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悟,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写读后感时,需要注重思考、分析,并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以下是一些经典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灵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一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二
当我拿起一本书要阅读时,总要对书名琢磨琢磨,展开想象:预测这本书要写的是什么,同样,我觉得《兄弟》这本书可能写的就是亲兄弟之间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亲兄弟之间是如何互帮互助成就一番事业的。事实如何?开卷有益。
本书作者,余华,著名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世界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等。《兄弟》是余华的第四部长篇,也是余华篇幅最长的小说。小说分上下两部,写了两个价值观完全不一样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的故事。本书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本书中描述的幸福是鲜活的,作者余华描写宋凡平曾经是篮球场上的明星,六十年代没什么娱乐,晚上的露天球场就是全城人物围聚的中心。
宋凡平在这个篮球场上,因为他是前锋,在灌篮的时候出足了风头,全场欢声雷动。宋凡平就跑到球场边上,一手抱起了李光头,一手抱起了他的儿子宋钢,把两个孩子放下来以后,又抱起了李兰。
这在现实生活中间,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余华就是要塑造这么一个画面,让这个幸福感能够突出出来。他们从球场上下来以后,就一起去吃了冷饮,然后全家就走到了一起。李光头七岁的时候,李兰和宋凡平就结了婚。当读到宋凡平的悲惨遭遇又使人黯然伤神,不禁落泪。这里写得最感人的,也是最残酷的,就是一个丈夫为了信守自己的诺言,拼死也要上车去接自己妻子。宋凡平那天晚上偷偷地从仓库里面跑了出来,因为关他是关在仓库里的。跑回家以后,先带着两个孩子打扫房间,然后早上穿上了一件红背心。“wenge”中间,这个红背心也是时髦,然后他就上汽车站去了,准备买一张汽车票去接李兰。他逃跑了以后,被造反派发现了,在汽车站,其实已经埋伏了造反派。宋凡平一到车站,就有6个造反派拿着木棍拦截他。他从木棍拦截中间一直冲到汽车站的卖票口。余华写宋凡平被活活打死,一共写了三个越来越惨烈的层次。第一个就写埋伏已经设好,然后他在抡起的木棍中间一次次地拼死冲到窗口。脱臼的胳膊被打断了,他在窗口说完“去上海,买一张车票”,就头破血流倒在了墙角。然后6个造反派12只脚,一直踢,踢到他一动不动。
第二个,就是宋凡平在昏迷中间听到了检票的声音,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站起来以后,他冲向检票口,这6个造反派就跟上去打他。检票员因为害怕了,就把检票口给关上了,他进不去了。这6个造反派一直追着他,从候车室一直打到候车室门外。造反派把打断的锋利的木棍像刺刀一样刺向他的腹部,这就致了命。第三个,就是他听到了公共汽车开出来的声音,还叫了一声,说:“我还没上车呢”,然后又被打倒在地,这回就彻底地被打死了。
李兰在上海等宋凡平,等了整整一天没有人来接她,第二天她就坐着早班汽车回了刘镇。回到刘镇以后,看到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土,这时候她才知道她的丈夫已经死了。
书中重点讲了两个不同个性、不同人生观的人,无法抹杀他们从童年走到青年的岁月,一路互相扶持过来的情义,但终未能抵御住人性的私欲,走到了那个宿命的结局。命运造就了这一对兄弟,却又让他们彼此折磨,这是人性的复杂,绕不开的宿命。当背叛出现,当真相揭开,更可怕的是人的自私,也许余华要告诉我们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在我们身边也同样存在同胞兄弟在创业初期共患难,当事业发达了,面对利益,人性的自私露出水面,彼此折磨,此时,兄弟间该懂得自我救赎,遇事不怕事,积极沟通,和平解决,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余华的作品沉重而不沉沦,哀伤而不颓丧,人性中的善与恶交织在一起。这些善就像夜空中闪闪发亮的星光,你会遗忘那漆黑的深不可测的夜空,而记取那点点星光。《兄弟》是扒开了灵魂,虽然我们不得不面对灵魂的丑陋,我们是否应该从自己的内心,扒开灵魂去审视每个人的自我和内心,因为我们的内心都住着一个“魔鬼”,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三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四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对青蛙兄弟自小一块长大,一起生活。长大后,青蛙老哥决定留下来盖房子,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青蛙老弟想去外面唱歌。
青蛙老哥送青蛙老弟到路口。临别时,青蛙老哥对青蛙老弟说:“这里有你的家,哥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青蛙老弟流着眼泪离开了。
青蛙老哥开始建房子,等着老弟回来。他用泥巴建了一个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在路口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弟没有回来,青蛙老弟正在街边卖艺。
一场大雨把青蛙老哥的泥房子冲垮了,青蛙老哥变成了一个泥青蛙。青蛙老弟躲在街边一个屋檐下避雨。他们彼此都在思念着对方,想着对方如何在这场雨中度过。
夏天来了,池塘里长出了圆圆的荷叶。青蛙老哥用荷叶建了一间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去了路口,盼望老弟回家。青蛙老弟没有回家,正在马戏团表演钻火圈。青蛙老弟想:要是青蛙老哥看到我的表演,一定会为我骄傲,但也会心疼我的。
荷叶房子被太阳晒枯萎了。青蛙老哥继续盖房子,他用干草建了个草房子。秋风吹走了草房子。青蛙老哥挖了个又宽又大的泥洞,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哥在路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青蛙老弟的家。
在大剧院里,青蛙老弟做他的告别演唱后,回到了家。青蛙老哥让青蛙老弟给他讲讲外面的经历,青蛙老弟讲着讲着,他俩都睡着了。
故事中青蛙老哥、青蛙老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兄弟。青蛙老弟外出去唱歌,在外,时时想着青蛙老哥。青蛙老哥在家不辞辛劳,经过一次次的挫折后,为青蛙老弟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好句有:“他甩出的每一颗水珠都代表着他的激动”、“天这么热,青蛙老哥那里的蒲公英都变成了一个一个白色的绒球,飞呀,飞呀,这些带着绒毛的小种子飞着,围住了青蛙老弟。”“穿着绿色的西装,露出白白的肚皮,带着红地白点的领结”。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五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六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七
看得心里百感交集,对兄弟二人的人生感慨万千,此刻看到最后心里特别难受,无语而沉重。
兄弟!这个温暖的字眼,令人想到亲情,想到发小,想到死党。而这里,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始于父母的二次组合——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患难与共,携手走过了一段刻骨的童年岁月,兄弟情在此种下后便根深蒂固。
接下来他们走过了断续相关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虽不在一起相处,却依然情意深厚,想想两兄弟那一个个温暖的画面吧:
宋钢和李光头相识后第一次分别时,宋钢和爷爷在一起,挥手向李光头和李兰道别,李光头被李兰拉着走去时一直扭头看着宋钢,看到远处的宋钢向他挥手,他的手也抬到肩膀的地方挥动了。——那个时候,小小的他们对彼此已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
宋钢带了五颗大白兔奶糖走了一上午的时间长途跋涉来看李光头,当时李兰怕李光头出门受伤把他锁在家里。两兄弟久违后再次相见时的那番兴奋完全溢于言表,他们终于在最后一个窗格互相看到时,宋钢仰脸对李光头说:“李光头,我想你了!”李光头也哇哇叫着:“宋钢,我也想你!”然后因为大白兔奶糖塞不进去,宋钢说你先闻闻。李光头闻着奶糖激动得一会儿哭一会笑。然后两个孩子隔着门板亲密无间的说起了话。一说说到了太阳西斜。——这是一幅多么温暖的画面,无论是成年后的主人公,还是局外观看的我们读者,当返回来看到这一切时,简直无法不让自己流泪!
后来宋钢每次进城都会给李光头带去几颗大白兔奶糖,用梧桐树叶包好了压在门口的石板下面。李光头看到奶糖就知道宋钢来了,便飞跑了去追他,在南门他们兄弟短暂的相见后又难过的道别……——大白兔奶糖,如同电影的一个特写镜头,成为了兄弟间深厚感情的信物、纽带和见证。
李光头十五岁,宋钢十六岁那一年,李兰弃他们离开了人世。李兰去世前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说给他们两个人的:你们是兄弟,你们要相互照顾。第二句是单独说给宋钢的,因为李兰对李光头的不放心,所以希望宋钢照顾李光头。当时宋钢抹着眼泪点着头说:“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宋钢将这句话不仅记在心里一辈子,也一辈子为此付出行动。
当宋钢的爷爷去世后,宋钢与李光头成了这个世界上彼此相依为命的人,青年的他们又得以在一起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细心的宋钢掌管着两人的生活,粗犷的李光头在宋钢受到刘作家污辱时为他出气……——兄弟两人依然亲密无间。
至此,我们一直为两兄弟的患难深情而温暖与感动着。
可是,任何人的生活都无法不被社会环境和成长后的复杂影响着,于是,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在种种复杂起来的生活细节的介入中也开始复杂起来,众多其他不得已的情感开始在两兄弟间慢慢渗入:矛盾、尴尬、痛苦、无奈、压抑、背叛、伤害、愧疚……这一切与无时不在的兄弟深情撕扯着,纠结着,最终让两人都走向了崩溃:一个直接走向了死,一个苟且活着却亦对生了然无趣。
究竟是什么成为兄弟情意最终瓦解的杀手锏?
是在命运的捉弄下让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后所遭遇的尴尬吗?
是组建家庭后的宋钢为生活所迫家庭与兄弟不可兼顾时的疏远吗?
是宋钢生活的潦倒与李光头发迹后的巨大差异吗?
是大起大落的李光头在巨富后顺应了众生万象的时代过上纵欲狂欢的日子后泯灭了人性吗?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又都不是!因为无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尴尬,经历了多少次表面的分道扬镳,经历了多少生活的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但他们心里都装着彼此:宋钢结婚写礼单时对林红说:“这个世上我就一个亲人,就是李光头。”李光头落魄回来宋钢一次次将自己仅有的钱和粮票送给李光头,并天天中午跟吃不上饭的李光头合吃一盒饭;而李光头在穷的吃不上饭时还没忘把自当宝贝的捡到的无针手表送给宋钢;李光头发了第一笔大财后首先想到的也是宋钢,他穿上宋钢为他织的“远大前程船”毛衣,满腔热情的去找宋钢让他当“大副”;最后潦倒的宋钢无奈终于去找了巨富李光头,期待已久的李光头骂了宋钢无数个“王八蛋”,尽情宣泄那种积蓄已久又爱又恨的情感,给宋钢副总裁的职务,在不伤他自尊心的情况下拿钱让他去治病……这一切无不显示着,那份兄弟情其实依然在,一直都在。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八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quotes)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九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觉得《兄弟》便文字的表述下去说,战难外地借是有很年夜差异。
从体现人物去说,不少时分借是给人很高耸的觉得,便是有时分,他忽然交待的人物的特点让人感觉战之前的浏览很没有合乎。
不外余华要经由过程那原书模板贯注了他的甚么样的人熟心得,那个必定是颇有深度的。
尔十分观赏宋凡仄那小我私家,口面也为他横起了拇指。他最使尔钦佩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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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在任什么时候候皆连结浅笑。这种对糊口的立场,对爱人的立场,实的远乎完满!(正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分,借说来看海,说要否则那么孬的地气,没有来看海岂没有是华侈了;伴侣,您能正在遭逢可怜之后依然对着蔚蓝的地空感慨:哇,实美么?),虽然那个是小说外的形象,是任您来相像的实地面的完满形象,然而这魂灵,越没纸里,深深传染着尔。
宋刚,是个没有合没有扣的常识份子,若是说李秃顶是个神经刚强的人,这他几乎便是杞人忧天。林红的恋爱便正在里前,他便这么活活天给摧残浪费蹂躏了……不外尔觉得尔很像他,太正在乎他人的念法,于是本人把本人的念法一直颠覆,却不克不及对峙xxxx个哪怕是临时看去是谬误的作法……尔出有看完,没有知叙他是否是厥后扭转了,然而尔念,尔会来测验考试正在那点上改擅本人:尔续对会亮确逃供本人亮确知叙本人很怒悲的工具,不论逢到多年夜的阻力!
小说构修了十分完满的人物,浪漫的故工作节,借实的让人沉醉……。
尔看完高部了,觉得有些上边说过的话尔是要支归:
剩高的借是实情。
擒然宋刚平生胆大拘束,但她们小二心仇仇爱爱十余年悲喜交集!
高部零个为咱们出现了如今零个社会的缩影,小我私家觉得,便其写法,也十分合乎那个时期的特色,十分毛躁,没有如上部孬。
上部战高部,宋凡安然平静李兰,宋刚战林红,那二对情人,皆被装集了。差别的是,宋凡安然平静李兰正在誓死没有渝的恋爱外挥别;后者正在叛逆外快刀斩乱麻。
逃供邪义的人先走了,然而铮铮铁骨;背世雅伸身的人富起去了,那人要是有人民币了,便甚么皆有了,最重要的,他就有了“爱口”。
不少的壮士,皆将默默倒高,为他们书模板写歉碑的,只要小说野。
第一次看《在世》的时分,尔躺正在床上,流着眼泪,把这原书模板重新到首的读完。很永劫间以去,尔以为尔最怒悲的做野便是余华,那个其实不像周国仄,余春雨同样招撼的外年汉子。
前一段,购了一原收成少篇小说春冬卷,下面便不足华的兄弟2,虽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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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然而总念找到兄弟1间断的读高去。否曲到昨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配景是文革时代,男客人私李秃顶的爸爸果正在茅厕偷看父熟而失落入茅厕被淹死,捞他下去的宋凡仄成为了李野的仇人。几年之后,宋的老婆病逝,李秃顶的母亲李兰再醮到宋野,今后,宋的儿子宋刚战李秃顶成为了兄弟。
正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几多隐失有点罗嗦,曲到李兰娶给宋凡仄之后,故事开端变的粗彩,很长看到余华这样暖馨的笔触,这样一个幸祸的野庭,让读着文章的尔也不由随着浅笑。
否是正在小说面,尤为是余华的小说面,幸祸的觉得老是转眼即逝,李兰来上海看病,文革开端,这个有着宽敞肩膀伟年夜的爸爸,却果制反派的践踏再也出有规定掩护他的二个儿子了。
于是,从这一刻开端,尾先是眼圈领红,到厥后的眼泪失落到键盘上,尔不由得的惆怅。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岑寂主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叙去,只叙说故事自身,涓滴没有睹做者的客观认识,兄弟仍然是那样,故事却越领的细致战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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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外时常一年夜段一年夜段的叙说一件原否几笔代过的文字。好比宋凡仄被革命派活活的挨身后,二兄弟哭着央供四周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归野;另有李兰正在病院甜甜的等着他的丈妇,这一地的工夫,用了快一个章节去形容。
尔的觉得是:咱们如今在世,应该孬孬的在世,幸祸的在世,以是,出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大事来忧郁。
没有瞒各人说,被称为“前锋做野”的发头羊、“诺贝我文教罚”取得者的种子选脚余华是尔的奇像。忘恰当时尔读他的《在世》打动天要死,读《许三不雅售血忘》更是攒了尔很多眼泪。那几年文坛上很长无关于他的音讯,据说他跑美国洒脱来了。生没有知一归去便没了一原五十多万字的少篇,订价三十五元,销质出格孬,红失跟超父八两半斤。尔节衣缩食甘愿晚上吃几个馒头挤没了三十五块人民币,跑遍了凶安郊区的书模板店末于购到一原窃版的《兄弟》,镇静天几地睡没有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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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像的佳做固然是怀着忠诚的立场拜读的,但尔看了几章觉得便不合错误劲,打开《兄弟》,“屁股”简直是一个随处能瞥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名十四岁的小孩李秃顶将头探到简直触到粪就的臭不成闻处来看私厕隔邻父人们的屁股被就地捉住。李秃顶这次一口吻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二个是肥屁股、一个是没有胖没有肥的屁股,零参差全天排正在一同。一名做野战一名诗人痴人同样,自称李皂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那孩子怏怏不乐天镇上绕了个圈。一名被那孩子看过屁股的父人当着谦街的人对他丈妇年夜鸣:“尔的屁股被他看到了”,“尔的屁股素来只让您一小我私家看,如今让那小地痞看了了……”。李秃顶果看到了五个屁股而著名:零个小镇的男性皆不吝自掏腰包为那孩子购一碗三陈里,念从那小孩嘴面探询探望这几个屁股,尤为是美男林红的“没有胖没有肥方失翘起去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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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声嚷嚷:“尔有性欲了”、“尔性欲下去了”。宋凡安然平静李兰成婚的年夜怒日早晨“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秃顶战林红一对狗男父正在床上翻去覆来入进飞腾时宋钢在卧轨他杀。处美男年夜赛,没有是童贞的密斯也去加入,跟评委睡了几觉,实他妈的便失罚了。
读完《兄弟》尔几乎要骂人,尔念把那原书模板拾失落烧失落,让它今后活着界消散。但思考原文的实真性,万一哪地您们背尔还《兄弟》尔也孬有个交接,以是也便留着。
虽说尔是余华的粉丝,但没于对奇像的卖力,尔借是失说他几句,情绪节制没有住的时分借否能扬声恶骂。
说实的,《兄弟》戕害了尔的情感,它是一部庸雅的裤带高的文教,几乎是一堆文字渣滓。余华宣称《兄弟》写文革,尔看他呀!文革的边沿皆出有摸到,只摸到了父人的屁股、汉子的秃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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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游欧洲了。实让尔事与愿违。尔那人最厌恶便是“美男做野”了,看去尔要把尔的奇像回为“率男”做野了。您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物》、秋树的《南京娃娃》有啥俩样。皆是天摊文教。谁鸣他写这么浮泛,这么庸雅,这么粗俗的做品。
余华他借出有出职业品德,读他的《在世》尔觉得他对人的熟取死停止了深入的解释,《许三不雅售血忘》更是底层逸感人们的嗟叹。以前,尔压根儿便觉得那汉子没有错。但《兄弟》一没他的印象正在尔的脑海便一泻千里。
尔认可如今的社会物欲竖流、荒谬天乌烟瘴气;尔也知叙咱们的糊口庸雅零碎粗俗;尔更了解读者怒悲读庸雅下贱的色情文教。但咱们的文教不克不及那样呀!不然,文教便出有了必要。尔皆知叙文教要把丑恶化做美妙,迷恋的化做愿望。再说,他是“前锋做野”的发头羊、“诺贝我文教罚”取得者的种子选脚。尔的先辈,没有给咱们后代带个孬头,要否则当前各人皆写那样渣滓文章外国的文教怎样办呀!以是那鲜明是违犯了文教的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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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的一次写做的测验考试,那种翻新精力尔撑持,人人也倡导。只是尔奇像太年青有些是没有太懂。愿望当前他能写没对失起他粉丝尔、他本人另有文教界皆合意的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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