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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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2 07:46:10     小编:MJ笔神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部电影等作品后的个人体验和感受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内容,提炼出其中的价值观和思想意义。我刚刚读完一本好书,心情非常激动,有必要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这种情感。读后感是我对作品的真实反应,通过写出来可以更好地消化和思考。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要对作品的内容进行简要概述,介绍作品的主旨、人物、情节等。其次,结合个人的感受和思考,对作品的主题、情感、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触动。此外,适当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或描写,增加文章的质感和深度。最后,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使读后感更具可读性和艺术性。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难忘的读后感摘抄,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二、检查预习。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三、作者作品简介。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四、题解。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五、自读课文,掌握大意。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一)学生自由诵读。

(二)学生自读课文。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2)理解几个词语。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3)理解下列句式。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三)检测自读效果。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四)翻译课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五)初步感知课文: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六、全班再一次诵读课文。

七、教师小结。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八、作业。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教学重点。

同上。

教学难点。

教学目标2、3。

预习要求。

思考文后练习一。

教学过程。

一、检查预习,整体把握内容。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二、揣摩语言。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三、质疑探究。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四、体验与反思。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五、教师小结。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作业。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带些神秘色彩的故事是最容易吸引孩子的。故事一开场最诱人的有两句。一句是“未尝识书具”,一句是“即书诗四句”。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学而能!方仲永再聪明,也不可能天生就断文识字,能书善诗呀!这不明摆着是讲故事,哄小孩儿嘛!可是一考证故事里的三个细节,就觉得这件事不是“逗你玩”这么简单。

第一个细节是“金溪”。王安石的故事真有金溪这个地方吗?一查,真有。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世称临川先生。临川就是现在的抚州市。王安石的家乡东乡县与金溪县同属抚州。所以,王安石与方仲永的同乡关系,不是姑妄言之。

第二个细节是“明道”。“明道”是宋仁宗赵祯用过的一个年号。这个年号只用了两年——公元1032年为明道元年,1033年为明道二年,到1034年就改为景祐元年了。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到明道年间,他正好是十一二岁。明道年间王安石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也就是十二三岁。如果真有仲永其人,那么王安石应该是听着神童的“神话”长大的,所以王安石说“余闻之也久”。不过,经过明道年的这次见面,笼罩在方仲永身上的光环已经开始消褪了。连并非“神童”的王安石也觉得仲永不过如此。

第三个细节是“扬州”。王安石说“又七年,还自扬州”。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的身份任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这个时间,距明道年间,也就是八九年的时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很可能在多年后记述往事,不小心把八九年或更久一些,误记成了七年。

我学中文时就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记忆颇深。昨见一朋友,不仅让我替他惋惜。他的才华聪明在我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只是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带给他不利的因素过多,导致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人现在这样。我很惋惜他,但无能为力,大有王安石伤仲永之心。是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有时也不好把握。但愿这位朋友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做一个不平凡的人。下面是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和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同上

教学目标2、3

思考文后练习一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读后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王安石写的《伤仲永》这篇文章,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仲永。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作为千年不遇的杰出人士,生前却被世人责难,死后数代都不能洗刷骂名,在西方有英国之克伦威尔,在中国则有宋代王安石。干百年来,王安石被骂作集一切乱臣贼子之大成的元凶。其实,他是数千年中华文明史上少见的完人。其德量汪然若干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先行者。本书是代表其立宪理想的现代传记经典。钩稽甲乙、衡量是非,还原一个真实的王安石、一段真实的历史。本书视角独特、意识创新、论述严谨、评判公允,可谓是人物传记中的经典之作,读来耳目一新,启人心智。

为官从政必读传记经典,为人处世必修方圆之道。

一代国学大师体大思精之作,首部白话译本通透晓畅之文,大师眼中夏商周三代以下唯一的完人,集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于一身之全才。

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波;其气节跃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

——梁启超。

不知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苏东坡。

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朱熹。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梁实秋。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笔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

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穷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审刑大理,皆以府断为是。诏放安石罪,当诣阁门谢。安石言:“我无罪。”不肯谢。御史举奏之,置不问。

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臣实惧焉。”语皆侵执政,由是益与之忤。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神宗在颍邸,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一日讲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与卿从容议论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禼;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众,百年承平,学者不为不多。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禼、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尔。”帝曰:“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夜以刃昔刂之,伤而不死。狱上,朝议皆当之死,安石独援律辨证之为合从谋杀伤,减二等论。帝从安石说,且著为令。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而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监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有“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帝为巽辞谢,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琦说不得行。

安石与光素厚,光援朋友责善之义,三诒书反覆劝之,安石不乐。帝用光副枢密,光辞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寝。公著虽为所引,亦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ダ、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继去。骤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封还词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论定不孝,皆罢逐。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惠卿遭丧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亚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民大恐。帝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责监司、郡守不以上闻者。安石执不下。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看完一本书,写下

读后感

,意味着你有所收获,当你觉得读书有收获的时候,你会从心里觉得读书很值。下面带来伤仲永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

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

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

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

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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