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范文(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9 16:02:13
忽然七日读后感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9 16:02:13     小编:GZ才子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作者的用意。读后感的写作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作品,发现其中的细节和内涵。这些读后感范文不仅展现了作品的魅力,也反映了读者的思考和感悟,希望可以启发大家在读书后更深入地思考和表达。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一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二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他们就是意义。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我的身体,吸走我的灵魂:一条光的隧道通向远方,一直向上、向上、向上,如果歌唱是一种感觉,那么,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道光,这种升腾,宛如微笑。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一切都处以变化之中。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人一旦改变起来,是很奇怪的。比如,我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比如马、快餐和鹅头角——一旦时过境迁,我就对他们失去兴趣,他们在我心中的位置被朋友、聊天软件、男生和衣服所取代。想来有点悲哀。似乎人是没有长性的物种。似乎当你到了十二岁或者十三岁,或者任何不再是小孩,成为“年轻的承认”的年龄,就和过去一刀两断。也许,你的快乐会少很多,甚至更糟。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如果你希望事物变回原来的样子,只要抬起头来向上看就行。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你只能做你能做的事。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当你真的在看的时候,那么多的东西都变得美丽了。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谣言是怎么产生的?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它有可能发生。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就像那条古老的谜语,森林里倒了一棵树,如果没人听到的话,那它倒下时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呢?你不停地画线,每次都越过刚画的线,然后再画一条,再越过,这就是人们最终走到世界尽头的原因。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当我们在不停地想要寻找真实的情感的同时,我们就在被身旁所有平凡但却并不符合我们愿望的人与事物所同化,与此同时,那些错过的陷入轮回再也无法重来。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希望使你活下去即使当你死去的时候希望也是唯一能让你活着的东西。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好朋友为你保守秘密而最好的朋友帮助你保守你的秘密。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

很多遗憾的事,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

但这是好事,如果知道的话,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放手的。

——劳伦·奥利弗《忽然七日》。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三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四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五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六

暑假,我来到北京旅游的这七天中,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充分曝露出了我自身的缺点。

行路苦、行路难、行路需要个铁脚板。

在去北京的火车上受了一路颠簸,到了大哥家只有一个感受就是“累”,下午又出去逛了奥运村,本想回去好好休息,可老爸却让写日志,要知道本人一向不爱写杂文,所以挑夜灯一直到凌晨才睡。可谁知天刚蒙蒙亮,老爸就翻身起床叫我们一起去看天安门升旗,天!我才只睡了3个多小时唉!无奈,只得揉着睡眼惺忪的双眼和大人一起出发。到了天安门国歌正好刚刚奏起,老爸快马加鞭,三两步跨到围杆旁,还不时的催着我,心本来就很疲倦再加上老爸的催促,我便脸色低沉,显出一脸不满,问话不答,老爸见状便训我,心情更是糟糕,看那面徐徐上升国旗就像是床被一般漂游不定,眼皮又跳起舞来……挨到了中午在天安门广场又排了一支老长老长的队,整整绕着广场曲里拐弯绕了一圈,中途连坐的地都没有。为的就是瞻仰一下毛主席的仪容,好容易到了水晶棺跟前却被工作人员前推后撵的.弄了出去,嘴中还不住的喊着:“快!快!”我心里想好好的仪式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走出水晶棺脚酸的实在难耐,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脚的束缚顿时解放,爽!可老爸却毫不停顿,又走去叫在正门看行李的舅舅。

经过一番折腾,我的脚后跟一连疼了几天,本以为老爸身强体壮,没想到他的脚上却磨了一个大泡,脸不由得有些微热,真该扪心自问:谁才是最累最苦的人,我想起了古人说的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行路途中处处都小心。

刚来到北京第一天去坐地铁,因为坐地铁次数不多,所以一直没操心自己的站点在那,车一到站,人群陆陆续续下车了,而我却被左推右挡,没有办法下车,不料,地铁的车停的时间很短,只一会门就慢慢开始闭合了,见机不妙,我想到这车门应该是像电梯的门一样一卡就打开了,于是先伸出一只手,随后一跳将后半身从车里抽了出来,老爸见况吓了一头冷汗,狠狠吼了我一顿,事后想也是,如果被带到下一站又是初来乍到的一定要出事。

游览不是逛公园,不知内涵真无聊。

我也是过后得知,舅舅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过去有个孩子学习不用功,考高中没能如愿考上重点,于是父亲为了孩子便把校长的职务辞掉去一所重点高中当教师,孩子便被感动了,他说将来一定考上北大来报答父亲。临大考前,父亲特地带他去转了趟北大、清华,孩子说他发现清华注重理科更适合自己,果然,孩子考上了清华。

这个故事一直感动舅舅许久,所以特意要带我和哥哥还有大哥去逛清华、北大。

到了北大,我便发出感慨:一直以为北大多了不起多现代化,看起来还不如我们那的政法学院时尚。

走了一路看了一路的仿古建筑,好像进了一个巨大的仿古公园,一下大跌眼界。离开了北大,舅舅又说要去清华,哥哥便抱怨起来,我也有些不情愿,心想:“还不如逛公园算了!”舅舅一下火了,批了哥哥一顿,最后我们在清华转了一小会就走了。

回过头来看看我和哥哥也真是,如果了解了清华、北大的历史故事和大人们的苦衷应该就不会这样了。

北京的七日游,虽路上有苦有泪、有怨有怒可过后总是觉的这是一笔不小的收获,以及行万里路的必要,也是一次难忘的往事。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七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沉不下心思,有点烦躁,感觉书有点杂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可能是不习惯外国人的用词用语习惯。从萨姆开始重复过“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兴致了,我开始想:某个瞬间不同的选择或者说不同的感受,或许真会产生不同的蝴蝶效应,这样每天都是不同的,多有意思啊!要是一直在不断重复今天呢?每天都在千篇一律地活着,我还会觉得新鲜刺激,有意思吗?后来读到第三第四次“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我这样浑浑噩噩得过着每一天,是因为我知道还有明天,总把希望留给未来,却不知道明天和未来会不会来!我并没有过好当下,“今天”依然没有改变,我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人,因为我每天都在这样重复做着这样糟糕的自己。

慢慢剧情开始进入尾声,我的思绪开始随着萨姆的情绪波动而波动,忍不住想得更多更深。或许它们不完全是对的,但此时对我来说是心底最真实的东西。我想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因为我们是在向死而生,总归都要死去的。我们成为不同的人,是因为我们时刻做着不一样的选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得到了不一样的人生。那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或者说有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或许是一路上的各种选择与经历,可能是某一处风景,可能是触动你的一句话,可能是改变你的人或者事,可能是简单有爱的画面......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更没有重来,请你活在当下。我们想要幸福,想让自己活得没有遗憾,想活得充实有意义。那从此刻开始学会珍惜感恩,或许世界很美好,我们只是没有发现,也没心思感悟。即使我们简单平庸,但试着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做得更好,那我们会变成让自己满意的“我”,活在我们喜欢的世界里。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八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九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

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

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

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

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

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

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一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三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四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五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

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43589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