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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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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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宝贵的学习和思考资源。写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一些概念、理论或模型,使总结更具深度和思考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参保率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我区将舆论宣传工作摆在首位,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为全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宣传活动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1、悬挂标语。在城区主干道、各乡镇、街道主干道、各村(社区)主要街道、路口、各自然村主要路口,乡镇(街道)办公场所、村(居)办公场所都悬挂了标语,全区制作宣传标语200多条幅。

2、电视媒体宣传。在徽州电视台天天播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标语和政策解答;在徽州手机报开播了政策问答宣传,将文件政策逐条天天发到全区所有干部手机上,使广大干部职工随时了解相关政策;在中国徽州网同步播发了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在《黄山日报》和《黄山晨刊》上宣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作法和好政策,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这项重大惠民政策。

3、出动宣传车宣传。在宣传车头部和两侧张贴了宣传标语,到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进行了一个星期流动宣传广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4、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开展宣传。印制了《致全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和《徽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各4万余份、《文件资料汇编》20xx份。将一封信和政策问答发到每个居民家里,确保每户家庭有一封信和一份《政策问答》,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干部发放一本《文件资料汇编》。让每个居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熟悉政策,引导全区城乡居民踊跃参保。

10月15日21日,我区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活动,我局安排了宣传车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政策宣传,并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在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也积极组织村组干部和协办员上门上户发放宣传材料,对群众进行政策讲解。其中,徽州街道文峰社区组织老年人讲座,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老人们带来的好处和幸福;潜口村也组织了老年人座谈会,邀请区人社局领导去讲解这项政策和参保方法,使他们有了深刻的理解。岩寺镇广惠社区居委会则通过电子显示屏天天播放政策解答,让广大居民随时观看相关政策。其他各村在村委会公开栏里开办了政策宣传专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和参保方法张贴到宣传栏里,让广大居民学习查看。

我局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报道组,由人社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室和居保中心人员组成,确定专人负责整理材料,将每周工作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审核编辑,并由局领导签发。对各乡镇、街道的好作法和好经验做好随时报道,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宣传和参保工作。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二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16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16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16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2。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三

许先彩同志分管本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本场办理城居保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各基层工区、社区党支部的通力合作,我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13年11份底,总计参保人数约1799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六百多人,达到任务完成比例的113%。

我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受益于以下工作经验:

自我县2013年7月1日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人社局和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多次亲临林场召开现场会议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从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指导,做到分工协作、责权明晰。

林场领导多次召开基层党委会议,听取基层组织所反映的困难,听从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开展准备条件和创造条件。

比如:

为每个工区购买充足的复印纸张,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参保款项去工区协办处就可以办理保险业务,无须为复印资料奔波;将任务平均分解到各工区,分解到各村委工作人员手里,让大家有针对性的去所管辖的村小组开展排查落实工作;各级财务部门沟通联络好来,兑现了林场和工区的参保补贴承诺;对于五保户和残疾人士养老的问题,领导特别指示社会事务办、敬老院、派出所等部门认真配合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参保的实际问题,从代理办证到为五保户全额补贴。

因为铁龙没有邮储网点,只能去新江邮储去办理参保业务,而铁龙去新江山高路远,坐车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农保流程开展业务——由村委各自去新江邮储交接资料和款项,既怕繁乱不便于管理,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林场分管和主管领导商议,所有的参保资料统一按工区、按批次、分类别、分档次,整理汇总到人社服务所,由经办员统一审核、统一核对费用、统一去新江邮储办理存交。

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也分别抽调司机和车辆积极护送经办员去新江邮储办理参保资料、保费、存折等交接业务,为我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的养老财产保驾护航。

虽然之前铁龙尚不符合邮储网点设置资格,给参保人员造成了诸多存取款项的不便,经林场有关部门与县邮储领导协商,在铁龙市场和各工区等处商铺安装涉农取款机,方便边远山区人民和不方便远行的群众取款;经林场领导与上级政府部门多次反映和反复沟通,克服种种现实困难,到目前为止,装修一新的邮政网点已开始营业,各项业务工作也提上了日程。同时政府开展的这一项民生工程在铁龙也得到了大家广泛的认可,让群众的养老保险办得放心,也养得放心。

在整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铁龙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保障民生的先行经验,比如:

当然,我场的城居保。

工作。

也有存在不足的地方,比方说:

发生,给我们的参保进度尤其是邮储

的业务操作造成了不必要的延误和耽搁影响;也有个别协办人员没有认真处理好个别居民的参保事项,没有按规定分类汇总好参保资料,没有及时定期盘点参保人数和参保资金,导致了一些遗漏和差错,在人民群众中给城居保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应引以为鉴的情况。

以上是我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所取得的一些工作经验,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不断地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顺利的开展贡献应尽的一份责任!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相关政策有以下几条: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补贴。*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规定。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省(区、市)人民*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批准后实施,并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五

为巩固和发展我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实现___年参保、续保、扩面征缴的目标,根据界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法,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利用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全办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工作目标。

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缴费率65%以上,待遇发放率100%。在___年的基础上,力保先进位次。

领导机构。

为确保___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西城街道办事处___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筹资期限。

___年1月1日_______年6月30日。

具体政策。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缴费补贴:对每位参保人每年补贴30__57元补贴。其中选缴100元,补贴30元;选缴1000元,补贴57元;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3元。

3、领取条件及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龄在45-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4、其他优惠政策。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由*全额代缴,按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如想多缴,自己选档次追缴。

工作步骤。

(一)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___年元月初,街道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每村张贴公告,每户有人上门,每户发一份宣传单,户主和主要家庭成员都要知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二)参保缴费工作(___年1月至___年12月20日)。

1、以村居为单位做好调查摸底,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人口数和户数,建立台帐,收集相关材料。

2、以村居为单位,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村。

居干部包组、包巷、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城乡居民回乡过节的大好时机,根据先易后难原则,采取定点定时集中收缴和上门收缴相结合等方法筹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力争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并负责将收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存入基金专户,参保资料要及时交到街道社保所。

4、社保所要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

年底,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城乡居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数据。

奖惩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纳入民生工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成立考核组,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月积分绩效考评范围。

在第一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4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1__2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二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8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3__4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大会检查;在第三次调度中,凡完成全年任务100%的村居各奖现金1000元,在___年5__6月份月积分考核中加5分,倒数第一名的村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凡在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村居在第二、三次调度中除奖金加分比照计算外,另外连续分别奖励___元。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市人社局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办下达我镇的目标为年应参保人数2819人,镇劳动保障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重点惠民工落到实处,我镇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工作。截止6月25日,我镇上半年已完成1341人,参保率达48%。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要求发放到位,较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_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_。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三是通过村(社区)了解,有的年轻人特别是80后、90后对于保险认识太淡薄,不愿意参保。

2014年,面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在人社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xx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八

_泾阳县委泾阳县人民政府(2011年7月25日)。

我们泾阳县辖13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城镇人口万人。近年来,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5月,我县在兴隆镇正式启动新农保先期试点工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原白王镇、永乐镇、崇文镇三镇为试点镇。最近以来,我县抢抓被确定为国家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启动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启动试点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意见》、《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在中省市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县先行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月份基础养老金万元,拨付经办机构办公经费100万元,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机构,推动工作落实。

6万余人。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劳保所长、村级信息员230余人,开展业务经办、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

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大力宣传动员,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县三个试点镇参保人数达35657人,已为9855名符合条件人员足额发放养老金1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们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政策和参保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目前,各镇已着手开展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工作,正在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将于25日上报县农保经办中心审核,力争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完善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九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2。

开头结尾模板范文第2页。

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108.42%;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一

11月10日,河南省当局颁布了《关于成立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验意见》,到2020年前,河南省将全面建成公正、同一、类型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住民的晚年根基糊口。

参保范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非国度构造和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及不属于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包围范畴的城乡住民,可以在户籍地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缴费组成。

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组成。

(一)个人缴费。介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职员该当按划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尺度今朝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务厅依据城乡住民收入增添等环境当令调解缴费档次尺度。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团补贴。有前提的村集团经济组织该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以补贴,补贴尺度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集会会议民主确定。勉励有前提的社区将集团补贴纳入社区公益奇迹资金筹集范畴。勉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扶助。补贴、扶助金额别离不高出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尺度。

(三)当局津贴。当局对切合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前提的参保人全额付出基本养老金,个中中央财务对我省按中央确定的基本养老金尺度给以全额补贴。

专家解读。

县(市、区)当局对重度残疾人或恒久贫穷残疾人等缴费坚苦群体,为其代缴最低档次尺度的养老保险费;对义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后世怙恃和打算生养双女怙恃,给以恰当津贴;对选择较高等次尺度缴费的,给以恰当勉励。详细津贴步伐由县(市、区)当局拟定。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二

自今年5月份全市正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精心工作,我镇率先全面完成了参保任务。

全镇共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554人,占应参保总人数41168人的'98.5%。

收缴保费3337700元,并按要求在7月底前,为8715名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

做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严格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进行考核;五是实行干部包村、三大班子成员包区工作制,建立了日督查报告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支持配合养老保险工作,关键是搞。

好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一是主动介入,及早行动。

三是通过党员带头、干部率先、动员亲属主动参保的方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迅速打开了参保投保局面。

三是吃透政策,搞好工作保障。

同时在全镇各行政村均配备了协办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并由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信息统一录入微机,确保了输入的准确率和速度。

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由于一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认识观念较为落后,一时很难接受养老保险这个新鲜事物,所以参保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对天天都有老百姓来办事,来咨询政策,来处理问题,需进行常态化管理,感到厌烦。

(二)存在部分老年人无户籍,特殊群体无证件情况,致使难以落实相关待遇。

由于老百姓意识不强、户籍信息管理不善等因素,全市范围内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老年人无户籍和该销户的没有销了户的现象。

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一些特殊群体没有证件,或者有证件没有编号等情况,其特殊群体身份的信息无法录入微机,致使难以落实待遇,群众意见很大。

劳动保障所普遍存在人手不够,没有经费,办公场所不够等问题。

非常繁琐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尤其是大一些的村,又不增加待遇,普遍叫苦连连,工作主动性不高。

几点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强化镇村干部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二)部门之间须进一步搞好配合。

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对老年无户籍人员应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快速的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应保尽保。

同时对死亡人员做到该销户的,要及时予以销户,减少人口基数。

对没有证件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或补办证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要及时搞好手续办理,尽快协调落实好相关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三

全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1月起,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推出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同时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新政策解读》。

1.多缴多得,最高可缴30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在往年每年100--1000元十个档次基础上,新增1500元、元、2500元和3000元四个档次,共十四个档次。参保人可任选一个缴费档次缴费,最高可缴3000元,多缴多得。

2.待遇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提高到75元/人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提高幅度为36.4%,提高待遇从7月1日算起。今后基础养老金还将跟随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

3.参保死亡人员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从201月1日起,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00元/人。

《20缴费须知》。

1.请大家务必按时缴费,逾期有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规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其中我区参保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1-6月。请不要忘记或推迟缴费,以免影响到本人缴费财政补帖金不能及时至位或养老待遇不能按时领取。

2.请大家持《绿色缴费存折》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到银行缴费,方便又快捷。(今年全市将陆续发入社会保障卡)到信用社网点打单,查询,并在100--3000十四个档次中任选一档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请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户口薄、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保站或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并及时领取缴费存折或社保卡,以便今后缴费。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业务股室根据自身业务对照核查范围,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完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xx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xx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覆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xx年中央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25v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基础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委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xx年1908万元,20xx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信府发〔20xx〕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xx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根据县财政提供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项目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始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城乡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发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委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服务,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20xx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发现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部分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安全隐患。

2、部分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部分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采取暂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办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衔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能力弱。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4篇10月24日县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居民组为单位动员,以镇村干部和民政办、计划生育办、派出所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抓组织宣传、抓动员试点、抓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新农保政策深得民心,氛围隆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1、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险峰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推进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镇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组建业务办公室,抽调业务精干6名年轻同志为业务骨干,负责业务学习培训,方案制定,工作推动等相关工作。

2、明确职责。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镇包村干部为该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资料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镇计生办、民政办、残联等单位负责做好计划生育优惠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衔接工作。

3、制定方案。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办公室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联系掌握11个村新农保的.进度和质量。并认真学习县动员会精神和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充分听取了相关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制定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村及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基本100%完成参保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积极氛围。

6000份,对外出农户集中地泉州等地,将材料带到流动支部,通过党员开展宣传推介和示范带动;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定期公示新农保政策解答和进展。

2、层层动员。镇于11月2日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体镇干、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徐镇长作了专门的动员报告,石咀等村进行了表态发言。各村在11月5日前,全面召开了动员会议。11月6日,全面完成了农行商户代理点工作和新农合的摸底核对工作。

3、系统学习。开展了全面的学习培训和辅导,由分管领导带领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培训,由保障所首先掌握好相关政策,首先培训业务骨干,安装了专门的电话xxxx,通过镇干培训、村干培训,再到各村、各组的培训,层层推动学习,我们镇、村、组上的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让他们成为新农合的宣讲人,带头人,在全镇上下努力营造积极、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试点动员,实现整体推进。

1、抓试点。在镇召开动员会前,我们明确在石咀村河边组开展试点,由镇包点干部戴良峰、分管领导及保障所与村里通知一块到组召开试点动员会议,现场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摸索好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并在11月2日全镇动员会上进行经验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镇明确各村以组为单位开好动员会,编写好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业务。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五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xx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xx、20xx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xx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xx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xx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xx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xx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充实的工作生活一不留神就过去了,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已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xx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xx、20xx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xx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xx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xx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xx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xx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按照市人社局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办下达我镇的目标为年应参保人数2819人,镇劳动保障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重点惠民工落到实处,我镇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工作。截止6月25日,我镇上半年已完成1341人,参保率达48%。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要求发放到位,较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三是通过村(社区)了解,有的年轻人特别是80后、90后对于保险认识太淡薄,不愿意参保。

2014年,面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在人社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3、进一步完善现有参保人员资料库,及时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安全村为全面做好我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全村村民特别是老年村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全村村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经过全村干部(包括各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党员)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一周多时间内,已提前超额完成344人的参保任务,一次性交费人员77人,总缴费873282元,其他人员267人,总缴费213738元,合计总参保金额1087020元。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首先是组建领导班子,由沈锡根同志为组长,华根洪为副组长,其中班子成员和会计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1、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细致分析和领会镇里会议精神,对几个文件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班组成员都能领会和了解,便于熟悉工作。

2、建立三个工作小组,村干部领导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三个小组的组长,村民组长为组员,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工作小组积极性和进取性。

二、层层发动,做好宣传通过上面三种关系,及时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对这次社会养老保险做法,进行作动员,造声势,把镇、村二级会议精神,及时进行贯彻和传达。

1、三个小组全体成员召开第二次会议,再度贯彻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并落实激励政策。

2、开好广播会,再次在全村范围内对推动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和之前动员。

三、分片包干,落实到户三个小组,每个组包干7个小组。

1、对片区农户及家庭人员劳动力资源分布状况作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2、劳动力资源登记,及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机结合,左右开弓。

四、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每个小组,根据小组大小,分配一定人数参加保险。

1、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班组人员必须自己带头,自觉参加保险,村民代表、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带头参加。

2、发扬团队精神,互常互助,工作信息确保畅通。每个组,做到“赶、帮、超”,营造一定工作热情和氛围。

村干部齐心协力提前超额完成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参保率达到160%多,极大地鼓励了村民参保的热情。我村将继续努力配合上级政府做好后续工作。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3.5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定。

(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到实效,维护基金安全。

(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政策。县政府于2020年1月14日下发征缴工作通知,制定缴费政策,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高档次缴费任务和贫困人员缴费任务数也一起分解下发。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抓住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的大好时机,引导群众参保续保缴费。各乡镇紧扣“早谋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2.强宣传。我县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动政策落实、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10万余份,宣传手提袋7万个,宣传抽纸3万盒,宣传纸杯5万个,发送手机短信息60万余条,更新微信公众号10次,推送微信朋友圈10万余条,在萧县电视台黄金时间以游走字幕的形式做政策宣传一个月。利用村干部开会、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3、提服务。县居保中心克服疫情困难,在3-4月份集中缴费期内保证每周托收缴费两次,及时为各乡镇提供参续保缴费进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县人社局设在274个行政村(社区)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234个行政村设立了“惠农服务室”,加上2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27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4、重扶贫。各乡镇高度重视居保扶贫工作,年初,我县贫困人员总数为177522人,其中16岁以上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为153226人,已经全部参保缴费,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贫困人员为91584人,全部发放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2016年以来已脱贫、未脱贫和返贫人员有37364人,已经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但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共24278人,已经全部个人缴费。(除去和贫困人员身份重复的以外,还有低保对象5966人、特困人员204人、二级以上残疾人2647人也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5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实行了政府代缴。)。

二、存在问题。

1.年青人参保意愿低。年青人由于就业、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2.平均缴费水平偏低。我县平均缴费水平238.62元,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3.村级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居保的工作重点在村级,参保缴费、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21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上门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人社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原则努力开展工作,截止12月底,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人员79200人,累计发放资金9987.1万元;

共终止多领、重复享受待遇人员502人,追回多发待遇16.25万元;

各项补助代发金额231.1共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代发金额8.2万元,乡村教师代发金额108.9万元,乡村医生代发金额113.1万元,电影放映员0.9万元。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

今年元月份,我局就已对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印制了300多套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画册以及10万多份《茶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春节期间还安排时间在犀城广场和县电视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3月份深入到部分乡镇集市墟场,发放宣传单,向广大老百姓耐心地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9月份启动手机年审,印制宣传单8万余份,通过多举措宣传,真正做到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二)不断创新征缴方式,大力推行手机缴费。

从开始的村组集中收缴,到推行自主到银行网点缴费,再到去年开通手机缴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在不断进步,不断创新。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工作理念,今年我局在自主缴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手机缴费,印制了8万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并将手机缴费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探索待遇人员年审的新技术新手段,全面推行手机年审。

城乡居保以往的年审方式都是由乡镇社保专干组织各村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集中年审,由于手段原始,极易弄虚作假、又很难防范,容易造成基金的流失,而且对高龄人员、行动困难人员也带来很大的不便。为防止基金流失、方便待遇人员年审,今年我局积极与省居保中心联系,系统开通了待遇人员手机年审功能。从9月开始我局对全县近8万名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手机年审。截止11月底,已基本完成待遇人员的年审工作。

(四)加大死亡申报力度,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规范死亡申报程序。制定了标准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申报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死亡退款申报表》,表中明确要求申报的责任人和见证人以及死亡家属签名,规定村社区协管员每月必须按样表上报,并印刷成册分发至全县各村社区。二是县乡经办机构分别联合纪检部门对死亡申报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出台了死亡申报奖励政策。今年7月份,县政府下发了茶政办发[20xx]10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村(社区)城乡居保协管员每上报1名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可奖励20元。

(五)加大死亡冒领的稽核力度,尽可能减少基金的流失。

为了追回死亡冒领的养老金,我局针对已核查出的死亡冒领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对死亡人员亲属逐个下发稽核通知,要求限期将冒领的养老金退回到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二是对逾期没有退返的冒领人员,我局联合经办的银行农行对死亡人员账户进行稽核金额批扣;三是对死亡人员正在领取待遇的配偶暂停待遇发放。

(一)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确保领待人员每月能按时领取到养老金。尤其是针对无卡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和农业银行进行信息修改或销户处理后再开老卡。

(二)加强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内部管理,保证广大城乡居保参保对象能方便快捷办理各项业务。

(三)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20xx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国家城乡居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和内控制度;继续加大稽核力度,利用系统数据比对功能,杜绝重复领待现象发生;继续完善手机资格认证制度;利用系统疑似死亡人员信息查询功能,加大领待资格认证力度,尤其是对死亡上报不积极、发放对象中高龄人员偏多的个别乡镇村,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亲自把关,不定期进行领待人员资格认证,以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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