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吟读后感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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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吟读后感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7 09:59:04     小编:MJ笔神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思考和理解自己的情感和心理变化。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所读书籍与其他书籍或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进行对比和比较,从而得出更深入的结论。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有趣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篇一

正如余秋雨先生说的,我心底中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虽然没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

小时候,知道宁波有一座藏书楼——天一阁,感到无比骄傲,因为它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宁波。上完初中,到宁波读书,感觉离天一阁近了许多,但却从未走近过它。记得读师范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曾向我们介绍过天一阁,当时的我听的特入迷。看了余秋雨先生先的风雨天一阁,更是记忆犹新。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

文中也提及了书法大师丰坊和他的侄子范大澈,他们也是藏书家,却并未传承下去。藏书仅凭一人之力,是不能久远的。范钦不仅仅把藏书作为爱好,更把藏书看成是一种使命,而且是整个家族的使命。这也是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岿然独存的原因了。

天一阁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遗迹。那一种精神,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我自己而言,做事都是只有3分钟热度。看同学天天写日记,觉得是个不错的习惯,也尝试着每天写点什么。结果写了一个礼拜,没有坚持下去。我对写作缺乏兴趣是一原因,感觉象在给自己找借口。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的决心不够。

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惋惜之余令人敬佩。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很是令人感动。由于家族的规定,她还是没能踏入藏书楼中看书。曾经的我想,藏书楼,藏了那么多书,却不准人看,连家人都不能看,藏了这么多书是做什么用?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不对外开放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只是,这些规矩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

余秋雨先生在最后写道: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现在,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已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中。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

人生跌到低谷,需要的是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

困难是一个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个爬山的过程,倘若不经历风雨,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没有高山,就无法体会会当凌绝顶的豪迈。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励志作品,是一个美国贫穷、勇敢女孩的自传,作者莉丝·默里用自己坎坷的亲身经历,写下了这本书,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她将此书献给所有身处困境的人,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在悲惨的环境下成长,最终通过自己的坚强与执着成功考入了哈佛大学,改写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用古人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来形容她的奋斗历程,再恰当不过了。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她的父母贩毒、吸毒,没有工作。一家人全靠政府发放的救济金维持生活。即使父母吸毒,但莉丝依然爱着他们。她从小成长在饥饿的环境中;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去上学,她的头发里时常有虱子,同学们经常嘲笑她,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

15岁时,莉丝的母亲因艾滋病离世,几年后她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从此她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这里才是她的栖息之地。人海茫茫,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连情感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她怀着改变窘境的梦想,继续前行。

莉丝心里明白,在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璀璨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甚远。她决定不再继续流浪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校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被哈佛大学录取,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叹服!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利丝曾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我前些年也经历很多挫折和磨难,母亲身患重疾,父亲身体状况也欠佳,自己身体素质较差。每天繁琐的事情已经让我焦头烂额,即使今天再难过,明天依旧要早起准备早餐、熬中药,有时还要把午饭准备好,每一天我都在苦苦撑着,因为我真的不能倒下,我爱我的父母,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能接受他们的不完美,我要保护他们,为他们遮风挡雨。

感谢自己的坚持,越是生活艰难时,越是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的磨难正是我修炼自身的机会,生活在我每一天的努力坚持中慢慢变得好起来,如果再回到从前,我想我依然会坦然接受生命中的所有馈赠。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每一个人都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有资格去抱怨生活。人生是可以选择的!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能会陷入低谷,倘若能拥有重新活一次的觉悟和认知,自己创造的幸福,才是温暖的港湾。在莉丝身上,我看到了读书带来的巨大价值。多读书,读好书,更新、升级认知,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我坚信荷花定律。一个荷花池,第一天荷花开放得很少,第二天开放得数量会多一些,之后的每一天,荷花开放得数量都会比前一天多出一些。如果到第30天,荷花就开满了整个池塘,在第几天池塘中的荷花开了一半?如果你认为是第15天就错了,答案是第29天。这就是荷花定律,也叫30天定律。很多人在为梦想奔波的道路上,辛勤付出,为何没有结果?有的人在第10天放弃了,有的人在第20天放弃了,甚至有的人在第29天的时候放弃了,他们离成功只有一步,唯有一直坚持到第30天的人,才得到了成功的垂爱。你所有的努力,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开花结果!

人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苦难,以及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当处于人生逆境和低谷的时候,可能会抱怨自己遭遇的一些事情都不顺利。在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就已经给这样的事情做了定义。这些困难都是成就一个人的方式,在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一个人的意志也将得到打磨,通过一系列的劳苦和困顿,让一个人的意志更加坚定,让一个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正如海明威所说:“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是时间会告诉我们,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最强壮的地方。”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无论现在怎样,我深信未来的日子里会发生什么,取决于我今天的选择和行动。

风雨吟读后感篇三

读到今天,觉得《风雨天一阁》,写得确实不错,给我印象尤深。

天一阁的开办者,是明朝的范钦,是我的本家。“天一”的名称,在这里又有了新的解释,本来我只以为它是“天人合一”的意思,在这里却做如下解释:天一生水,水能阻火,范钦用“天一阁”给自己的藏书楼命名,也就是说希望藏书楼能够避免遭到火灾,能够永远保存下去,可谓用心良苦。看到这里我很自然地想到了9班的学生谷天一,不知道她取名“天一”,是上面的哪一种缘由。

范钦穷其一生,藏书巨多,有很多是传世孤本,尽收于天一阁,天一阁可谓书籍大海,我想,当范钦每日徜徉于天一阁中,与那么多先贤智者的智慧之作在一起,应该是非常惬意的吧,我想这甚至也是他长寿的一个原因,在医疗条件那样落后的封建时代,范钦能活到80而终,我想应该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整日里为书香所围。

自古以来能够进入天一阁阅书的,尽是文化名人,比如清初的大儒黄宗羲,余秋雨先生在天一阁历经300多年风雨之后也登楼参观,是他与天一阁的缘,我想也显示了天一阁在藏书界尊贵的地位,以余秋雨先生在文化界的声望,登天一阁应该是满够资格的了。

风雨吟读后感篇四

读书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你就只能活一次!

哈佛大学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学校,甚至是无数人可望不可求的学校,一直认为能上哈佛大学的人必然天资聪颖,有着极高的天赋,非常人所能进也。可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儿,不仅考上了哈佛大学,还拿到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

她出生于纽约的贫民窟,父母吸毒,15岁无家可归,母亲患艾滋病去世,父亲因无钱支付房租被收容所收容,可怜的她到处漂泊,经常借宿同学朋友家,颓废度日,只为填饱肚子,因经常逃课高中只得一学分,只能进非传统性高中,幸运地进入了预备人文学院,偶然的机会老师带她和同学参观哈佛大学,让她对哈佛大学的学习氛围有了深深的向往,对生活重燃了希望与渴望。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并以全优考入哈佛大学,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12000美元,解决了学费问题。如今,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她曾因家里没法洗澡头发长满虱子遭同学厌弃,曾因为带同学借宿继父家被赶出家门流浪街头,曾因母亲的去世倍感无所希冀。“我经常静静地穿梭在他们的家中,从没好好地休息过一次,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每天的归宿在何处”,是那段漂泊无依的内心独白,让我不禁心痛不已。

然而,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从她对生活重燃渴望的那刻起,她坚信绝不要让不能做的事妨碍能做的事,她对自己说,你认为对你好的东西,你尽管向前冲去努力争取,不用管他们在背后胡说些什么。

上帝赋予我平静,让我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赋予我勇气,让我改变能改变的事情,赋予我智慧,让我发现事物的不同。这是戒毒的硬币背后写着的文字,让我记忆深刻,也是女孩儿时刻去想着的文字。

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命运的反抗,足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完成所谓不能完成的事情,倘若没有实现,说明没那么渴望,献给所有为梦想正在奋斗的人,你总能看见自己辛路挣扎的身影,也会明白自己的渴望是否足够强烈。

风雨吟读后感篇五

自从离开市文联挤身商海,接触的不是营销策划,就是企业经营管理。很久都不曾专注的看文学稿件了,昨日戴周麟先生带来他即将出版的书稿《风雨人生》要我为之写序,我受宠若惊,一来我非名人名家,二来才疏学浅,只是弹花匠的女会弹不会纺,岂敢在众多行家面前舞文弄墨,但由于曾经与戴周鳞先生共事几年,对他略为有些知了,只好勉为其难对其人其文谈一点读后感罢了。

戴周麟先生的《风雨人生》与其说是他的文学作品集粹,还不如说是他对人生阅历的价值收藏。《风雨人生》共分为五小辑从红卫兵滋味难言的故事,知青艰难困苦的生活,到对婚姻家庭的理解和折射社会的观察与反思,约计25万余字。作为文友我有幸先睹为快,从十几年前文学热潮时期,我们就曾经在全国的报刊杂志多次会晤,只是见文不见其人罢了,对他的文风有一些了解。我和他真是有缘,很多年后却变成了同事,然后又天各一方,唯一相通的还是文学。《风雨人生》里收编的是他很多年的辛勤创作,其中不乏精品佳作,他关注人生、关注生活、更关注社会各个阶层面,创作了不少观察和思考的作品,取得了丰硕成果。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自然,小说构思灵巧、简洁凝重,杂文诙谐幽默、独具匠心,既有感而发,又注重文化的责任感,具有厚重的生活底蕴,对生活和社会的洞察力很敏锐。

戴周麟先生对人很真诚,是个很热诚、健康、常带笑容的人,虽然年龄五十有余,心态却很年轻,喜欢和年青人交朋友,同事们都称他为老顽童,我们从他的《女布尔乔亚prettybourgeoisie》即小资白领丽人和《男波西米亚bohemian》即bobo一族的文章就能感受到他的思想,感受到他对大都市时尚语言的理解。从《公交车咏叹调》到《正在发生的新同事关系》就能发现他对现代生活的关注。他热爱生活,热爱创作并对社会有一种使命感,我们透过《祸起b超》以及《怀孕以后》不难感觉到作者的内心世界。特别是《祸起b超》“虽然他们并无害死媳妇之心,但为了打掉媳妇怀的女婴,为了徐家的香火他们成了事实上的杀人犯!待到徐子强从县城回来赶到医院,金草的心脏已停止了跳动——可怜的一对恩爱夫妻,连一句诀别的话也没机会说……善良贤惠的二十五岁妻子和那未出世的女儿悲惨的死了。投案自首的父母被公安机关收监候审。徐子强因突然的巨大打击而精神失常……”让人读后辛酸惆怅。

戴周麟先生对创作是个很勤奋的人,在工作之余经常挑灯夜读,鼻梁上架着一幅老花眼镜,穿着一个白背心坐在床沿,左手摇着一把扇子,右手端书俨然是一副老学者的模样,精彩之处高兴得手舞足稻。上班时又像许多年轻人一样充满朝气,时不时冒出许多流行的网络语言,让人目瞪口呆。他是一个热心的人,记得有一次他为了给我想买二本书,大热天他骑车穿大街,过小巷找遍几家书店才给我买到,我说不用那么麻烦你,他说只要是买书,他就愿意,这件事让我感动了好多天。他喜欢读书、藏书,写作使我和他之间交流有共同的语言,我很喜欢他这个人。

文学即人学,创作是个人情感的一种渲泄,是个人风格的一种表现。戴周麟先生是个重情的人,为了一个“情”字,可以不顾一切。他的作品大多来源于他自己的生活,从写作手法上大多是以第一人称进入的,特别是他的小说,他经常说:我的故事都是那几年当知青时发生的真实的'写照,我很怀念那段日子,那一种磨练是永生难忘的。当那段尘封的记忆打开时,他创作的灵感就格外活跃,他是1969年1月下乡到广汉向阳公社当知青的,在那段日子他爱过恨过迷茫过,作为山村教师的他朦胧的爱过《有个姑娘叫小芳》,还有他英雄救美的《卢小雪抗婚记》“彼时,卢家院坝已有十人围观,却谁也不开腔,仿佛是一截木桩栽在那里。胡二气势汹汹的手舞字据,狂吼着要卢家交人,不交人就把房子撤了抵债……我于是快步进入场中如雷般吼道:妈的个!都给老子住手!……。胡二!你虾子枉自活了几十岁,半条命的知哥是啥样子,今天让你开开眼界!我边说边上去,待走到近前,猛的将衣服扯开,露出了绑着的两颗手榴弹,迅速将两根线套在手上:妈的!谁敢动!……。”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场景描写干净利落。很多年以后,当谈到卢小雪时他的眼睛里还发出一道青春的亮光。

戴周麟先生在描写语境上很注重地方特色,通过很地方语的对话,使读者感觉真实亲切,而且故事结果出人预料,让人荡气回肠。如《滋味难言的抛尸案》、《“红五类”知青与“黑五类”农民》。创作离不开生活,而生活离不开自己独特的情感,从戴周鳞先生所有的文稿中我们不仅可感受到他的生活积累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他那一份浓郁的情感和真实的人生,我由衷的希望《风雨人生》能顺利出版并能看到戴周鳞先生更多更好的作品。

风雨吟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好书:《风雨哈佛路》,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丝,她出生在纽约,出身贫寒。她的父母因为患有艾滋病,吸食毒品,所以莉丝只能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在学校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一头藏着虱子的头发,这样一来她经常让同学们嘲笑愚弄。最终她选择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的时候,莉丝拼尽全力护住与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浪街头,拾捡垃圾,偷东西,整夜乘坐地铁,只有这里才能温暖入梦。当她在流浪街头的`同时,母亲因艾滋病发作而死。此时的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她用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就读高中。当然,她经常在熟悉的车站,走廓里学习、睡觉,她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得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哈佛大学。

她是一个独立勇敢,自强不息的女孩。现在,我生活在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更应该去好好珍惜,发奋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篇七

《暴风雨》是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的代表作,这本书很好看。

本书叙述了米兰公爵普洛斯彼罗被弟弟安东尼奥夺去爵位,带着女儿米兰达和魔术书流亡到一座荒岛,在那里调遣精灵,呼风唤雨。一次,普洛斯彼罗唤来风暴,将安东尼奥、那不勒斯国王和王子乘的船刮上荒岛,凭借魔法,让恶人受到教育。待安东尼奥痛改前非后,普洛斯彼罗饶恕了他,兄弟和解,结果普洛斯彼罗恢复爵位,米兰达与费迪南王子结婚,一同回到意大利。这个故事很是令人感动。

刚刚打开书,我就被它吸引住了。费迪南被普洛斯碧落留在岛上做苦工,我为他愤愤不平;那不勒斯王阿隆佐“死”了,我为费迪南伤心;费迪南恢复了自由,我非常兴奋;那不勒斯王还健在,我很开心;普洛斯彼罗和弟弟和解,重新获得爵位,我欣喜异常;费迪南与米兰达结婚,成为了真正的'夫妻,我十分开心,祝愿他们白头偕老。这本书令我欢笑,令我悲伤,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这出喜剧有很高的艺术性、玄妙的幻想、瑰丽的描绘、生动的形象、诗意的背景彼此交融,达到了有机的统一。虽然这出戏只是诗人通过奇谲的梦幻世界来表现出对人文主义及人类前途的朦胧憧憬,但是体现了诗人对它的渴望。

这本书中队人文主义的憧憬是无与伦比的,我爱这本书。

风雨吟读后感篇八

在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其中《烈日和暴风雨下》这一章令我明白了旧时代劳动人民的辛苦。

文章的内容祥子在烈日和暴风雨下拉车,表现了旧时代人们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不好的环境下拉车,这是祥子的'什么精神呢?这是为了挣多几分钱而不懈努力吗?这是祥子的骨气吗?不,他的生活这样痛苦,是旧社会的压迫。旧社会旧生活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过得这样悲惨。

这使我明白到:旧社会的生活是痛苦的,人民是以强欺弱的,强者往往是弱者眼里可恨的人。最后,最痛苦,最无奈的却是弱者。

风雨吟读后感篇九

暴风骤雨袭来,袭击着本已多灾多难的小屋,小屋无力的飘摇,那样子摇摇欲坠。

众多微笑的眼,怀疑的脸,以及观望的渴求分得那一份纯净美好的心之露的人们,无语静默着,如压下来的云。天,灰蒙蒙的又阴沉沉的,仿佛是冬雨将至。那将是一场寒。

谁说人穷志就要短?谁说苦难面前就该要埋怨?谁说暴风骤雨中就要接受别人的——嗟,来食!是啊,心底的善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源于内心的无价。我赞赏《暴风雨》中,挺起腰身依然说拒绝的你,是的,上苍绝不会令你山穷水尽,我的质朴的朋友们,善良的朋友们,心如佛,则所见皆为佛;心无尘,则所见皆无染。

事事,人可不知,己可不自知。但,天可知,地可知,我佛陀知。我心无求,亦无所失。

每每到寺里,都会为煎熬中的朋友们祈福,礼拜佛陀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些在煎熬中辛苦的朋友们、人类、和万物生灵祈福、脱苦。

如意是个幸运之人,上苍赐予我感恩的魔瓶,善良的.心智,只轻轻地就把苦就化作了甜。

感恩上苍,让我认识了这么多的朋友,感恩我佛,让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心和背影,我怀揣着感恩一路走,一路走。

别让自己的心境,左右了自己的判断;别让自己的情感,遮蔽了你原本的善良。很多时候,人会有所思,会有所悟。人生苦短,别让自己活在怨恨里煎熬。是心里话,真的是心里话,快乐与否总是由自己决定的。

把心境变淡,把心性至纯,一切的一切都会自然,平和。

祈愿,真心祈愿,为每一位朋友用心祈愿,为万物生灵祈愿。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

《风雨哈佛路》说的并不是哈佛大学里面大学生们的爱恨情愁,不是纪念他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而是一个女孩考上哈佛大学一路上的风风雨雨。真是佩服某些人,总是能想出那么优美的言辞去装点世界的一切。

标题虽然优美,但是电影内容还是很真实的。生活总是无情,我们不能够有一个高帅富或白富美,没人会为我们指出一条可以一帆风顺的路。我们一直被生活推着向前走,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总期待会有什么事情或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像主角丽丝一样,虽然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父母都有吸毒最后还染上了艾滋病。自己缺乏父母的照顾,上学的时候却因自己的不同被同学歧视。自己一直渴望着父母能够对自己多点关爱,能够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被父母照料着自己的生活,但父母总是不瞅不睬。8岁的那年父母分开了,自己因不愿意上学被社工送进了女童院。到了15岁那年和一个有着同样问题的女孩一起开始了流浪生活,一起乞讨、盗窃。到了16岁的那年,自己唯一的退路——母亲,也因为疾病而离开了人世。这时候丽丝才发现自己一直所期待的事情不但没有发生,反而变得更加糟糕。终于明白到自己如果不去伸手往上爬的话,就只能够一直停留在底层,没天围着毒品、性或者活命而烦恼,自己可能以后只能够做一个捡垃圾的,或者一名妓女。最后凭着自己的天赋,丽丝还是成功的逆袭了。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在哈佛大学上学有自己的公寓,不用再为生活而奔波。

是不是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就可以成功呢?肯定不是,除非你又一个足够强大的背景让你不断去挑战。我们总是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了什么都没有了。但有时候我们对自己所拥有的是否过分期待,路还是我们自己去创造的。我们现在会觉得生活并不是那么理想,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很多时候我们也明白到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对自己的挑战,但我们却又总是选择了从侧面绕过,而不敢正面去面对。为什么我们看到别人的经历总是那么深刻、实在,那是因为我们总是在意别人,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脚下走着的路去瞩目一眼。好好的生活,珍惜自己经历的一切,好的坏的结合在一起才是生活。到我们老的时候,可以跟我们的孩子传授自己一路走来的经历,虽然我们不能活在世人的心中,至少还有人记得我们曾经活在这个世上。

好像有点跑题了,回到正题。

一路走来还需要心中有爱,不要让期待我们的人等得太久。丽丝生活的环境和遭遇都不算好,但她却一直没为此沮丧,而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哪怕只是曾经为她做过的一、二件事,纵然她父母并没有给予多少关爱,甚至还抛弃了她,但丽丝依然还是那么爱着自己的父母。到成功之后,问起她最想挽回的是什么?她还是回答希望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这也是她一路走来最大的力量。

如果你有梦想,你就得捍卫它,那些无所作为的人总是想打击你。像丽丝的朋友都觉得像他们这样底层的人,一生也只能够庸庸碌碌,读大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但是丽丝还是坚定自己的方向,最后考上了哈佛。所以说在关键时刻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啊。

总的来说《风雨哈佛路》还是一部很好的电影,她说的不是教我们做人的道理。而是要我们学会去突破,很多东西知道了还是要靠实践去实现自己的梦,而绝非说说而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一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感动,他真不简单,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进藏的公路,他竟一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壮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厚宽广,我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心胸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智慧与能力,很多令人神往的地方他都去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自然的儿子,他最终倒在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轻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貌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以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富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去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看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富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看到祖国美丽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远,走的辛苦,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二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手捧一本书,便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我曾经读过一本令我十分难忘的书,直到现在,也记忆犹新,它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莉丝从社会的最底层——贫民窟,通过努力,踏入哈佛学府的故事。莉丝出生在纽约的平民窟,那里肮脏,混乱,她的童年,可谓艰辛。饥饿,毒品,艾滋病,充斥在她的童年中。她流浪,她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她的妈妈去世的.那一天。那一天,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应该如此了,于是,她奋力读书,只为爬出深谷,沐浴阳光。她用各种零碎的时间来读书,在短短的2年内,完成了4年的学业,获《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考入哈佛。可这一切的背后,她又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出生在不算富得流油,也不算穷的潦倒的家庭,但是我,并没有像她那样奋斗,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理应更努力的学习,但我却在白白浪费它,并没有奋力拼搏,我感到万分羞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我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如果我更努力呢?每个人都在努力,你为什么还不赶快拯救你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曾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习鹰之性以涉险,融鹰之神在山巅。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三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首歌唱的多好啊,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没有哪个人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要经受许多的挫折,最后苦尽甘来,一定会品尝到成功以后甜美的果实。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名叫《阳光总在风雨后》,它是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非常的可怜。两个人的父母在她们六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妹妹一手拉扯大。很不幸,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俩姐妹双双残疾。因为脚部骨折,现在只能用手做事,于是她们选择了写作,可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姐妹俩,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几次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但没有让她们放弃,反而提高了她们的经验。最终他们出了一本书,里面记录了姐妹俩走过的人生岁月,面对过的挫折与失败。后来,这本书得到了社会的赞扬与认可,当然,还有崇敬。我相信,俩姐妹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为作家,一定会成功!相信她们相信一定会创造明天的辉煌!我们身边的残疾人有很多,虽然他们身体是残疾的,但是他们的心很坚强。有时我们正常人碰到一点点伤害和困难就会放弃,但是残疾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还会去反抗,去坚持,所以,我们大家还远远不如那些残疾人呢!比如说,《达人秀》节目里的“断臂钢琴家”——刘伟,残疾人作家——张海迪,他们都是残疾人,可是他们乐观面对生活,他们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好榜样!

其实,每一个生命,都是抱着很大的希望来到这个美妙的世界上,就算是一只小猫,一只小蚂蚁,一朵小花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哪怕遇到最难的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努力克服。

有时你会觉得命运对你很残酷,对别人很仁爱,但是如果你站在别人的立场,换个角度去想的话,你肯定会觉得很公平,世界很美好,生活更美好,到处充满着希望的光辉!

是啊!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了这一次次风吹雨打让人更加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一定会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四

生活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在这条山路上行驶久了,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天气,有时阳光明媚,有时阴雨连绵,甚至会遇到暴风雨。幸运时你会找到一间小屋避雨,但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暴风雨淋得遍体鳞伤。

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因为我不但有父母给予的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的爱。我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每天都觉得天非常蓝,阳光非常明媚。我从来也没见过暴风雨,更没有体会过那种暴风雨来临时的感受。

晴朗的日子在慢慢减少,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爷爷住院了,因为肝硬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不过是输几天液体就好转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非常长时间都没有好转,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全家。

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一间祖屋,爷爷非常安详、非常安详。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爷爷脸上不见了昔日的神采,平时偏胖的身材,这时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爷爷,我来看你了。”爷爷微微睁开眼睛,只是非常虚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这是最后一眼,虽然只有几秒钟,但是却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个眼神中,包含着许多无以言表的感情。

爷爷去世后,有许多人来祭拜他,来祭拜的人,个个地表情都非常悲哀。而我,我比他们每个人更加的悲伤,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疼爱我的人。

如今我走到那间祖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瞧,爷爷下巴那些短短地胡须,那时,我总是喜欢摸一摸,脸挨着脸,缠着爷爷给我讲他小时候地故事,给我买好吃的。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现在再也不会有新的记忆出现了,只剩下回味了。对爷爷的记忆中断是在7年前,最后的一个片段定格在了那个冰冷的夜晚。爷爷去世后,我尘封了一切回忆,直到姥爷去世6年后,我才再次打开这些尘封的记忆,但每次心中都会滑过隐隐的一丝疼痛。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爷爷再给我讲一段故事,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再让我摸一下那一脸扎扎的胡子。但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来。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五

雨前的天总是灰蒙蒙的,随意地飘着几朵蓝紫色的云,偶尔有几只灰色的麻雀低低地飞过,秋风萧瑟,万物凋零。那一片片枯黄略微带有纹理的树叶,倘然落在了大地上。大地瞬间就像映衬了一层淡淡的黄晕,朦胧又有些凄凉。

我走在大街上,任象征暴风雨来临的雨滴顺着脖子滑下,任身体一阵瑟缩,未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从未见过她那样的神色:清澈的眸子变得通红,眼泪大串大串涌出,死咬嘴唇,从我前面倔强的离开。秋风已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呜咽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是暴风雨前死一般的寂静。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疏远了未,我想不通。可能是她那天无意间的玩笑话,揭开了我们的伤疤。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伤口处温暖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腐烂气味的情愫,日益严重。就像一个水瓶,总有会装满的一天,当那天不知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胸口就被充塞了,什么东西将要从那里喷涌而出。那天放学,我依旧躲开未到,和宁一起回家,路上宁不断抱怨未,我心中竟有一丝快意,当宁说到未今天抢了我的名额时,我先是惊愣,后便不假思索的相信了,一股怒气在我心底燃烧着。路旁的树枝切割着夕阳,把光的碎屑不断地洒向染金的地面。就在那棵我们亲手种下的桂花树下,我责问、怒吼,全然没注意到她的泪染湿了睫毛。当她转身离去后,我一个人伴着疲倦的.月光,站了许久许久。我想得入神,暴风雨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沉重的眼皮,街边的商店口早已站满了人,唯有我反应迟钝。大雨开始倾盆了,我闭上眼,想任这雨洗刷愁云。许久,竟无冷意,我迷惑的抬头,未的笑脸出现在眼前。伞下,我们拥抱了许久许久,微风拂过,带着爱吹过桂花花瓣,从花瓣中带上花香飘到我们的身边,在空气中回旋着,飘进我的心田。再繁华的落笔也不能尽数表达此刻似澎湃,似思志的心音。阳光冲破乌云,一缕缕地洒满了世间。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便可笑对风雨……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打动,他真不简朴,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入躲的公路,他竟逐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豪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朴宽阔,我很赏识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气量气度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聪明与能力,良多令人神去的地方他都往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天然的儿子,他终极倒在了大天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青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采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认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硕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中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往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望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硕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望到祖国锦绣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遥,走的辛劳,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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