比例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非农产业、安置农民就业的政策。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改革重点是土地征用较多、资产规模较大、集体经济收入较稳定的撤村建居村、经济强村、城中村、镇中村及园中村,通过股份形式把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维护好农民的集体资产分配权。到2010年,全县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个。

九、深化农村各项配套改革。

3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端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和办法,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31、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职能调整的要求,逐步拓宽农业项目的贷款业务。商业银行要积极介入农村小城镇建设,开展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模式的创新。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参股、银企合作、市场运作”的思路,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组织和专业大户等筹资组织担保公司和资金互助组织。积极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

32、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实行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对种粮大户补贴等财政直补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村庄整治、拆迁移民、下山脱贫等工程,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和居住环境。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把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向农村延伸,逐步推行农村社会事务社区化管理。建立合理的农村基层干部补贴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功能。

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33、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责任分解、政策制订、督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34、增加投入。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三个高于”政策,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规费,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后统一返回给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性收费实行全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用电收费不高于普通电价。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编制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支持。项目实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结合起来,使相关项目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示范村和整治村倾斜。财政支农资金要整合各类项目资源,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5、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各级领导都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讲活动,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6年6月7日。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七

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八

自2月14日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即将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确定了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县政法队伍的现状,及措施。活动中,我们要求政法委员会委员及政法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指导和了解其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政法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进行层层动员,迅速地启动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步营造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浓厚氛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活动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相结合。今年,围绕落实省、市政法会议精神,我们突出政治强警、规范建警、从严治警,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创新执法规范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争”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创新的领导班子、公正高效的执法群体、业务精通的政法干警、廉洁奉公的政法机关、社会满意的政法队伍。结合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其主要内容,并作为“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重要评比条件,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教育,端正干警执法理念,积极引导政法单位及干警打造“精品案件”和“拔尖人才”,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争第一、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政法干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将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质量、执法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同落实,同整改,同检查,使教育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同时,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效果来检验、衡量政法干警的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将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动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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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九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了人们沟通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然而,在网络空间中也存在着各种违法、不良信息的泛滥,对于维护网络环境秩序,建设法治社会,键盘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网络空间中,键盘侠既可以是一个提供有价值信息和理性见解的普通网友,也可以是一个通过言行举止维护网络法治的护法人士。作为一名键盘侠,我深感责任重大,以下是我在担当键盘侠角色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做好充分的知识储备是成为一名合格的键盘侠的基本条件。在网络空间中,各种信息的碰撞和涌现,要想准确的辨别信息的真伪,有必要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只有通过充分的学习和积累,才能够辨别信息的真假,并提供有价值的见解。例如,在网络上讨论当下社会热点事件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提供合理、有理性的评论。这样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也能够帮助其他网友更好地理解问题本质,从而维护网络环境的法治。

其次,坚持真实、友善、理性的原则是键盘侠必须具备的品质。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各种辱骂、诽谤、恶意攻击等不良行为。作为键盘侠,应该坚决抵制这些不良行为,以实际行动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与他人交流时,要以友善的态度对待对方,保持适度的互动。即便对于不同意见或有争议的问题,也应该保持理性,通过逻辑和事实论证,用讨论和辩论的方式解决。

同时,保持专注和严谨也是做好键盘侠的必备要素。网络空间中的信息量庞大,只有保持专注并对信息进行严谨分析才能在网上发表观点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在网络辩论时,对于网友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该认真倾听,并提出合理的回答。这样既可以增加与网友们的交流和互动,也能够帮助其他网友更好地了解问题,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此外,保护个人信息和维护网络版权也是键盘侠应该重视的问题。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泄露将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甚至危害。作为键盘侠,要积极参与和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倡导网友们合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此外,对于他人的作品和创意,也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尊重并保护网络版权。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版权的氛围,才能够更好地维护网络空间的法治。

最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是做好键盘侠的关键。网络空间的发展和变化都十分迅速,作为键盘侠必须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网络空间的发展变化。通过学习法律和政策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做到对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同时,学习沟通技巧和辩论技巧,提高与网友们的交流和互动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为网络法治的建设做出贡献。

总之,作为法治社会的键盘侠,在网络空间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品质。我深知自己作为一名键盘侠的责任与使命,我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素质,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为打造和谐、文明、法治的网络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

社会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法治建设,致力于推动法治化进程。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深感社会法治建设的深远影响,通过参与和观察,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社会法治建设需要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养。法律是社会的规则,是社会秩序的保障。但是,在社会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很多人对法律缺乏了解和认同,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推动社会法治建设,需要通过教育的力量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我曾参加过一场法制教育讲座,讲座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保持社会稳定。

其次,法律的严峻执行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一。法律只有在得到严正执行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法律执行问题较为突出。我曾经目睹过一起路边施工事故,施工单位明显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的情况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削弱了社会法治的威严。因此,要加强对法律执行力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法律能够公正公平地执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再次,社会法治建设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旧有的法律制度可能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因此,需要不断修订和创新现行法律,以适应社会的变化。我曾经关注过一些法律改革的进展,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推出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为社会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社会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法治建设不能只靠政府的努力,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参与进来。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曾经参与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传达给更多的人。我也看到了社会组织在法治推进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例如律师协会、公民团体等。这种共同参与的氛围为社会法治建设注入了活力,更好地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总之,社会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普及法律意识、严正执行法律、完善法律制度和共同参与社会进程,我们才能不断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法治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20字)。

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社会是法律权威得到全面尊崇的社会形态。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法治建设的力度,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也深入探索法治社会的内涵,感受到了法治社会带来的改变。

第二段:法治社会的基础(240字)。

法治社会的基础在于法律的统治和法律的公正。法律的统治意味着一切行为都要依法行事,法律高于一切。法律的公正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社会中,人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公正对待每一个人的权益。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公正与权益的保障,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和公正感。

第三段:法治社会的特点(240字)。

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公正,构建起一套有机的法律权威体系。同时,法治社会还强调法律的透明、可预见和可执行,实现了权力的有序运行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段:法治社会的作用(360字)。

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首先,法治社会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每一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平正义。其次,法治社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防止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再次,法治社会推动了社会的经济发展,提升了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此外,法治社会还加强了政府的法治思维和管理能力,推动了政府的规范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五段:总结(240字)。

通过对法治社会的深入了解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法治社会建设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法治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公平、正义和有序的基础。我将继续关注法治建设的进程并积极参与其中,为建设更加法治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为推动法治建设而努力。只有在法治社会的保障下,我们才能共同享受到公正与平等,实现真正的社会进步。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当代社会,法治被视为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它确保了人们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有幸亲身体会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也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给予我们的权利和责任。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社会法治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确保权益的保障。法治体系的核心在于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任何人都有丧失财产、生命和自由的风险,但法律的存在使我们能够向法律诉求,以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待遇。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和尊重法律,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争议。例如,在我个人的亲戚中,曾有人因为不慎摔倒而受伤,但通过法律的维护和赔偿,他们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和安慰。这个例子告诉我,法治保障了人们的权益,为社会和谐和公正做出了贡献。

其次,法治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它要求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不分贵贱,不因个人关系而改变判断,而是基于公正和权益保护的原则。对我而言,最直接的体会是在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时。通过与法律从业人员合作,我们能够确保反腐败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目标准确有效地实施。这证明了法治的力量,以及每个人都有平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此外,法治促进社会秩序与和谐。社会法律体系的存在确保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它教育并规范人们的行为,制定了公民所遵守的规则。保留和维持社会和谐需要我们守法遵纪,并将自己融入社会的大环境中。我个人在生活中遵循法律的人际交往和道德规范,通过法律分辨对错,维持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法治中的制度和规则减少了权力的乱用,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从而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最后,法治塑造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法律并不只是权利的来源,它也赋予了我们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守法遵纪,尊重法律和规则,并参与到法律制定和公益事业中。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作出贡献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个人对法律和法治的尊重不仅表现在遵守它们,还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中,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社会法治在保护人们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秩序和和谐,以及体现公民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体会到了法治对社会的重要性,并在自己的行为中贯彻了它们。我相信通过进一步深入理解和尊重法治,我们能够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三

社会法治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并通过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环节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社会法治的实施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公平和有序的生活环境。在长期参与社会生活、与各行各业的人进行交往以及观察社会现象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社会法治的重要性与价值,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社会法治可以有效维护公平正义。在一个社会中,人们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需求,如果没有法治的保障,很容易导致强权欺压弱者,利益失衡的情况。但是,通过法律的规范和执行,人们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例如,工人可以通过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所有的人都可以在法律的保障下享受公平正义。

其次,社会法治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社会法治的基本目标之一,对于一个复杂多元的社会而言,有序的社会秩序可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法律对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通过对违法者的追究责任,有效维护了社会的权威和秩序。而社会的法治观念逐渐普及,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也在不断加强,这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社会法治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在法治环境下遵纪守法。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只有了解和遵守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及时锁定违法犯罪行为,不受其侵害。在社会法治的推动下,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法制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人们更加主动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成为了每个人的自觉行为,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

最后,社会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社会法治的实施离不开全体公民的参与和贡献。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而法律的执行需要法律机关的努力,但是法治的推动是每个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结果。因此,社会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人们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法治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以及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履行法定责任,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

法治与社会主法治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法治社会的建设。近年来,我深入研究了法治社会的理念和实践,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通过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探讨。

首先,法治社会依靠法律来管理社会秩序,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人权的重要途径。法治的核心在于公正和平等,法律的规范保证了人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要受到同样的法律约束和保护。法律是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人民才能够平等、自由地生活。

其次,法治社会强调法律的公正执行和司法的独立。司法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司法机关的独立和公正执法是保证法治社会正常运行的关键。司法应该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只根据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司法的公正性是法治社会稳定和社会信任的基础。只有在司法的公正和独立下,法律的权威性才能得到维护,才能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再次,法治社会注重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依靠法律制度的健全,更需要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基础和前提。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必须培养全民的法治意识,使每个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同时,法治精神也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法治精神强调法律的尊崇和权威,强调诚信和公正的价值观念。只有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

第四,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参与。政府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负有重要责任,政府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做到依法治国。政府的法治能力是评价一个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人民也应当积极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只有人民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人民的参与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最后,法治社会还需要倡导公平正义和法律教育。在法治社会中,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基本权利。社会的每一份资源和权益应当得到公平分配,人民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公正的保护。同时,法律教育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手段。通过法律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人民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总而言之,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入理解法治的概念和内涵,认识法治社会对于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意义。同时,政府和人民都要积极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去,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健康发展。通过以上的一些体会和思考,我相信,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我们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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