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书籍中触动我们心灵的部分进行整理和总结。总结时可以从情节、人物、主题等多个角度进行思考。以下是一些读者对于该书的感悟和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该书。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采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金陵即今南京市,六朝古都所在。从公元222年东吴在此建都起,先后有东晋、宋、齐、梁、陈在此建都。到赵宋时,这里依然是市廛栉比,灯火万家,呈现出一派繁荣气象。在地理上,金陵素称虎踞龙蹯,雄伟多姿。大江西来折而向东奔流入海。山地、丘陵、江湖、河泊纵横交错。秦淮河如一条玉带横贯市内,玄武湖、莫愁湖恰似两颗明珠镶嵌在市区的左右。王安石正是面对这样一片大好河山,想到江山依旧、人事变迁,怀古而思今,写下了这篇“清空中有意趣”的政治抒情词。
词的上阕主要是写景,作者在一派肃爽的晚秋天气中登高临远,看到了金陵最有特征的风景:千里长江明净得如同一匹素白的绸缎,两岸苍翠的群峰好似争相聚在一起;江中的船帆在夕阳里来来去去,岸上酒家斜矗的旗招迎着西风在飘扬。极目远眺,那水天一色处的各种舟楫在淡云中时隐时现;一群白鹭在银河般的洲渚腾空而起。如此壮丽的风光真是“画图难足”啊!词的下阕,作者的笔锋一转,切入怀古的题旨。用“念往昔”三字拉开了时空的反差,指出六朝的统治者竞相过着奢侈荒淫的生活,以致像陈后主那样,敌军已兵临城下,他还拥着一群嫔妃在寻欢作乐(这里“门外楼头”是化用杜牧的《台城曲》:“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语意)。最后六朝君主就像走马灯似地一个接一个地国破家亡,悲恨相继不断。对此作者发出了深深的感叹:千古以来人们登高凭吊,不过都是空发兴亡感慨,六朝旧事随着东逝的江水是一去不复返了,剩下的只有几缕寒烟和一片绿色的'衰草。最后作者借用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诗意,指出六朝亡国的教训已被人们忘记了。这结尾的三句借古讽今,寓意深刻。
王安石是在神宗熙宗宁初出任江宁知府的(府治即今南京市),两年后即入中枢为相。这首词当作于任知府期间。作为一个伟大的改革家、思想家,他站得高看得远。这首词通过对六朝历史教训的认识,表达了他对北宋社会现实的不满,透露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同时,这首词在艺术上也有成就,它体现了作者“一洗五代旧习”的文学主张。北宋当时的词坛虽然已有晏殊、柳永这样一批有名词人,但都没有突破“词为艳科”的藩篱,词风柔弱无力。王安石这首词全篇意境开阔,把壮丽的景色和历史内容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自成一格。《历代诗余》引《古今词话》说:“金陵怀古,诸公寄调《桂枝香》者三十余家,惟王介甫为绝唱。”王安石一生虽然写词很少,但这首词却是可以千古传唱的。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杨绳武是一个基督徒,他小的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传教士的。
基督教对他的影响贯穿了他的一生,这一点在《评传》上落墨不多,可以说是《评传》的一个弱点。
世界上的人,不分性别、年龄、种族、民族、信仰、学历、职务,都是平等的。
过去我们被教育说,某些人因为信仰了某个主义而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个体或群体。这样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
我们不会因为杨绳武先生信仰基督教而影响我们对杨先生的评价。孙中山先生也是基督徒,蒋介石先生也是基督徒。
对一个人的评价还是要看他一生做了什么。
杨绳武先生的贡献在于他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我觉得杨先生当年将同仁学校在直隶省教育厅立案,是从一个教育家的立场做出的决定。
假如杨先生只是办了一所教会学校,那他不过是上帝的一位信徒;但是他把教会学校办成了一所面向社会大众的学校,那他就不仅仅是上帝的信徒,而且是华夏的一代宗师了。
杨先生的做法,采用“非正式的宗教教育”,于信仰自由及办学原则都很符合(陶行知语),实际上是想超越人们对于宗教的认识,就教育论教育,而不是想离经叛道。
这是杨先生的伟大之处。
顺便讲一个胡本德先生的小故事。
当年胡本德在保定地区传教的时候,一位农民对他说:“我是信佛的,怎么可能再信上帝呢?”胡本德说:“你说的佛和我说的上帝可能就是一个人呀。”那位农民大喜:“那就好,我信佛,你信上帝,咱们可以携手上天堂啊。”
信仰就是信仰。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带些神秘色彩的故事是最容易吸引孩子的。故事一开场最诱人的有两句。一句是“未尝识书具”,一句是“即书诗四句”。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学而能!方仲永再聪明,也不可能天生就断文识字,能书善诗呀!这不明摆着是讲故事,哄小孩儿嘛!可是一考证故事里的三个细节,就觉得这件事不是“逗你玩”这么简单。
第一个细节是“金溪”。王安石的故事真有金溪这个地方吗?一查,真有。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世称临川先生。临川就是现在的抚州市。王安石的家乡东乡县与金溪县同属抚州。所以,王安石与方仲永的同乡关系,不是姑妄言之。
第二个细节是“明道”。“明道”是宋仁宗赵祯用过的一个年号。这个年号只用了两年——公元1032年为明道元年,1033年为明道二年,到1034年就改为景祐元年了。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到明道年间,他正好是十一二岁。明道年间王安石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也就是十二三岁。如果真有仲永其人,那么王安石应该是听着神童的“神话”长大的,所以王安石说“余闻之也久”。不过,经过明道年的这次见面,笼罩在方仲永身上的光环已经开始消褪了。连并非“神童”的王安石也觉得仲永不过如此。
第三个细节是“扬州”。王安石说“又七年,还自扬州”。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的身份任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这个时间,距明道年间,也就是八九年的时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很可能在多年后记述往事,不小心把八九年或更久一些,误记成了七年。
我学中文时就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记忆颇深。昨见一朋友,不仅让我替他惋惜。他的才华聪明在我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只是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带给他不利的因素过多,导致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人现在这样。我很惋惜他,但无能为力,大有王安石伤仲永之心。是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有时也不好把握。但愿这位朋友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做一个不平凡的人。下面是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和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作者描述了一个天才变成平凡人的过程,读完此文我不禁感慨万千。
方仲永五岁便会写诗,我为此很羡慕他这个神童,然而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葬送了儿子的前途,这一点令我极为气愤并且为他深感惋惜。
按照常理说,做父亲的既然已经发现了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拓展他的知识和才能,这一点让我想起了姑妈。
姑妈只有一个女儿,我的表姐,她成绩非常优秀,而且特别聪明,升入初中后,成绩总名列前茅,她是单亲家庭,母亲为了生活到外地去打工,忽略了对她的日常照顾,加之表姐当时年龄又小不懂事,不知道约束自己,三年的初中生活养成了许多恶习,学会抽烟,喝酒,上网吧等,使成绩一落千丈,初中毕业之后就走了社会,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好的工作,四处打工生活。
看到表姐现在的生活同时结合方仲永的悲惨遭遇,我想呼吁各位家长们,不要为了生活所迫而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比起它这些孩子们的前途更为重要,为了孩子的将来,为了父母们今后的幸福生活,请不要放开你们的手。
做为孩子的我们也一样要自立,自强,而我认为即使没有父母们的约束,我们这些孩子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能分清善恶美丑,做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有无愧于父母和老师的一番培养。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二、检查预习。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三、作者作品简介。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四、题解。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五、自读课文,掌握大意。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一)学生自由诵读。
(二)学生自读课文。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2)理解几个词语。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3)理解下列句式。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三)检测自读效果。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四)翻译课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五)初步感知课文: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六、全班再一次诵读课文。
七、教师小结。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八、作业。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教学重点。
同上。
教学难点。
教学目标2、3。
预习要求。
思考文后练习一。
教学过程。
一、检查预习,整体把握内容。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二、揣摩语言。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三、质疑探究。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四、体验与反思。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五、教师小结。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作业。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读完这本传记会感觉到自我和圣人无限的差距,非常有幸能拥有梁启超这样明事理,探本源的学者,在一片谣言中为我们重新讲述一个“圣人,伟人"的故事。
本来想写很多,后来还是觉得不太配得上过多评价王荆公,从以前对他一个诗人的印象,转移成了圣人伟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官,荆公都深明大义,有着自己的气节。
唯一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新法最终没有完全成功,否着荆公和神宗这对君臣关系,也会像秦孝公商鞅,齐桓公管仲,唐太宗魏征…一样名垂千史。而荆公的.谥号也不会只是“文”,能真正被那个时代的人认可的“文正”。
说到这个难以不抨击司马光“文正”的谥号,治国无才能,拱手送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西夏,毫无逻辑全盘否定王安石新法,司马光就是保守派的究极形态,死后还能获得“文正”的谥号,简直难以理解。
最后用一段话表达整个的读后感,非常契合此刻的心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看完一本书,写下
读后感
,意味着你有所收获,当你觉得读书有收获的时候,你会从心里觉得读书很值。下面带来伤仲永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
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六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七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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