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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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优秀16篇)
时间:2023-11-04 13:52:26     小编:灵魂曲

读后感是读书后对所阅读内容的感悟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籍中的知识和思想。读完一本好书后,我常常会产生写一篇读后感的想法,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让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书中的内容,还可以分享给其他人,一起探讨和交流。读后感是一种对自己学习的总结和回顾,同时也是对作者思想的再认识和评价。对于我来说,写读后感是一种很有意义的事情,它能够让我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先对书中的主要情节和人物进行简要概括,让读者对书籍有个整体的认识。小编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读后感模板,希望能对大家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quotes)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二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对青蛙兄弟自小一块长大,一起生活。长大后,青蛙老哥决定留下来盖房子,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青蛙老弟想去外面唱歌。

青蛙老哥送青蛙老弟到路口。临别时,青蛙老哥对青蛙老弟说:“这里有你的家,哥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青蛙老弟流着眼泪离开了。

青蛙老哥开始建房子,等着老弟回来。他用泥巴建了一个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在路口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弟没有回来,青蛙老弟正在街边卖艺。

一场大雨把青蛙老哥的泥房子冲垮了,青蛙老哥变成了一个泥青蛙。青蛙老弟躲在街边一个屋檐下避雨。他们彼此都在思念着对方,想着对方如何在这场雨中度过。

夏天来了,池塘里长出了圆圆的荷叶。青蛙老哥用荷叶建了一间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去了路口,盼望老弟回家。青蛙老弟没有回家,正在马戏团表演钻火圈。青蛙老弟想:要是青蛙老哥看到我的表演,一定会为我骄傲,但也会心疼我的。

荷叶房子被太阳晒枯萎了。青蛙老哥继续盖房子,他用干草建了个草房子。秋风吹走了草房子。青蛙老哥挖了个又宽又大的泥洞,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哥在路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青蛙老弟的家。

在大剧院里,青蛙老弟做他的告别演唱后,回到了家。青蛙老哥让青蛙老弟给他讲讲外面的经历,青蛙老弟讲着讲着,他俩都睡着了。

故事中青蛙老哥、青蛙老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兄弟。青蛙老弟外出去唱歌,在外,时时想着青蛙老哥。青蛙老哥在家不辞辛劳,经过一次次的挫折后,为青蛙老弟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好句有:“他甩出的每一颗水珠都代表着他的激动”、“天这么热,青蛙老哥那里的蒲公英都变成了一个一个白色的绒球,飞呀,飞呀,这些带着绒毛的小种子飞着,围住了青蛙老弟。”“穿着绿色的西装,露出白白的肚皮,带着红地白点的领结”。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三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四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五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六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七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八

狮心兄弟讲的是一名叫卡尔·狮的男孩和他的哥哥约拿旦。狮,一起在“南极亚拉”冒险的故事。

卡尔。狮的腿有残疾,不能走路,因为活不长了,所以他总是在床上哭,哥哥约拿旦很爱他,给他讲外面的趣事,亲切地叫他“科斯尔班”,意思是干巴巴的面包,卡尔长的很像这种面包,所以,约拿旦叫卡尔“科斯尔班”。还安慰他:人死后就会去一个叫做“南极亚拉”的地方,人在那里会变的非常英俊,还会活着的时候不会的本领。

有一天,他们家里发生了火灾,约拿旦赶回家时,卡尔正焦急的看着他,约拿旦不顾众人的阻挡,背着卡尔跳下了楼,卡尔得救了,但约拿旦被摔死了,看来约拿旦比卡尔早一步去了“南极亚拉”,约拿旦火中救人的事上了报纸,他的老师称他为约拿旦。狮心,是因为约拿旦有一颗像狮子一样的心。

卡尔日夜思念着哥哥约拿旦。两个月以后的一个晚上,一只白色的鸽子落在卡尔的床前,对他说:“走,跟我去南极亚拉”。卡尔感觉长了一对翅膀,跟着白鸽飞到了南极亚拉。

卡尔和约拿旦终于在南极亚拉相遇了,卡学会了游泳、骑马,还有射箭。哥哥约拿旦说卡尔可以改名叫卡尔。狮心,这样他们就是狮心兄弟了。他们在南极亚拉打败了坏蛋滕格尔和怪物卡特拉,解救了蔷薇谷的人们。

我觉得我们也要像狮心兄弟一样勇敢,遇到危险要冷静的想出对策,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勇敢的战斗。卡尔和约拿旦的兄弟情很重,卡乐说过一句话:“如果我死了,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见到约拿旦,南极亚拉再美,我也会伤心的”。约拿旦代表正义、光明,卡尔代表机智、善良。我爱狮心兄弟,我爱他们!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九

当我拿起一本书要阅读时,总要对书名琢磨琢磨,展开想象:预测这本书要写的是什么,同样,我觉得《兄弟》这本书可能写的就是亲兄弟之间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亲兄弟之间是如何互帮互助成就一番事业的。事实如何?开卷有益。

本书作者,余华,著名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世界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等。《兄弟》是余华的第四部长篇,也是余华篇幅最长的小说。小说分上下两部,写了两个价值观完全不一样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的故事。本书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本书中描述的幸福是鲜活的,作者余华描写宋凡平曾经是篮球场上的明星,六十年代没什么娱乐,晚上的露天球场就是全城人物围聚的中心。

宋凡平在这个篮球场上,因为他是前锋,在灌篮的时候出足了风头,全场欢声雷动。宋凡平就跑到球场边上,一手抱起了李光头,一手抱起了他的儿子宋钢,把两个孩子放下来以后,又抱起了李兰。

这在现实生活中间,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余华就是要塑造这么一个画面,让这个幸福感能够突出出来。他们从球场上下来以后,就一起去吃了冷饮,然后全家就走到了一起。李光头七岁的时候,李兰和宋凡平就结了婚。当读到宋凡平的悲惨遭遇又使人黯然伤神,不禁落泪。这里写得最感人的,也是最残酷的,就是一个丈夫为了信守自己的诺言,拼死也要上车去接自己妻子。宋凡平那天晚上偷偷地从仓库里面跑了出来,因为关他是关在仓库里的。跑回家以后,先带着两个孩子打扫房间,然后早上穿上了一件红背心。“wenge”中间,这个红背心也是时髦,然后他就上汽车站去了,准备买一张汽车票去接李兰。他逃跑了以后,被造反派发现了,在汽车站,其实已经埋伏了造反派。宋凡平一到车站,就有6个造反派拿着木棍拦截他。他从木棍拦截中间一直冲到汽车站的卖票口。余华写宋凡平被活活打死,一共写了三个越来越惨烈的层次。第一个就写埋伏已经设好,然后他在抡起的木棍中间一次次地拼死冲到窗口。脱臼的胳膊被打断了,他在窗口说完“去上海,买一张车票”,就头破血流倒在了墙角。然后6个造反派12只脚,一直踢,踢到他一动不动。

第二个,就是宋凡平在昏迷中间听到了检票的声音,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站起来以后,他冲向检票口,这6个造反派就跟上去打他。检票员因为害怕了,就把检票口给关上了,他进不去了。这6个造反派一直追着他,从候车室一直打到候车室门外。造反派把打断的锋利的木棍像刺刀一样刺向他的腹部,这就致了命。第三个,就是他听到了公共汽车开出来的声音,还叫了一声,说:“我还没上车呢”,然后又被打倒在地,这回就彻底地被打死了。

李兰在上海等宋凡平,等了整整一天没有人来接她,第二天她就坐着早班汽车回了刘镇。回到刘镇以后,看到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土,这时候她才知道她的丈夫已经死了。

书中重点讲了两个不同个性、不同人生观的人,无法抹杀他们从童年走到青年的岁月,一路互相扶持过来的情义,但终未能抵御住人性的私欲,走到了那个宿命的结局。命运造就了这一对兄弟,却又让他们彼此折磨,这是人性的复杂,绕不开的宿命。当背叛出现,当真相揭开,更可怕的是人的自私,也许余华要告诉我们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在我们身边也同样存在同胞兄弟在创业初期共患难,当事业发达了,面对利益,人性的自私露出水面,彼此折磨,此时,兄弟间该懂得自我救赎,遇事不怕事,积极沟通,和平解决,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余华的作品沉重而不沉沦,哀伤而不颓丧,人性中的善与恶交织在一起。这些善就像夜空中闪闪发亮的星光,你会遗忘那漆黑的深不可测的夜空,而记取那点点星光。《兄弟》是扒开了灵魂,虽然我们不得不面对灵魂的丑陋,我们是否应该从自己的内心,扒开灵魂去审视每个人的自我和内心,因为我们的内心都住着一个“魔鬼”,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wenge”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wenge”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四

对待两个儿子,不让他们感到害怕和伤心。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一家4口会是很美满的家庭,和和睦睦的。无知的人对毛主席的盲目崇拜,让很多无辜的人死于很多空心人的乱棍之下。宋凡平就是无辜的人,只因为他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遭受着毒打和众人的摒弃。打他的其中之一,那个孙伟的父亲,最后被查出是资本家的后代,也落得跟宋凡平一样,也是被申讨的人,儿子孙伟一次意外中被刺死,老婆疯了,自己最终被孽打得受不了,用钉子钉入自己的头自杀了,结局比宋凡平更惨。

到我们这代是感受不怎么到的,但是,如果看那个时代的人写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的是害人不浅,它让多少人无辜送命,也让我们的文学落后他国很多很多。我们泱泱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好作品是有,但是总感觉少了,本可以更多的,该有更多的作家和作品的,别忘了,我们可是5000年的文化历史,没有几个国家流传这么久的。就算到这个时代,对于写作者的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不好的。我记得张恨水是一支笔就养活全家了,在那个时代的写作的稿酬还算不错,那都严重缩水了,甚至有人因为自己的作品送上性命的。《三体》中的叶文洁之父,高校里的教授,因为自己的一篇论文,弄得个老婆、学生都背叛他,死于几个女学生之手。所以文人不舍得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成为文人。想成为文人的欲望都被吓回去,更不用说有好的作品出现了。如今有很多想靠写作为生的,每天码字几千上万的,可是生活也并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作家一旦有名气很多都搞副业去了。

《兄弟》,宋凡平的儿子宋刚、李兰的儿子李光头,宋刚生性老实内向,李光头则滑头流氓得很,但两人感情是好的。如果没有林红,这一刘镇第一大美女夹在中间的话,宋刚和李光头会是形影不离的兄弟的。李光头看上了林红,并不依不挠的追求着。林红却看不起李光头的流氓样,看上了宋刚。李光头得知后,并不有意成全,反而逼着宋刚让林红死心,宋刚懦弱的性格,竟然想到上吊自杀,李光头救下了他,一语让宋刚顿开茅舍。宋刚和林红结婚了,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缘便隔开了,心没有隔开,身体也必须隔开了。林红不愿意宋刚接触李光头。宋刚懦弱的性格,老实本分的生活着,别人在进步,他原地不动,最终厂子倒闭了,他也下岗了,再找的工作也是损害身体的。而李光头却成为刘镇首富,成为人人追捧的人物。宋刚碍于当初在林红面前逼着与李光头的决裂,生活再怎么落魄,也不愿意找李光头帮忙。最终,跟着骗子周游出外招摇撞骗,离开刘镇一年多。而他出外,碰到的荒.唐事,他竟由着周游,让自己隆胸,弄得身体更坏了。他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的兄弟李光头却打起林红的主意,林红也经不住诱惑,两人在一起云雨了3个月。李光头20年后再见到林红,他说他不会再恋爱了,但是他会做恋爱的事。说明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爱林红了,他爱的是他自己,他要得到他以前没有得到的。李光头是自私的,他没有顾念兄弟妻不可欺。当宋刚回到刘镇后,知道李光头和林红好了后,他的心不能用简单的撕裂来形容。20年前,他就自杀过一次,没有自杀成,这次他再也无法面对生时的痛苦,他给林红和李光头各写了一封信。然后卧轨自杀,他自杀之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兴头上呢。多么强烈的讽刺和对比。

宋刚的自杀,也让林红和李光头彻底醒悟过来。两人从此不再有纠葛。林红后面成了个厚颜无耻的冷漠的老鸨,做起了买卖肉体的生意。而李光头也不再醉心于赚钱的事业上了,他更不能再碰女人了,他被宋刚的死吓得真的阳痿了。他也终于会心心念念的念着宋刚了。如果当初他把一些心思放在宋刚身上,想着他落难时,同宋刚通吃着本属于宋刚的午饭,宋刚也不至于因为生活所迫,弄得身体都坏了。如果李光头不对林红有邪心,宋刚也不至于自杀。余华不给我们这些如果。结尾,林红为什么会做上那样的生意呢?这太让人出乎意料了,这样的设定,我实在不喜欢。余华可以让李光头为走向宇宙做准备了,怎么不可以让林红也走出刘镇呢?就算把她设定为足不出户的孤僻冷漠的人也好啊。总之,看完后,心情真的沉重。

在百度里看到,他人对余华的作品的评价是太血腥暴力了。以前不觉得,看了《兄弟》,觉得是了,这种人性上的血腥残酷,更具备冲击力。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各种变数,或因利益、或因误会、或因他人、或因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五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__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十六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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