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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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优质18篇)
时间:2023-12-14 05:52:34     小编:GZ才子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中的人物、情节、主题等进行思考和剖析。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认真阅读作品,全面了解和把握其中的内容。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您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伤仲永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如果不是这样,“唐宋八大家”可能就变为了“唐宋九大家”。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

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

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

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王安石写的《伤仲永》这篇文章,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仲永。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看完一本书,写下

读后感

,意味着你有所收获,当你觉得读书有收获的时候,你会从心里觉得读书很值。下面带来伤仲永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

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今天,老师带领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

并非书香门弟又非官宦世家的仲永5岁就能作诗。后来,别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也能立即写好,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就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还可以作诗,但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7年,王安石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完全如同常人了。”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胜过许多有才能的人很远了。仲永最终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的天赋那样的高,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况且成为普通人;而那些天赋不高的,又不接受后天教育的人,就会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通过这篇文章我懂得了:

1、我们不要只为了赚钱,作为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要有长远的眼光,为孩子长远发展考虑。并且,要积极努力地引导、鼓励孩子为了这个目标努力!仲永就是这样,他的父亲不让他学习,到最后就和普通人一样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小时候,天天不好好学习。而大人对他们的引导、鼓励也很不够。比如:他们有的上课看课外书,有的抄作业,有的上课不认真听讲,有的回家总是玩电脑游戏等。长大了他们就会没有什么好工作。例如:我们邻居王亮,他小时候比较聪明,但他小时候就不好好学习,经常去网吧玩。后来,比普通人还不如,只能捡破烂为生。

2、如果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小时候不管学习有多好都没用。因此,我们更要注重后天所受的教育,我们应该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主动学习,争取自己有更大的发展,更好的将来,进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3、要更好的达到后天的教育目标,我们需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半途而废的.精神。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要受各种各样的诱惑,主动地、认真地、刻苦地学习。比如:有一次,我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有一个大哥哥在认真的背书,虽然周围不断有人路过,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噪音不断发出,虽然有诱人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但是,他仍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闭着眼睛认真地背书。他就是这样的人,将来一定有个辉煌的前程。

因此,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培养自己有坚定的毅力,对各种诱惑说“不!”并且,我还要认真学习,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坚决不要成为下一个仲永。进而,我争取为社会、为国家做出更大的、更多的贡献。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带些神秘色彩的故事是最容易吸引孩子的。故事一开场最诱人的有两句。一句是“未尝识书具”,一句是“即书诗四句”。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学而能!方仲永再聪明,也不可能天生就断文识字,能书善诗呀!这不明摆着是讲故事,哄小孩儿嘛!可是一考证故事里的三个细节,就觉得这件事不是“逗你玩”这么简单。

第一个细节是“金溪”。王安石的故事真有金溪这个地方吗?一查,真有。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世称临川先生。临川就是现在的抚州市。王安石的家乡东乡县与金溪县同属抚州。所以,王安石与方仲永的同乡关系,不是姑妄言之。

第二个细节是“明道”。“明道”是宋仁宗赵祯用过的一个年号。这个年号只用了两年——公元1032年为明道元年,1033年为明道二年,到1034年就改为景祐元年了。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到明道年间,他正好是十一二岁。明道年间王安石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也就是十二三岁。如果真有仲永其人,那么王安石应该是听着神童的“神话”长大的,所以王安石说“余闻之也久”。不过,经过明道年的这次见面,笼罩在方仲永身上的光环已经开始消褪了。连并非“神童”的王安石也觉得仲永不过如此。

第三个细节是“扬州”。王安石说“又七年,还自扬州”。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的身份任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这个时间,距明道年间,也就是八九年的时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很可能在多年后记述往事,不小心把八九年或更久一些,误记成了七年。

我学中文时就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记忆颇深。昨见一朋友,不仅让我替他惋惜。他的才华聪明在我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只是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带给他不利的因素过多,导致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人现在这样。我很惋惜他,但无能为力,大有王安石伤仲永之心。是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有时也不好把握。但愿这位朋友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做一个不平凡的人。下面是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和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采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金陵即今南京市,六朝古都所在。从公元222年东吴在此建都起,先后有东晋、宋、齐、梁、陈在此建都。到赵宋时,这里依然是市廛栉比,灯火万家,呈现出一派繁荣气象。在地理上,金陵素称虎踞龙蹯,雄伟多姿。大江西来折而向东奔流入海。山地、丘陵、江湖、河泊纵横交错。秦淮河如一条玉带横贯市内,玄武湖、莫愁湖恰似两颗明珠镶嵌在市区的左右。王安石正是面对这样一片大好河山,想到江山依旧、人事变迁,怀古而思今,写下了这篇“清空中有意趣”的政治抒情词。

词的上阕主要是写景,作者在一派肃爽的晚秋天气中登高临远,看到了金陵最有特征的风景:千里长江明净得如同一匹素白的绸缎,两岸苍翠的群峰好似争相聚在一起;江中的船帆在夕阳里来来去去,岸上酒家斜矗的旗招迎着西风在飘扬。极目远眺,那水天一色处的各种舟楫在淡云中时隐时现;一群白鹭在银河般的洲渚腾空而起。如此壮丽的风光真是“画图难足”啊!词的下阕,作者的笔锋一转,切入怀古的题旨。用“念往昔”三字拉开了时空的反差,指出六朝的统治者竞相过着奢侈荒淫的生活,以致像陈后主那样,敌军已兵临城下,他还拥着一群嫔妃在寻欢作乐(这里“门外楼头”是化用杜牧的《台城曲》:“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语意)。最后六朝君主就像走马灯似地一个接一个地国破家亡,悲恨相继不断。对此作者发出了深深的感叹:千古以来人们登高凭吊,不过都是空发兴亡感慨,六朝旧事随着东逝的江水是一去不复返了,剩下的只有几缕寒烟和一片绿色的'衰草。最后作者借用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诗意,指出六朝亡国的教训已被人们忘记了。这结尾的三句借古讽今,寓意深刻。

王安石是在神宗熙宗宁初出任江宁知府的(府治即今南京市),两年后即入中枢为相。这首词当作于任知府期间。作为一个伟大的改革家、思想家,他站得高看得远。这首词通过对六朝历史教训的认识,表达了他对北宋社会现实的不满,透露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同时,这首词在艺术上也有成就,它体现了作者“一洗五代旧习”的文学主张。北宋当时的词坛虽然已有晏殊、柳永这样一批有名词人,但都没有突破“词为艳科”的藩篱,词风柔弱无力。王安石这首词全篇意境开阔,把壮丽的景色和历史内容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自成一格。《历代诗余》引《古今词话》说:“金陵怀古,诸公寄调《桂枝香》者三十余家,惟王介甫为绝唱。”王安石一生虽然写词很少,但这首词却是可以千古传唱的。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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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读完这本传记会感觉到自我和圣人无限的差距,非常有幸能拥有梁启超这样明事理,探本源的学者,在一片谣言中为我们重新讲述一个“圣人,伟人"的故事。

本来想写很多,后来还是觉得不太配得上过多评价王荆公,从以前对他一个诗人的印象,转移成了圣人伟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官,荆公都深明大义,有着自己的气节。

唯一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新法最终没有完全成功,否着荆公和神宗这对君臣关系,也会像秦孝公商鞅,齐桓公管仲,唐太宗魏征…一样名垂千史。而荆公的.谥号也不会只是“文”,能真正被那个时代的人认可的“文正”。

说到这个难以不抨击司马光“文正”的谥号,治国无才能,拱手送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西夏,毫无逻辑全盘否定王安石新法,司马光就是保守派的究极形态,死后还能获得“文正”的谥号,简直难以理解。

最后用一段话表达整个的读后感,非常契合此刻的心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六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七

杨绳武是一个基督徒,他小的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传教士的。

基督教对他的影响贯穿了他的一生,这一点在《评传》上落墨不多,可以说是《评传》的一个弱点。

世界上的人,不分性别、年龄、种族、民族、信仰、学历、职务,都是平等的。

过去我们被教育说,某些人因为信仰了某个主义而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个体或群体。这样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

我们不会因为杨绳武先生信仰基督教而影响我们对杨先生的评价。孙中山先生也是基督徒,蒋介石先生也是基督徒。

对一个人的评价还是要看他一生做了什么。

杨绳武先生的贡献在于他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我觉得杨先生当年将同仁学校在直隶省教育厅立案,是从一个教育家的立场做出的决定。

假如杨先生只是办了一所教会学校,那他不过是上帝的一位信徒;但是他把教会学校办成了一所面向社会大众的学校,那他就不仅仅是上帝的信徒,而且是华夏的一代宗师了。

杨先生的做法,采用“非正式的宗教教育”,于信仰自由及办学原则都很符合(陶行知语),实际上是想超越人们对于宗教的认识,就教育论教育,而不是想离经叛道。

这是杨先生的伟大之处。

顺便讲一个胡本德先生的小故事。

当年胡本德在保定地区传教的时候,一位农民对他说:“我是信佛的,怎么可能再信上帝呢?”胡本德说:“你说的佛和我说的上帝可能就是一个人呀。”那位农民大喜:“那就好,我信佛,你信上帝,咱们可以携手上天堂啊。”

信仰就是信仰。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八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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