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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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3 08:36:09     小编:梦幻泡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看完一部影片后,根据个人的感受和理解,对作品内容和主题进行表达和评价的一种表达方式。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作品内涵,加深对作者创作意图的理解,同时也可以激发我们对阅读的兴趣和思考。读后感是一种反思性的写作方式,通过写作来记录自己的思考和感受,使读书成为一种有意义的体验。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中的情节、人物、主题等进行分析和评论,也可以是对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感悟和思考的总结。读后感不仅可以展示个人的情感和思维,还可以培养个人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清晰度,尽量用简洁的语句表达深层的感受。8.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精选的读后感作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一

几乎是刚开始红的时候就买了余华的《兄弟》,可是一直没机会看。趁着暑假,终于从头到尾看完了《兄弟》上下部。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更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甚至没有看过张艺谋根据余华小说拍的同名电影《活着》。只是看过一些报道说,这次《兄弟》跟以往作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既然我没有看过余华以前的作品,自然感受不到这种变化,所以就谈谈我读完《兄弟》之后的一点肤浅感受。

小说一开始就有点令我反感。小小的李光头,躲进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厕所淹死更是无稽之谈!我甚至有点怀疑这部《兄弟》是如何取得如此高的知名度的。看到后面,李光头见了什么都要“爱”上一番更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不是应该“少儿不宜”。上部感觉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发展的脉络,下部就有些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虽然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但是也不像小说里那样无厘头。李光头辞去福利厂厂长之后,就想自己去“创业”,然后到处借钱,这里有两点非常不合理:首先是李光头的品牌意识,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上下不是梅花牌就是上海牌,或者是熊猫牌长城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凭李光头一个小城的福利厂厂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品牌意识的;还有就是李光头的专卖店思路,众所周知,国内服装企业大多数走的都是批发市场的道路,只有在近些年,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才走专卖店遍地开花,改革开放初期的李光头也是不太可能想得到的。不去说李光头是如何发迹的,就举办处美人大赛这点也非常不妥。虽然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农民企业家,但也不可能俗到这份上。小说最后也发挥了想象,李光头带着兄弟宋钢的骨灰上了太空。

这是我读完《兄弟》之后最初的感受,这小说很粗糙。可是细细品味,还别有一番滋味。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东西。记得小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吃到奶糖,而且还是假冒的“小白兔”,宋李之间的兄弟情谊也就从这些描写中变得活灵活现了。下部写到李光头的发家史,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的缩影。再细细品味,小说中的那些丑陋的东西,还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影子。偷看屁股:不是有那么多人到处偷拍,然后传到网络吗?处美人大赛:超女、好男儿不也这么俗吗?要是余华今年夏天之后才写下部,肯定会加上“童子男大赛”的。

细细品味,也就知道这部小说之所以这么红的原因了。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二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三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四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五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六

这几天读完了《兄弟》一整部的我深有感受就写了读后感。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不禁看到这个题目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死党,兄弟。是朋友关系好到像亲的还是就是亲的。带着这个问题我展开了阅读。读了前半章后我知道了,兄弟并不是我想的真正的亲兄弟而是比朋友高一层,宛如亲兄弟一样。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是在他们的父母,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中开始的兄弟情,他们双方父母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遭遇了许多挫折。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些许多坎坷的路。

他们认识后的第一次离别就是在宋刚和爷爷一起走了,李兰和李光头一起走,分开了,在那时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依依不舍,似亲非亲的兄弟在第一次分开了。在一次宋刚拿了几个小白兔奶糖带去给李光头,并说了让人看了心暖的话:“我想你了。”两人这样的对话让读着的我感到万般暖心、温馨。在以后的每次见面宋刚都会给李光头送小白兔奶糖,以至于最后李光头一见到小白兔奶糖就知道宋刚从城里来了,便飞奔去找宋刚。

到了他们俩基本长大时,李兰却在他们青年时走了,走的时候不忘叮嘱“你们俩是兄弟,一定要相依为命”说罢便离开了人世,宋刚在李兰冰冷的尸体前痛哭,心想一定会与李光头相依为命的。李光头却没有哭,但在送母亲去太平间的路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宋刚爷爷在不久去世后,从此他们俩就开始相依为命。他们俩经过了一路坎坷,开始了挣钱,每次李光头没饭吃了找到宋刚,宋刚一次次将自己的钱和饭票给了李光头,李光头捡到表了,挣了人生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兄弟宋刚,就这样两人一起走过了坎坷、艰辛的路。

结果最后他们俩都有了钱,过上了好的生活时,李光头却将宋刚杀死,因为他的妻子,李光头就这样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也因如此宋刚的死敲醒了李光头的精神,李光头也就此每天活在深深地忏悔中。

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是做人要有良心,要对应那句老话“良心不能让狗吃了”同时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要理清思路,不能做傻事,冲动是魔鬼,不然一辈子要活在深深的忏悔里。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七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八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对青蛙兄弟自小一块长大,一起生活。长大后,青蛙老哥决定留下来盖房子,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青蛙老弟想去外面唱歌。

青蛙老哥送青蛙老弟到路口。临别时,青蛙老哥对青蛙老弟说:“这里有你的家,哥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青蛙老弟流着眼泪离开了。

青蛙老哥开始建房子,等着老弟回来。他用泥巴建了一个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在路口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弟没有回来,青蛙老弟正在街边卖艺。

一场大雨把青蛙老哥的泥房子冲垮了,青蛙老哥变成了一个泥青蛙。青蛙老弟躲在街边一个屋檐下避雨。他们彼此都在思念着对方,想着对方如何在这场雨中度过。

夏天来了,池塘里长出了圆圆的荷叶。青蛙老哥用荷叶建了一间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去了路口,盼望老弟回家。青蛙老弟没有回家,正在马戏团表演钻火圈。青蛙老弟想:要是青蛙老哥看到我的表演,一定会为我骄傲,但也会心疼我的。

荷叶房子被太阳晒枯萎了。青蛙老哥继续盖房子,他用干草建了个草房子。秋风吹走了草房子。青蛙老哥挖了个又宽又大的泥洞,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哥在路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青蛙老弟的家。

在大剧院里,青蛙老弟做他的告别演唱后,回到了家。青蛙老哥让青蛙老弟给他讲讲外面的经历,青蛙老弟讲着讲着,他俩都睡着了。

故事中青蛙老哥、青蛙老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兄弟。青蛙老弟外出去唱歌,在外,时时想着青蛙老哥。青蛙老哥在家不辞辛劳,经过一次次的挫折后,为青蛙老弟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好句有:“他甩出的每一颗水珠都代表着他的激动”、“天这么热,青蛙老哥那里的蒲公英都变成了一个一个白色的绒球,飞呀,飞呀,这些带着绒毛的小种子飞着,围住了青蛙老弟。”“穿着绿色的西装,露出白白的肚皮,带着红地白点的领结”。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九

《兄弟》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的四大长篇小说之一。兄弟讲述的是两个江南小弟不同的命运历程,在文革中重新组合家庭的艰苦过程。

李光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这是一个表面现象,实际上李光头是一个好男人,他对母亲负责,拉她去上坟,在事业失败后不气不馁,挨饿挨骂也要去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拓新领域,够义气,有恩必报,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后他富甲一方,成为人们学习的好榜样。宋钢是一位老师的儿子,跟一位漂亮的女子结为夫妇,注重承诺,对妻子无怨无悔,甘心付出,具有传统的好男人形象。婚后对兄弟还是不抛弃不放弃,面对生活还是存在消极的因素。

在那时候的生活中,能对兄弟如此的感情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活会把你逼到墙角哭,这是对于个人意志力的强烈考验,对兄弟情义的磨炼。这也是在向我们展示不同男人的形象,一个人不仅仅看他的表面,想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深层次的交流的,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不交流就好了,这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情感来自于真情的流露,来自于心与心的交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互不打扰,互相牵挂。两个时代的相互交集,两个时代的翻天覆地,两个时代的相互碰撞与恩怨交集。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当时的故事的,每一个时代发生的故事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他们必将经历的过程,我们需要做的是积极地去面对它,直面困难,直到战胜自己为止。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quotes)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四

兄弟是血浓于水,刻在骨子里的亲情。兄弟是一片汪洋包纳世间万物,打破夜的孤寂,让大海映满星辰。兄弟是余华笔下李光头与宋钢两小无猜、互相信任对方的深厚友谊,他们无论世道如何改变,也就算是生死离别,他们也还是兄弟。

儿时共患难,尝尽人间百苦。《兄弟》是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出版于20--年,分为上下两部,作者以荒诞的手法再现历史,描述了两兄弟在面对同伴的欺压下,兄弟两人帮助彼此、安抚彼此。然而,生活总是在给他们开玩笑,因为父亲宋凡平的离世,母亲李兰不得不将宋钢送往乡下与爷爷住在一起。兄弟的分别让宋钢慢慢地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他稚嫩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还有稳重,在没有李光头的日子里,他逐渐学会了坚韧、独立。面对无数漫漫长夜,我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孤独,这种孤独慢慢地化为寒风,侵入到内心并逐渐向周围弥漫,凝结成银色的冰霜。宋钢对李光头的思念,他藏于心底;对李光头的疼爱,将他捧在手心化为一丝柔风不曾退去;即使吃奶糖,他也只是闻闻气味,自己舍不得吃,为了李光头,他开始学习做饭,织毛衣,扮演上了一位贤淑的女子形象。

及冠不忘母亲之托,再尽兄长之责。“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顿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李光头穿。”宋钢说的每一句话,字字诛心。为了履行对母亲的承诺,他面对心仪的女子,不惜以舍身而成全兄弟;面对兄弟窘迫之境,悄悄给李光头送饭送钱,帮他度过难关;在李光头落难之时,他做了当哥哥的责任,他也不管世俗的眼光,一如既往的来到李光头捡破烂的地方,一起坐着吃盒饭,聊着天,过着属于兄弟俩共同的时光。

我望着着远方,任思绪在脑海中飞速的运转,顿时脑海中跳出了陶潜的一句话“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是啊,真正的兄弟是跨越亲情种族,跨过所有人的眼光,眼里却仍然有你一人的那份纯真;兄弟是篝火在照亮黑夜的同时,也给予你温暖和鼓励,让你不再孤寂与害怕,也不愁前路无自己,何处不逢君,正如宋钢与李光头之间那永不变的誓言:“即使生死离别,我们还是兄弟”,这便是兄弟之间的情谊。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五

看得心里百感交集,对兄弟二人的人生感慨万千,此刻看到最后心里特别难受,无语而沉重。

兄弟!这个温暖的字眼,令人想到亲情,想到发小,想到死党。而这里,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始于父母的二次组合——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患难与共,携手走过了一段刻骨的童年岁月,兄弟情在此种下后便根深蒂固。

接下来他们走过了断续相关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虽不在一起相处,却依然情意深厚,想想两兄弟那一个个温暖的画面吧:

宋钢和李光头相识后第一次分别时,宋钢和爷爷在一起,挥手向李光头和李兰道别,李光头被李兰拉着走去时一直扭头看着宋钢,看到远处的宋钢向他挥手,他的手也抬到肩膀的地方挥动了。——那个时候,小小的他们对彼此已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

宋钢带了五颗大白兔奶糖走了一上午的时间长途跋涉来看李光头,当时李兰怕李光头出门受伤把他锁在家里。两兄弟久违后再次相见时的那番兴奋完全溢于言表,他们终于在最后一个窗格互相看到时,宋钢仰脸对李光头说:“李光头,我想你了!”李光头也哇哇叫着:“宋钢,我也想你!”然后因为大白兔奶糖塞不进去,宋钢说你先闻闻。李光头闻着奶糖激动得一会儿哭一会笑。然后两个孩子隔着门板亲密无间的说起了话。一说说到了太阳西斜。——这是一幅多么温暖的画面,无论是成年后的主人公,还是局外观看的我们读者,当返回来看到这一切时,简直无法不让自己流泪!

后来宋钢每次进城都会给李光头带去几颗大白兔奶糖,用梧桐树叶包好了压在门口的石板下面。李光头看到奶糖就知道宋钢来了,便飞跑了去追他,在南门他们兄弟短暂的相见后又难过的道别……——大白兔奶糖,如同电影的一个特写镜头,成为了兄弟间深厚感情的信物、纽带和见证。

李光头十五岁,宋钢十六岁那一年,李兰弃他们离开了人世。李兰去世前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说给他们两个人的:你们是兄弟,你们要相互照顾。第二句是单独说给宋钢的,因为李兰对李光头的不放心,所以希望宋钢照顾李光头。当时宋钢抹着眼泪点着头说:“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宋钢将这句话不仅记在心里一辈子,也一辈子为此付出行动。

当宋钢的爷爷去世后,宋钢与李光头成了这个世界上彼此相依为命的人,青年的他们又得以在一起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细心的宋钢掌管着两人的生活,粗犷的李光头在宋钢受到刘作家污辱时为他出气……——兄弟两人依然亲密无间。

至此,我们一直为两兄弟的患难深情而温暖与感动着。

可是,任何人的生活都无法不被社会环境和成长后的复杂影响着,于是,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在种种复杂起来的生活细节的介入中也开始复杂起来,众多其他不得已的情感开始在两兄弟间慢慢渗入:矛盾、尴尬、痛苦、无奈、压抑、背叛、伤害、愧疚……这一切与无时不在的兄弟深情撕扯着,纠结着,最终让两人都走向了崩溃:一个直接走向了死,一个苟且活着却亦对生了然无趣。

究竟是什么成为兄弟情意最终瓦解的杀手锏?

是在命运的捉弄下让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后所遭遇的尴尬吗?

是组建家庭后的宋钢为生活所迫家庭与兄弟不可兼顾时的疏远吗?

是宋钢生活的潦倒与李光头发迹后的巨大差异吗?

是大起大落的李光头在巨富后顺应了众生万象的时代过上纵欲狂欢的日子后泯灭了人性吗?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又都不是!因为无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尴尬,经历了多少次表面的分道扬镳,经历了多少生活的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但他们心里都装着彼此:宋钢结婚写礼单时对林红说:“这个世上我就一个亲人,就是李光头。”李光头落魄回来宋钢一次次将自己仅有的钱和粮票送给李光头,并天天中午跟吃不上饭的李光头合吃一盒饭;而李光头在穷的吃不上饭时还没忘把自当宝贝的捡到的无针手表送给宋钢;李光头发了第一笔大财后首先想到的也是宋钢,他穿上宋钢为他织的“远大前程船”毛衣,满腔热情的去找宋钢让他当“大副”;最后潦倒的宋钢无奈终于去找了巨富李光头,期待已久的李光头骂了宋钢无数个“王八蛋”,尽情宣泄那种积蓄已久又爱又恨的情感,给宋钢副总裁的职务,在不伤他自尊心的情况下拿钱让他去治病……这一切无不显示着,那份兄弟情其实依然在,一直都在。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六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七

从开始读余华的活着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把一个词汇写到极致的也就是余华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就没再质疑过还有比活着更糟糕的事情。同样,读完余华的兄弟,能把亲情做到那个份上的也就是兄弟了。

读余华的文章,总是让人觉得用词过于随意,甚至会有一些污秽不堪的词句映入眼帘,然而,慢慢回味,才发现这才是那个时代应该有的韵味,只有把自己完全置身于故事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里,时代感才能真正的被写活了,人物形象的塑造才能够更鲜明。这就是余华,这就是余华的文章,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辞藻,只要能够写到你心里去,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兄弟这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宋刚和李光头原本只是村里两个不相干的小屁孩,连玩伴都不是,然而命运却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李光头的妈妈李兰在丈夫死去后,嫁给了宋刚的爸爸宋凡平,就是这个男人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捞起掉进粪坑的李兰丈夫,背着这个满身污秽的男人走过了刘镇的长街,一直背到李兰家里。他的善良给了李兰生的希望,也就注定了宋刚和李光头从此解不开的命运。

余华的小说总是给你一刹那的幸福,一闪即逝的希望,原本老天爷给了李兰一个馈赠,却又一种更残忍的方式收了回去,当宋凡平惨死在苏妈的点心店前,当好心人陶青拉着板车将惨死的宋凡平拖回家中,刘镇的长街又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仍旧是群众异样的眼光,两个孩子跌跌撞撞的跟在板车后面,想哭二不敢哭的可怜样子让读者的心无数次跟着他们走着的脚步揪起来,而此时在上海看病的李兰,还在焦急的等着她的丈夫接她回家。她永远也不会想到,长途站一别却成了夫妻俩的最后一别。

宋凡平死后,宋刚回到了爷爷那里,开始了和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似乎命运在悄悄的分开两个孩子,然而,李兰的病逝,爷爷的离开,又将他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当李光头拖着板车载着离去的李兰走在刘镇长街上,后面跟着低着头的宋刚。两个人像两个幽灵一样,在人们异样的眼光中,怀着悲痛的心情,但是一滴泪却没有流。从此兄弟两个惺惺相惜,相依为命。

到后来林红的出现,李光头的发迹,兄弟俩的反目,宋刚的自杀,短短四十年,兄弟两个却经历了父亲的惨死,母亲的病逝,兄弟两个悲戚的童年,再到改革开放两个人不一样的人生轨迹,原本一切都该是幸福的结局,头脑灵活的'李光头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大富豪,忠厚老实的宋刚,在一家国有企业也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林红地出现却注定了两个人的悲剧。

当宋刚的尸体被两个曾经的工友用板车拖着走在刘镇的长街上,刘镇已经不是当年的刘镇了,然而刘镇的人民还是一脸异样的眼光,不禁让人心里发毛。

“板车”,“刘镇的长街”,“异样的眼光”,三个词句反反复复出现了多次,每次的组合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凄惨的场景,时代在变,人情冷暖依旧如故,我并不清楚作者余华心里的情怀到底是怎样的,只是深刻的感觉到,每次执笔写到三个词句的时候,那种颤栗不是一句悲伤可以体会到的。

读余华的书,背景感和时代感很强,置身于无数的镜头场景中,很容易就被代入,这就是一部著作带给人的震撼。如果一个故事,即使用凄惨两个字也不足以表达它的悲壮,那还有什么可以呢?这是这本书留给我们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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