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对所读内容的看法、感受和体验,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引用作品中的语句或段落,突出作品的精彩之处。这些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一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二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三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对青蛙兄弟自小一块长大,一起生活。长大后,青蛙老哥决定留下来盖房子,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青蛙老弟想去外面唱歌。
青蛙老哥送青蛙老弟到路口。临别时,青蛙老哥对青蛙老弟说:“这里有你的家,哥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青蛙老弟流着眼泪离开了。
青蛙老哥开始建房子,等着老弟回来。他用泥巴建了一个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在路口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弟没有回来,青蛙老弟正在街边卖艺。
一场大雨把青蛙老哥的泥房子冲垮了,青蛙老哥变成了一个泥青蛙。青蛙老弟躲在街边一个屋檐下避雨。他们彼此都在思念着对方,想着对方如何在这场雨中度过。
夏天来了,池塘里长出了圆圆的荷叶。青蛙老哥用荷叶建了一间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去了路口,盼望老弟回家。青蛙老弟没有回家,正在马戏团表演钻火圈。青蛙老弟想:要是青蛙老哥看到我的表演,一定会为我骄傲,但也会心疼我的。
荷叶房子被太阳晒枯萎了。青蛙老哥继续盖房子,他用干草建了个草房子。秋风吹走了草房子。青蛙老哥挖了个又宽又大的泥洞,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哥在路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青蛙老弟的家。
在大剧院里,青蛙老弟做他的告别演唱后,回到了家。青蛙老哥让青蛙老弟给他讲讲外面的经历,青蛙老弟讲着讲着,他俩都睡着了。
故事中青蛙老哥、青蛙老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兄弟。青蛙老弟外出去唱歌,在外,时时想着青蛙老哥。青蛙老哥在家不辞辛劳,经过一次次的挫折后,为青蛙老弟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好句有:“他甩出的每一颗水珠都代表着他的激动”、“天这么热,青蛙老哥那里的蒲公英都变成了一个一个白色的绒球,飞呀,飞呀,这些带着绒毛的小种子飞着,围住了青蛙老弟。”“穿着绿色的西装,露出白白的肚皮,带着红地白点的领结”。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四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五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六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七
几乎是刚开始红的时候就买了余华的《兄弟》,可是一直没机会看。趁着暑假,终于从头到尾看完了《兄弟》上下部。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更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甚至没有看过张艺谋根据余华小说拍的同名电影《活着》。只是看过一些报道说,这次《兄弟》跟以往作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既然我没有看过余华以前的作品,自然感受不到这种变化,所以就谈谈我读完《兄弟》之后的一点肤浅感受。
小说一开始就有点令我反感。小小的李光头,躲进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厕所淹死更是无稽之谈!我甚至有点怀疑这部《兄弟》是如何取得如此高的知名度的。看到后面,李光头见了什么都要“爱”上一番更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不是应该“少儿不宜”。上部感觉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发展的脉络,下部就有些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虽然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但是也不像小说里那样无厘头。李光头辞去福利厂厂长之后,就想自己去“创业”,然后到处借钱,这里有两点非常不合理:首先是李光头的品牌意识,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上下不是梅花牌就是上海牌,或者是熊猫牌长城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凭李光头一个小城的福利厂厂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品牌意识的;还有就是李光头的专卖店思路,众所周知,国内服装企业大多数走的都是批发市场的道路,只有在近些年,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才走专卖店遍地开花,改革开放初期的李光头也是不太可能想得到的。不去说李光头是如何发迹的,就举办处美人大赛这点也非常不妥。虽然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农民企业家,但也不可能俗到这份上。小说最后也发挥了想象,李光头带着兄弟宋钢的骨灰上了太空。
这是我读完《兄弟》之后最初的感受,这小说很粗糙。可是细细品味,还别有一番滋味。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东西。记得小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吃到奶糖,而且还是假冒的“小白兔”,宋李之间的兄弟情谊也就从这些描写中变得活灵活现了。下部写到李光头的发家史,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的缩影。再细细品味,小说中的那些丑陋的东西,还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影子。偷看屁股:不是有那么多人到处偷拍,然后传到网络吗?处美人大赛:超女、好男儿不也这么俗吗?要是余华今年夏天之后才写下部,肯定会加上“童子男大赛”的。
细细品味,也就知道这部小说之所以这么红的原因了。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八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九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
《兄弟》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的四大长篇小说之一。兄弟讲述的是两个江南小弟不同的命运历程,在文革中重新组合家庭的艰苦过程。
李光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这是一个表面现象,实际上李光头是一个好男人,他对母亲负责,拉她去上坟,在事业失败后不气不馁,挨饿挨骂也要去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拓新领域,够义气,有恩必报,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后他富甲一方,成为人们学习的好榜样。宋钢是一位老师的儿子,跟一位漂亮的女子结为夫妇,注重承诺,对妻子无怨无悔,甘心付出,具有传统的好男人形象。婚后对兄弟还是不抛弃不放弃,面对生活还是存在消极的因素。
在那时候的生活中,能对兄弟如此的感情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活会把你逼到墙角哭,这是对于个人意志力的强烈考验,对兄弟情义的磨炼。这也是在向我们展示不同男人的形象,一个人不仅仅看他的表面,想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深层次的交流的,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不交流就好了,这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情感来自于真情的流露,来自于心与心的交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互不打扰,互相牵挂。两个时代的相互交集,两个时代的翻天覆地,两个时代的相互碰撞与恩怨交集。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当时的故事的,每一个时代发生的故事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是他们必将经历的过程,我们需要做的是积极地去面对它,直面困难,直到战胜自己为止。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wenge”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wenge”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四
看过了余华的《兄弟》这本书,很多人都会产生这样一个共鸣,产生书中的这一切是时代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这个问题很难说,问题的答案在于我们个人怎么看待,也许关键是看我们有什么样的心态,用一个什么观念去看,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兄弟之情表现的更为真切和感人。虽然李光头小时候是个坏孩子,可他的成长历程告诉我们,越跌跌起伏的人生后面过的越精彩。正如李光头最后凭着自己的努力富裕起来了。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我们必须学会适应,必须适应现在的生活,学会了适应,最后我们可以赢得胜利,赢得一切。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五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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