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审视自己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对其进行调适和提升。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些经典读后感的分享,希望能为你的读书体验增添些许思考和收获。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一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二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如何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很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四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五
(一)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
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
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六
云南素有“万绿之宗、彩云之南”的美名,今年假期我和妈妈做了个昆明、大理、丽江、中甸双飞七日游,那里领略不完的壮丽风景和许许多多令人激动的体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大理。
火车抵达大理时是早上6:00,在崇圣寺外我拍到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古老的三塔三足鼎立,白色的塔身被洒上了一片红光,背后的苍山显得更加雄奇峻秀,而前面的洱海却像一面沉睡的玉镜。呵,这是我看到过的最美的.日出。
白天我们游览了蝴蝶泉、天龙八部影视城……离开大理的那一个晚上大理的星空再一次叫我惊叹不已!漆黑的夜幕上繁星密布,一颗颗星星像价值连城的钻石在闪闪发光,仿佛是上天送给我的离别礼物。
(二)香格里拉。
妈妈说全世界的人都在寻找香格里拉,我们在峡谷和高山间绕来绕去,终于来到这个神秘的地方。
清晨一张嘴就可以呵出一团白气,我顶着寒冷爬了一百四十级台阶来到松赞林寺,那里珍藏着众多的经书,还有很多的转经轮。
在纳帕海我第一次骑马。我的马很漂亮,额头上有一圈白毛。有时候它很听话,有时候又很淘气,一溜儿小跑起来害得我惊慌失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牵马的扎西却还要在马屁股上拍两下。
晚上我们参加了藏族人家的篝火晚会,喝青稞酒、吃烤全羊、跳锅庄。真是个迷人的夜晚。
(三)丽江。
我们坐大巴去丽江那天风和日丽,丽江古城人特别多,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这个古老的小城。
环城有一条河,家家户户门前有水,水底铺着柔曼的水草,小鱼儿逆水拼命游着,等待着顺水而来的虾米。河岸边的柳树吐出了绿芽儿,一片春回大地的景象。
导游告诉我们在小城游玩只要懂得逆水而入顺水而出的道理就不怕迷路,我们开始自由行动。我品尝到了竹蜻蜓、虫蛹等美食,又去小店淘宝,羊皮画、羊绒披肩……我淘到的是一把精致的弓箭,弓是用竹子做的,很有韧性,可以射十几米远,箭筒里有三支神箭,我太满意了。
天黑了,一串串的红灯笼亮起来了,河面上一盏盏河灯在晃动,像一朵朵盛开的荷花,载着人们美好的心愿。
(四)玉龙雪山。
玉龙雪山有十三座山峰,像一条矫健的玉龙横卧山巅,残雪还没有消融,白雪映照着蓝天显得天空更蓝。
上山的路可以骑马,也可以坐索道,因为有过一次不错的骑马经历我选择了骑马。我的那匹马才三岁,牵马的胖金妹说:“上山的时候要俯着身子,下山的时候要微微后仰。”我照做了,我的身体随着马有节奏的脖铃声抖来抖去,很自在,一点都不紧张,路人看我骑得很老练,头上又戴顶牛仔帽,都叫我小牛仔。
我骑着马在遮天蔽日的云杉林中穿越。一棵棵杉树拔地而起,笔直地伸向蓝天。松树叶子都落净了,只剩下一颗颗松果还挂在枝头,有时候我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松果。森林里的空气特别湿润、新鲜。
终于到达云杉坪了,我看见主峰扇子峰上白雪皑皑,人们在雪山脚下穿着最艳丽的衣服载歌载舞,多么神奇的地方呀。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七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八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很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没敢主动做点什么。直到死亡的来临。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九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一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沉不下心思,有点烦躁,感觉书有点杂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可能是不习惯外国人的用词用语习惯。从萨姆开始重复过“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兴致了,我开始想:某个瞬间不同的选择或者说不同的感受,或许真会产生不同的蝴蝶效应,这样每天都是不同的,多有意思啊!要是一直在不断重复今天呢?每天都在千篇一律地活着,我还会觉得新鲜刺激,有意思吗?后来读到第三第四次“丘比特日”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我这样浑浑噩噩得过着每一天,是因为我知道还有明天,总把希望留给未来,却不知道明天和未来会不会来!我并没有过好当下,“今天”依然没有改变,我是没有明天和未来的人,因为我每天都在这样重复做着这样糟糕的自己。
慢慢剧情开始进入尾声,我的思绪开始随着萨姆的情绪波动而波动,忍不住想得更多更深。或许它们不完全是对的,但此时对我来说是心底最真实的东西。我想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因为我们是在向死而生,总归都要死去的。我们成为不同的人,是因为我们时刻做着不一样的选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得到了不一样的人生。那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或者说有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或许是一路上的各种选择与经历,可能是某一处风景,可能是触动你的一句话,可能是改变你的人或者事,可能是简单有爱的画面......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更没有重来,请你活在当下。我们想要幸福,想让自己活得没有遗憾,想活得充实有意义。那从此刻开始学会珍惜感恩,或许世界很美好,我们只是没有发现,也没心思感悟。即使我们简单平庸,但试着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做得更好,那我们会变成让自己满意的“我”,活在我们喜欢的世界里。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二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i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三
《忽然七日》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四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五
《猫城七日》这本书,我大概看了一周时间,前前后后翻读了三遍,其中滋味体会也是各遍不同的。
看猫城的第一遍:略读。
猫城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怜人,他们有人愚昧封建,有人固执懦弱,有人逃避埋怨,有人内心清明却仍留守在猫城,不愿踏出一步......
石千斤的固执愚昧,对妻子阿水的不信任,以至于对石明亮产生厌恶,进行肆意的毒打;阿毛内心对现实的清明或逃避,每天固守着他的几毛钱的粽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看着猫城的风风雨雨;从小被遗弃的盲人阿光,眼睛虽瞎,内心却明朗,每日在桥边给人按摩度日,却一辈子没有离开猫城;桑老板对生意的知足,为人大方友善,对石明亮的好心;外表温和,内心犟脾气的辛老头,含着对猫城的失望,在月夜里带着石明亮离开了猫城,死在他乡;清白有文化的苏医生,被猫城的男男女女羡慕嫉妒着,被流言蜚语着,最后可怜地在猫疫冲突中死在医院,连尸体都受人欺辱。
猫城的男女老少,或是愚昧或是封建或是固执,却一直将猫城奉为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他们有的人抵制外来人,有的人赞成与外来人贸易,有的人保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却没有人想要出去猫城,外面的世界去看看,而不是眼界窄小的只容下猫城这个世界。
石明亮在离开猫城的三十年后带着辛老头的骨灰再次踏入八三镇,一切都没有变,一直都是一座临时建造的镇子,没有人愿意去发展一个临时的地方。回到猫城,似乎有些了变化,多了些什么,少了些什么,不清楚。但是不变的依然是猫城人的愚昧无知,封建逃避。
没有猫的猫城,老鼠肆意的猫城。三十年前的猫疫,三十年前的恐慌,三十年前的混乱,猫城人对此有着不可描述的抵制情绪。石明亮因为辛老头的遗言而寻找苏医生,却在途中发现了三十年前的猫疫并非是猫疫,而是由于当年米酒酿造的失误造成的疫病。然而最初被冤枉的郑院长却不愿再起风云,事实被继续隐瞒着。
三十年前,辛老头带着石明亮离开猫城这座愚城,三十年后,石明亮也带着遇到的女孩阿圆离开猫城,似乎是一轮新的轮回。在离去的隧道口,石明亮告别过去的自己,对阿圆说,有一天你长大后,也许会回来。随后在黑暗的隧道里,他们渐行渐远一路向北,把猫城甩在后面,开始他们新的旅途......
第二遍读猫城:略细读。
没有那么粗略,没有那么囫囵吞枣地阅读。
一切似乎都很连串。石明亮带着辛老头的骨灰去找苏碧宇,由着虎斑客栈的名头,回到猫城,石明亮遇到了父亲,以前的邻居,遇到了小女孩阿圆,遇到了鹿民......怀着疑问发现了三十年前的猫疫真正原因。猫城更加的繁华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一座老鼠肆意的猫城,在繁华的背后是掩饰不了的荒凉,百姓的愚昧,封建的思想。回到猫城的石明亮,似乎是故地重游,又似乎是游客,探索认识着这座城市,实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重新了解它。
在人们心中有着不可逾越地位的老辜医生,背后却藏着许多腌h事,十足的阴谋家,年轻妻子的情人是非,三十年前的猫疫事件;美人街由猫城第一刀客的孔一刀掌勺的红烧羊肉,人人喊着好吃,却不知那羊肉非羊肉而是猫城中肆意的老鼠肉;九号墙门的原住民,依然驻守着旧地,过着每天骂骂咧咧,碌碌无为的日子;猫疫后产生的草寨子,有着黄赌毒的生活,住在那里的人们却不怕会带来猫疫的猫,他们比之猫城里的人似乎更加的清明,更加的现实,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而不是一昧的去盲从,屈服。
猫城里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大多数人,他们无知懦弱,封建愚昧,一昧的盲从逃避屈服;一种是少数人,他们心中清明,然而却不曾反抗,默默承受着猫城的禁锢,对思想?还是人身?谁也说不清楚......
猫城就像是一座监狱,囚禁着人们的身体,禁锢着人们想要离开的思想。它易守难攻,有着荒芜的平原,也有着不羁的盘山公路;它封建愚昧,盲目追捧权威。
猫城里的人,难进也难处,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猫城,因为三十年前那场荒谬的猫疫,杀光了城里的猫,养肥了一城的老鼠,打着羊肉的招牌,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草寨子,因为三十年前的猫疫,由逃难的人们形成的新聚集地,好似思想的解放,他们不畏猫,不畏辛苦,活着似乎比猫城人更有生气更有活力,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似猫城里的人整天碌碌无为,忙着抓猫杀猫,忙着搞旅游项目,忙着“发展”猫城。离开猫城的人们,创造了草寨子,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寨子里面或许混乱,但是真实,井然有序,人们为着生活而生活着;不似猫城,在繁荣的外表下,和着一团日渐腐朽的稀泥,而里面的人们用愚昧腐朽的眼光鄙夷着草寨子的人。
草寨子,是猫城少数人的进步,至少他们离开了猫城思想的禁锢......只有像辛老头,石明亮,阿圆一样,真真正正的离开猫城,身体上的离开,思想上的离开,和猫城里的曾经的自己道别。断去,忘记,这猫城......才是真正的进步。
第三遍读猫城:略思考。
猫城,一个新社会与旧社会的结合缩影,一场新社会与旧社会的拉锯战在其中展开。
没有猫的城市,老鼠肆意着,是因为人们的愚昧,不把老鼠当害类,把不可能传染疫病的猫当敌人,肥过羊的鼠肉,被黑心的人做了挂羊头卖鼠肉的勾当。孔一刀的猫城第一刀客,老辜的猫城贤名,造就了猫城人民的愚昧无知和盲从,信服着羊肉便是羊肉,信服着猫是疫病的源头,信服着猫城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正是他们的虚言,掩盖了事实,掩盖了他们的私心。控制了猫城百姓的思想,让他们一直一直的愚昧封建下去。他们发展着猫城,却又不发展猫城百姓的思想,猫城的上位者,权势者,才真正是“猫城疫病”的源头。他们的私心和欲望,控制着猫城人们的行为思想,发展着猫城,却又让猫城抵制着外来人游客,不让游客影响了猫城的人和物。似乎是控制着傀儡,他们说什么便是什么,人们没有反抗的念头,然而三十年前的“猫疫”,解放了一批人,这批人更加的鲜活,更加的现实,有人气,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追求什么,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新社会,还是旧社会;进步,还是固守;上位者,权势者的私心与欲望,平民百姓的愚昧无知和封建。矛盾的思想,矛盾的社会,猫城是一个新旧社会混合的缩影,反映着新旧社会的一切人性的丑恶,人性的'真善美。
猫城里面,有着善良的人,有着可恶的人,他们或固步自封,或内心了明一切。沉默或是爆发,皆在他们的一念之间。辛老头怀着对猫城的失望,对猫城百姓的失望,对恋人的纠结心情,在夜晚离开了猫城,而石明亮在看到辛老头打算离开猫城后,便毫不犹豫的请求他带他走,离开这个让他苦难的家,离开束缚他的城。爆发,尽在一念之间,正是石明亮的爆发,造就了一个新的他,重生的他。离开猫城的他不再受父亲的毒打,不再受猫城的束缚,在外面的世界接受新的教育,新的思想,让他从旧社会的禁锢中解脱,释放出真正的新自我。
石明亮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辛老头也是,他们所代表的是一批敢于挣脱旧社会枷锁的人,他们或许曾经迷茫过,失落过,不敢释放自我。但是一旦下定了决心,跨出旧社会的牢笼,不在挣扎于新旧社会混杂的猫城,正面直视自己曾经的愚昧封建,曾经的懦弱无知,那么,他们便是成功的,成功地从猫城这座旧社会的监狱中解放了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思想。
石明亮在三十年后重回猫城,他不仅是送辛老头回到苏碧宇身边,更是对自己曾经在猫城生活的一种审视。他以一个接受过新社会思想的人,重新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认识自己的故乡,它的封建愚昧,它的固步自封,以及城里的每一个旧社会思想的人。他更似一部电影的观众,观察这猫城这部电影中的城市,百姓,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行为意志。
最后,在全城狂欢之际,同时猫城道路被封之际,人们关注的不是猫城是否将与世隔绝,而是老辜医生大寿带来的盛宴和自己可得到的利益。这仿佛便是电影的结局,石明亮在全城的热闹中埋下辛老头的骨灰,一个具有画面感的场景,热闹是属于猫城的,不是石明亮的,尽管他也是一个猫城人,但是他是城外的人,他所带的属性早已与猫城人不同,他是新生的,涅的,带着遇到的女孩阿圆再一次离开猫城,真正的离开猫城,将它远远抛在身后,就像当年辛老头带着石明亮一样,好似一局新的轮回。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六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七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八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九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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