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吟读后感(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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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吟读后感(优质16篇)
时间:2023-11-07 14:40:13     小编:梦幻泡

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的理解、感受和体验的表达,可以对读者思维和情感产生影响。写读后感时,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和篇章的连贯,使读者能够流畅地阅读和理解你的观点。推荐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提升您的写作水平。

风雨吟读后感篇一

读到今天,觉得《风雨天一阁》,写得确实不错,给我印象尤深。

天一阁的开办者,是明朝的范钦,是我的本家。“天一”的名称,在这里又有了新的解释,本来我只以为它是“天人合一”的意思,在这里却做如下解释:天一生水,水能阻火,范钦用“天一阁”给自己的藏书楼命名,也就是说希望藏书楼能够避免遭到火灾,能够永远保存下去,可谓用心良苦。看到这里我很自然地想到了9班的学生谷天一,不知道她取名“天一”,是上面的哪一种缘由。

范钦穷其一生,藏书巨多,有很多是传世孤本,尽收于天一阁,天一阁可谓书籍大海,我想,当范钦每日徜徉于天一阁中,与那么多先贤智者的智慧之作在一起,应该是非常惬意的吧,我想这甚至也是他长寿的一个原因,在医疗条件那样落后的封建时代,范钦能活到80而终,我想应该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整日里为书香所围。

自古以来能够进入天一阁阅书的,尽是文化名人,比如清初的大儒黄宗羲,余秋雨先生在天一阁历经300多年风雨之后也登楼参观,是他与天一阁的缘,我想也显示了天一阁在藏书界尊贵的地位,以余秋雨先生在文化界的声望,登天一阁应该是满够资格的了。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关于爱和成长的书,这是一本在你阴郁时能让你提起对生活宣战的勇气的书,这是一本每个对生活有美好向往的人可以从中汲取力量的书。

当然这只是一个对莉丝·默里从出生到考入哈佛一个简要概括,电影风雨哈佛路也只是选取了莉丝·默里童年回忆中的一部分,还有努力读书的那部分。我阅读了原著中文翻译版我才知道,她是一个有许多我们难以想象的故事的人坚强女子,她的内心自始至终充满着对她的家人的爱。她擅长交朋友,尽管在学校的时候不被人待见,她也能在学校外得到真挚的友情。但在书文字中你却感受不到莉丝·默里对生活的抱怨悲愤或是冷漠无情,贯穿整部书的有的只是对家人的爱,还有对朋友的感谢,以及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书中的文字有很多是她的内心独白,还有对生活的向往。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这是能让我们瞥见生活不易的一本关于成长的书。更多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我就不一一概括了(其实是人物名字我都记不住了,但这并不妨碍什么),相较于我们平常人家的生活,痛苦和不幸成了她的家常便饭;流浪寄宿是她童年生活的主旋律;努力读书是她在历经千辛万苦后最后一搏。书中大部分内容没有集中在“哈佛”而是集中在“风雨”和“路”上。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莉丝·默里童年的不幸故事,让我感觉有些阴郁,而她对母亲的爱却让我感到她和她的家人生活得无比温馨。她时不时的'幻想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在一无所有后还是选择努力读书并最终得到了名额不多的奖学金,这份勇毅实在令人动容。

我想象着莉丝那时的模样,虽饱经风雨但光芒四射,虽身材矮小但坚实挺拔,虽一无所有但笑容满面。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是对成熟的感悟,对生命的热爱。读这篇文章的人你是不是有了阅读原著的冲动呢,我建议你们先看电影再看原著,这样的话你们可以深刻体会主人公的情感。

总结,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才是真的英雄。一个逆袭人生的真实故事,莉丝·默里,一个小人物却光芒万丈。风雨哈佛路——对生存的惊险记载,相信你读完以后会有所改变!

风雨吟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好书:《风雨哈佛路》,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丝,她出生在纽约,出身贫寒。她的父母因为患有艾滋病,吸食毒品,所以莉丝只能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在学校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一头藏着虱子的头发,这样一来她经常让同学们嘲笑愚弄。最终她选择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的时候,莉丝拼尽全力护住与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浪街头,拾捡垃圾,偷东西,整夜乘坐地铁,只有这里才能温暖入梦。当她在流浪街头的`同时,母亲因艾滋病发作而死。此时的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她用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就读高中。当然,她经常在熟悉的车站,走廓里学习、睡觉,她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得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哈佛大学。

她是一个独立勇敢,自强不息的女孩。现在,我生活在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更应该去好好珍惜,发奋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篇四

翻到余秋雨的短文――《风雨天一阁》,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体验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天一阁,一个以藏书著称于世的藏书楼。

那天,吃过午饭,短暂的休息之后,一位朋友说:“走,我带你们去天一阁感受一下。”我们都响应,因为下午的时光不知道怎么样打发。去感悟一下藏书楼的书香与文化的历史底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乘车去天一阁。朋友也并不熟悉天一阁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于是,我们跟着他走,反正都不熟悉,错了,也不算什么失误,浏览宁波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也是一种收获,有收获总比无聊地打发时间要好过,心里总会舒坦一点,不至于因为荒废了美好的时光而懊恼。

那天,天气也是阴沉沉的,阳光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也许老天也让我们体验一下余秋雨笔下的天一阁,风雨中的天一阁也许就另有一种味道。

古代的藏书楼最大隐患或者说藏书楼最大危险就是火灾。木制的楼阁,再加上脆弱的纸页,都是怕火的。一把火,就能把几代人的心血、甚至几代的'历史都付之一炬,在那残余的灰烬中,再也难寻历史的踪迹。只能是一生的叹息与遗憾。而创始人之所以取名“天一阁”,是因为去榷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以免除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而天一阁在历史的洪流中就真的按照创造者的意图,演绎得淋漓尽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风貌,只不过多了些历史的沧桑与厚重。这不,今天又老天又飘起了雨丝!

面对选择,我们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历史的抉择如何,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谁也不能站在历史的洪流中去评说,只有后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范钦,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的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如果说大,那么,屈指算来,又有几个呢?恐怕如果有,那么也都被湮没在历史的海洋中。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

历史中和他同时代的人中也不乏藏书者,而残存下来的,流传至今仍然为我们所景仰的、瞻仰的则只有范钦所建立的天一阁这所藏书楼,其他的都随着历史而退出了舞台。为什么惟独范钦能永久地立在历史的洪流中呢?这和范钦的为人、气度是分不开的。也正因为范钦有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才有了他藏书楼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历史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而范钦所创造的历史该怎样继承呢?能不能将自己的一生的心血就在自己驾鹤西游之后也灰飞烟灭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恩泽,他留下的是责任,沉重的历史的责任!范钦的长子范大冲从父亲的肩上接下了这个重担。没有信誓旦旦,但却比信誓旦旦更能打动人心。责任就是接力棒,一代代传下来。“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就这样,天一阁就在这个家族的繁衍生息的历史中岿然不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真正地把藏书楼保存下来,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没有一定的规定是不行的。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范家也不例外,也许他们的规矩比别家更苛刻,更严格。但是也正因为严格、苛刻,藏书楼在没有在子孙后代的手中被葬送。虽然后来也有被偷,被盗,但是饱经风雨的天一阁依旧摇曳在风雨中,形成一道风雨中独特的风景,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深邃而厚重!

走进淡褪了红色的大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原子很小,四棵饱经沧桑的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树被栏杆围着,范钦的铜像就在树的中间。阴沉沉的天气就加重了历史的浓重感,顺着狭窄的小路,也就是走廊,走廊两旁排列的是藏书房间,介绍为范家藏书做出贡献的范家子孙。古色古香的简装或者精装的书都摆在书橱中,昏黄的灯光更让人觉得走进了历史的隧道,沐浴着历史的文化光辉。

风雨吟读后感篇五

双亲同为瘾君子,母亲双目失明,且有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在本该备受呵护的年纪,她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默默承受着旁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有着出人意料的成熟,瘦弱的身躯担负着家庭的重任,懂事的让人心疼不已。

上街乞讨,吃垃圾桶里的食物,流浪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照顾时常犯病的'母亲……这些是她生活中的常态。

迫于家庭经济的压力常年不洗澡,头发上长满虱子。“身上有味儿”——这是同班同学给予她的评价,似乎也是他们对她最深的印象。

然而生活带给她的磨难并不止于此,上帝好像是有意和她过不去。15岁时,母亲因艾滋病去世,父亲被送进收留所,她成为了没有家的孩子。

但就是这样所谓不幸的女孩,又切实的告诉人们何为在黑暗中追寻光明,何为在绝望中找到希望,何为在不幸中抗衡命运。

母亲去世后,她极力将自己推荐进了一所高中。至此,她开始一心投入到学习当中去,选修了多门的课程,奔波于各个地方做兼职。节奏之快令许多人都无法接受,可她却咬牙坚持下来,不断地给这个世界带来惊喜——仅用两年时间攻读完四年高中课程,荣获1996年《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并步入世界最高学府哈佛大学。

她是伊丽莎白·莉丝,美影《风雨哈佛路》的主人公。自影片上映以来,观影者无一不被莉丝所震撼。

有人说莉丝的生活简直就是被上帝开启了地狱模式,更有人说,何止是地狱,十八层地狱都不够。可她甘于被困地狱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就算是十八层地狱。她也照样寻着那点微弱的光,奋力爬了出来。

记得在影片中,莉丝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时,有记者对她提问:“你为你的过去感到可怜吗?”她十分平静地回答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毫无疑问,面对生活给予自己的磨难,莉丝并未整日以泪洗面,自甘堕落;相反,她直面命运,不悲不恨不怨,坚定的迈向未知的前路,她是生活的强者。

那么与莉丝比起来,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对生活说不呢?黑暗之中更能看清微光,逆境之中才更能发现希望。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被困难打败的,而是心底的那份懦弱,阻断了本该砥砺前行的脚步。

面对生命中的坎坷,我们也许无法做到子瞻“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般的淡然与洒脱、太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般的豪迈与自信,但只要不甘于命运的束缚,心怀信念去努力奋斗,就不曾输给命运。

生活中,很多人都常常抱怨说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总是感觉得不到任何回报。这也许是事实,但你又可曾想过,正如春播秋收般,生活给予你的回音,也同样需要等待。没有人刚播撒种子就可以立刻收获,也没有人刚一付出就能够得到回报。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都需要脚踏实地。心急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相信时间终会给自己一个圆满的答复。

毛毛虫变成蝴蝶需要经历漫长的蛹期,随后蜕去一层层外壳。试想一下,人的成长不也正是如此吗?它是一个煎熬且饱含痛苦的过程,但却是通往远方的必经之路。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生活不会随你的心意改变,你只有逐渐成长,做出改变,才可能更好地适应未知的生活。

人生道路上,难免不慎坠入阴沟,身处黑暗之中。但请不要放弃,仰望星空,脚踏实地,追寻希望。不必介意是否被生活温柔以待,也不要说来日方长,即刻的努力便是对命运最有力的回击。

风雨吟读后感篇六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照理,我是读书人,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书的心绪,只得作罢。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阁,实在说不过去。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第二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打落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宫廷当然有不少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常特殊的人物了。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他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那么,这些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唯此岿然独存。”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最后做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少。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这样。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然而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起先他也曾狠下一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籍转售给范钦。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相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太纯粹的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范大澈从小受叔父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集到一些重要珍本。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据说有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随意取阅。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差别就看出来了。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不难想象,天一阁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情。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媒嫁给了范家。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在当时已属于旁支。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目光。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只要开放一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的意义又何在呢?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震撼。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他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大铖,一时大快人心。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在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叩天一阁之门了。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读楼上的全部藏书。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他们是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铜锁在一具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阁藏书记》留世。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封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乾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天一阁进呈珍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乾隆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藏书的意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这一次几乎把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把保护藏书楼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里。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过营养。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除了张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成为废墟。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事。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的一个处所。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风雨吟读后感篇七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打动,他真不简朴,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入躲的公路,他竟逐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豪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朴宽阔,我很赏识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气量气度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聪明与能力,良多令人神去的地方他都往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天然的儿子,他终极倒在了大天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青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采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认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硕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中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往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望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硕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望到祖国锦绣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遥,走的辛劳,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八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手捧一本书,便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我曾经读过一本令我十分难忘的书,直到现在,也记忆犹新,它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莉丝从社会的最底层——贫民窟,通过努力,踏入哈佛学府的故事。莉丝出生在纽约的平民窟,那里肮脏,混乱,她的童年,可谓艰辛。饥饿,毒品,艾滋病,充斥在她的童年中。她流浪,她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她的妈妈去世的.那一天。那一天,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应该如此了,于是,她奋力读书,只为爬出深谷,沐浴阳光。她用各种零碎的时间来读书,在短短的2年内,完成了4年的学业,获《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考入哈佛。可这一切的背后,她又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出生在不算富得流油,也不算穷的潦倒的家庭,但是我,并没有像她那样奋斗,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理应更努力的学习,但我却在白白浪费它,并没有奋力拼搏,我感到万分羞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我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如果我更努力呢?每个人都在努力,你为什么还不赶快拯救你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曾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习鹰之性以涉险,融鹰之神在山巅。

风雨吟读后感篇九

生活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在这条山路上行驶久了,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天气,有时阳光明媚,有时阴雨连绵,甚至会遇到暴风雨。幸运时你会找到一间小屋避雨,但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暴风雨淋得遍体鳞伤。

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因为我不但有父母给予的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的爱。我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每天都觉得天非常蓝,阳光非常明媚。我从来也没见过暴风雨,更没有体会过那种暴风雨来临时的感受。

晴朗的日子在慢慢减少,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爷爷住院了,因为肝硬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不过是输几天液体就好转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非常长时间都没有好转,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全家。

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一间祖屋,爷爷非常安详、非常安详。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爷爷脸上不见了昔日的神采,平时偏胖的身材,这时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爷爷,我来看你了。”爷爷微微睁开眼睛,只是非常虚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这是最后一眼,虽然只有几秒钟,但是却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个眼神中,包含着许多无以言表的感情。

爷爷去世后,有许多人来祭拜他,来祭拜的人,个个地表情都非常悲哀。而我,我比他们每个人更加的悲伤,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疼爱我的人。

如今我走到那间祖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瞧,爷爷下巴那些短短地胡须,那时,我总是喜欢摸一摸,脸挨着脸,缠着爷爷给我讲他小时候地故事,给我买好吃的。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现在再也不会有新的记忆出现了,只剩下回味了。对爷爷的记忆中断是在7年前,最后的一个片段定格在了那个冰冷的夜晚。爷爷去世后,我尘封了一切回忆,直到姥爷去世6年后,我才再次打开这些尘封的记忆,但每次心中都会滑过隐隐的一丝疼痛。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爷爷再给我讲一段故事,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再让我摸一下那一脸扎扎的胡子。但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来。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

洪战辉是个懂事的孩子,即使家里那么地一贫如洗,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渐渐地,洪战辉长大了,考上了一所大学。因为家庭的贫困,他只能靠做小本生意赚取学费。开学后,他又利用课余时间建立了一个电话卡经销网络来维持生存。最终,他每个月都有600元的收入,能够维持全家人的生活了。

爱迪生出身低微,生活贫困,他的“学历”是一生只上过3个月的小学,老师因为总被他古怪的问题问得张口结舌,竟然当他母亲的面说他是一个傻瓜,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爱迪生虽未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凭个人奋斗和非凡才智、自信、自强、自立获得巨大的成功。他自学成才,以坚韧不拔的毅力,罕有的热情和精力从千万次的.失败中站了起来,克服了数不清的困难,成为美国发明家,企业家。

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却努力的从一个让人同情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变成让全世界尊重的女强人。如果生活真的不公平,那么,生活对她的不公平可谓到了极致。她完全可以放弃她的梦想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声痛哭,没有人会责怪他,她也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或坐在椅上,像一个植物人一样由人服侍。可是这一切,她都没有做,她只是吃力的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习盲语,触摸着事物,仅仅凭着她永不言败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意志,就把理想的天空涂上了人生最亮的色彩。

西汉司马迁少年时就涉猎群书,立志继承父业。正当他撰写的《史记》进展顺利的时候,“李陵事件”的牵联,使他遭受宫刑。面对这奇耻大辱,他不是叹息、沉沦,而是锐意进取,“幽而发愤”,他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言”的《史记》,流芳后世。

生活中不可能都是平静与安宁,每个人都会经历风风雨雨、遭遇挫折,这是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面对这些,我们应该去打败它、战胜它。我们应该相信,只有走过挫折,未来才会向你绽开灿烂的笑容。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一

读过《暴风骤雨》的人都知道,在这充满镜头感的语言背后,真实的历史发生在1946年到1948年间。随着中共中央东北局从各军政机关抽调一万多名干部,奔赴东北平原和山地的各个村屯,一场新的战斗打响了。正是暴风骤雨式的土地改革使千千万赤贫的农民走上了革命到底的义无反顾之路。正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全面革命化,成为中国革命的特点,也成为中国革命必胜的保证。“庄家人翻身啦”一句,离开了旋律调性,它是呼喊,是叫嚷,是霹雳电闪,它唤醒了阶级,带着拼却一身热血的决绝。周立波在里面描写的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夫妇还有老孙头,形象都很鲜明,而且也写出了正面人物的成长历程,可以说真实再现了当年东北的土改风云。东北方言的大量使用也很不错,幽默含蓄,富有地方气息,风土味道,其中人物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甚为精湛,深入浅出,耐人寻味,令人拍案叫绝,当初我就是因此而“走火入魔”的.。

文中的地主韩老六可谓是反面人物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富人,他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富得流油,而租种他土地的佃户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最后势必会引起人们造反。假如韩老六让他的佃户缴少量的租子,佃户吃的饱穿得暖,能过上富足而有余的日子,佃户们怎么会起来造反呢?韩老六最后又怎么会走向灭亡呢?当然当时的中国不止一个韩老六,正如现在也不至一个富人。现在富人们周游世界享尽人间荣华,穷人们却在为生计拼命流血流汗。为了老百姓的生计,提高工资提高待遇应该是刻不容缓。

最后,让我们为有这样的社会国度而自豪,为这样的国度中的英勇不屈的人们而骄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二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感动,他真不简单,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进藏的公路,他竟一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壮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厚宽广,我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心胸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智慧与能力,很多令人神往的地方他都去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自然的儿子,他最终倒在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轻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貌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以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富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去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看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富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看到祖国美丽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远,走的辛苦,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三

在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其中《烈日和暴风雨下》这一章令我明白了旧时代劳动人民的辛苦。

文章的内容祥子在烈日和暴风雨下拉车,表现了旧时代人们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不好的环境下拉车,这是祥子的'什么精神呢?这是为了挣多几分钱而不懈努力吗?这是祥子的骨气吗?不,他的生活这样痛苦,是旧社会的压迫。旧社会旧生活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过得这样悲惨。

这使我明白到:旧社会的生活是痛苦的,人民是以强欺弱的,强者往往是弱者眼里可恨的人。最后,最痛苦,最无奈的却是弱者。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四

雨前的天总是灰蒙蒙的,随意地飘着几朵蓝紫色的云,偶尔有几只灰色的麻雀低低地飞过,秋风萧瑟,万物凋零。那一片片枯黄略微带有纹理的树叶,倘然落在了大地上。大地瞬间就像映衬了一层淡淡的黄晕,朦胧又有些凄凉。

我走在大街上,任象征暴风雨来临的雨滴顺着脖子滑下,任身体一阵瑟缩,未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从未见过她那样的神色:清澈的眸子变得通红,眼泪大串大串涌出,死咬嘴唇,从我前面倔强的离开。秋风已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呜咽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是暴风雨前死一般的寂静。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疏远了未,我想不通。可能是她那天无意间的玩笑话,揭开了我们的伤疤。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伤口处温暖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腐烂气味的情愫,日益严重。就像一个水瓶,总有会装满的一天,当那天不知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胸口就被充塞了,什么东西将要从那里喷涌而出。那天放学,我依旧躲开未到,和宁一起回家,路上宁不断抱怨未,我心中竟有一丝快意,当宁说到未今天抢了我的名额时,我先是惊愣,后便不假思索的相信了,一股怒气在我心底燃烧着。路旁的树枝切割着夕阳,把光的碎屑不断地洒向染金的地面。就在那棵我们亲手种下的桂花树下,我责问、怒吼,全然没注意到她的泪染湿了睫毛。当她转身离去后,我一个人伴着疲倦的.月光,站了许久许久。我想得入神,暴风雨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沉重的眼皮,街边的商店口早已站满了人,唯有我反应迟钝。大雨开始倾盆了,我闭上眼,想任这雨洗刷愁云。许久,竟无冷意,我迷惑的抬头,未的笑脸出现在眼前。伞下,我们拥抱了许久许久,微风拂过,带着爱吹过桂花花瓣,从花瓣中带上花香飘到我们的身边,在空气中回旋着,飘进我的心田。再繁华的落笔也不能尽数表达此刻似澎湃,似思志的心音。阳光冲破乌云,一缕缕地洒满了世间。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便可笑对风雨……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五

《暴风雨》是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的代表作,这本书很好看。

本书叙述了米兰公爵普洛斯彼罗被弟弟安东尼奥夺去爵位,带着女儿米兰达和魔术书流亡到一座荒岛,在那里调遣精灵,呼风唤雨。一次,普洛斯彼罗唤来风暴,将安东尼奥、那不勒斯国王和王子乘的船刮上荒岛,凭借魔法,让恶人受到教育。待安东尼奥痛改前非后,普洛斯彼罗饶恕了他,兄弟和解,结果普洛斯彼罗恢复爵位,米兰达与费迪南王子结婚,一同回到意大利。这个故事很是令人感动。

刚刚打开书,我就被它吸引住了。费迪南被普洛斯碧落留在岛上做苦工,我为他愤愤不平;那不勒斯王阿隆佐“死”了,我为费迪南伤心;费迪南恢复了自由,我非常兴奋;那不勒斯王还健在,我很开心;普洛斯彼罗和弟弟和解,重新获得爵位,我欣喜异常;费迪南与米兰达结婚,成为了真正的'夫妻,我十分开心,祝愿他们白头偕老。这本书令我欢笑,令我悲伤,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这出喜剧有很高的艺术性、玄妙的幻想、瑰丽的描绘、生动的形象、诗意的背景彼此交融,达到了有机的统一。虽然这出戏只是诗人通过奇谲的梦幻世界来表现出对人文主义及人类前途的朦胧憧憬,但是体现了诗人对它的渴望。

这本书中队人文主义的憧憬是无与伦比的,我爱这本书。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六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首歌唱的多好啊,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没有哪个人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要经受许多的挫折,最后苦尽甘来,一定会品尝到成功以后甜美的果实。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名叫《阳光总在风雨后》,它是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非常的可怜。两个人的父母在她们六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妹妹一手拉扯大。很不幸,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俩姐妹双双残疾。因为脚部骨折,现在只能用手做事,于是她们选择了写作,可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姐妹俩,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几次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但没有让她们放弃,反而提高了她们的经验。最终他们出了一本书,里面记录了姐妹俩走过的人生岁月,面对过的挫折与失败。后来,这本书得到了社会的赞扬与认可,当然,还有崇敬。我相信,俩姐妹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为作家,一定会成功!相信她们相信一定会创造明天的辉煌!我们身边的残疾人有很多,虽然他们身体是残疾的,但是他们的心很坚强。有时我们正常人碰到一点点伤害和困难就会放弃,但是残疾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还会去反抗,去坚持,所以,我们大家还远远不如那些残疾人呢!比如说,《达人秀》节目里的“断臂钢琴家”——刘伟,残疾人作家——张海迪,他们都是残疾人,可是他们乐观面对生活,他们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好榜样!

其实,每一个生命,都是抱着很大的希望来到这个美妙的世界上,就算是一只小猫,一只小蚂蚁,一朵小花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哪怕遇到最难的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努力克服。

有时你会觉得命运对你很残酷,对别人很仁爱,但是如果你站在别人的立场,换个角度去想的话,你肯定会觉得很公平,世界很美好,生活更美好,到处充满着希望的光辉!

是啊!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了这一次次风吹雨打让人更加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一定会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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