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实施方案(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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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实施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3-11-05 14:37:18     小编:笔砚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背景和目标,找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方案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以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方案的评估对于提高方案执行效果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对已实施方案的评估结果。

产业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二

大方镇海拔在1500-1800m之间,夏秋气温凉爽,具有“天然空调”优势,无“三废”污染,病虫害少,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经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检测,空气、土壤、灌溉水源无污染,五种重金属、碳酸盐、亚硝酸盐及农药残留均不超标,非常适宜种植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

项目区地处大纳公路、贵毕公路两测,距贵阳190公里,距泸州280公里,距重庆400多公里,距广西各主要城市500多公里,汽车运输时间不超过12小时。泸州、重庆、广西等沿海及内陆城市夏秋气温高,湿度大,种植蔬菜病虫害严重,需大量施用农药,既达不到无公害标准而且成本又高,所以夏秋季节蔬菜严重不足,价格偏高,形成合同性经营,利用大方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产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生产大量蔬菜供应这些地方。

自1998年以来,在县委、政府领导及各级扶贫部门的关心下,在省农科院和大方县农业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项目区经过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现在基地初具规模,培养了一批科技示范户及农技人员,并建立了较强的技术体系和营销体系,为今后大规模的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打下良好基础。

项目区蔬菜常年种植面积在8000左右,其中大棚设施蔬菜种植面积300多亩。亩均产值、纯收益分别在3000元和2000元以上。发展蔬菜生产已经成为项目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通过长期以来的生产实践,探索了一套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和经验,对黄瓜、番茄、芹菜、辣椒、花椰菜、芫荽、茄子、菜豆等蔬菜的周年生产技术有了相当的掌握。种植夏秋无公害蔬菜,取得明显的效益,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并培养出一批能胜任种植无公害蔬菜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已探索出一条发展大方蔬菜产业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方式,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公司协会、连接市场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格局,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极为显著。

产业实施方案篇三

优质蛋鸡存栏力争达到100万只,在20xx年的基础上新增45万只,年产鲜蛋1万吨,养殖户纯收入达到1200万元;优质肉鸡饲养量达到500万只(沙沼散逛鸡50万只),较20xx年新增饲养量420万只,年内出栏肉鸡430万只,养殖户纯收入达到1300万元;全年养鸡总收入达到2500万元。

产业实施方案篇四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产业实施方案篇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成立花生产业领导小组,下设花生产业专项推进工作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保障花生产业健康发展。

(二)科学制定计划。要本着“科学合理,规模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搞好生产计划。要统筹考虑本地土地资源,做到稳步推进,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把握市场动态,合理安排生产,避免盲目发展,保障农民利益。

(三)强化技术服务。加大对花生产业的技术指导,依靠技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针对各地立地条件,适当推广节水技术,通过喷灌、地膜覆盖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入。要切实搞好技术咨询、科技培训和新品种试验示范等技术服务,全面推广优良品种和配方施肥,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

(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旗内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工生产花生系列产品,旗里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扶持。依托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加工企业到我旗发展。

(五)鼓励订单生产。有关苏木镇要把花生产业作为一项富民产业,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到我旗发展订单生产,确保农民增收。

产业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鼓励脱贫群众进行适度规模生产,做实乡村产业,有利于增进广大脱贫群众福祉,有利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振兴,有利于打通城乡经济循环堵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市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持续提升,加快实现我市乡村产业振兴。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监测户(指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下同。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16—2020年脱贫户。

(一)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情况等因素,立足我市及各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际,对我市“5+2”中的“5”产业、脱贫村级“3+1”中的“3”产业进行奖补,“3”从“5”中选定;其他村级参照脱贫村执行。

(二)聚焦精准巩固拓展。瞄准监测户、2016—2020年脱贫户,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分类制定奖补标准,让奖补对象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诚信。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奖补对象参与“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生产经营和新型业态发展,不断提高信用自觉,树立诚信勤劳的导向。

产业奖补资金由我市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中统筹安排。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一)奖补的限额。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20xx年的,20xx年继续按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5000元限额。对于20xx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二)奖补的标准。

监测户:监测户奖补范围调整为村级“3+1”产业,具体奖补标准按《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优”部分进行奖补。

1.支持扩大规模。发展产业规模达到《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对应产业最低奖补规模1.5倍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单位补助标准按《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鼓励“从劣变优”。“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奖补对象在已发展产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抚育、低改、品种改良、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生态养殖、绿色健康等升级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达到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每个条件的具体细化标准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另行组织制定。单位补助标准按《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一)奖补对象申请项目。奖补对象根据《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提出计划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填报《镇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市项目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奖补对象申请验收。奖补对象实施完成特色产业,经村干部现场核实后,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对租借他人耕地发展的产业需提供租借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会盖章。

(三)组织验收。对20xx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由镇统一验收,市随机抽检。镇人民政府填写《镇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后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市项目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市镇村屯四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填写《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上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市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镇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对镇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市财政局在资金审批完结后由镇人民政府将补贴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市项目主管部门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完善管理服务。各镇、市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奖补对象签订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路问题。

(三)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各级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镇尚未实施的和已经启动但未验收的产业奖补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产业实施方案篇七

20xx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办定点帮扶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扶贫工作要求,全方位地开展扶贫工作,努力提高定点扶贫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办扶贫帮困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办扶贫帮困工作计划:

一、要切实重视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帮扶村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提出解决脱贫致富的好方法。

1、成立扶贫帮困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到位。

2、外办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帮扶点,与乡镇党政领导、库早齐村村委领导共同研究帮扶工作思路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要实实在在为帮扶村办好事、办实事。

1、积极联络上级单位,对阿迦汗基金第二期项目给予支相关的帮助村扶贫帮困计划工作计划。

2、争取自治区外办资金和政策加大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育肥养殖协会的支持。

3、深入农村基层党员、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宣传党的扶贫致富方针、政策,鼓励村民自力更生,改变落后面貌,谋划新发展。

4、在节日期间,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三、做好自治区外办帮扶工作。

针对自治区外办帮扶对别斯铁热克乡,我办应积极与自治区外办沟通,落实政策资金情况,将该乡的需求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努力做好衔接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八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篇九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北纬27.479°,东面是新坝乡关平村,西面是黎明村,南面是金谷、金坪村,北面是玉屏金堡村,总面积6.34平方公里。东西地势较高,地貌以山间盆地为主,海拔900-1000米之间。小洋溪水库位于金丰村中央,村民生活饮水以山间挖井蓄泉水为主。全村有耕地342亩,林地6500亩,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

(二)项目区建设概况。

项目所涉及的四个村共有贫困户313户847人,其中:低保户245户530人,占贫困人口62%;五保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需民政救济67户,199人。项目村总劳动力4551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劳力845人,小学文化程度劳力2185人,初中文化程度劳力1437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108人。目前输出的劳力只有715人。除有部分打散工外,大部分劳动力都闲置在家,劳动力较丰富。

项目村重点发展区幸福村金丰组农业总产值374万元,其中:农业238万元,牧业136万元,人均纯收入2760元,农民纯收入1200元以下196人,占全村人口的18.2%。目前没有属于村集体、村民的企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42亩;粮食播种面积343亩;粮食总产量483.75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猪存栏数672头;猪出栏数583头;家禽存栏数1980只,家禽出栏数1200只。

幸福村金丰组村级公路3公路,桥3座;东南面还没有通公路。饮水困难户135户375人,饮水困难牲畜310头(只),无自来水,农户自己在山间挖井取泉水饮用。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

1、标志牌:在石关村核心区建总标牌1块、育苗中心标牌1块、在小路村建产地批发市场标牌1块,规模规范化种植区6个村建小型标志牌6块,投入资金9.86万元。

2、病虫害防治设施:太阳能杀虫灯20台(套),每台(套)投入6400元,需投入资金12.8万元。

3、排灌系统:建容积为xx5m3的高位水池1座,容积为30m3的供水池3座。

安装输水主管80级pe管dn75mm的1960m。配备育苗大棚6400o棚内灌溉管道80级pe管4000m,其中:dn40mm的2000m,dn32mm的2000m。

蔬菜基地3000亩,安装灌溉管道80级pe管9000m,其中:dn50mm的1000m,dn40mm的4000m,dn32mm的4000m。

工程投资41.22万元。

4、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投资xx7.23万元,其中:

(1)建设彩钢大棚800平方米,场地硬化4000平方米。

(2)水电附属设施:变压器、电线、供水管安装,

(5)公共厕所40平方米,20个蹲位,

(6)场平土方开挖14000方(1#地块工程量)。

5、育苗中心建设投资170.66万元,其中:

(2)营养盘10000个,营养杯10万个,

(4)排水管沟,规格80cm×80cm,长度80m,

(5)电力设施:5000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4000米,

6、辣椒育苗:在在石关村、金鱼村、大屯村、小路村育苗500亩,投入资金20.59万元。

7、育苗中心管理房:建设育苗中心管理房200平方米,投入资金17.83万元。

8、育苗中心进场公路:建设育苗中心进场公路1公里,投入资金8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98.19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98.19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区企业自行解决。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加强领导。旗成立相关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稻米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稻米产业专项推进工作组,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具体负责水稻、小米产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投入。重点地区要加大新品种引进、有机肥料应用和高效低毒农药应用的投入力度,搞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达到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同时,要加大对有机稻米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有机农产品加工的要求,配套完善精深加工设备和产品包装等附属设施建设。

(三)搞好规划。按照“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有机水稻生产规划和绿色小米发展规划,力争3-5年时间使本地区水稻全部转换为有机水稻,小米达到无公害标准,努力使我旗水稻、小米生产适应广大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和健康食品的要求。

(四)强化服务。严格执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水稻、谷子种植户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杜绝限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解决好控制投入品过量使用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水稻、小米加工企业的指导与监督,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提升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办专题培训班等各种宣传途径,向广大种植户宣传种植有机水稻和绿色小米的效益和前景,确保得到旗内外更多消费者的认知和认可。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二

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实行属地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扶贫产业,帮助扶贫对象脱贫。

(三)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四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全县x-__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x例;为全县x-__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__例。

(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上级部门分配我县名额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全县实有托养需求的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

(三)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建设x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x名具有__县户籍的x—__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每例x.x万元。

为__名具有__县户籍的x—__周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平均每例补助x.x万元。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

对全县有托养需求的__名(城镇x名,农村__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城市每人每年__元、农村每人每年__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扶持建设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x家、每家补贴x万元。

(二)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助盲就业脱贫项目于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于__年__月__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由各镇残联负责摸底筛查组织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各类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受助人员信息齐全,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审批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低视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根据指标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残疾程度较重,家庭困难人员。

县残联依据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__年__月x日__时前办理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指导各镇残联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住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要及时开展上门走访确认,确保本辖区内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够应补尽补。对于在__年__月x日__时前办证人员至补贴发放日期间死亡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发放托养补贴,涉及镇按时间进行顺延,若在此时间段内无新注册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则由县残联按本地实际调配使用。

各镇残联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__日前,向县残联上报当月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及救助对象花名册;在项目结束后上报汇总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县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随访形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进行督导情况通报。

三、职责分工

县残联:依据机构准入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各镇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

各镇残联:负责本镇项目全面实施工作,合理筛查项目服务对象,并及时统计上报数据。

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实施项目的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及时发放补贴。县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下拨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代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以备待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

(五)严格督导,保证质量。县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市残联。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五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大方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农民掌握了种植技术,降低了种植风险;各地城市扩容及城市开发建设,减少了城市周边的蔬菜种植面积,各地蔬菜种植总量下降,加之目前各种蔬菜价格上扬,农户种植利润空间大,农户种植积极性高。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六

项目实施1年后,受益农户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任务。

以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开发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新要求,把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整体部署,落实责任,分类推进。市级畜牧部门成立畜牧行业扶贫指挥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谋划;县级畜牧部门要成立行业扶持领导小组,抓好各项扶贫工作落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发挥畜牧行业人才、技术、体系、信息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把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能,围绕做好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在挖潜、对接、结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尽快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要牢牢抓住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一对一扶贫等重点环节,找准畜牧兽医部门行业扶贫优势,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把行业扶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准。突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凡是能往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积极争取落地,尽快投产达效。

(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和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做好与各片区联系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实效。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扶贫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扶贫工作开展。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八

新建果园应选在立地条件相对平坦、土壤条件较为肥沃,交通便利的区域,重点以国道111线、大阜线两侧的部分苏木镇为主,主要包括治安镇、东明镇、八仙筒镇、大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义隆永镇和明仁苏木。具体地块为沿公路两侧的低产林改造地块、小块农田、新开发的荒地等,建园标准不低于10亩,且有水浇条件。主栽果树品种为123(金红)系列、黄太平(沙果)系列及k9等果树。南部山区,包括青龙山镇、沙日浩来镇、新镇,主要以发展两杏为主。

产业实施方案篇十九

1、强化组织领导。由xx区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茶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措施,做好茶产业协调、茶叶公用品牌宣传、茶事活动举办、计划指标下达、督促检查等工作。

2、加强服务指导。茶业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开展茶园管理、生产加工、茶叶营销、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茶叶质量抽检,逐步健全茶叶质量可追溯体系,茶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公共品牌培育服务力度,组织茶企参评参展及参加各类茶事活动,加强与各地乡贤、茶商交流联络,促进茶叶销售流通。

3、增强部门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长期坚持,潜心打造,营造浓厚的茶产业发展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策划,利用各种形式宣传x天山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x天山茶产业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茶产业发展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茶叶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全力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区农业、市场监督、供销、茶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农药、化肥等农资的监管,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强市场跟踪管理,禁止假冒农资和禁用农药流入茶园;金融机构对具备发展潜力的茶叶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茶产业给予信贷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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