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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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模板18篇)
时间:2023-11-29 09:32:14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是把读书的过程和心得展现出来,使别人能够通过阅读而进一步理解书中的内容。在写读后感时,我们还可以加入自己的心情和感受,使读者更好地体验到作品给予我们的情感冲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在这些范文中,作者们通过深入思考和精彩的表达,将自己的感受与书中的内容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观点和见解,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示。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思路和表达方式,提升自己写读后感的能力,使自己的读后感更加出彩。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一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二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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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如何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很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四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梦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突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第二日,她尝试去梦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成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承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懊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似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假设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顿,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五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六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七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醒过来。面对它。多难也要面对它。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释放了一些东西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晚安。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八

(一)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

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

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九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他们就是意义。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我的身体,吸走我的灵魂:一条光的隧道通向远方,一直向上、向上、向上,如果歌唱是一种感觉,那么,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道光,这种升腾,宛如微笑。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一切都处以变化之中。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人一旦改变起来,是很奇怪的。比如,我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比如马、快餐和鹅头角——一旦时过境迁,我就对他们失去兴趣,他们在我心中的位置被朋友、聊天软件、男生和衣服所取代。想来有点悲哀。似乎人是没有长性的物种。似乎当你到了十二岁或者十三岁,或者任何不再是小孩,成为“年轻的承认”的年龄,就和过去一刀两断。也许,你的快乐会少很多,甚至更糟。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如果你希望事物变回原来的样子,只要抬起头来向上看就行。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你只能做你能做的事。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当你真的在看的时候,那么多的东西都变得美丽了。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谣言是怎么产生的?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它有可能发生。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就像那条古老的谜语,森林里倒了一棵树,如果没人听到的话,那它倒下时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呢?你不停地画线,每次都越过刚画的线,然后再画一条,再越过,这就是人们最终走到世界尽头的原因。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当我们在不停地想要寻找真实的情感的同时,我们就在被身旁所有平凡但却并不符合我们愿望的人与事物所同化,与此同时,那些错过的陷入轮回再也无法重来。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希望使你活下去即使当你死去的时候希望也是唯一能让你活着的东西。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好朋友为你保守秘密而最好的朋友帮助你保守你的秘密。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

很多遗憾的事,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但这是好事,如果知道的话,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放手的。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

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

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

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

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

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

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一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三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四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

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五

《猫城七日》这本书,我大概看了一周时间,前前后后翻读了三遍,其中滋味体会也是各遍不同的。

看猫城的第一遍:略读。

猫城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怜人,他们有人愚昧封建,有人固执懦弱,有人逃避埋怨,有人内心清明却仍留守在猫城,不愿踏出一步......

石千斤的固执愚昧,对妻子阿水的不信任,以至于对石明亮产生厌恶,进行肆意的毒打;阿毛内心对现实的清明或逃避,每天固守着他的几毛钱的粽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看着猫城的风风雨雨;从小被遗弃的盲人阿光,眼睛虽瞎,内心却明朗,每日在桥边给人按摩度日,却一辈子没有离开猫城;桑老板对生意的知足,为人大方友善,对石明亮的好心;外表温和,内心犟脾气的辛老头,含着对猫城的失望,在月夜里带着石明亮离开了猫城,死在他乡;清白有文化的苏医生,被猫城的男男女女羡慕嫉妒着,被流言蜚语着,最后可怜地在猫疫冲突中死在医院,连尸体都受人欺辱。

猫城的男女老少,或是愚昧或是封建或是固执,却一直将猫城奉为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他们有的人抵制外来人,有的人赞成与外来人贸易,有的人保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却没有人想要出去猫城,外面的世界去看看,而不是眼界窄小的只容下猫城这个世界。

石明亮在离开猫城的三十年后带着辛老头的骨灰再次踏入八三镇,一切都没有变,一直都是一座临时建造的镇子,没有人愿意去发展一个临时的地方。回到猫城,似乎有些了变化,多了些什么,少了些什么,不清楚。但是不变的依然是猫城人的愚昧无知,封建逃避。

没有猫的猫城,老鼠肆意的猫城。三十年前的猫疫,三十年前的恐慌,三十年前的混乱,猫城人对此有着不可描述的抵制情绪。石明亮因为辛老头的遗言而寻找苏医生,却在途中发现了三十年前的猫疫并非是猫疫,而是由于当年米酒酿造的失误造成的疫病。然而最初被冤枉的郑院长却不愿再起风云,事实被继续隐瞒着。

三十年前,辛老头带着石明亮离开猫城这座愚城,三十年后,石明亮也带着遇到的女孩阿圆离开猫城,似乎是一轮新的轮回。在离去的隧道口,石明亮告别过去的自己,对阿圆说,有一天你长大后,也许会回来。随后在黑暗的隧道里,他们渐行渐远一路向北,把猫城甩在后面,开始他们新的旅途......

第二遍读猫城:略细读。

没有那么粗略,没有那么囫囵吞枣地阅读。

一切似乎都很连串。石明亮带着辛老头的骨灰去找苏碧宇,由着虎斑客栈的名头,回到猫城,石明亮遇到了父亲,以前的邻居,遇到了小女孩阿圆,遇到了鹿民......怀着疑问发现了三十年前的猫疫真正原因。猫城更加的繁华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一座老鼠肆意的猫城,在繁华的背后是掩饰不了的荒凉,百姓的愚昧,封建的思想。回到猫城的石明亮,似乎是故地重游,又似乎是游客,探索认识着这座城市,实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重新了解它。

在人们心中有着不可逾越地位的老辜医生,背后却藏着许多腌h事,十足的阴谋家,年轻妻子的情人是非,三十年前的猫疫事件;美人街由猫城第一刀客的孔一刀掌勺的红烧羊肉,人人喊着好吃,却不知那羊肉非羊肉而是猫城中肆意的老鼠肉;九号墙门的原住民,依然驻守着旧地,过着每天骂骂咧咧,碌碌无为的日子;猫疫后产生的草寨子,有着黄赌毒的生活,住在那里的人们却不怕会带来猫疫的猫,他们比之猫城里的人似乎更加的清明,更加的现实,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而不是一昧的去盲从,屈服。

猫城里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大多数人,他们无知懦弱,封建愚昧,一昧的盲从逃避屈服;一种是少数人,他们心中清明,然而却不曾反抗,默默承受着猫城的禁锢,对思想?还是人身?谁也说不清楚......

猫城就像是一座监狱,囚禁着人们的身体,禁锢着人们想要离开的思想。它易守难攻,有着荒芜的平原,也有着不羁的盘山公路;它封建愚昧,盲目追捧权威。

猫城里的人,难进也难处,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猫城,因为三十年前那场荒谬的猫疫,杀光了城里的猫,养肥了一城的老鼠,打着羊肉的招牌,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草寨子,因为三十年前的猫疫,由逃难的人们形成的新聚集地,好似思想的解放,他们不畏猫,不畏辛苦,活着似乎比猫城人更有生气更有活力,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似猫城里的人整天碌碌无为,忙着抓猫杀猫,忙着搞旅游项目,忙着“发展”猫城。离开猫城的人们,创造了草寨子,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寨子里面或许混乱,但是真实,井然有序,人们为着生活而生活着;不似猫城,在繁荣的外表下,和着一团日渐腐朽的稀泥,而里面的人们用愚昧腐朽的眼光鄙夷着草寨子的人。

草寨子,是猫城少数人的进步,至少他们离开了猫城思想的禁锢......只有像辛老头,石明亮,阿圆一样,真真正正的离开猫城,身体上的离开,思想上的离开,和猫城里的曾经的自己道别。断去,忘记,这猫城......才是真正的进步。

第三遍读猫城:略思考。

猫城,一个新社会与旧社会的结合缩影,一场新社会与旧社会的拉锯战在其中展开。

没有猫的城市,老鼠肆意着,是因为人们的愚昧,不把老鼠当害类,把不可能传染疫病的猫当敌人,肥过羊的鼠肉,被黑心的人做了挂羊头卖鼠肉的勾当。孔一刀的猫城第一刀客,老辜的猫城贤名,造就了猫城人民的愚昧无知和盲从,信服着羊肉便是羊肉,信服着猫是疫病的源头,信服着猫城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正是他们的虚言,掩盖了事实,掩盖了他们的私心。控制了猫城百姓的思想,让他们一直一直的愚昧封建下去。他们发展着猫城,却又不发展猫城百姓的思想,猫城的上位者,权势者,才真正是“猫城疫病”的源头。他们的私心和欲望,控制着猫城人们的行为思想,发展着猫城,却又让猫城抵制着外来人游客,不让游客影响了猫城的人和物。似乎是控制着傀儡,他们说什么便是什么,人们没有反抗的念头,然而三十年前的“猫疫”,解放了一批人,这批人更加的鲜活,更加的现实,有人气,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追求什么,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新社会,还是旧社会;进步,还是固守;上位者,权势者的私心与欲望,平民百姓的愚昧无知和封建。矛盾的思想,矛盾的社会,猫城是一个新旧社会混合的缩影,反映着新旧社会的一切人性的丑恶,人性的'真善美。

猫城里面,有着善良的人,有着可恶的人,他们或固步自封,或内心了明一切。沉默或是爆发,皆在他们的一念之间。辛老头怀着对猫城的失望,对猫城百姓的失望,对恋人的纠结心情,在夜晚离开了猫城,而石明亮在看到辛老头打算离开猫城后,便毫不犹豫的请求他带他走,离开这个让他苦难的家,离开束缚他的城。爆发,尽在一念之间,正是石明亮的爆发,造就了一个新的他,重生的他。离开猫城的他不再受父亲的毒打,不再受猫城的束缚,在外面的世界接受新的教育,新的思想,让他从旧社会的禁锢中解脱,释放出真正的新自我。

石明亮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辛老头也是,他们所代表的是一批敢于挣脱旧社会枷锁的人,他们或许曾经迷茫过,失落过,不敢释放自我。但是一旦下定了决心,跨出旧社会的牢笼,不在挣扎于新旧社会混杂的猫城,正面直视自己曾经的愚昧封建,曾经的懦弱无知,那么,他们便是成功的,成功地从猫城这座旧社会的监狱中解放了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思想。

石明亮在三十年后重回猫城,他不仅是送辛老头回到苏碧宇身边,更是对自己曾经在猫城生活的一种审视。他以一个接受过新社会思想的人,重新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认识自己的故乡,它的封建愚昧,它的固步自封,以及城里的每一个旧社会思想的人。他更似一部电影的观众,观察这猫城这部电影中的城市,百姓,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为意志。

最后,在全城狂欢之际,同时猫城道路被封之际,人们关注的不是猫城是否将与世隔绝,而是老辜医生大寿带来的盛宴和自己可得到的利益。这仿佛便是电影的结局,石明亮在全城的热闹中埋下辛老头的骨灰,一个具有画面感的场景,热闹是属于猫城的,不是石明亮的,尽管他也是一个猫城人,但是他是城外的人,他所带的属性早已与猫城人不同,他是新生的,涅的,带着遇到的女孩阿圆再一次离开猫城,真正的离开猫城,将它远远抛在身后,就像当年辛老头带着石明亮一样,好似一局新的轮回。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六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七

《忽然七日》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八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i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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