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引发的思考和感悟的综合表达。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用一些具体的例子和细节来支撑和丰富自己的观点。在下面是一系列读者写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
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
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
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带些神秘色彩的故事是最容易吸引孩子的。故事一开场最诱人的有两句。一句是“未尝识书具”,一句是“即书诗四句”。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学而能!方仲永再聪明,也不可能天生就断文识字,能书善诗呀!这不明摆着是讲故事,哄小孩儿嘛!可是一考证故事里的三个细节,就觉得这件事不是“逗你玩”这么简单。
第一个细节是“金溪”。王安石的故事真有金溪这个地方吗?一查,真有。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世称临川先生。临川就是现在的抚州市。王安石的家乡东乡县与金溪县同属抚州。所以,王安石与方仲永的同乡关系,不是姑妄言之。
第二个细节是“明道”。“明道”是宋仁宗赵祯用过的一个年号。这个年号只用了两年——公元1032年为明道元年,1033年为明道二年,到1034年就改为景祐元年了。王安石出生于1021年,到明道年间,他正好是十一二岁。明道年间王安石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也就是十二三岁。如果真有仲永其人,那么王安石应该是听着神童的“神话”长大的,所以王安石说“余闻之也久”。不过,经过明道年的这次见面,笼罩在方仲永身上的光环已经开始消褪了。连并非“神童”的王安石也觉得仲永不过如此。
第三个细节是“扬州”。王安石说“又七年,还自扬州”。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的身份任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这个时间,距明道年间,也就是八九年的时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者很可能在多年后记述往事,不小心把八九年或更久一些,误记成了七年。
我学中文时就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记忆颇深。昨见一朋友,不仅让我替他惋惜。他的才华聪明在我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只是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带给他不利的因素过多,导致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人现在这样。我很惋惜他,但无能为力,大有王安石伤仲永之心。是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有时也不好把握。但愿这位朋友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做一个不平凡的人。下面是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和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伤仲永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如果不是这样,“唐宋八大家”可能就变为了“唐宋九大家”。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作者描述了一个天才变成平凡人的过程,读完此文我不禁感慨万千。
方仲永五岁便会写诗,我为此很羡慕他这个神童,然而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葬送了儿子的前途,这一点令我极为气愤并且为他深感惋惜。
按照常理说,做父亲的既然已经发现了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拓展他的知识和才能,这一点让我想起了姑妈。
姑妈只有一个女儿,我的表姐,她成绩非常优秀,而且特别聪明,升入初中后,成绩总名列前茅,她是单亲家庭,母亲为了生活到外地去打工,忽略了对她的日常照顾,加之表姐当时年龄又小不懂事,不知道约束自己,三年的初中生活养成了许多恶习,学会抽烟,喝酒,上网吧等,使成绩一落千丈,初中毕业之后就走了社会,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好的工作,四处打工生活。
看到表姐现在的生活同时结合方仲永的悲惨遭遇,我想呼吁各位家长们,不要为了生活所迫而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比起它这些孩子们的前途更为重要,为了孩子的将来,为了父母们今后的幸福生活,请不要放开你们的手。
做为孩子的我们也一样要自立,自强,而我认为即使没有父母们的约束,我们这些孩子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能分清善恶美丑,做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有无愧于父母和老师的一番培养。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同上
教学目标2、3
思考文后练习一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教学目标:
1、顺畅朗读课文,理解文章内容,能复述课文。
2、理清文章脉络,了解人物的经历变化。
3、积累掌握一些文言词汇。
4、感悟文章内涵,体会作者写作意图,探究仲永悲剧原因。
5、了解学习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并发表自己一定的看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生:他们的才能、天赋慢慢会消失,只能沦为平凡人,甚至可能会更糟。
【注:学生的回答皆为教师预设的回答情境。】。
师:为什么?
生:【自由作答】。
生: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来取得。
师:今天我们学习王安石的《伤仲永》,看看王安石笔下的仲永是怎样从一个天才变为平常人的。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荆公,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ppt展示】。
三、整体感知。
师:请同学们自由朗诵全文两次,要求如下【ppt展示】:一读全文,梳理字词,注意停顿;二读全文,结合注释,尝试复述。现在开始朗读。
生朗读,教师巡堂。
师:下面请一位同学将本文内容复述一遍。
生复述。
师:这位同学复述得如何?请同学稍加点评。
1-2位学生点评。
师:通过几位同学的帮助,我们更了解了本文的内容;在这个故事中,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课文中各有什么依据?请同学们两人合作,加以思考讨论。
生:第一阶段是方仲永小时候写诗的卓越天赋。
师:从何得知?
生:“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师:你能将它用现代汉语翻译出来吗?
生: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生:我做补充,“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说从此之后指着一个物体让他作诗马上就能完成。生:通过“即”“立”可以看出他写诗的速度快,极有天赋。
生:第二阶段是方仲永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师:从何得知?
生:“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之前所听说的水平相当了。师:作者此时的内心没有通过文字表述出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揣摩到,是怎样的感受?生:作者内心是失望的,因为他“闻之也久”,听说方仲永有此天赋也很久了,想必是很想见见本人,一睹风采的,想不到水平大不如前。
师:那么,方仲永他最后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阶段?
生:方仲永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通过“泯然众人矣”可知。
师:如何理解“泯然众人矣”?
生:原有的才能完全消失了,如同常人了。
师:如果老师将舅舅的话删去一个字,成为“泯然众人”,意思完全不受影响,是否可以?生:不可以,“矣”去掉使情感发生的变化,不能更好地表现出舅舅对方仲永这一变化的失望与哀伤。
师:一个字,其实可以蕴含丰富的情感。请一位同学来读一读这句话。
生读。【可配以适当的`动作,比如摇头。】。
师小结:十二三岁时他已不能“称前时之闻”,二十岁之际已“泯然众人矣”,作者的情感态度在标题中已全部流露出来了,“伤仲永”的“伤”,不仅仅是一种深深的失望,更是从内心透露出的哀伤与叹息。
四、思考探究。
生:方仲永的父亲“不使学”,即他父亲不让方仲永接受学习。
师:为什么“不使学”?
生:因为“父利其然也”,他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
师:哪一句话具体表现了他父亲的行为?
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说他每天带着仲永在乡人之中四处拜访。
师:由此可见,仲永的父亲是一位怎样的人?
生:只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目光,缺乏远见的愚昧的人。
【此中可辅加朗读】。
师:有无补充?
生:第三段说他“受于人者不至也”,也就是说他没有接受后天的学习。
生:还有方仲永个人的问题。他十二三岁了,但是却没有提出过要学习;到了二十岁,更是一个成人了,有意识有能力了却依旧没有主动去学习。
生:社会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的人因为仲永有天赋,才“稍稍宾客其父”,有人“以钱币乞之”,是带着很功利性的目的的。再加上仲永一家“世隶耕”,算是淳朴之民,被乡人这一熏染就更加目光短浅了。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分析,我们渐渐明白,仲永的悲剧既是他父亲导致的,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同时这个社会风气也助长了悲剧的产生。
五、理解感悟。
师:故事到此是结束了,然而许多思考却远未结束,方仲永的悲剧让我想到了许多,请以“由仲永的悲剧想到……”为开头,稍作思考,即席发表你的感想。
生自由发言。
师:吕蒙的飞跃性长进我们昨天刚领略,而神童方仲永的悲剧,无形中与他形成了一种对比,对比中更是一种讽刺也是反思。开卷有益,是对天底下所有人的一个忠告,不管你天资是高还是低;开卷有益,也不能仅仅只是个忠告,更需付诸行动。让我们诚挚地朗诵出爱因斯坦的这句名言【ppt展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让我们谨记这么一句谚语【板书】:活到老,学到老!
今天这节课我们先上到这里,下节课我们将继续走进文本深入学习,细细探究文中的字词句。
五、作业布置。
1、熟读全文,识记注释。
2、以“当仲永遇上吕蒙”为题,适当发挥想象,写一篇文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二、检查预习。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传/一乡秀才/观之。
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三、作者作品简介。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四、题解。
(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
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五、自读课文,掌握大意。
(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一)学生自由诵读。
(二)学生自读课文。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2)理解几个词语。
1、“养父母”养:赡养。2、“传一乡秀才观之”一乡:全乡。
3、“或以钱币乞之”或:有的人。4、邑人:同县的人。
5、“从先人还家”从:跟从。6、“前时之闻”:以前听到的名声。
7、“卒之为众人”卒:最终。众:普通。8、“如此之贤也”贤:(有)才能。
9、“且为众人”且:尚且。10、“固众人”固:本来。
(3)理解下列句式。
1、“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宾语,即“不使(之)学”:不让(仲永)学习。
2、“还自扬州”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从扬州回家。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三)检测自读效果。
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观者6、泯然众人矣。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四)翻译课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五)初步感知课文:掌握了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吗?(学生回答)。
六、全班再一次诵读课文。
七、教师小结。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八、作业。
1、抄写文下注释一遍。
2、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揣摩本文精当的语言。
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
教学重点。
同上。
教学难点。
教学目标2、3。
预习要求。
思考文后练习一。
教学过程。
一、检查预习,整体把握内容。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资过人,表现在哪里?在课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4、最后一段作者讲了什么道理?
明确:
1、“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2、第一阶段:幼时天资过人。
第二阶段: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
第三阶段:又过七年后变成平庸之人。
3、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4、天资好的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变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资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连普通人都赶不上了。
二、揣摩语言。
[讲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简洁,本文语言尤为精练。前两段叙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诗立就”的神童到“泯然众人”的过程及原因,仅用了158个字,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甚至每个字都有其丰富的表现力。
[例]。
1、“世隶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2、“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请同学们尝试着到文中发掘发掘。
(学生讨论)自由发表意见。
明确:
1、“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奇之”“宾客其父”“乞之”: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
3、“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愚昧无知的形象。
4、“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也点明了仲永终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叙事: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6、结尾议论: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以上,教师可摘要启发讲解。
三、质疑探究。
[投影]。
明确:
方仲永才能出露时的幼时阶段详写;理由略;详写这一阶段,意在说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学”。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四、体验与反思。
[投影]。
学生自由发言。
五、教师小结。
本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
由此看来,人的成长,关键在后天接受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像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学习,不然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老师赠送你们一条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们珍惜读书机会,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作业。
1、完成文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六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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